人主之过,在己任臣矣,又必反与其所不任者备之,此其说必与其所任者为 仇,而主反制于其所不任者。今所与备人者,且曩之所备也. 人主不能明法而以 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人主释法而以臣备臣,则相爱者比周而相誉, 相憎者朋党而相非。非誉交争,则主惑乱矣。人臣者,非名誉请谒无以进取,非 背法专制无以为威,非假于忠信无以不禁,三者,愍主坏法之资也。人主使人臣 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 而不禁:此之谓明法。
人主有诱于事者,有壅于言者,二者不可不察也。人臣易言事者,少索资, 以事诬主。主诱而不察,因而多之,则是臣反以事制主也。如是者谓之诱,诱于 事者困于患。共进言少,其退费多,虽有功,其进言不信。不信者有罪,事有功 者必赏,则群臣莫敢饰言以愍主。主道者,使人臣前言不复于后,复言不复于前, 事虽有功,必伏其罪,谓之任下。
人臣为主设事而恐其非也,则先出说设言曰:“议是事者,妒事者也。“人 主藏是言,不更听群臣;群臣畏是言,不敢议事。二势者用,则忠臣不听而誉臣 独任。如是者谓之壅于言,壅于言者制于臣矣。主道者,使人臣必有言之责,又 有不言之责。言无端末辩无所验者,此言之责也;以不言避责持重位者,此不言 之责也。人主使人臣言者必知其端以责其实,不言者必问其取舍以为之责。则人 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默然矣,言、默则皆有责也。
人主欲为事,不通其端末,而以明其欲,有为之者,其为不得利,必以害反。 知此者,任理去欲。举事有道,计其入多,其出少者,可为也。惑主不然,计其 入,不计其出,出虽倍其入,不知其害,则是名得而实亡。如是者功小而害大矣。 凡功者,其入多,其出少,乃可谓功。今大费无罪而少得为功,则人臣出大费而 成小功,小功成而主亦有害。
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毋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 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伊尹毋变殷,太公毋变周,则汤、 武不王矣。管仲毋易齐,郭偃毋更晋,则桓、文不霸矣。凡人难变古者,惮易民 之安也。夫不变古者,袭乱之迹;适民心者,恣奸之行也。民愚而不知乱,上懦 而不能更,是治之失也。人主者,明能知治,严必行之,故虽拂于民,必立其治。 说在商君之内外而铁殳,重盾而豫戒也。故郭偃之始治也,文公有官卒;管仲始 治也,桓公有武车:戒民之备也。是以愚戆窳堕之民,苦小费而忘大利也,故夤 虎受阿谤而振小变而失长便,故邹贾非载旅。狎习于乱而容于治,故郑人不能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