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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暖气不热最高可以全额退费!邯郸人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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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19: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热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反映后12小时内提供测温服务,测温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热用户与供热单位对室温达标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
每低1℃退10%
邯郸市热力公司经营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邯郸市起居室室温标准为18℃,其他房间室温标准为16℃。居民如对室温存疑,可联系测温,测温记录将被录入系统,之后根据温度不达标的天数和面积及温度差三项综合进行减免:每低于标准温度1℃,按不达标天数和面积退还10%热费;室温低于10℃,退还全部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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