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通道区域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春节期间我市空气质量,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通道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要求如下: 一、禁燃区域 本通知所称“通道区域”,是指南至磁县城区,北至永年区城区,西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东至高速铁路线所围合的范围。通道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二、禁燃时间 2018年2月15日(除夕)0:00至2018年3月3日(正月十六)24:00。 三、有关要求 在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已出台禁燃通告所规定的范围和时限的基础上,春节期间增加通道区域为禁燃范围。通道区域所涉及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安排部署,加强宣传,加大监管巡查力度,确保春节期间通道区域内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打赢全市蓝天保卫战。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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