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1 15:53
现在我们必须讨论到另一类的性象征了。此类的性象征现象与物恋现象很有几分相像,所不同的是,恋爱的对象或恋物虽也和体不无关系,通常却是和人体不相连接,这显然和前文所论的品性或衣饰一类的对象颇有不同。这一类的现象里包括凡对人足以激发性欲的一切动物身上的产品,例如带毛的皮或不带毛的革,以至于动物的活动,特别是交配行为的景象等等。这些现象是建筑在相像的联想之上的;交配教人联想到人的性交,动物成为人的象征,所以也不妨总括在性的象征现象之内。
此类现象又可分为若干小类。(1)一般的人,尤其是青年人, 有时看见动物交配, 会感受到性快感。 这有人起过一个名词, 叫做观察性的物交恋(inixoscopic zoophilia)。这是在正常的变异范围以内的。 题目中所说的兽毛皮革恋是这第一类的别派。(2),另外有一些例子, 在动物身上摩挲的结果,也能唤起性兴奋或性满足;这是一种狭义的性的物恋现象,克拉夫特- 埃平把它叫做性爱的动物恋(zoophilia erotica)。(3)另有一些例子,喜欢比拟着和动物性交,甚至真的和动物发生交配的行为。这种例子所表现的便不是狭义的物恋现象了,但还没有越出我们所了解的性爱的象征现象范围以外。这第三类不妨就叫做人兽相交(克拉夫特。埃平拟的名词是zoocerastia)简称兽交。 兽交事实上又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比较自然的,当事人在人格上并不能算不正常,不过因为文明程度大低,不知自我裁节罢了。另一派也许是一些教育造诣与社会地位相当高的人,但因为神经上有病态,意志薄弱,根本不能裁节。这两派不妨分别叫做榛狂的兽交(bestiality)和病态的兽交(可即以克氏的zooerastia当之)。
儿童中,无论男女,动物的交配往往是富有神秘性的一种景象,最值得观看。
这是很自然,也是很难避免的。因为在儿童看来,这景象富于所谓“拆穿西洋镜”
的价值。性的现象对儿童多少是个讳禁的题目,在人与人之间所看不到的,居然在兽类之间看到了,岂不是等于一大神密的揭穿?况且,这秘密也不只是别人的,儿童在自己的身体里,也未尝不感到一番鼓动挣扎,即在完全天真烂漫与知识未开的儿童,这种交配的景象也未始不可激发一些隐约的性兴奋。就一般的观察而言,似乎女孩中有这种兴趣的比男孩要更多些。在成年人中,这种兴趣自然也有,而也以女人为多,在十六世纪的英法两国,王家与贵族的女人几乎很公开地表示过这种兴趣,即不免特地找这景象来观看。到了较近的近代,很多人以为这种景象是有伤风化的,爱看这种景象,多少是好色贪淫的一个表示,也是一种病态。
就神经不稳健的人而言,确乎是如此,但这种景象本身却是无所谓的。
动物交配的揣摩与观看,其所以为性情绪的一个象征,是不难了解的,如果在童年有这兴趣,其为象征的表示,更可以说是相当正常的。但在这物交恋与上节所讨论的在人体上有其系恋中心部分的物恋之间,还有一派象征的现象,就很复杂了。这派就是所谓兽毛皮革恋(stuff-fetishism)。 兽毛皮革恋的对象便是毛和皮革或类似毛和皮革的货物,大致上可以说都是动物身上的产品。这一派现象是比较复杂的,它所包括的恋物表面上也不只一种,而情欲在行为上的表示也不只一式。有不少例子对女性所穿的衣服不免发生性的兴趣,因为衣服的原料里大部有兽毛皮革或其他相类的成分。在很多的例子中,我们发现性欲的表示偏重于触觉一方面,即当事人特别喜欢抚摸玩弄这一类动物身上的产品,从而获取性的兴奋与性的满足。此外,有的例子所恋的对象可能就是兽毛所美丽的那动物,有的很自觉的,有的却存在于潜意识里而不很自觉,兽毛皮革的所以成为恋物,而带毛的兽皮的吸引力尤其强大, 大概是因为这个缘故。 我们不妨把发恋(hair-fctishism)看作人体的物恋与动物恋中间的一个过渡的枢纽,而归到动物恋里讨论。人发是与兽毛一路的东西,虽是人体的一部分,也是可以分割而脱离人体的。这样看去,人发便和兽毛皮革可以归做一类的事物。实际上,它比兽毛皮革更容易成为恋物,其重要性要远在兽毛皮革之上。克拉夫特-埃平说过, 毛发的诱惑力极大,它和性择的视、听、嗅、触四种感觉全有关系。
严格地说,发恋应当属于上节所讨论的物恋现象,因为发和脚一样,都是人体的一部分。不过因为它可以从身上截割下来,而即使发所从出的本人下在,它也足以引起性的反应,事实上便很可以和衣服、鞋、手绢、、手套等物相提并论。
从心理的立场论恋发并不成为什么特别的问题,不过一则因为发的性的效能特别广大(眼睛而外就轮到它了),再则因为编成辫子或扎成辫子之后,它是很容易从头上截取下来,因而从法医学的立场,它是很可以引起复杂的问题的。
在西方犯罪者中,有一种人特别喜欢切取女人的头发,这种人有个特称,就叫头发截劫者(hair-despoiler, 法文叫 coupeur desnattes , 德文叫Zopfabschneider)。自女人剪发之风盛行,这种人的活动已日见减少, 但从前在各国的大都会里都可以找得到,而曾被研究得最仔细的例子则发生在法京巴黎。
窃发者大都是一些神经脆弱而遗传恶劣的人,他们对于女人头发的爱不忍释,有的在早年即已开始,有的则发展较迟,大抵总在一度严重的热病之后。所恋的发有的是通常的散发,有的是辫子。大抵所恋的只是二者之一,即不是散发,便是发辫,一个人兼恋两种的可以说是没有的。此种人摸到女发,在切取的时候,就会感到性的兴奋以至于发生射精作用。割取到的发,在后来手淫时,也有用处。
大致说,截劫女发的人是纯粹的物恋者,在他所得到的快感里倒并没有施虐恋的成分。
兽毛皮革的对象,最普通的是带毛的皮货和类似此种皮货的丝绒;其次是鸟羽、丝织品和不带毛的皮革。总之,直接间接都是动物身上的产品。其中最有趣的也许是皮货。因为皮货所引起的性恋又往往和被虐恋有些联带关系。霍尔曾经告诉世人:儿童的情绪生活里,对于皮货的爱或憎,是相当普遍的。即在婴儿时期,即在始终没有和动物发生过接触的幼儿中,这种爱憎的心理也可以找到。大多数比较纯粹的兽毛皮革恋的例子也似乎都有一些先天的根苗,因为这种物恋情绪的产生,不但很早,而且找不到什么特别的起因。兽毛皮革恋所牵涉到的官觉,大多都是触觉,只有极少数的例子与视觉有关。假如性的知觉是由怕痒的知觉演变出来的话,那我们不妨说此种物恋的象征现象多少是怕痒心理的一个先天的歧变,不过这种歧变只适用于对动物的接触罢了。
由这种根据触觉的歧变再进一步,我们就到达了前面所提的性爱的动物恋了。
该名词是克拉夫特-埃平起的,克氏也记录着一个很富有代表性的例子。 这例子是一个先天神经上便有病态的人,智力相当高,但很清瘦,血色也不好,性的能力也薄弱他从幼年起便对家畜特别表示宠爱,尤其是对犬猫。每次在它们身上抚摸着玩,他就感到一些性的情绪。但在那时他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根本不知道性是什么东西。到了春机萌发的年龄,他方才明白这种特殊的情绪是有性的意义的,遂设法加以纠正。他居然成功了,但从此以后他就常做性爱的梦,而梦境中总有猫犬一类的动物在场,一觉醒来,又不免手淫。而手淫之际,意念中也总有这一类动物的成分。同时他却并没有和这一类动物交配的欲念。实际上他见了动物就觉得可爱,起初不问那动物是雄的还是雌的。总之,他的性观念,在这一方面倒没有什么不正常。这样一个例子所表示的似乎是完全建筑在触觉上的一种物恋现象,比起一般的兽毛皮革恋来,它是进了一步,比起人兽相交来,它的程度还不够,易言之,它是介乎二者之间的。
克氏认为人兽相交与性爱的动物恋是截然不同两事。这见解笔者以为是不能接受的。笔者以为从性爱的动物恋到人兽相交,中间只是程度的不齐,而不是品类的不同,实际上是一路的现象,所不同的是,犯兽交的人大抵知能要薄弱些或精神上要多些病态罢了。同时,前文不是说过人兽相交有两派,一是棒狂的兽交,一是病态的兽交么?这两派也是不能绝对划分的。在所谓棒狂的兽交的例子里,我们如果加以仔细的研究,恐怕十有八九可以找到一些心理的变态。冒尔说得好,我们在癖(vice)与病(disease)之间,是很难划一条清楚的界线的。 这句话在这里也正很适用。
讨论到兽交,我们就到达了这类歧变中最粗野而又最屡见不鲜的一个方式了。
凡是用和动物交配或其他紧密接触的方式而取得性满足的行为,我们都叫做兽交。
要明知了这种歧变,我们先得把文明生活与都市社会生活所养成的对于动物的观感搁置一边。大多数的性的歧变,可以说大部分是文明生活与都市社会生活的直接产物,即或不然,也至少是性冲动对这种生活随便适应的一些表示。但兽交则不然,不过有一种兽交是例外,详见下文。它是乡僻地方农民中的一种性的变态行为,而这种农民又是一些智能低下、感觉迟钝和易于满足的分子。在比较原始与质朴的人口中也有。田野粗鲁的人,既没有妇女垂青,自己又没有能力去追求她们,便很自然会养成这种恶解。在有的比较朴野无文的社会里,由于司空见惯,根本不把它看作淫恶的癖习。即象在瑞典,一直要到十二世纪的未年,非宗教性的地方法律才把它算作一种罪名,而这罪名也并不大,犯过的人只需对动物的物主负责,出一些赔偿费便可了事。在更单纯的民族里,例如加拿大西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色里希人(Salish,即印第安人的一种),认为动物在生命的地位上并不低于人类,它的价值并不贱于人类,所以即使有兽交的事实发生,犯过的人并不因此受人鄙薄,并且根本也不算是一种犯过的行为。
此种所谓榛丕性的兽交之所以异常普遍,综合看来,是有三种因缘的。
①原始与朴质无文的社会对于生命的概念和文明社会的不同,它并不承认人类与其他动物,尤其是高等一些动物之间,有什么很大的界限。
②农民与此种动物之间,关系必然比较密切,感情必然比较浓厚,有时再加上接触不到妇女,家庭生活的不易建立,这种关系和感情自不免更加发展。
③有许多民族的传说和迷信无形中也有推动的力量,例如,妄言和动物交配可以治疗性病等等。
就在如今日文明国家的乡间,兽交还是一件不能说是很不普通的现象。这是很难怪的。一个未受教育的农民,感觉既欠灵敏,辨别力自然薄弱,其对于异性的要求,又只限于极粗浅的程度而止,他对于一个人和一头牲口在性方面的区别,事实上怕不会十分措意。一个德国的农民在法官面前替自己解释说:“我的太太好久不在家了,没有办法,我就找家里的雌猪去了。”这样一个解释,出诸不懂法律、不识宗教教条的农民之口,可以说是很自然的,事实这解释也已经很够,无需再有什么别的辩护。从这个立场看,兽交便与手淫以及其他临时满足性欲的方式没有多大区别,都是不得已而求其次的权宜之法。我们正不必严格相绳,引为是性冲动的一大歧变。禁欲已久的前方军兵也往往有兽交的行为,古代、中古时代以及最近欧洲大战的军伍里,就都有过这种情形,而传说中所提到的动物大都是雌山羊。
不过农民中兽交现象的所以比较多,除了感觉迟钝与接触不到妇人这两点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他们与动物的关系特别密切。站在农民的立场而说,他和他的牲口或家畜的日常关系,不但不比他和街坊邻舍以及一般人类的为疏远,并且更为接近,农民和牲口合住一屋,是乡间最普通的一种情形。
见于文献的,古今曾经做过兽交对象的动物见于文献的,种类很多,而利用这种动物的自然男女都有。家畜的用处自然是特别大,可以说每一种家畜都当过这用途。利用得最多的是雌猪。提到雌马、雌牛、雌驴子的例子也不少。用犬、猫、兔子的例子也偶尔遇到。雌鸡、雌鸭子、雌鹅,也不算不普通。在中国,据说鹅用得特别多。古罗马的贵族妇女据说特别喜欢用蛇。甚至于熊和鳄鱼都有人记载过。当地兽交现象的普遍程度,是一种复杂的心理的存在,即憎恶的心理之中又搀和上一些神秘与亵读神明的恐怖心理。法律的态度既有不同,处罚的宽严程度也大有不齐,最轻的罚锾而止,最重的是人和兽一并受严厉的极刑。在中古时代及中古时代以后的欧洲,兽交的案子也是相当多的,此点我们从教士或神父布道时常用的题目里完全可以看出来,一直到十五十六两世纪还是如此。关于此层,我们还有一些更有意义的旁证,就是当时教会的法律也认为在这方面有规定各种处分的必要,主教、神父和会吏犯兽交罪名的都得经过相当时期的忏悔,大抵职位越高,那时期就越长。
对于兽交的处分,有的民族里是极严酷的,这无疑是因为这种民族把兽交、兽奸或鸡奸看作一种滔天的罪孽。而从宗教的立场看,更是罪孽中最最可怕的一种。至于它给社会及个人的实际的损害,还是另一回事。犹太人是最怕兽交的,故主张凡是犯者和被侵犯的动物都要受处以死刑。在中古时代的欧洲,特别是法国,这种严刑峻罚也流行过一时。犯者和母猪或母牛或母驴,一并被判处酷刑的例子记载上都见过。在法国的图卢兹(Toulouse),一个女人因和犬交而被烧死。
即降至十七世纪,有一位很有造诣的法学家还认为这种判决是合理的。即在今天,社会与法律对于兽交的态度还没有完全革新,还没有充分参考到前文所已讨论的事实,即凡有这种反常行为的人,不是精神上有病态,便是智力缺乏到一定程度,往往与低能的人没有很大区别。还有一点我们得参考,就是有少数例子,或对动物身上有残忍的伤害,或和下文所要讨论的施虐恋的现象有联带关系。除此之外,兽交在事实上并不是一种直接反社会的行动,德国性心理学者沃瑞尔说得很对,只要没有残忍的成分在内,兽交“是性冲动的最没有妨害的一个病态的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