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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内] 河北法院集中宣判5起非法集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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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2 23: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2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邯郸、承德三地法院公开宣判5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其中3起涉及农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有6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付龙、付家兴以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翼龙网贷承德县分公司第二运营中心”为名,通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在该公司存款可以获得高额利息,致使被害人郝某某等多人与其签订理财协议,被骗573150元,承德县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及罚金30万元。被告人连庆文伙同他人,以武安市和信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总社,在多个村庄成立25家分社,在分社门口张贴海报进行宣传,以该合作社入股分红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3732977元,武安市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北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涉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将非法集资款肆意挥霍或转移、拒不退赔的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并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进一步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的提高,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汲取教训,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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