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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县]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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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01: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项目名称: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5月5日(工作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5月24日9:30
  受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涉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器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资质且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供应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内容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SXZFCG2016010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器材设备采购
  主要包括: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
  质量及数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工商经营资格;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声明。

  四、须递交的报名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须附授权委托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最近票据复印件;
  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声明。
  以上资质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注册审核联系人:杨铁云、李爱红
  电话:0310-3897386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涉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

  七、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单位应于开标前30分钟向涉县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
  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为投标方有效的转账票据,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票据原件,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中。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财经报网、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涉县政府采购网、涉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十、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名称: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徐燕北
  电话:0310-3897703
  联系人:康海宝
  电话:0310-3897158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涉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杨铁云、李爱红
  电话:0310-3897386
  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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