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7 11:56
李银河先生提出的“换偶不违背道德也不违反法律”,显然是有她的道理。长期以来,我非常尊重她。她有一种自由知识分子的批判精神和解构能力。从她发表的一系列言论来看,她也不与任何势力相勾结(不像很多知识分子常常做政治的哈巴狗,打狗的人自然是要看主人的,哪里还敢打?)。她有一颗独立的让人尊敬的心灵。这是我在与她讨论前必须要表达的一种学术态度。像这样的知识分子在中国不是很多,而是太少。所不同的仅仅是我与她对性的一些理解,只是观点的问题。
我上了她的博客上看了一下,骂她的人几乎把最难听的语言都泼向她。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民众无法接受她的观念,民众是愤怒的;二是民众的盲目与愚昧。
不能接受就必须拿出观点和证据,可民众并没有。
我与李银河先生商谈的主要是性的道德问题。在薛涌先生的一篇文章里,我看到李银河先生在谈“多边恋”时说:“在和谐性爱面前,道德什么也不是。”
在这里,我想问问李先生,“和谐”与道德分别指的是什么?据我所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是最高的道德,它意指人的心灵达到了完全的融合。如果先生指的仅仅是肉体的完全畅快,而没有心灵的参与,那么,它就不会是和谐。即使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妓女做爱,如果要达到和谐,是需要多种条件的,首先便是心意相通。而心意相通,便会生出爱。在《金瓶梅》中,与西门庆在性方面最和谐的先后有潘金莲、李瓶儿、王六儿等,但她们只要一相通,就想到的是长相厮守。李瓶儿不是真心想救自己的前夫,潘金莲害了武大,王六儿也有自己的打算。也就是说,性的和谐带来的是爱。
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有两种:一种是欲,另一种便是美。欲有各种欲望,而食欲与性欲占了很大的比重。在美中,包括天赋的美丑与审美能力,它渐渐地诞生了情与爱。有些哲学家说,人类天生有一种能力,那就是爱。孟子也说,人有怜悯之心。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说人与动物不同的是意识,即思想、观念。一句话,人的天赋能力不只是性,人在发生性行为的同时,人的其他能力,如爱、同情、恨等等都同时作用于人。
当记者问李先生,如果王小波想发生多边恋她会同意吗?她说,同意,但要保证只爱她一个人。这显然是一种荒谬。潘金莲一直想的是,西门庆只爱她一个人,可哪里能?西门庆娶了这个,还要那个。不但如此,还要到烟花巷去。
那么,李银河为什么会赞同多边恋、换偶等性行为呢?
我认真地思考过她的思想。李银河先生特别喜欢谈福柯,似乎对弗洛伊德等不是很喜欢。也许很多人都想问李银河,你究竟赞同什么?是法律吗?显然不仅仅是。如果一个学者仅仅限于法律,未免太浅薄。是学理?肯定是的。
要理解李银河,也许王小波是一把钥匙。王小波我也很喜欢,他的特立独行是当世文人罕见的,而他也相当固执。王小波是当代真正的解构主义者,但是,也正是解构主义者,问题便频频出现。
前不久,在我的一堂课上,我的一个学生专门来讲他喜欢的王小波,但他在讲解王小波的思想时,便茫然不知了。这恰恰是问题。实际上,在我看来,李银河先生与王小波一样,只是一个解构主义者,但在建构方面便难有主张了。她喜欢的多边恋和换偶是早期人类的性生活方式之一(当然,即使在那时,也是私秘的活动,不会这样大张旗鼓地说,我们交换妻子吧。普那路亚家庭也许是换妻的一种,但那时有一种普世的道德,现在则完全不同),她不大喜欢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和男性为中心的文化体制。
思路基本上理清楚了。李银河,王小波,福柯,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
我们有一种思维模式,就是想回到原始去,去寻找人类的原初本性。无论是存在主义大师海德格尔、解构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大师福柯,还是心理学家弗洛姆,甚至中国的孔子、墨子等,都有同一个思想模式,即回到人类的原初。不仅仅是哲学如此,整个艺术也如此。还有一些人提倡的返璞归真的行为生活,等等。
的确,人类在文明中丧失的太多了,而性的丧失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婚姻和家庭是人类的一种社会发明,但同时也是一种性的禁锢。这是显然的。问题是,我们是该赞成这项社会发明,还是该赞成性的完全开放,抑或是一种多元化的生活,即随个人的喜好来决定,前提是不危害社会。
这就牵扯到一个公共道德与个体道德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严酷地强调公共道德而无视个体道德,则这种道德就成为人们痛恨的枷锁,但如果我们过分地强调个体道德,那么这种个体道德就成为损害公共道德并进而成为公共道德最大的威胁。究竟是公共道德大,还是个体道德大?这是个很难把握的尺度。自古以来,人类在这方面经历得太多。
我们的社会实际上还是一个公共道德远大于个体道德的社会,个体的多元选择并不多。李银河先生提倡这种多元生活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一定要有道理。
如果说我们应该允许人们有这种多元性的选择,在道德上给予宽容,在法律上也应该有相应的处理,这是合适的,也是一种进步,但强调它与道德无关,则与公共道德相背了。那么,我要问先生的是,在个体道德挑战公共道德之时,我们要站在哪一边?先生显然是站在个体一边了。这便是民众批评你的原因。
另一个深层的问题是,公共道德与个体的选择之间的价值对比。显然,公共道德更多地强调精神的力量,而李银河先生所支持的个体选择更多地支持肉体欲望。它的问题也就简单得多了,在精神与肉体间选择。在灵与欲之间,人类应该作何选择?
这个问题使我们又回到了原来的问题,即人类的原初是什么样?我们是否应该回到人类的原初?道德是怎么来的?人类为什么会在道德上作了那么多的限制?道德与性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道德与生命的关系又是什么?
这就是一个形而上的问题了。它需要我们有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甚至是宗教思想体系来回答它,否则我们的一切言说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在李银河先生的著述中和王小波的小说里,我看不到这种深层的哲学背景,只看到虚无。我也未在福柯先生的著述里找到这些。
最后的问题是多边恋与换偶在伦理上的矛盾。前面我已经讲了多边恋在今天的伦理上是很难成立的,即使是在过去一夫多妻制下,女人也是充满了痛苦、挣扎与反抗。显然,一夫一妻制要比多边恋在伦理上更符合人性和男女平等的文化基础。
换偶与多边恋不同的是,人们视精神为虚无,而仅仅以肉体和利益为重。这是人性的堕落,而非人性的升华。我们可以宽容这种个体的选择,但必须指出的是,他们在道德上是堕落的。换偶与同性恋群体不同的是,同性恋群体有相当一部分是天生的,而且他们更崇拜精神,但换偶纯粹是一种肉体的游戏,是肉体对精神的非难。我们不能因为他们是少数人的行为就为其找理解,那样的话,杀人的人始终都是少数,难道我们也要宽容他们吗?也许李先生会说,前者对社会无危害,而后者既危害个体又危害社会。其实,都是一样的。有一种危害是杀害人类的精神的,而将生命投入虚无的监牢里了。换妻便是这样一种危害。它杀害和危害的是一种公共的生命。
如果李先生还要坚持的话,那么,我要问问:换妻是一种什么样的伦理关系?他们的道德是什么?他们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伦理背景。
在我看来,人类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人类有完善的伦理价值,也因此诞生了人类的道德:爱、同情、怜悯、正义、独立等。如果我们崇拜欲望,以肉体为大,那么,我们就会丧失爱、同情、正义、独立等这些正面价值,我们就与虚无为伴。这是人类的大不幸。
恋人为何要长相厮守,是因为对永恒的渴望。这就是至高的性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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