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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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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0: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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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第二次到邯郸,原本只有一个简单的目标,就是觅一方磁州窑白质黑章的瓷枕,弄几斤米油丰富的曲周小米。黄粱瓷枕,以度炎夏,不论是否有梦,也不论这梦是否隐喻人生,至少这两者与“一枕黄粱”的邯郸故事相关,搭配起来便能得些闲趣。

  邯郸是三家分晋后赵国的国都,《史记》让我对之感觉似曾相识。不想,到七贤祠一游,竟将我消闲的心情搅得严肃起来。七贤祠原是“三忠祠”和“四贤祠”合并而成,供的是“三忠”公孙杵臼、程婴、韩厥,“四贤”蔺相如、廉颇、李牧、赵奢。我一座座塑像看过去,在心绪中激荡而出的却是现实的复杂性、生活的不确实性、未来的不可知性,以及五千年来未曾发生变化的生活本质。于是,黄粱瓷枕的雅兴怅然若失,代之而起的是一身冷汗。对照先贤,我们的生活还存在于汉文化传统之中吗?我们的行为还有标准和规则吗?这两种问法都太一本正经了,还是换个更民间的方法,从故事说起吧。中国历史上有几个真正精彩的故事与邯郸密切相关,其中最为人称道、流传最广的是《赵氏孤儿》的故事。

  这个故事原本是春秋时期晋国各权力集团之间狗咬狗式的厮杀,只因里边出现了两位义士程婴和公孙杵臼,于是这个故事便成为“义”的传奇。我之所以用这个故事来阐释汉文化传统,是因为这个历史事件与后人对它进行的故事改编,真正诠释了“义”的复杂性,是汉文化伦理传统在形式上最典型、在内涵上最丰富的代表性作品。

  公元前597年(晋景公三年),晋国当朝权臣屠岸贾打算诛灭旧权臣赵氏一族,罪名简单明确,10年前赵国史官有记录,“赵盾弑其君”。其实那是晋灵公无道,赵盾避祸逃亡,逆臣赵穿弑君,但这件事也可解释为赵盾“为正卿,亡不出境,反不讨贼”,甚至也会有人猜测,是赵盾指使赵穿弑君。为此事,屠岸贾征询另一位权臣韩厥的意见,韩厥不赞成,并密告赵氏年轻的当家人赵朔逃亡,赵朔不听。韩厥答应赵朔帮助赵氏子孙,于是称病不出。屠岸贾没有上报国君,“不请而擅与诸将攻赵氏于下宫”,灭赵氏一族,只有怀孕的赵朔夫人,也是晋成公的姐姐逃入王宫。这一段只是《赵氏孤儿》的故事背景,需要注意的是,韩厥的后人韩康子、赵氏孤儿的后人赵襄子和京剧《赵氏孤儿》中出现的魏绛的后人魏桓子,正是日后分割晋国,韩、赵、魏三国的创始人。至于韩厥,他之所以能入“三忠祠”,是因为他信守了对赵朔的诺言,日后帮助孤儿赵武报仇并恢复家业。但我们在考查这段史实时,也不妨这么看,韩厥与赵朔是两家有世交的权臣,是互为犄角的势力集团,然而,如果赵夫人万一生下来的是个女儿,或赵氏孤儿万一有什么不测,韩厥对赵朔的承诺便成了一句空话。因此,韩厥对屠岸贾灭赵氏的“不赞成”和“称疾不出”,既是避祸,以免被赵氏所累,又是自保,以待时机。因此,韩厥的“义”只能算是“贵人之义”,也就是说,他在这件事当中始终在权衡、分析,以自身利益为重,最终选择的是回避和等待。这也就是为什么京剧《赵氏孤儿》的作者要用《史记》中并未参与此事的魏绛换掉韩厥的理由,因为老百姓不是政客,无法接受有瑕疵的义和权贵伪善的自辩。

  《赵氏孤儿》的故事之所以深深地打动了老百姓,根本原因在于故事的主人公对“义”进行了最丰富的诠释。故事的主要人物程婴是赵朔的朋友,身份应该是赵朔的谋主或亲近下属,知识分子;另一个重要人物公孙杵臼是赵朔的门客,比程婴身份低。

  这个故事对义的诠释分成五个阶段。第一阶段,赵氏被族灭,怀孕的赵朔夫人逃入宫中,门人公孙杵臼前来质问赵朔的朋友程婴:“胡不死?”意思是说,你的朋友赵朔一家被杀,你即使没能在下宫战死,也当以死相殉,为什么不死?今天看来这种责备很没有道理,但在春秋时期,为友谊而死是件很荣耀的事,毕竟那个时候,有一部分中国人具备极为清晰和强烈的荣誉感,“死义”可以成为传奇。程婴的回答显示出二人见解的高低,他说,赵朔夫人若有幸生下男孩,我会扶助男孩成为赵氏新主人;“即女也,吾徐死耳”。

  孟子曰:“义者,宜也。”义,简单说,就是做正确的事,往复杂里说,是做“合宜”的事。公孙杵臼追求的是简单、鲜明的“正确”,可算是“一时之义”,或者说是“一死之义”。这样的义士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有冲动的成分,以至于有些年轻时做过“义举”的人,在后来的人生中反而变得不仁不义。公孙杵臼与程婴的差距,就在于一时与一世,一死与“徐死”的差别。

  幸运的是,公孙杵臼有自知之明。在第二阶段,他们将赵氏孤儿救出王宫之后,公孙杵臼对程婴讲出让他流芳百世的两句名言,第一句是问:“立孤与死孰难?”第二句是陈述理由:“赵氏先君遇子厚,子强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死。”这两段话的重点在后一句,借用另一个与邯郸有关的故事“豫让刺赵襄子”中义士豫让的话说,“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因此,公孙杵臼这句话的潜台词是,赵氏以国士待程婴,程婴当以“国士报之”。从最世俗的角度也可这样解释,我公孙杵臼只是个待遇不错的门客,智谋寻常,就选件容易的事,一死罢了;你程婴受赵氏之恩甚厚,就干那件最难的事,扶保赵氏孤儿复仇还家。读史书的好处之一,就是常常会发现古人真的擅言辞,会说话。将这些话当成故事中的对白,比莎士比亚戏剧的台词还要精妙。“义者,宜也”。公孙杵臼自知知人,不争大义必然产生的大名,而是甘为其次,一死了之,这就是“宜”,是恰当。

  第三阶段有一个难点,关于被杀的婴儿,《史记》中的记载是 “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

  写这篇短文时,我会时不时停下来哼唱两句京剧《赵氏孤儿》第二场“舍子”程婴那段二黄原板:“娘子不必太烈性……我与那公孙杵臼把计定,他舍命来你我舍亲生。舍子搭救忠良后,老天爷不绝我的后代根。”历史事件进入民间艺术,都有一个戏剧化的过程。想想看,史书记载的是程婴和公孙杵臼“谋取他人婴儿”,这是两位义士在整个义举中最致命的缺陷。为救一人而害一无辜之人,是可质疑的义举,但“舍子”却被汉文化传统视为大义,同时又具备更强烈的戏剧效果。于是,从元杂剧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大报仇》、法国伏尔泰1735年改编的《L'orphelin de la Maison de Tchao》、英国威廉·赫察特改编的《中国孤儿》,到传统京剧《八义图》、1933年高庆奎新编的《搜孤救孤》,直至1960年王雁改编,马连良、谭富英、张君秋和裘盛荣演出的全本《赵氏孤儿》,“舍子搭救忠良后”便深入人心。这是因为,“舍子”在此刻既符合了传统道德,也符合上级对下级提出的核心要求,就是为了某种高尚的目标和信仰,不单牺牲自己,还要牺牲与自己相关的一切。“义者,宜也”。“宜”的复杂性在于,它可以随着时代的不同,观念的不同,顺应潮流而改变,于是,“义”便有了教化功能和超越人性,甚至非人性的要求,而不再是单纯的正确与否的行为标准了。再回来看戏,为“舍子”,程婴先是哄妻:“你今舍了亲生子,来年必定降麒麟”;哄不成又求:“无奈何我只得双膝跪,哀求娘子舍亲生”;求不成便骂:“看起来你是个不贤的妇哇”;骂不成干脆威胁要自杀:“唉,手执钢刀项上刎”。民间艺术的强大功能就是深入人心,《赵氏孤儿》精彩的演出和唱腔,以及强烈的戏剧冲突,已经淹没了史实,让民众只会记住“舍子”的高尚,忽略了“谋取他人婴儿”的史实。

  义,最高尚也最打动人的地方在于牺牲,而牺牲的最高境界不是死亡,是自污。第四阶段,故事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考验并揭示主人公程婴的内心世界——为保住赵氏孤儿,他必须得“卖主求荣”和“卖友求荣”。这个行动意味着,程婴将自己置身于“耻”的境地,“知耻而后勇”是智,而为了义举不惜“求耻”,这在对荣誉和道德只有简单明确要求、没有通权达变的春秋时代,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其实,这件事才是公孙杵臼所说的“子强为其难者”的真正含义,因为他知道,能否助孤儿复仇还家,只能是尽人事听天命,真正艰难的是程婴“卖主兼卖友”之后,必须背负一生的骂名和举国的“不齿”;倘若程婴将“扶孤”这一渺茫的目标实现还好,若稍有差池,没达成目的,程婴的一生以及他们最为重视的身后名声,就再没有挽回的余地了。1960年版京剧中,编剧不单让程婴卖主卖友,还加了一场屠岸贾试探程婴,命他鞭打公孙杵臼的戏。程婴(二黄导板):“白虎大堂奉了命,(垛板回龙)都只为救孤儿舍亲生,连累了年迈苍苍受苦刑,眼见得两离分。”接下来两人还要做戏给屠岸贾看,程婴(二黄散板):“你你你……莫要胡言,攀扯我好人。”这也就意味着,在一个戏剧性场面中,程婴通过卖友兼卖主以保孤儿,公孙杵臼假意反诬,二人一来一往,如磨盘般夹住屠岸贾,跌宕之中催逼得屠岸贾不得不相信程婴真的是无耻之徒。艺术的规律是共通的,这部历时500年不断被改编的戏剧,到了20世纪初期的版本,从编剧水平上讲,与同时期风靡世界的欧洲戏剧和好莱坞影片相比,在故事的情感深度、意义的复杂性,以及转折点对主要人物的考验上,应该略胜一筹。

  第五阶段,最后的高潮。在对照这段史实和戏剧作品时,我们没有必要强调古人的道德纯净程度,因为,任何时代义士都是少数,而在责备他人不道德方面,大多数人倒是不遗余力。令人高兴的是,程婴是极少数的那种追求完美的义士。《史记》记载,公元前582年(晋景公十八年),孤儿赵武15岁时,程婴与韩厥合谋,利用晋景公病重,借一套迷信说辞,说服晋景公,族灭屠岸贾,“复与赵武田邑如故”。这是京剧《赵氏孤儿》大团圆结局的依据,因为,多数观众虽然能接受戏剧人物悲惨的开端与经历,但无法容忍悲剧性结尾,况且,悲剧性结局也有违传统戏剧的教化之道。

  但5年之后,“及赵武冠,为成人”,程婴决定自杀。他的目的很奇怪: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我将下报赵宣孟(赵朔)与公孙杵臼”。他的理由也很有趣:“彼以我为能成事,故先我死;今我不报,是以我事为不成。”按常理说,程婴为赵氏立下大功,并且帮助韩厥夺得掌国权柄,此刻他既可以居功,也可以功成身退,为什么要选择自杀呢?程婴的完美主义恰恰体现在这一点上,而他却用极富幽默感的方式表达出来。他的意思是,当初他与公孙杵臼相约救助赵武,公孙杵臼身死;如今大事成就,他如果不去向他的朋友赵朔和公孙杵臼报告一声,他们必定胡思乱想。然而,透过程婴自杀的事实和他最后幽默的告白,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窥视程婴的内心。这里我们需要引入一个古代评价“士”的价值标准——“高洁”。程婴能行“义举”,同时他也深通人情世故,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功成之后,他的身份就从一个奋不顾身的“义士”下降为投资获利之人。程婴若想防止世俗之人和后代史家对他的种种揣测,让自己的“义士”身份不被卑俗之论玷污,他就只有自杀这一条路可走。而支持他自杀的道德动机就是“洁”,他必须得将自己与这不世之功产生的任何利益割断,从义士和功臣回归到“友”的身份。由此便进入程婴更深层的动机,公孙杵臼当初责备程婴“胡不死?”是因为程婴当时作为“友”确实“应该死”。对于“高洁之士”来讲,程婴辅佐赵武20年,不论是功劳与苦劳, 都无法与他当年的“应该死”相抵,因为这完全是两回事,不存在等价交换或功过相抵的可能。于是,程婴主动忽略“功劳”,回归“胡不死”的本初理由,选择用自杀以“自洁”。所谓“死义”,程婴在整个事件中自觉主动,细致周全地做出了近乎完美的诠释,这也是这个故事的伟大之处。

  邯郸是个故事丰富的地方,既是古战场,又是人生大舞台,除了《赵氏孤儿》,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可听可讲。表面上看,故事中的人物多是帝王将相和才子佳人,其实,这些故事的精神内涵都与现实生活有着无法分割的联系,透过这些故事,可以隐喻当今,启迪人生。2009年我第一次到邯郸,2010年我曾借助“豫让刺赵襄子”的故事,写过一个中篇小说《古风》,故事的主要人物是抗战时期的革命者和激励他的古人豫让,由两个并行故事相互映照而成。为此,我时常劝朋友,有机会的话,到邯郸走一走,看一看,偶有所得,便不虚此行;即使无所得,至少你还可以弄一方瓷枕,几斤小米,回到家中炊黄粱,倚瓷枕,效法古人,大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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