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22 日,灵寿县青同镇韩朱乐村民办幼儿园误用亚硝酸盐,导致该园部分幼儿出现食源性疾病发生。1 月 23 日上午,记者从有关部门 获悉,截至 22 日 24 时,已有 35 名幼儿离院回家,59 名仍在留院观察,13 名症状较明显 的患儿腹痛、呕吐等症状基本消除。
经调查,事件是由于 1 月 20 日该幼儿园负责人白玉霞用自行购买的 2 两亚硝酸盐(当地 村民过年传统方法烹烧猪肉常用的材料,民间俗称 " 火硝 "),在幼儿园食堂加工春 节自用肉食后,将剩余的不足 1 两亚硝酸盐留在幼儿园食堂厨房。因亚硝酸盐与食盐 相似,22 日中午,该园炊事员徐荣菊在烹制大锅菜过程中,误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放 入炖菜中,导致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事件发生后,灵寿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开展患儿救治和事件调查处置工作。截至 22 日 24 时,已有 35 名幼儿离院回家,59 名仍在留院观察,13 名症状较明显的患儿腹痛、 呕吐等症状基本消除。根据省儿童医院专家意见,所有留观患儿到今天中午如无不适 即可出院。
目前,县文教局已查封涉事幼儿园,对幼儿入园问题进行了妥善安置,并对幼儿园负 责人白玉霞和炊事员徐荣菊等相关人员开展深入调查;县市场监管局已对现场和可疑 问题食品及用具进行查封,并委托第三方对相关样品进行应急抽检;县纪委已经对相 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有关执法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同时,在全县中小 学校、幼儿园及所有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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