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邯郸故事

[复制链接]
查看: 925|回复: 0
发表于 2014-6-10 20: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W020140610572184801169.jpg

  这是我第二次到邯郸,原本只有一个简单的目标,就是觅一方磁州窑白质黑章的瓷枕,弄几斤米油丰富的曲周小米。黄粱瓷枕,以度炎夏,不论是否有梦,也不论这梦是否隐喻人生,至少这两者与“一枕黄粱”的邯郸故事相关,搭配起来便能得些闲趣。

  邯郸是三家分晋后赵国的国都,《史记》让我对之感觉似曾相识。不想,到七贤祠一游,竟将我消闲的心情搅得严肃起来。七贤祠原是“三忠祠”和“四贤祠”合并而成,供的是“三忠”公孙杵臼、程婴、韩厥,“四贤”蔺相如、廉颇、李牧、赵奢。我一座座塑像看过去,在心绪中激荡而出的却是现实的复杂性、生活的不确实性、未来的不可知性,以及五千年来未曾发生变化的生活本质。于是,黄粱瓷枕的雅兴怅然若失,代之而起的是一身冷汗。对照先贤,我们的生活还存在于汉文化传统之中吗?我们的行为还有标准和规则吗?这两种问法都太一本正经了,还是换个更民间的方法,从故事说起吧。中国历史上有几个真正精彩的故事与邯郸密切相关,其中最为人称道、流传最广的是《赵氏孤儿》的故事。

  这个故事原本是春秋时期晋国各权力集团之间狗咬狗式的厮杀,只因里边出现了两位义士程婴和公孙杵臼,于是这个故事便成为“义”的传奇。我之所以用这个故事来阐释汉文化传统,是因为这个历史事件与后人对它进行的故事改编,真正诠释了“义”的复杂性,是汉文化伦理传统在形式上最典型、在内涵上最丰富的代表性作品。

  公元前597年(晋景公三年),晋国当朝权臣屠岸贾打算诛灭旧权臣赵氏一族,罪名简单明确,10年前赵国史官有记录,“赵盾弑其君”。其实那是晋灵公无道,赵盾避祸逃亡,逆臣赵穿弑君,但这件事也可解释为赵盾“为正卿,亡不出境,反不讨贼”,甚至也会有人猜测,是赵盾指使赵穿弑君。为此事,屠岸贾征询另一位权臣韩厥的意见,韩厥不赞成,并密告赵氏年轻的当家人赵朔逃亡,赵朔不听。韩厥答应赵朔帮助赵氏子孙,于是称病不出。屠岸贾没有上报国君,“不请而擅与诸将攻赵氏于下宫”,灭赵氏一族,只有怀孕的赵朔夫人,也是晋成公的姐姐逃入王宫。这一段只是《赵氏孤儿》的故事背景,需要注意的是,韩厥的后人韩康子、赵氏孤儿的后人赵襄子和京剧《赵氏孤儿》中出现的魏绛的后人魏桓子,正是日后分割晋国,韩、赵、魏三国的创始人。至于韩厥,他之所以能入“三忠祠”,是因为他信守了对赵朔的诺言,日后帮助孤儿赵武报仇并恢复家业。但我们在考查这段史实时,也不妨这么看,韩厥与赵朔是两家有世交的权臣,是互为犄角的势力集团,然而,如果赵夫人万一生下来的是个女儿,或赵氏孤儿万一有什么不测,韩厥对赵朔的承诺便成了一句空话。因此,韩厥对屠岸贾灭赵氏的“不赞成”和“称疾不出”,既是避祸,以免被赵氏所累,又是自保,以待时机。因此,韩厥的“义”只能算是“贵人之义”,也就是说,他在这件事当中始终在权衡、分析,以自身利益为重,最终选择的是回避和等待。这也就是为什么京剧《赵氏孤儿》的作者要用《史记》中并未参与此事的魏绛换掉韩厥的理由,因为老百姓不是政客,无法接受有瑕疵的义和权贵伪善的自辩。

  《赵氏孤儿》的故事之所以深深地打动了老百姓,根本原因在于故事的主人公对“义”进行了最丰富的诠释。故事的主要人物程婴是赵朔的朋友,身份应该是赵朔的谋主或亲近下属,知识分子;另一个重要人物公孙杵臼是赵朔的门客,比程婴身份低。

  这个故事对义的诠释分成五个阶段。第一阶段,赵氏被族灭,怀孕的赵朔夫人逃入宫中,门人公孙杵臼前来质问赵朔的朋友程婴:“胡不死?”意思是说,你的朋友赵朔一家被杀,你即使没能在下宫战死,也当以死相殉,为什么不死?今天看来这种责备很没有道理,但在春秋时期,为友谊而死是件很荣耀的事,毕竟那个时候,有一部分中国人具备极为清晰和强烈的荣誉感,“死义”可以成为传奇。程婴的回答显示出二人见解的高低,他说,赵朔夫人若有幸生下男孩,我会扶助男孩成为赵氏新主人;“即女也,吾徐死耳”。

  孟子曰:“义者,宜也。”义,简单说,就是做正确的事,往复杂里说,是做“合宜”的事。公孙杵臼追求的是简单、鲜明的“正确”,可算是“一时之义”,或者说是“一死之义”。这样的义士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有冲动的成分,以至于有些年轻时做过“义举”的人,在后来的人生中反而变得不仁不义。公孙杵臼与程婴的差距,就在于一时与一世,一死与“徐死”的差别。

  幸运的是,公孙杵臼有自知之明。在第二阶段,他们将赵氏孤儿救出王宫之后,公孙杵臼对程婴讲出让他流芳百世的两句名言,第一句是问:“立孤与死孰难?”第二句是陈述理由:“赵氏先君遇子厚,子强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死。”这两段话的重点在后一句,借用另一个与邯郸有关的故事“豫让刺赵襄子”中义士豫让的话说,“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因此,公孙杵臼这句话的潜台词是,赵氏以国士待程婴,程婴当以“国士报之”。从最世俗的角度也可这样解释,我公孙杵臼只是个待遇不错的门客,智谋寻常,就选件容易的事,一死罢了;你程婴受赵氏之恩甚厚,就干那件最难的事,扶保赵氏孤儿复仇还家。读史书的好处之一,就是常常会发现古人真的擅言辞,会说话。将这些话当成故事中的对白,比莎士比亚戏剧的台词还要精妙。“义者,宜也”。公孙杵臼自知知人,不争大义必然产生的大名,而是甘为其次,一死了之,这就是“宜”,是恰当。

  第三阶段有一个难点,关于被杀的婴儿,《史记》中的记载是 “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

  写这篇短文时,我会时不时停下来哼唱两句京剧《赵氏孤儿》第二场“舍子”程婴那段二黄原板:“娘子不必太烈性……我与那公孙杵臼把计定,他舍命来你我舍亲生。舍子搭救忠良后,老天爷不绝我的后代根。”历史事件进入民间艺术,都有一个戏剧化的过程。想想看,史书记载的是程婴和公孙杵臼“谋取他人婴儿”,这是两位义士在整个义举中最致命的缺陷。为救一人而害一无辜之人,是可质疑的义举,但“舍子”却被汉文化传统视为大义,同时又具备更强烈的戏剧效果。于是,从元杂剧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大报仇》、法国伏尔泰1735年改编的《L'orphelin de la Maison de Tchao》、英国威廉·赫察特改编的《中国孤儿》,到传统京剧《八义图》、1933年高庆奎新编的《搜孤救孤》,直至1960年王雁改编,马连良、谭富英、张君秋和裘盛荣演出的全本《赵氏孤儿》,“舍子搭救忠良后”便深入人心。这是因为,“舍子”在此刻既符合了传统道德,也符合上级对下级提出的核心要求,就是为了某种高尚的目标和信仰,不单牺牲自己,还要牺牲与自己相关的一切。“义者,宜也”。“宜”的复杂性在于,它可以随着时代的不同,观念的不同,顺应潮流而改变,于是,“义”便有了教化功能和超越人性,甚至非人性的要求,而不再是单纯的正确与否的行为标准了。再回来看戏,为“舍子”,程婴先是哄妻:“你今舍了亲生子,来年必定降麒麟”;哄不成又求:“无奈何我只得双膝跪,哀求娘子舍亲生”;求不成便骂:“看起来你是个不贤的妇哇”;骂不成干脆威胁要自杀:“唉,手执钢刀项上刎”。民间艺术的强大功能就是深入人心,《赵氏孤儿》精彩的演出和唱腔,以及强烈的戏剧冲突,已经淹没了史实,让民众只会记住“舍子”的高尚,忽略了“谋取他人婴儿”的史实。

  义,最高尚也最打动人的地方在于牺牲,而牺牲的最高境界不是死亡,是自污。第四阶段,故事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考验并揭示主人公程婴的内心世界——为保住赵氏孤儿,他必须得“卖主求荣”和“卖友求荣”。这个行动意味着,程婴将自己置身于“耻”的境地,“知耻而后勇”是智,而为了义举不惜“求耻”,这在对荣誉和道德只有简单明确要求、没有通权达变的春秋时代,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其实,这件事才是公孙杵臼所说的“子强为其难者”的真正含义,因为他知道,能否助孤儿复仇还家,只能是尽人事听天命,真正艰难的是程婴“卖主兼卖友”之后,必须背负一生的骂名和举国的“不齿”;倘若程婴将“扶孤”这一渺茫的目标实现还好,若稍有差池,没达成目的,程婴的一生以及他们最为重视的身后名声,就再没有挽回的余地了。1960年版京剧中,编剧不单让程婴卖主卖友,还加了一场屠岸贾试探程婴,命他鞭打公孙杵臼的戏。程婴(二黄导板):“白虎大堂奉了命,(垛板回龙)都只为救孤儿舍亲生,连累了年迈苍苍受苦刑,眼见得两离分。”接下来两人还要做戏给屠岸贾看,程婴(二黄散板):“你你你……莫要胡言,攀扯我好人。”这也就意味着,在一个戏剧性场面中,程婴通过卖友兼卖主以保孤儿,公孙杵臼假意反诬,二人一来一往,如磨盘般夹住屠岸贾,跌宕之中催逼得屠岸贾不得不相信程婴真的是无耻之徒。艺术的规律是共通的,这部历时500年不断被改编的戏剧,到了20世纪初期的版本,从编剧水平上讲,与同时期风靡世界的欧洲戏剧和好莱坞影片相比,在故事的情感深度、意义的复杂性,以及转折点对主要人物的考验上,应该略胜一筹。

  第五阶段,最后的高潮。在对照这段史实和戏剧作品时,我们没有必要强调古人的道德纯净程度,因为,任何时代义士都是少数,而在责备他人不道德方面,大多数人倒是不遗余力。令人高兴的是,程婴是极少数的那种追求完美的义士。《史记》记载,公元前582年(晋景公十八年),孤儿赵武15岁时,程婴与韩厥合谋,利用晋景公病重,借一套迷信说辞,说服晋景公,族灭屠岸贾,“复与赵武田邑如故”。这是京剧《赵氏孤儿》大团圆结局的依据,因为,多数观众虽然能接受戏剧人物悲惨的开端与经历,但无法容忍悲剧性结尾,况且,悲剧性结局也有违传统戏剧的教化之道。

  但5年之后,“及赵武冠,为成人”,程婴决定自杀。他的目的很奇怪: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我将下报赵宣孟(赵朔)与公孙杵臼”。他的理由也很有趣:“彼以我为能成事,故先我死;今我不报,是以我事为不成。”按常理说,程婴为赵氏立下大功,并且帮助韩厥夺得掌国权柄,此刻他既可以居功,也可以功成身退,为什么要选择自杀呢?程婴的完美主义恰恰体现在这一点上,而他却用极富幽默感的方式表达出来。他的意思是,当初他与公孙杵臼相约救助赵武,公孙杵臼身死;如今大事成就,他如果不去向他的朋友赵朔和公孙杵臼报告一声,他们必定胡思乱想。然而,透过程婴自杀的事实和他最后幽默的告白,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窥视程婴的内心。这里我们需要引入一个古代评价“士”的价值标准——“高洁”。程婴能行“义举”,同时他也深通人情世故,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功成之后,他的身份就从一个奋不顾身的“义士”下降为投资获利之人。程婴若想防止世俗之人和后代史家对他的种种揣测,让自己的“义士”身份不被卑俗之论玷污,他就只有自杀这一条路可走。而支持他自杀的道德动机就是“洁”,他必须得将自己与这不世之功产生的任何利益割断,从义士和功臣回归到“友”的身份。由此便进入程婴更深层的动机,公孙杵臼当初责备程婴“胡不死?”是因为程婴当时作为“友”确实“应该死”。对于“高洁之士”来讲,程婴辅佐赵武20年,不论是功劳与苦劳, 都无法与他当年的“应该死”相抵,因为这完全是两回事,不存在等价交换或功过相抵的可能。于是,程婴主动忽略“功劳”,回归“胡不死”的本初理由,选择用自杀以“自洁”。所谓“死义”,程婴在整个事件中自觉主动,细致周全地做出了近乎完美的诠释,这也是这个故事的伟大之处。

  邯郸是个故事丰富的地方,既是古战场,又是人生大舞台,除了《赵氏孤儿》,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可听可讲。表面上看,故事中的人物多是帝王将相和才子佳人,其实,这些故事的精神内涵都与现实生活有着无法分割的联系,透过这些故事,可以隐喻当今,启迪人生。2009年我第一次到邯郸,2010年我曾借助“豫让刺赵襄子”的故事,写过一个中篇小说《古风》,故事的主要人物是抗战时期的革命者和激励他的古人豫让,由两个并行故事相互映照而成。为此,我时常劝朋友,有机会的话,到邯郸走一走,看一看,偶有所得,便不虚此行;即使无所得,至少你还可以弄一方瓷枕,几斤小米,回到家中炊黄粱,倚瓷枕,效法古人,大梦一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01-2013:二十四节气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言论!

Powered by discuz!X3.5|Licensed备案信息:备案中...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