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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频出重大疑点,是看不见还是装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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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14: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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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照片

1994年8月,石家庄郊区一块玉米地里,一桩强奸杀人案的出现,让许多人的命运从此纠葛了20多年。

被当做奸杀案凶手的20岁小伙聂树斌在1995年4月被枪毙。

10年之后,河北广平县警察郑成月发现了此案的“真凶”王书金。

从此之后,郑成月因“年龄问题”提前“被退休”;王书金经历了一审二审,对法院判决聂树斌是真凶表示不服;聂家走上了漫漫申诉路,直到2014年12月12日,最高法院指定山东高院复查此案。

近日,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在查阅卷宗过程中发现多个重大问题,当年王书金案办案警察郑成月也屡屡接受媒体采访,认定“99%的人都会认定王书金为真凶”。

曾经密不透风的聂树斌案,越来越多的重大疑点被披露出来,过去十年,河北政法系统为何对这些重大问题视而不见?聂树斌案是否需要再审以还原真相?

神秘卷宗中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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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

此前,中国青年报曾报道,聂案几任代理律师多达50余次阅卷请求均未得到河北高院同意。

聂案代理律师李树亭毫不避讳地表示:“我个人认为,河北省高院不准律师阅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该案在事实和据以定罪的证据上都存在重大缺陷。”

2015年3月17,李树亭、陈光武律师进入山东省高级法院阅卷。

接下来,查阅卷宗中发现的多处问题,都证实了李树亭的猜测。

据新京报报道,陈光武律师披露,聂树斌案136页侦查卷里,确实仅有聂树斌的口供、现场证人提供的证词等,但没有精斑、DNA检验等物证,“一旦口供拿掉,就什么都没有了,连最基本的证据要求都没有达到。”

通过进一步的查证,陈光武发现,就连聂树斌本人的口供供词也是不完整的。

据新京报报道,陈光武称,聂树斌是当年的9月23日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1日开始转刑拘,聂案卷宗的第一份材料“预审询问笔录”也是出现在10月1日。

按照规定,预审前的破案阶段就应该有被告人笔录,目前这部分材料缺失。陈光武称,在后来的笔录中,聂树斌称“之前说了假话”“我检讨”“认罪”等。那么,聂树斌被抓前7天的笔录不在卷宗里,又去了哪里?他说的“假话”又是什么?为何没有记录?

李树亭也认为,依据阅卷内容,可以初步判断“聂案程序存在严重错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李树亭表示,目前已发现有6处聂树斌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签,他将申请法院对卷宗中的笔迹等疑问进行司法鉴定。

另据澎湃报道,形成于1994年8月12日的《现场笔录》及现场平面图中,出现了多处2001年后才有的“新华路”、“新华西路”等民间俗称。当年的笔录为什么会出现7年后才有的路名?

此外,《讯问笔录》的日期标注混乱,页码涂改严重。李树亭表示,一审卷宗从第27页至第54页的页码均有明显涂改。此外,石家庄市公安局作出的《起诉意见书》,有后来用钢笔增加的内容,并非一次打印而成。
        
作案时间、钥匙与花上衣三大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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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聂树斌案件代理律师李树亭(左)在查阅相关材料。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

据澎湃报道,聂案判决书显示,聂树斌的作案时间为1994年8月5日17时许,而王书金供述的作案时间是在中午一两点钟。

综合中国新闻周刊等多家媒体对聂树斌案报道,被害人康某的工友余某曾在当天下午4点左右与被害人一起给车胎打气,之后康某骑自行车出门。

另一工友王某回忆,曾在当天下午去工厂澡堂洗澡时碰见康某,自己在当天下午17点20分洗完离开时,康某仍在洗澡。

而聂树斌的工友杨中山称,厂里最早也是18点下班,由于当时工作紧张,一般不出厂子;如果谁要提前走,必须跟主任打招呼。

聂树斌和王书金的作案时间都不能严格对上号。

此外,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王书金在2005年交代案情时,提到了受害人随身携带的一串钥匙,被他丢弃在案发现场的玉米地里。李树亭表示,他阅完卷宗,并未发现聂树斌有关于钥匙细节的供述。

对于另一重要线索,案件中出现的花上衣,李树亭对澎湃表示,自己看完整个案卷,也没能弄清楚。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被害人康某的工友余某描述,最后一次见康某,她穿的正是一件蓝底带图案的连衣裙。康某失踪后的第五天,康父与许多工友也在玉米地旁边土路的乱草堆里发现了这件蓝底蓝绿圈图案的连衣裙,里面还裹着一条粉色内裤。余某认证,这正是康某的衣服。

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在乱草推不远处找到了受害人遗体。现场笔录显示,尸体脖子上有一玉米秸,且在脖子上绕有一件衬衣。

据澎湃报道,聂案二审判决书显示,聂树斌是在强奸完康某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勒死康某的。而李树亭告诉澎湃新闻,该上衣并非女式上衣,从物理学角度讲,由于摩擦力太大,短袖上衣难以达到收紧致被害人死亡的程度。

此外,勘察人员从现场提取的衬衣,拍摄的是彩色图片,而受害人尸体等证据却是黑白图片,李树亭认为这些显然不是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用同一部照相机拍摄形成。

据澎湃报道,李树亭称,被害人身上的白背心在发现时已经爬满白蛆,如果被害人脖子上真有这么一件花衬衣,在泥地里泡了6天,不可能如照片显示的干净整洁、颜色鲜亮。因此,他将申请对被害人尸体照片和彩色照片上的物证衣物进行技术鉴定。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聂母张焕枝称,当年办案人员也曾让她辨认过一件花衬衣,“那是一件女人穿的花衣服,长袖,上面有蓝色的花,”,张回答说不知道是谁的。

19年后,王书金案二审开庭,旁听的张焕枝指出检方出示照片上的花上衣,与当年办案人员让其辨认的花上衣不一致,并质疑检方证据做假。
聂树斌被抓招供、王书金认罪却不被受理究竟有多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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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母张焕枝

如今,聂树斌案卷宗中出现多处重要漏洞,那他当年又是如何被警察当嫌疑人盯上,又是如何录下口供的呢?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1994年11月30日,石家庄市《社会治安报》上,聂案的办案民警之一焦辉广发表了一篇办案通讯稿《青纱帐静悄悄》。

据文中描述,有一位退休工人和农民大嫂都向警察描述,近来总有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骑一辆蓝色山地车在附近闲逛,并几次尾随妇女上厕所,“活像一只垂涎三尺的恶狼”。

北京晚报也曾报道过聂树斌的抓捕过程,聂树斌时髦的山地车,不时地从办案组那里经过,多次打听并问“抓到了吗?”这引起警方办案人员注意。在办案毫无头绪的情况下,聂树斌此举无疑是送上门来的。

据张焕枝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描述,19岁的聂树斌被抓后,当时其辩护律师张景和告诉自己,对玉米地中的命案,聂树斌前5天都不认,第6天却突然改了说法。

当张景和询问聂树斌,“之前不认,现在怎么又认了”,聂树斌流着眼泪,略带口吃地说了两个字:打哩。

与聂树斌被抓、招供的勉强相比,王书金的认罪就痛快得多了。

据北京晚报报道,2007年3月,王书金在邯郸市中院接受庭审,公诉书并未提及王书金杀害康某一案。律师朱爱民及王书金本人多次向法庭陈述杀害康某一案有自首情节,被法庭制止并当庭宣布: 王书金所坦白的在石家庄强奸杀人一案,在本次起诉书中并未提及,所以与本次公诉案件无关。

据北京晨报报道,2013年9月,河北高院二审宣判,不认定王书金为聂树斌案真凶。王书金不服裁定结果,表示“我干的就是我干的,你不能让别人背黑锅,这不公平”。

王书金认罪之后,聂母开始走上申诉之路,曾多次到河北高院要求重审聂案,但被河北省高院以没有当年的判决书为由拒绝。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这份判决书就在河北省高院的档案中存放。张焕枝无数次的要求复印均遭拒,她质问河北高院的一位主要领导时却又被告知:是存在档案里,就是不给你!

最终,律师通过努力拿到判决书之后,最高法与2014年12月12日指定山东高院复查此案。

如今,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21年,距王书金认罪也已经过去10年,聂树斌案还在复核中,是否再审,目前尚未确定。

如此多的重大疑点,到底是如何经过了河北政法系统所称的多次调查的?律师阅卷发现的各种问题,到底是谁制造的?只有再审,才能还案件真相。

转载: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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