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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子战争前言

精子战争 by 罗宾·贝克

2016-11-11 15:44

小<说<T<xt>天?堂

性活动在我们的生活中一直存在着不适当的影响。人们不仅对性行为本身花费了许多精力,而且将更多心思用来渴望、谈论、巧计安排甚至糟蹋性行为。尽管我们已经对“性”煞费苦心,但在面对性冲动所引起的行为及反应时,我们仍然会感到茫然不知所措。现在就请大家看看下面的问题,你是否能够回答其中一二。

为什么有时我们身处于幸福美满的家庭中,却仍然会产生令人难以置信的冲动想要发生婚外情?为什么男性每次性交时射出的精子数量足够让两倍的美国人受精?为什么男性每次射出那么多精子之后,其中半数的精子又会从女人的两腿之间流失?为什么我们并不想生孩子但却渴望定期进行性交?为什么在我们最不想生孩子的时候,身体却和想法背道而驰并使我们怀孕?为什么在我们想要个孩子的时候,身体却不肯合作,总是不让我们成功受孕?为什么我们很难找出适于怀孕的性交时刻?为什么我们也很难找出不适于怀孕的性交时刻?人类男性的阴茎为什么是目前这种形状?男性为什么在性交过程中需要进行前后抽动?为什么我们会产生强烈的想要自慰的冲动?为什么有些人在睡眠中能够达到性高潮?为什么女性的性高潮如此莫测高深且难以获得?又为什么有些人喜欢和同性发生性行为?

对于上述问题,人们都无法找到合理或至少一致认同的答案。其中某些问题若简单的以社会学或心理学的观点来看,经常会让我们感到困惑而不可理解;而其他某些问题则代表人类对性行为的理解已发生了一场革命性的变化。这场革命虽然是从20世纪70年代就已拉开序幕,但真正形成一股力量却是在90年代之后。而现在对于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已能给出比过去更为理性的解答。

到目前为止,这类宝贵的新知始终只被某些享有特权的学术界人士所独享。更准确地说,这些人士即是演化生物学者。本书的目的是希望将这些新知及其引发的其他知识,首先呈现给更广大的普通读者。

今天,正有一股力量在颠覆我们对性驱动力的认识。我撰写本书的目的即是想对这场革命有所帮助。这场革命所要传递的主要讯息是,我们的性行为是通过长期演化而来,过去,演化的力量曾对我们祖先的性行为有决定性的影响,现在,演化的力量也同样在影响着我们。尽管长期的演化使我们的身体利用脑部来操控行为,但演化的目的主要还是在激活我们的身体,而非意识。

我认为,主导“性”演化的主要力量就是精子战争。只要一名女性体内同时拥有两名(或更多)男性的精子时,这些精子便将彼此竞争以赢得进入卵子的“战利品”。而精子间竞争的真实情况实在有如一场战争。最近一项研究结果曾显示出令人惊异的结果:男性一次射出的精液当中,只有极少量(不到1%)的精子是拥有生殖能力的“取卵者”(egg-getter)。至于其余的精子,过去大家曾将它们视为不良制品,但现在我们才知道,这些精子原来是被刻意制造成不具备受精能力的。其中一些被我称之为“神风队员”的精子,它们的作用和受精毫无关系,而它们的主要任务则是阻止他人的精子和卵子结合。

《精子战争》这本书将详细评述精子战争的动态,换句话说,也就是向大家描述不同来源的精子如何在女性体内争夺受精的特权。我在这本书里会向大家介绍许多影响精子战争结果的因素。例如说,女性本身能够制造适于或不适于精子的环境,并以此来帮助或阻碍精子在其体内活动;同时,我还将更进一步向大家介绍,不论男女,两性在意识中认为精子战争发生的机会是多么微小,但演化却使他们的身体终生都在盲目地准备对付精子战争的来临。

精子战争的斗争舞台不仅构建在高度形式化的精子行动上,同时也以有意渲染、妥协、故弄玄虚甚至以扰乱两性关系的方式,表现在人类这种动物的个体身上。而本书也将从上述角度以更微妙复杂的方式探讨精子之间的斗争。

人类对性的态度、感情、反应以及性行为本身不仅反映出我们的感性生活和性生活的理性计划,同时也反映出精子斗争所形成的非理性的生物指令。我们并不需要了解这些指令何时及如何介入精子战争,我们也不需要了解这些指令如何摧毁与瓦解我们的生活规划。我们只需按照生物指令行事即可。

因此,对男性来说,即使他们从来不曾有意识地怀疑其配偶的忠贞,但男性的大部分性行为都是为了防止配偶使自己的精子卷入精子战争,就算是无法避免这种可能,男性也要使他的精子掌握打赢精子战争的最佳时机。相同的,对女性来说,即使她们找不出理由去怀疑或蒙骗配偶,但女性的大部分性行为不是为了操控配偶与其他男性,就是为了帮助某位男性的精子在精子战争中获得胜利。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经过长时间演化所形成的指令支配着女性,能够掀起精子竞赛的女性才有更多机会生出具有优秀基因的后代。概括来说,我在这本书里主张,适时地选择对配偶保持忠贞或进行外遇,不论对男性或女性来说,都可算是繁衍后代的一种理想策略。而我们每个人天生确实也都能将这种真实状况反映在性行为当中。

大部分研究人类行为的演化生物学家,都曾花费过相当长的时间来研究其他动物的行为。他们占领的学术领域是由对其他物种的结论而推衍到人类。而我个人对这方面的学习过程则和其他学者不同。早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就坚信,将人类和其他动物同时进行比较性的研究不仅合理而且绝对有益。因此,当我着手进行研究的时候,我从一开始就以相同观点同时研究人类和其他动物。甚至,当我的同事还在主张将研究动物行为的结果推衍到人类的时候,我却花费了很多时间用来坚持相反的研究方式。换句话说,我所主张的研究方式是以研究人类行为所得的结果来洞悉其他物种的行为。

我早期从事的研究和性行为毫无关联。当时我研究的是动物的迁移(migration)与定位(navigation)。任何人只要曾经设法让老鼠或马找出它回家的方向,或是曾让一只飞蛾找出南方在哪的话,他一定会对人类产生同样的兴趣。我当时是对这几种动物同时进行研究,而我在每个阶段对每种动物所获得的研究结果,也正好对其他动物的研究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

很自然地,当我的研究兴趣最后转为动物的性活动,我的研究对象就不只是昆虫、老鼠和猪,还包括人类在内。而这时我又发现一件事,任何人只要曾经尝试在飞蛾、老鼠等动物进行正常性行为过程中收集它们的精液(甚至还有些可怜的家伙会有兴趣去收集狮子和鲸鱼的精液呢!),他就会知道以人类为对象进行同样的研究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我只花了些钱买了一些保险套,然后,我的自愿受试者们便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实验室。几天后,他们带着自己在自然性交过程中得到的全部产品(精液),重新回到了实验室。而以人类为研究对象比较省事的部分还不只这些,这些自愿受试人员还能对我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例如说,他们上次射精是在多久之前?这次射精是通过性交还是自慰?他们的性伴侣是否为长期关系的配偶?在性交过程中女性是否曾经达到高潮?如果达到,在何时?

这项实验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展开,约有100对男女伴侣曾提供给我1000次射精的精液。由于他们提供的帮助,我和我的学生才能对这些精液进行计量与分类。在这些样本当中,约有200份精液样本是性交时射入女性体内,然后在一小时后从女性体内流出的,换句话说,也就是“回流”。另外,还有500名男性曾经自愿提供活体精子,以便让我们进行混合精液的实验。这使我们得以在显微镜下观察到精子在遭遇其他男性的精子时,是否会表现出不同以往的行为。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全英国约4000名女性进行过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这些女性的性行为,以及她们在外遇或团体性交过程中的反应与行为。尽管本书的基本论点是根据我自己的实验结果而来,但另一方面,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员对于人类和动物的其他相关研究也对本书的论点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

本书采用的最后一项资料来之不易。我曾在莫里斯(DesmondMorris)制作的电视节目《人类这种动物》(TheHumanAnimal)中担任科学顾问,这个谈论人类性行为的系列节目所获得的争议与成就同样惊人。当节目制作单位问我,怎样的镜头才最能展现出我所进行的研究时,我特别强调女性获得性高潮的那一刻,以及男性在女性体内射精的那一瞬间。这个瞬间镜头极为宝贵但也极难摄取。数星期之后,我和莫里斯以及我的研究伙伴贝里斯,还有其他节目制作小组人员一起挤在曼彻斯特大学的一个小房间里,观看因我的建议而做成的东西。那是一卷影片,是我们在一名男性进行性交前,把一个小型光纤内视镜贴在他的阴茎下方拍摄而成的!我曾在本书中尽了最大努力,想把我们在影片里看到的情景描述出来(请参见场景3)。但那些影像所造成的震撼却绝不是我的能力所能表达的。同时,我从前对性交过程中最关键时刻的科学认知,也因为这段影片而发生了彻底的改观。

另一方面,由于技术上的困难,我们如果想从其他动物身上收集到同样的资料,便须花费极多的时间。尽管这种现象会让我们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以人类为研究对象就不会遇到任何问题。而对研究人类行为的学者来说,他们永远担心受测对象腼腆害羞、夸大其词,甚至恶作剧。但无论如何,我们在这项实验中获得的合作成果却令人感到十分惊喜。大部分的自愿受试者显然都能理解提供真实资料的价值,同时也明了诚实胜于一切的意义。

在以生物学观点对人类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随时警惕,以保证所有的数据资料都不曾遭受不良影响。而对研究人员来说,他们感到烦恼的事情还不只这一点。很多研究人员会发现,从生物学的角度和社会规范的角度分别来看同一件事时会有矛盾产生。而这种观点之间的差距则会让人觉得,我们想从生物学角度来阐释人类行为,简直就是毫无意义的举动。就拿人类的性行为来说,诸如节育或道德观等现象,不论这些现象是来自宗教还是社会,甚至一些是由生硬的法律条文造成的,但这些现象看起来却像是人类独有的产物。相同的,人类在决定与“性”或繁衍后代有关的活动时,有时会牵涉到经济因素,这也是只有在人类身上才能发觉的独特现象。综上所述,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人类具备了上述的独有特色,那么又怎能用观察其他动物的角度来观察人类呢?

事实上,上述现象对大多数人来说,并没什么特别。或者说,人们不愿把这些现象看得太特别。拿节育来说,这种现象并非人类独有的现象。我在本书的场景16里面也曾说明过,节育基本上是哺乳类动物的特性,而目前我们的身体拥有的各种自然节育机制,则是从前人类(prehuman)与早期人类的祖先身上继承而来。一名狩猎民族的女性终其一生所生的子女人数几乎和现代工业社会的女性相同。而狩猎民族的女性凭借的只是承传哺乳类的自然节育法,而另一方面,现代工业社会的女性则可能在她衣橱的抽屉里装满保险套、子宫帽或口服避孕药之类的东西。

再拿前面提到过的经济因素来说,基本上,这种现象也无任何新意而言。现代男女把“性”作为换取金钱的手段,这种做法相当于其他动物(例如说我们的祖先)以“性”作为换取生活空间与食物的本能。人类在获得社会与经济保障之前,会企图暂时延缓繁衍后代,这种现象其实和其他动物并没有什么不同。许多哺乳类动物在加入更好的群体,并获得更佳生活空间与更多食物之前,它们也会暂时延缓繁衍后代。我们在老鼠和猴子身上都能观察到相同的现象。即使是从事性交易的女性,她们以“性”换取金钱的行为,我们也能在其他动物当中观察到类似的现象。关于这一点,我在本书的场景32中有详细说明。

除了上述的节育与性交易之外,生物社会对性行为施以制约也非人类社会独有的现象。所有生活在大型群体里的鸟类或哺乳类动物都有其雌性与雄性应该遵守的群体规范,以及群体独有的道德标准。这些规则通常是由领导阶层的雌性或雄性所制定,同时并以其本身拥有的力量来强制执行这些规则。不仅如此,这些规则还能以教育方式广为传播。一般来说,群体中上一代的行为会对下一代的行为产生影响。而上述群体规则在动物社会当中(例如说,在人类社会中)可能引起的结果是,部分社会成员会企图采取某些方式以规避社会制约的力量。而最近一些以“父权”(paternity)为题的研究则显示,这些尝试规避制约的成员其实经常都能得逞。

由于一般人根本还搞不清楚我们的行为当中究竟有多少行为是真正来自生物本能,因此很多人经常会把动物的生物性行为与文化性行为混为一谈。举例来说,我经常听到有人主张,如果没有文化的制约,生物指令(biologicalimperatives)最终将会导致长期伴侣关系和核心家庭的消失。但事实上,驱动人类的两性追寻长期伴侣并与伴侣共同养育子女的,是生物指令,而非社会规律。同样的,大部分的鸟类和哺乳类动物也因为相同的生物指令而表现出类似行为。对这些动物(或人类)来说,它们不需要任何宗教或文化规律来强迫它们建立家族。一切都是源于自然。相同的生物指令也会驱使某些个体(不论是鸟类、猴子或人类)将其长期伴侣视为终生的伴侣,并且终生对伴侣保持忠贞。对个体来说,能否终生都对伴侣保持忠贞,则要视伴侣的品质、个体所处的环境,以及可供接受的选择而定。同样的,不论对男性或女性(或其他雌性与雄性的动物)来说,上述的生物指令也会驱使他们经常预期或准备进行偶然发生的外遇行为。

大致来说,外遇行为算是较罕见的行为,但这种行为也不需要任何宗教或文化上的驱动力。人类对外遇行为最大的抗拒力量主要来自个体的配偶,以及所有个体的配偶。这种抗拒力量不仅是在人类,即使是对其他哺乳类动物或鸟类来说,也是同样强烈。而这种生物性的制约力量则显示,即使没有来自文化的压力或是禁忌,外遇行为也不至于泛滥到不可收拾的程度。从文化上来看,现代西方工业社会的外遇现象和许多鸟类社会的情形大致相同。上述社会对一夫一妻制都表示赞许,而对外遇则采取贬抑的态度。而人类社会的外遇情形要是和其他灵长类动物(例如狨猿和长臂猿)比起来,可能人类还比这些灵长类动物更胜一筹。每个人类社会之间的外遇情况都不相同,但这些差异和社会制约力量之间的关系却并不明显。有些社会对外遇行为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也有些社会对外遇行为虽不鼓励,但却能默许;而有些社会则甚至会将当事人(特别是对女性)处死。但不管怎么说,任何社会都有外遇现象存在,即使是在将外遇当事人处死的社会也不例外。这些社会之间最大的不同,是成员对外遇行为的保密程度,以及成员是否准备承认自己的外遇行为。对研究人员来说,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但事实上,我们至今仍然不清楚人类不同社会之间的外遇行为的差异在哪里。

生物指令与社会规则在现代人类社会当中如何发生交互作用?这实在是个引人入胜的题目。不过,我在这本书里对于社会规则的部分较少涉及。这并不是因为我想贬损社会规则的力量,及社会规则对日常行为造成的影响。由于本书主要是以生物学观点阐释各种现象,为了避免让读者感到混淆不清,我决定在书中较少提及社会规则。同时,我也希望通过着重性行为的生物基础,使我的理论能和更多社会(包括以各种不同标准的社会性、道德观、宗教规范与信仰所构成的社会)中的更多成员都能产生密切联系。

尽管现代工业社会的成员很可能就是阅读本书的典型读者,但大部分人类社会仍然对一夫多妻制或同性恋之类的性行为采取包容、宽恕(甚至鼓励)的态度。如果我在本书当中过分抨击某些性行为造成文化对立的背景,这么做对我并没有好处。因为对那些来自更开放的社会文化背景的人们来说,这些部分很可能会显得毫无意义。因此,我希望将本书的重点放在性行为及其生物基础上,以期让这本书和所有读者都能有所关联。

所有的社会都不尽相同,因为每个社会本身有各自的发展历史。而且,整个世界的每个社会都不断以不同的方式在发展。社会以各种方式进行演化的过程并非随意而为,这些变化很可能是根据生物指令而来。研究社会演化的学者不仅能够明了社会进化的生物性因素(如生态学或疾病的危险),同时也能了解形成社会道德标准和宗教信仰的重要指针。举例来说,农业社会比较倾向于一夫多妻制,而狩猎民族社会及工业化社会则较倾向于一夫一妻制。我们在场景30和场景31里曾对疾病的危险与可能性,以及社会对同性恋行为的接受度之间的关系有所说明。总而言之,从演化的规律来看,生物指令可能驱使社会上的多数成员公开进行某些行为,而社会则对这些行为采取宽容的态度。相同的,对那些少数成员从事的行为,以及无法公开进行的行为,社会则对其采取贬抑的态度。

在演化过程中,某些性行为逐渐转为暗中进行,某些性策略逐渐变成少数势力,这些现象全都是受到生物指令的驱使。同样的,社会成员对于性行为所采取的某些偏执观念与伪善态度,也是受到生物指令驱使才逐渐形成的。对于这些现象,我除了在这本书里有所说明外,同时,每当书中提到某种性行为可能对其他人造成威胁时,我还会重新提出上述说明来解释这些现象。尤其有趣的是对性的假道学。因为就某些性行为来说,通常能从其中获得最大成就的代表性人物,也就是那些以压迫或抨击等方式,防止他人在暗中从事和自己相同的行为的社会成员。因此,当我们发现,社会规范的立法者或促成者正放纵于他们所禁止的行为时,我们也不必大惊小怪。而同样的,对于其他灵长类动物的统治阶层所表现出的类似行为,我们也没必要再去自讨没趣地加以指责。

当然,人类社会一旦经过演化而形成其本身的规则与规范后,不论这些规范内容如何,也不论这些规范形成过程是否和其他社会极为不同,社会内在的制约力量将会强迫每个成员适应这些既成规范。当社会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同时,生物指令开始驱使多数社会成员的行为变得并不适合过去的规范时,这种内在压力就不可避免地减缓整个社会进化的过程。这时,社会成员不是被迫放弃自己所渴望的行为,就是迫使自己的行为变得更隐蔽。总而言之,从结果来看,社会中的多数成员似乎能够掌握整个社会未来发展的方向。

文化与生物之间的互动关系显然非常复杂且充满动力。两者不仅彼此影响,同时其本身也不断发生变化。社会与技术上的最新发展(例如儿童保护机构与父子血亲鉴定)很可能会给文化与性行为带来极为深远的影响。而在这些进展出现之前,对先进国家来说,影响最深远的进展显然就是现代避孕法的日渐普及。这项进展已在先进国家当中对整个社会及性行为产生极大的影响,同时,未来也会在发展中国家造成相同的震撼效果。

至于现代避孕法会对受制于生物指令的自然节育产生怎样的影响?这实在是个有趣的问题。对于这一点,我在这本书里面也会有所说明。我还可以向读者保证,这些进展将会带来令人惊异的结果,例如说,保险套的出现其实反而可能会使男性所生的子女人数有所增加;口服避孕药除了会影响到女性所生的子女人数之外,更会对女性在“何时”“和谁”生下子女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不管怎么说,现代女性一方面受制于生物本能的原始驱动力,另一方面却能够依赖口服避孕药的协助,因此,事实上她们手中都对自己繁衍子孙的命运握着不可轻视的掌控权。但即使如此,许多女性读到这里,可能还是会悲伤地想起,她那经过精心设计的人生规划竟会毁于一次(或两次)令人难以理解的一时疏忽。女性这种自发性与自我毁灭式的行为是否表示她的身体和大脑之间存在矛盾?或者是她所拥有的现代人格与她原有的生物本能彼此冲突?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读者,我建议大家可以参考本书的场景6、场景19到场景26,这些部分可能至少能让读者获得一些启示,让读者感到轻松一些。

作为一名生物学者,我在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时,自始至终都只考虑到要以适于接受学界人士批评的形态呈现出来。因此,我的研究论文里面当然充满了专业性术语、数据、表格与图解。这些资料也许适于表达研究成果,但对一般读者来说,不免让人觉得难以接近。由于本书的研究主题主要是对性行为加以阐释与解说,而对大多数人来说,性行为仍然是一种难以理解且不可捉摸的经验,因此在我着手进行有关研究时就了解,这项研究主题显然将会引起广泛大众的兴趣。而我所获得的研究结果也显示,性行为有其基本规则,性行为本身除了具备一切世俗性,如令人困窘、给人愉悦、充满风险、带来罪恶、不辨是非等等,它还有自身的基本规则。

在撰写本书过程中,我为了将上述有关性行为的基本规则展现在读者面前,同时也将性行为带入现实生活里,所以才想到在书中创造一系列的假想场景。我在每个场景里都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性行为之间的对立状态,除了男性与男性、女性与女性之间的对立状态外,最常出现的是两性之间的对立状态。另外还有许多场景则从各个层面探讨精子战争。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我认为精子战争是所有性行为的基本要素。我在全书的每个场景后面都附上了说明,同时也试图以一名演化生物学者的身份对各种性行为加以解释。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你我都是因为在过去某个关键时刻,我们父亲的精子钻进了母亲的卵子,而使我们来到人世。在受精的一瞬间,整套指导个体发展过程的复杂指令立即被打开了开关。这些有关个体发展的指令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而这些指令最终则创造出今日的你我。如果我们的父母不是按照当时的方式与当时的对象进行性交,今天也就不会有你我存在这个世界。

每个生命诞生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故事,就连你我的诞生也不例外。但这些故事的细节至今鲜为人知。举例来说,我们不太可能弄清自己的母亲在受精的瞬间是否曾经到达高潮。就算我们知道母亲在怀上我们的那次性交中曾经到达高潮,但我们也无法弄清她究竟是在性交前,还是性交后,或者是和父亲同时到达高潮?我们也无从知道:在我们成为母亲体内的胎儿的几天前或几小时前,我们的父母是否曾经进行过自慰?他们之中是否有人是双性恋者?我们受胎时的那次性交是否为一次外遇行为?母亲怀上我们的同时,她的体内是否只有一名男性的精子?我们称之为“父亲”的那个男性,是否真的就是那个提供精子生出你我的男性?

通常,大多数人都是从长期伴侣关系的男女之间进行的例行性交中诞生出来的。不只是今日如此,这种行为可能至少已经持续了三四百万年以上。或许,例行性交中的受精丝毫不足为奇,但例行性交本身却有其令人惊异之处。这也是我在这本书里想向读者介绍的。此外,还有约20%的人是从非例行性交过程中诞生出来的。这些生命诞生的背后隐藏着更为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我在这本书里也会向读者介绍许多这类故事。

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我遇到的问题之一是,我想说明的许多行为都须附上明确的形象以便于读者理解。我在这本书里描述的许多场景与细节,就字面上来看,可能有人会将之视为色情文学。我曾试图不要如此毫无保留地直接描述,也曾希望每个场景或每项细节不至于使读者感到困窘或难以忍受。至于每个场景之后的说明部分,我则在其中尽可能地提出足够理由来支持结论。总之,读者们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能稍微需要一点耐心,因为尽管书中提及的所有行为要素最终都能获得适当解说,但我并没在介绍场景中的事件之后立即做出说明。

举例来说,书中有两个场景是关于自慰行为的。其中之一是描述男性的自慰,另一个场景则是描述女性的自慰。我在这两个场景之后都对自慰功能有所解释。而另一方面,这本书中的其他场景里面也经常出现与自慰有关的性行为,但我对这些行为就不再多加解说。因为只要能从有关自慰行为的两个场景中明了了自慰的功能,其他场景里的行为和自慰之间的关联也就不言自明了。

《精子战争》是一本以“性”为主题的论著。这本书并不是一部爱情故事集。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我曾尽力将人类性行为的原性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因为如果要以生物学观点来阐释这些场景,场景中的事件及其反响才是最重要的。对演化生物学家来说,他们的根本兴趣是:“人类为何会出现这种行为?”以及“这种行为会给人类繁衍结果带来什么影响?”而至于诸如“人们对这种行为的感觉如何?”和“认为人们对这种行为的感觉如何?”之类的问题,演化生物学家则完全不感兴趣。当人类的本能驱使我们从事某些特殊行为时,我们的确会经历到某些感觉与感情。例如喜爱与恐惧、欢愉与兴奋等字眼,都能依次表现我们在意识里想要按照思考过程表现感觉与感情的企图。我在撰写本书各个场景时,曾尽量避免使用上述与感情有关的字眼,因为我希望读者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能将更多注意力集中在行为本身上。

尽管这本书里很少用到与感情有关的字眼,但这并不表示书中人物不曾表现适当的感情。例如场景37里那对伴侣之间终生不渝的爱情,以及场景8里那个男人对他“儿子”的亲情,即使没有多加说明,这些感情也是显而易见的。场景18里面描述的那名十四五岁的少女与中年男子之间的关系几乎相当于某种非法行为(在某些人类社会里),但对他们两人来说,这段关系却充满了浪漫与激情。场景36里那名困惑的男子一次又一次地重复恋爱与失恋,他不断努力,想找到一名关系持久的伴侣,也想彻底弄懂女性的性行为,但在男人的整个人生里,他却不只一次地失望。至于像场景9里那名女性可能感受到的对配偶的恐惧与怨恨,以及场景33与场景34里遭受强奸的女性所遭受到的心理创伤与痛苦,则根本不需要多费笔墨来加以形容,因为场景中的人物所表现的行为已经表明了一切。

有人认为,《精子战争》似乎把女性描绘成个个充满心机、善于耍诈、并且表现得很虚伪。也有人提醒我,《精子战争》可能会让我变成女权主义者攻击的对象。这种说法让我感到十分惊讶,因为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直以为这本书也许能够有助于矫正以“男性至上”观点来看待性行为的传统做法。这种观点实在是一种可耻的双重标准。长久以来,在许多人类社会里,传统的定论(通过男性作者一代一代传颂至今的某些理论)认为,男性由于受其生物本能的影响,他们才不得不去拈花惹草。但在《精子战争》这本书里,我提出的看法是,没有哪一种性别能以本能或其他借口作为独享利益的理由。只要在环境许可的条件下,男女两性生来都会在“保持忠贞”与“进行外遇”之间做出选择。以繁衍成果的角度来看,男女两性不仅能从外遇行为当中获利,同时,他们要求配偶保持忠贞也能给自己带来好处。而令人感到矛盾的是,传统的双重标准可能会超出男性天生直觉所能理解的范围,因为只要给予女性自由,她们也能变得和男性一样放荡不羁。因此,在那些男性主控整个文化态度的社会里,强行推崇双重标准可能正好反映出一种共同的男性沙文主义行为,而这种行为的背后,则隐藏着男性不甘被戴绿帽子的心理。

不论对男性或女性读者来说,如果有人想在本书当中寻找偏见用以支持或反对异性,我都会感到非常失望。因为我在这本书里是非常公平地对两性分别给予了抨击与赞美。每当我在描述阴茎的前后抽动的威力或是男性统治的权力时,我一定也会同时列举出女性对此所采取的对抗策略的相对实例。无论如何,就算是在男性统治的社会里,如果有人一定要我指出两性繁衍竞赛的胜利者究竟是谁时,我大概会选择女性。因为尽管有少数男性可能获得完全的繁衍胜利,尽管大多数男性的身体永远都在尝试将恶劣环境尽为其用,但在两性之间性活动的各个阶段,男性几乎总是会被女性的巧计或策略打败。

如果我是一名女性,上述结论很可能会使女权主义运动者对我大加赞许。然而,由于我是一名男性,我很可能会被视为是在宣布女性误入歧途的罪状。对于这类说法,我能给出的惟一回答是,我从来未曾有过这种企图。和大多数研究人员一样,在进行观测的过程中,我所扮演的角色只不过是一名记录者、分类者和解说者。至于价值判断的任务,我把这个部分留给其他人来做。

我所采取的中立态度,在我解决写作过程中遇到的最后一个问题时,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大多数人来说,我在书中描述过的许多行为说得好听是“不含是非观念”,说得难听则是犯罪。以我的立场来说,我必须远离所有是非道德的标准,因为我所从事的工作的目的,是要摒弃偏见与挑剔的眼光来解释人类行为。而我对某种行为欠缺价值判断的态度则会给我带来一项麻烦:很多人会认为我对那种行为表示宽容甚至是在鼓吹那种行为。在这里我必须特别强调,我的表现绝不是要对任何行为做出价值判断。正像我在场景33里解释强奸行为时说过的,我在涉及反社会行为时所进行的第一个步骤,即是设法理解驱动这种行为的生物指令,惟有这一点才是我对行为解说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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