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卷

    【齐纪三】 起上章敦牂,尽玄黓涒滩,凡三年。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八年(庚午,公元四九零年)
  春,正月,诏放隔城俘二千馀人还魏。
  乙丑,魏主如方山;二月,辛未,如灵泉;壬申,还宫。
  地豆干频寇魏边,夏,四月,甲戌,魏征西大将军阳平王颐击走之。颐,新城之子也。
  甲午,魏遣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等来聘。
  五月,己酉,库莫奚寇魏边,安州都将楼龙儿击走之。
  秋,七月,辛丑,以会稽太守安陆侯缅为雍州刺史。缅,鸾之弟也。缅留心狱讼,得劫,皆赦遣,许以自新,再犯乃加诛;民畏而爱之。
  癸卯,大赦。
  丙午,魏主如方山;丙辰,遂如灵泉池;八月,丙寅朔,还宫。
  河南王度易侯卒;乙酉,以其世子伏连筹为秦、河二州刺史,遣振武将军丘冠先拜授,且吊之。伏连筹逼冠先使拜,冠先不从,伏连筹推冠先坠崖而死。上厚赐其子雄;敕以丧委绝域,不可复寻,仕进无嫌。

  荆州刺史巴东王子响,有勇力,善骑射,好武事,自选带仗左右六十人,皆有胆干;至镇,数于内斋以牛酒犒之。又私作锦袍、绛袄,欲以饷蛮,交易器仗。长史高平刘寅、司马安定席恭穆等连名密启。上敕精检。子响闻台使至不见敕,召寅、恭穆及咨议参军江悆、典签吴修之、魏景渊等诘之,寅等秘而不言;修之曰:“既已降敕,政应方便答塞。”景渊曰:“应先检校。”子响大怒,执寅等八人,于后堂杀之,具以启闻。上欲赦江悆,闻皆已死,怒。壬辰,以随王子隆为荆州刺史。
  上欲遣淮南太守戴僧静将兵讨子响,僧静面启曰:“巴东王年少,长史执之太急,忿不思难故耳。天子儿过误杀人,有何大罪!官忽遣军西上,人情惶惧,无所不至。僧静不敢奉敕。”上不答而心善之。乃遣卫尉胡谐之、游击将军尹略、中书舍人茹法亮帅斋仗数百人诣江陵,检捕群小,敕之曰:“子响若束手自归,可全其命。”以平南内史张欣泰为谐之副。欣泰谓谐之曰:“今段之行,胜既无名,负成奇耻。彼凶狡相聚,所以为其用者,或利赏逼威,无由自溃。若顿军夏口,宣示祸福,可不战而擒也。”谐之不从。欣泰,兴世之子也。
  谐之等至江津,筑城燕尾洲。子响白服登城,频遣使与相闻,曰:“天下岂有儿反!身不作贼,直是粗疏。今便单舸还阙,受杀人之罪,何筑城见捉邪!”尹略独答曰:“谁将汝反父人共语!”子响唯洒泣;乃杀牛,具酒馔,饷台军,略弃之江流。子响呼茹法亮;法亮疑畏,不肯往。又求见传诏;法亮亦不遣,且执录其使。子响怒,遣所养勇士收集府、州兵二千人,从灵溪西渡;子响自与百馀人操万钧弩,宿江堤上。明日,府、州兵与台军战,子响于堤上发弩射之,台军大败;尹略死,谐之等单艇逃去。
  上又遣丹阳尹萧顺之将兵继至,子响即日将白衣左右三十人,乘舴艋沿流赴建康。太子长懋素忌子响,顺之之发建康也,太子密谕顺之,使早为之所,勿令得还。子响见顺之,欲自申明;顺之不许,于射堂缢杀之。
  子响临死,启上曰:“臣罪逾山海,分甘斧钺。敕遣谐之等至,竟无宣旨,便建旗入津,对城南岸筑城守。臣累遣书信呼法亮,乞白服相见;法亮终不肯。群小惧怖,遂致攻战,此臣之罪也。臣此月二十五日,束身投军,希还天阙,停宅一月,臣自取尽,可使齐代无杀子之讥,臣免逆父之谤。既不遂心,今便命尽。临启哽塞,知复何陈!”
  有司奏绝子响属籍,削爵土,易姓蛸氏;诸所连坐,别下考论。
  久之,上游华林园,见一猿透掷悲鸣,问左右,曰:“猿子前日坠崖死。”上思子响,因呜咽流涕。茹法亮颇为上所责怒,萧顺之惭惧,发疾而卒。豫章王嶷表请收葬子响;不许,贬为鱼复侯。
  子响之乱,方镇皆启子响为逆,兗州刺史垣荣祖曰:“此非所宜言。正应云:‘刘寅等孤负恩奖,逼迫巴东,使至于此。’”上省之,以荣祖为知言。
  台军焚烧江陵府舍,官曹文书,一时荡尽。上以大司马记室南阳乐蔼屡为本州僚佐,引见,问以西事。蔼应对详敏,上悦,用为荆州治中,敕付以修复府州事。蔼缮修廨舍数百区,顷之咸毕,而役不及民,荆部称之。
  九月,癸丑,魏太皇太后冯氏殂;高祖勺饮不入口者五日,哀毁过礼。中部曹华阴杨椿谏曰:“陛下荷祖宗之业,临万国之重,岂可同匹夫之节以取僵仆!群下惶灼,莫知所言。且圣人之礼,毁不灭性;纵陛下欲自贤于万代,其若宗庙何!”帝感其言,为之一进粥。
  于是诸王公等皆诣阙上表,“请时定兆域,及依汉、魏故事,并太皇太后终制,既葬,公除。”诏曰:“自遭祸罚,慌惚如昨,奉侍梓宫,犹希仿佛。山陵迁厝,所未忍闻。”冬,十月,王公复上表固请,诏曰:“山陵可依典册;衰服之宜,情所未忍。”帝欲亲至陵所,戊辰,诏:“诸常从之具,悉可停之;其武卫之官,防侍如法。”癸酉,葬文明太皇太后于永固陵。甲戌,帝谒陵,王公固请公除。诏曰:“比当别叙在心。”己卯,又谒陵。
  庚辰,帝出至思贤门右,与群臣相慰劳。太尉丕等进言曰:“臣等以老朽之年,历奉累圣;国家旧事,颇所知闻。伏惟远祖有大讳之日,唯侍送梓宫者凶服,左右尽皆从吉;四祖三宗,因而无改。陛下以至孝之性,哀毁过礼。伏闻所御三食不满半溢,昼夜不释绖带。臣等叩心绝气,坐不安席。愿少抑至慕之情,奉行先朝旧典。”帝曰:“哀毁常事,岂足关言!朝夕食粥,粗可支任,诸公何足忧怖!祖宗情专武略,未修文教;朕今仰禀圣训,庶习古道,论时比事,又与先世不同。太尉等国老,政之所寄,于典记旧式或所未悉,且可知朕大意。其馀古今丧礼,朕且以所怀别问尚书游明根、高闾等,公可听之。”
  帝因谓明根等曰:“圣人制卒哭之礼,授服之变,皆夺情以渐。今则旬日之间,言及即吉,特成伤理。”对曰:“臣等伏寻金册遗旨,逾月而葬,葬而即吉;故于下葬之初,奏练除之事。”帝曰:“朕惟中代所以不遂三年之丧,盖由君上违世,继主初立,君德未流,臣义不洽,故身袭兗冕,行即位之礼。朕诚不德,在位过纪,足令亿兆知有君矣。于此之日而不遂哀慕之心,使情礼俱失,深可痛恨!”高闾曰:“杜预,晋之硕学,论自古天子无有行三年之丧者,以为汉文之制,暗与古合,虽叔世所行,事可承踵。是以臣等忄娄忄娄干请。”帝曰:“窃寻金册之旨,所以夺臣子之心,令早即吉者,虑废绝政事故也。群公所请,其志亦然。朕今仰奉册令,俯顺群心,不敢暗默不言以荒庶政;唯欲衰麻废吉礼,朔望尽哀诚,情在可许,故专欲行之。如杜预之论,于孺慕之君,谅闇之主,盖亦诬矣。”秘书丞李彪曰:“汉明德马后保养章帝,母子之道,无可间然,及后之崩,葬不淹旬,寻已从吉。然汉章不受讥,明德不损名。愿陛下遵金册遗令,割哀从议。”帝曰:“朕所以眷恋衰绖,不从所议者,实情不能忍,岂徒苟免嗤嫌而已哉!今奉终俭素,一已仰遵遗册;但痛慕之心,事系于予,庶圣灵不夺至愿耳。”高闾曰:“陛下既不除服于上,臣等独除服于下,则为臣之道不足。又亲御衰麻,复听朝政,吉凶事杂,臣窃为疑。”帝曰:“先后抚念群下,卿等哀慕,犹不忍除,奈何令朕独忍之于至亲乎!朕今逼于遗册,唯望至期;虽不尽礼,蕴结差申。群臣各以亲疏、贵贱、远近为除服之差,庶几稍近于古,易行于今。”高闾曰:“昔王孙裸葬,士安去棺,其子皆从而不违。今亲奉遗令而有所不从,臣等所以频烦干奏。”李彪曰:“三年不改其父之道,可谓大孝。今不遵册令,恐涉改道之嫌。”帝曰:“王孙、士安皆诲子以俭,及其遵也,岂异今日!改父之道,殆与此殊。纵有所涉,甘受后代之讥,未忍今日之请。”群臣又言:“春秋烝尝,事难废阙。”帝曰:“自先朝以来,恒有司行事;朕赖蒙慈训,常亲致敬。今昊天降罚,人神丧恃,赖宗庙之灵,亦辍歆祀。脱行飨荐,恐乖冥旨。”群臣又言:“古者葬而即吉,不必终礼,此乃二汉所以经纶治道,魏、晋所以纲理庶政也。”帝曰:“既葬即吉,盖季欲多乱,权宜救世耳。二汉之盛,魏、晋之兴,岂由简略丧礼、遗忘仁孝哉!平日之时,公卿每称当今四海晏然,礼乐日新,可以参美唐、虞,比盛夏、商。及至今日,即欲苦夺朕志,使不逾于魏、晋。如此之意,未解所由。”李彪曰:“今虽治化清晏,然江南有未宾之吴,漠北有不臣之虏,是以臣等犹怀不虞之虑。”帝曰:“鲁公带绖从戎,晋侯墨衰败敌,固圣贤所许。如有不虞,虽越紼无嫌,而况衰麻乎!岂可于晏安之辰豫念军旅之事,以废丧纪哉!古人亦有称王者除衰而谅闇终丧者,若不许朕衰服,则当除衰拱默,委政冢宰。二事之中,唯公卿所择。”游明根曰:“渊默不言,则不政将旷;仰顺圣心,请从衰服。”太尉丕曰:“臣与尉元历事五帝,魏家故事,尤讳之后三月,必迎神于西,禳恶于北,具行吉礼,自皇始以来,未之或改。”帝曰:“若能以道事神,不迎自至;苟失仁义,虽迎不来。此乃平日所不当行,况吾丧乎!朕在不言之地,不应如此喋喋;但公卿执夺朕情,遂成往复,追用悲绝。”遂号恸,群官亦哭而辞出。初,太后忌帝英敏,恐不利于己,欲废之,盛寒,闭于空室,绝其食三日;召咸阳王禧,将立之。太尉东阳王丕、尚书右仆射穆泰、尚书李冲固谏,乃止。帝初无憾意,唯深德丕等。泰,崇之玄孙也。
  又有宦者谮帝于太后,太后杖帝数十;帝默然受之,不自申理;及太后殂,亦不复追问。
  甲申,魏主谒永固陵。辛卯,诏曰:“群官以万机事重,屡求听政。但哀慕缠绵,未堪自力。近侍先掌机衡者,皆谋猷所寄,且可委之;如有疑事,当时与论决。”
  交州刺史清河房法乘,专好读书,常属疾不治事,由是长史伏登之得擅权,改易将吏,不令法乘知。录事房季文白之,法乘大怒,系登之于狱十馀日。登之厚赂法乘妹夫崔景叔,得出,因将部曲袭州,执法乘,谓之曰:“使君既有疾,不宜烦劳。”囚之别室。法乘无事,复就登之求书读之,登之曰:“使君静处,犹恐动疾,岂可看书!”遂不与。乃启法乘心疾动,不任视事。十一月,乙卯,以登之为交州刺史。法乘还,至岭而卒。
  十二月,己卯,立皇子子建为湘东王。
  初,太祖以南方钱少,更欲铸钱。建元末,奉朝请孔觊上言,以为:“食货相通,理势自然。李悝云:‘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甚贱甚贵,其伤一也。三吴,国之关奥,比岁时被水潦而籴不贵,是天下钱少,非谷贱,此不可不察也。铸钱之弊,在轻重屡变。重钱患难用,而难用为累轻;轻钱弊盗铸,而盗铸为祸深。民所以盗铸,严法不能禁者,由上铸钱惜铜爱工也。惜铜爱工者,意谓钱为无用之器,以通交易,务欲令质轻而数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详虑其为患也。夫民之趋利,如水走下。今开其利端,从以重刑,是导其为非而陷之于死,岂为政欤!汉兴,铸轻钱,民巧伪者多。至元狩中,始惩其弊,乃铸五铢钱,周郭其上下,令不可磨取鋊,而民计其费不能相偿,私铸益少,此不惜铜不爱工之效也。王者不患无铜乏工,每令民不能竞,则盗铸绝矣。宋文帝铸四铢,至景和,钱益轻,虽有周郭,而镕冶不精,于是盗铸纷纭而起,不可复禁。此惜铜爱工之验也。凡铸钱,与其不衷,宁重无轻。自汉铸五铢至宋文帝,历五百馀年,制度世有废兴,而不变五铢者明其轻重可法、得货之宜故也。案今钱文率皆五铢,异钱时有耳。自文帝铸四铢,又不禁民翦凿,为祸既博,钟弊于今,岂不悲哉!晋氏不铸钱,后经寇戎水火,耗散沈铄,所失岁多,譬犹磨砻砥砺,不见其损,有时而尽,天下钱何得不竭!钱竭则士、农、工、商皆丧其业,民何以自存!愚以为宜如旧制,大兴镕铸,钱重五铢,一依汉法。若官铸者已布于民,便严断翦凿,轻小破缺无周郭者,悉不得行。官钱细小者,称合铢两,销以为大,利贫良之民,塞奸巧之路。钱货既均,远近若一,百姓乐业,市道无争,衣食滋殖矣。”太祖然之,使诸州郡大市铜炭。会晏驾,事寝。
  是岁,益州行事刘悛上言:“蒙山下有严道铜山,旧铸钱处,可以经略。”上从之,遣使入蜀铸钱。顷之,以功费多而止。
  自太祖治黄籍,至上,谪巧者戍缘淮各十年,百姓怨望。乃下诏:“自宋升明以前,皆听复注;其有谪役边疆,各许还本;此后有犯,严加翦治。”
  长沙威王晃卒。
  吏部尚书王晏陈疾自解,上欲以古昌侯鸾代晏领先,手敕问之。晏启曰:“鸾清干有馀;然不谙百氏,恐不可居此职。”上乃止。
  以百济王牟大为镇东大将军、百济王。
  高车阿伏至罗及穷奇遣使如魏,请为天子讨除蠕蠕,魏主赐以绣袴褶及杂彩百匹。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九年(辛未,公元四九一年)
  春,正月,辛丑,上祀南郊。
  丁卯,魏主始听政于皇信东室。
  诏太庙四时之祭:荐宣皇帝,起面饼、鸭隺;孝皇后,笋、鸭卵;高皇帝,肉脍、菹羹;昭皇后,茗、粣、炙鱼:皆所嗜也。上梦太祖谓己:“宋氏诸帝常在太庙从我求食,可别为吾致祠。”乃命豫章王妃庾氏四时祠二帝、二后于清溪故宅。牲牢、服章,皆用家人礼。
  臣光曰:“昔屈到嗜芰,屈建去之,以为不可以私欲干国之典,况子为天子,而以庶人之礼祭其父,违礼甚矣!卫成公欲祀相,宁武子犹非之;而况降祀祖考于私室,使庶妇尸之乎!
  初,魏主召吐谷浑王伏连筹入朝,伏连筹辞疾不至,辄修洮阳、泥和二城,置戍兵焉。二月,乙亥,魏枹罕镇将长孙百年请击二戍,魏主许之。
  散骑常侍裴昭明、散骑侍郎谢竣如魏吊,欲以朝服行事。魏主客曰:“吊有常礼,何得以硃衣入凶庭!”昭明等曰:“受命本朝,不敢辄易。”往返数四,昭明等固执不可。魏主命尚书李冲选学识之士与之言,冲奏遣著作郎上谷成淹。昭明等曰:“魏朝不听使者朝服,出何典礼?”淹曰:“吉凶不相厌。羔裘玄冠不以吊,此童稚所知也。昔季孙如晋,求遭丧之礼以行。今卿自江南远来吊魏,方问出何典礼;行人得失,何其远哉!”昭明曰:“二国之礼,应相准望。齐高皇帝之丧,魏遣李彪来吊,初不素服,齐朝亦不以为疑,何至今日独见要逼!”淹曰:“齐不能行亮阴之礼,逾月即吉。彪奉使之日,齐之君臣,鸣玉盈庭,貂珰曜目。彪不得主人之命,敢独以素服厕其间乎?皇帝仁孝,侔于有虞,执亲之丧,居庐食粥,岂得以此方彼乎?”昭明曰:“三王不同礼,孰能知其得失!”淹曰:“然而虞舜、高宗皆非邪?”昭明、竣相顾而笑曰:“非孝者无亲,何可当也!”乃曰:“使人之来,唯赍袴褶,此既戌服,不可以吊,唯主人裁其吊服!然违本朝之命,返必获罪。”淹曰:“使彼有君子,卿将命得宜,且有厚赏。若无君子,卿出而光国,得罪何妨!自当有良史书之。”乃以衣、蚺`给昭明等,使服以致命。己丑,引昭明等入见,文武皆哭尽哀。魏主嘉淹之敏,迁侍郎,赐绢百匹。昭明,骃之子也。
  始兴简王鉴卒。
  三月,甲辰,魏主谒永固陵。夏,四月,癸亥朔,设荐于太和庙。魏主始进蔬食,追感哀哭,终日不饭;侍中冯诞等谏,经宿乃饭。甲子,罢朝夕哭。乙丑,复谒永固陵。
  魏自正月不雨,至于癸酉,有司请祈百神,帝曰:“成汤遭旱,以至诚致雨,固不在曲祷山川。今普天丧恃,幽显同哀,何宜四气未周,遽行祀事!唯当责躬以待天遣。”
  甲戌,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为之置燕设乐。彪辞乐,且曰:“主上孝思罔极,兴坠正失。去三月晦,朝臣始除衰绖,犹以素服从事,是以使臣不敢承奏乐之赐。”朝廷从之。彪凡六奉使,上甚重之。将还,上亲送至琅邪城,命群臣赋诗以宠之。
  己卯,魏作明堂,改营太庙。
  五月,己亥,魏主更定律令于东明观,亲决疑狱;命李冲议定轻重,润色辞旨,帝执笔书之。李冲忠勤明断,加以慎密,为帝所委,情义无间;旧臣贵戚,莫不心服,中外推之。
  乙卯,魏长孙百年攻洮阳、泥和二戍,克之,俘三千馀人。
  丙辰,魏初造五辂。
  六月,甲戌,以尚书左仆射王奂为雍州刺史。
  丁未,魏济阴王郁以贪残赐死。
  秋,闰七月,乙丑,魏主谒永固陵。
  己卯,魏主诏曰:“烈祖有创业之功。世祖有开拓之德,宜为祖宗,百世不迁。平文之功少于昭成,而庙号太祖,道武之功高于平文,而庙号烈祖,于义未允。朕今奉尊烈祖为太祖,以世祖、显祖为二祧,馀皆以次而迁。”八月,壬辰,又诏议养老及禋于六宗之礼。先是,魏常以正月吉日于朝廷设幕,中置松柏树,设五帝座而祠之。又有探策之祭。帝皆以为非礼,罢之。戊戌,移道坛于桑干之阴,改曰崇虚寺。
  乙巳,帝引见群臣,问以“‘禘祫’,王、郑之义,是非安在?”尚书游明根等从郑,中书监高闾等从王。诏:“圜丘、宗庙皆有禘名,从郑:禘祫并为一祭,从王:著之于令。”戊午,又诏:“国家飨祀诸神,凡一千二百馀处;今欲减省群祀,务从简约。”又诏:“明堂、太庙,配祭、配享,于斯备矣。白登、崞山、鸡鸣山庙,唯遣有司行事。冯宣王庙在长安,宜敕雍州以时供祭。”又诏:“先有水火之神四十馀名及城北星神,今圜丘之下既祭风伯、雨师、司中、司命,明堂祭门、户、井、灶、中霤,四十神悉可罢之。”甲寅,诏曰:“近论朝日、夕月,皆欲以二分之日于东、西郊行礼。然月有馀闰,行无常准。若一依分日,或值月于东而行礼于西,序情即理,不可施行。昔秘书监薛谓等以为朝日以朔,夕月以朏。卿等意谓朔朏、二分,何者为是?”尚书游明根等请用朔朏,从之。
  丙辰,魏有司上言,求卜祥日。诏曰:“筮日求吉,既乖敬事之志,又违永慕之心;今直用晦日。”九月,丁丑夜,帝宿于庙,帅群臣哭已,帝易服缟冠、革带、黑屦,侍臣易服黑介帻、白绢单衣、革带、乌履,遂哭尽乙夜。戊子晦,帝易祭服,缟冠素纰、白布深衣、麻绳履,侍臣去帻易蚺`。既祭,出庙,帝立哭。久之,乃还。
  冬,十月,魏明堂、太庙成。
  庚寅,魏主谒永固陵,毁瘠犹甚。司空穆亮谏曰:“陛下祥练已阕,号慕如始。王者为天地所子,为万民父母,未有子过哀而父母不戚,父母忧而子独悦豫者也。今和气不应,风旱为灾,愿陛下袭轻服,御常膳,銮舆时动,咸秩百神,庶使天人交庆。”诏曰:“孝悌之至,无所不通。今飘风、旱气,皆诚慕未浓,幽显无感也。所言过哀之咎,谅为未衷。”十一月,己未朔,魏主禫于太和庙,兗冕以祭。既而服黑介帻,素纱深衣,拜陵而还。癸亥,冬至,魏主祀圜丘,遂祀明堂,还,至太和庙,乃入。甲子,临太华殿,服通天冠,绛纱袍,以飨群臣。乐县而不作。丁卯,服兗冕,辞太和庙,帅百官奉神主迁于新庙。
  乙亥,魏大定官品。戊戌,考诸牧守。
  魏假通直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魏旧制,群臣季冬朝贺,服袴褶行事,谓之小岁;丙戌,诏罢之。
  十二月,壬辰,魏迁社于内城之西。魏以安定王休为太傅,刘郡王简为太保。
  高丽王琏卒,寿百馀岁。魏主为之制素委貌,布深衣,举哀于东郊;遣谒者仆射李安上策赠太傅,谥曰康。孙云嗣立。
  乙酉,魏主始迎春于东郊。自是四时迎气皆亲之。
  初,魏世祖克统万及姑臧,获雅乐器服工人,并存之。其后累朝无留意者,乐工浸尽,音制多亡。高祖始命有司访民间晓音律者,议定雅乐,当时无能知者。然金、石、羽旄之饰,稍壮丽于往时矣。辛亥,诏简置乐官,使修其职,又命中书监高闾参定。
  初,晋张斐、杜预共注《律》三十卷,自泰始以来用之。《律》文简约,或一章之中,两家所处,生杀顿异,临时斟酌,吏得为奸。上留心法令,诏狱官详正旧注。七年,尚书删定郎王植集定二注,表奏之。诏公卿、八座参议考正,竟陵王子良总其事;众议异同不能壹者,制旨平决。是岁,书成。廷尉山阴孔稚珪上表,以为:“《律》文虽定,苟用失其平,则法书徒明于帙里,冤魂犹结于狱中。窃寻古之名流,多有法学;今之士子,莫肯为业。纵有习者,世议所轻,将恐此书永沦走吏之手矣。今若置《律》助教,依《五经》例,国子生有欲读者,策试高第,即加擢用,以补内外之官,庶几士流有所劝慕。”诏从其请,事竟不行。
  初,林邑王范阳迈,世相承袭,夷人范当根纯攻夺其国,遣使献金簟等物。诏以当根纯为都督缘海诸军事、林邑王。
  魏冀州刺史咸阳王禧入朝。有司奏:“冀州民三千人称禧清明有惠政,请世胙冀州。”魏主诏曰:“利建虽古,未必今宜;经野由君,理非下情。”以禧为司州牧、都督司、豫等六州诸军事。
  初,魏文明太后宠任宦者略阳苻承祖,官至侍中,知都曹事,赐以不死之诏。太后殂,承祖坐赃应死,魏主原之,削职禁锢于家,仍除悖义将军,封佞浊子,月馀而卒。承祖方用事,亲姻争趋附以求利。其从母杨氏为姚氏妇独否,常谓承祖之母曰:“姊虽有一时之荣,不若妹有无忧之乐。”姊与之衣服,多不受;强与之,则曰:“我夫家世贫,美衣服使人不安。”不得已,或受而埋之。与之奴婢,则曰:“我家无食,不能饲也。”常著弊衣,自执劳苦。承祖遣车迎之,不肯起;强使人抱置车上,则大哭曰:“尔欲杀我!”由是苻氏内外号为“痴姨”。及承祖败,有司执其二姨至殿廷。其一姨伏法。帝见姚氏姨贫弊,特赦之。
  李惠之诛也,思皇后之昆弟皆死。惠从弟凤为安乐王长乐主簿,长乐坐不轨,诛,凤亦坐死。凤子安祖等四人逃匿获免,遇赦乃出。既而魏主访舅氏存者,得安祖等,皆封候,加将军。既而引见,谓曰:“卿之先世,再获罪于时。王者设官以待贤才,由外戚而举者,季世之法也。卿等既无异能,且可还家。自今外戚无能者视此。”后又例降爵为伯,去其军号。时人皆以为帝待冯氏太厚,待顾氏太薄;太常高闾尝以为言,帝不听。及世宗尊宠外家,乃以安祖弟兴祖为中山太守,追赠李惠开府仪同三司、中山公,谥曰庄。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十年(壬申,公元四九二年)
  春,正月,戊午朔,魏主朝飨群臣于太华殿,悬而不乐。
  己未,魏主宗祀显祖于明堂以配上帝,遂登灵台以观云物,降居青阳左个,布政事。自是每朔依以为常。
  散骑常侍庾荜等聘于魏,魏主使侍郎成淹引荜等于馆南,瞻望行礼。
  辛酉,魏始以太祖配南郊。
  魏主命群臣议行次。中书监高闾议,以为:“帝王莫不以中原为正统,不以世数为与夺,善恶为是非。故桀、纣至虐,不废夏、商之历;厉、惠至昏,无害周、晋之录。晋承魏为金,赵承晋为水,燕承赵为木,秦承燕为火。秦之既亡,魏乃称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于轩辕;臣愚以为宜为土德。”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等议,以为:“神元与晋武往来通好,至于桓、穆,志辅晋室,是则司马祚终于郏鄏,而拓跋受命于云代。昔秦并天下,汉犹比之共工,卒继周为火德;况刘、石、苻氏,地褊世促,魏承其弊,岂可舍晋而为土邪?”司空穆亮等皆请从彪等议。壬戌,诏承晋为水德,神申、腊辰。
  甲子,魏罢租课。魏宗室及功臣子孙封王者众,乙丑,诏:“自非烈祖之胄,馀王皆降为公,公降为候,而品如旧。”蛮王桓诞亦降为公;唯上党王长孙观,以其祖有大功,特不降。丹阳王刘昶封齐郡公,加号宋王。
  魏旧制,四晨祭庙皆用中节,丙子,始诏用孟月,择日而祭。
  以竟陵王子良领尚书令。
  魏主毁太华殿,为太极殿。二月,戊子,徙居永乐宫。以尚书李冲领将作大匠,与司空穆亮共营之。
  辛卯,魏罢寒食乡飨。
  甲午,魏主始朝日于东郊。自是朝日、夕月皆亲之。
  丁酉,诏祀尧于平阳,舜于广宁,禹于安邑,周公于洛阳,皆令牧守执事;其宣尼之庙,祀于中书省。丁未,改谥宣尼曰文圣尼父,帝亲行拜祭。魏旧制,气岁祀天于西郊,魏主与公卿从二千馀骑,戎服绕坛,谓之蹹坛。明日,复戎服登坛致祀,已又绕坛,谓之绕天。三月,癸酉,诏尽省之。
  辛巳,魏以高丽五云为督辽海渚军事、辽松公、高句丽王,诏云遣其世子入朝。云辞以疾,遣其从叔升于随使者诣平城。
  夏,四月,丁亥朔,魏班新律令,大赦。
  辛丑,豫章文献王嶷卒,赠假黄钺、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丧礼皆如汉东平献王故事。嶷性仁谨廉俭,不以财贿为事。斋库失火,烧荆州还资,评直三千馀万,主局各杖数十而已。疾笃,遗令诸子曰:“才有优劣,位有通塞,运有贫富,此自然之理,无足以相陵侮也。”上哀痛特甚,久之,语及嶷,犹歔欷流涕。嶷卒之日,第库无见钱,上敕月给嶷第钱百万;终上之世乃省。
  五月,己巳,以竟陵王子良为扬州刺史。
  魏文明太后之丧,使人告于吐谷浑。吐谷浑王伏连筹拜命不恭,群臣请讨之,魏主不许;又请还其贡物,帝曰:“贡物乃人臣之礼。今而不受,是弃绝之,彼虽欲自新,其路无由矣。”因命归洮阳、泥和之俘。
  秋,七月,庚申,吐谷浑遣其世子贺虏头入朝于魏。诏以伏连筹为都督西垂诸军事、西海公、吐谷浑王,遣兼员外散骑常侍张礼使于吐谷浑。伏连筹谓礼曰:“曩者宕昌常自称名而见谓为大王,今忽称仆,又拘执使人;欲使偏师往问,何如?”礼曰:“君与宕昌皆为魏籓,比辄兴兵攻之,殊违臣节。离京师之日,宰辅有言,以为君能自知其过,则籓业可保;若其不悛,祸难将至矣。”伏连筹默然。
  甲戌,魏遣兼员外散骑常侍广平宋弁等来聘。及还,魏主问弁:“江南何如?”弁曰:“萧氏父子无大功于天下,既以逆取,不能顺守;政令苛碎,赋役繁重;朝无股肱之臣,野有愁怨之民。其得没身幸矣,非贻厥孙谋之道也。”
  八月,乙未,魏以怀朔镇将阳平王颐、镇北大将军陆睿皆为都督,督十二将,步骑十万,分为三道以击柔然:中道出黑山,东道趣士卢河,西道趣侯延河。军过大碛,大破柔然而还。
  初,柔然伏名敦可汗与其叔父那盖,分道击高车阿伏至罗,伏名敦屡败,那盖屡胜。国人以那盖为得天助,乃杀伏名敦而立那盖,号候其伏代库者可汗,改元大安。
  魏司徒尉元、大鸿胪卿游明根累表请老,魏主许之。引见,赐元玄冠、素衣,明根委貌、青纱单衣,及被服杂物等而遣之。魏主亲养三老、五更于明堂。己酉,诏以元为三老,明根为五更。帝再拜三老,亲袒割牲,执爵而馈;肃拜五更;且乞言焉,元、明根劝以孝友化民。又养国老、庶老于阶下。礼毕,各赐元、明根以步挽车及衣服,禄三老以上公,五更以元卿。
  九月,甲寅,魏主序昭穆于明堂,祀文明太后于玄室,辛未,魏主以文明太后再期,哭于永固陵左,终日不辍声,凡二日不食。甲戌,辞陵,还永乐宫。
  武兴氐王杨集始寇汉中,至白马。梁州刺史阴智伯遣军主桓卢奴、阴冲昌等击破之,俘斩数千人。集始走还武兴,请降于魏;辛巳,入朝于魏。魏以集始为南秦州刺史、汉中郡侯、武兴王。
  冬,十月,甲午,上殷祭太庙。
  庚戌,魏以安定王休为大司马,特进冯诞为司徒。诞,熙之子也。
  魏太极殿成。
  十二月,司徒参军萧琛、范云聘于魏。魏主甚重齐人,亲与谈论。顾谓群臣曰:“江南多好臣。”侍臣李元凯对曰:“江南多好臣,岁一易主;江北无好臣,百年一易主。”魏主甚惭。
  上使太子家令沈约撰《宋书》,疑立《袁粲传》,审之于上。上曰:“袁粲自是宋室忠臣。”约又多载宋世祖、太宗诸鄙渎事。上曰:“孝武事迹,不容顿尔。我昔经事明帝,卿可思讳恶之义。”于是多所删除。
  是岁,林邑王范阳迈之孙诸农,帅种人攻范当根纯,复得其国。诏以诸农为都督缘海诸军事、林邑王。
  魏南阳公郑羲与李冲婚姻,冲引为中书令。出为西兗州刺史,在州贪鄙。文明太后为魏主纳其女为嫔,征为秘书监。及卒,尚书奏谥曰宣。诏曰:“盖棺定谥,激扬清浊。故何曾虽孝,良史载其缪丑;贾充有劳,直士谓之荒公。羲虽宿有文业,而治阙廉清。尚书何乃情遗至公,愆违明典!依《谥法》:‘博闻多见曰文,不勤成名曰灵。’可赠以本官,加谥文灵。”
  ------------------
  国学网站推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一卷

周纪一

周纪二

周纪三

周纪四

周纪五

秦纪一

秦纪二

秦纪三

汉纪一

汉纪二

汉纪三

汉纪四

汉纪五

汉纪六

汉纪七

汉纪八

汉纪九

汉纪十

汉纪十一

汉纪十二

汉纪十三

汉纪十四

汉纪十五

汉纪十六

汉纪十七

汉纪十八

汉纪十九

汉纪二十

汉纪二十一

汉纪二十二

汉纪二十三

汉纪二十四

汉纪二十五 (暂停处)

汉纪二十六

汉纪二十七

汉纪二十八

汉纪二十九

汉纪三十

汉纪三十一

汉纪三十二

汉纪三十三

汉纪三十四

汉纪三十五

汉纪三十六

汉纪三十七

汉纪三十八

汉纪三十九

汉纪四十

汉纪四十一

汉纪四十二

汉纪四十三

汉纪四十四

汉纪四十五

汉纪四十六

汉纪四十七

汉纪四十八

汉纪四十九

汉纪五十

汉纪五十一

汉纪五十二

汉纪五十三

汉纪五十四

汉纪五十五

汉纪五十六

汉纪五十七

汉纪五十八

汉纪五十九

汉纪六十

魏纪一

魏纪二

魏纪三

魏纪四

魏纪五

魏纪六

魏纪七

魏纪八

魏纪九

魏纪十

晋纪一

晋纪二

晋纪三

晋纪四

晋纪五

晋纪六

晋纪七

晋纪八

晋纪九

晋纪十

晋纪十一

晋纪十二

晋纪十三

晋纪十四

晋纪十五

晋纪十六

晋纪十七

晋纪十八

晋纪十九

晋纪二十

晋纪二十一

晋纪二十二

晋纪二十三

晋纪二十四

晋纪二十五

晋纪二十六

晋纪二十七

晋纪二十八

晋纪二十九

晋纪三十

晋纪三十一

晋纪三十二

晋纪三十三

晋纪三十四

晋纪三十五

晋纪三十六

晋纪三十七

晋纪三十八

晋纪三十九

晋纪四十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第128卷

第129卷

第130卷

第131卷

第132卷

第133卷

第134卷

第135卷

第136卷

第137卷

第138卷

第139卷

第140卷

第141卷

第142卷

第143卷

第144卷

第145卷

第146卷

第147卷

第148卷

第149卷

第150卷

第151卷

第152卷

第153卷

第154卷

第155卷

第156卷

第157卷

第158卷

第159卷

第160卷

第161卷

第162卷

第163卷

第164卷

第165卷

第166卷

第167卷

第168卷

第169卷

第170卷

第171卷

第172卷

第173卷

第174卷

第175卷

第176卷

第177卷

第178卷

第179卷

第180卷

第181卷

第182卷

第183卷

第184卷

第185卷

第186卷

第187卷

第188卷

第189卷

第190卷

第191卷

第192卷

第193卷

第194卷

第195卷

第196卷

第197卷

第198卷

第199卷

第200卷

第201卷

第202卷

第203卷

第204卷

第205卷

第206卷

第207卷

第208卷

第209卷

第210卷

第211卷

第212卷

第213卷

第214卷

第215卷

第216卷

第217卷

第218卷

第219卷

第220卷

第221卷

第222卷

第223卷

第224卷

第225卷

第226卷

第227卷

第228卷

第229卷

第230卷

第231卷

第232卷

第233卷

第234卷

第235卷

第236卷

第237卷

第238卷

第239卷

第240卷

第241卷

第242卷

第243卷

第244卷

第245卷

第246卷

第247卷

第248卷

第249卷

第250卷

第251卷

第252卷

第253卷

第254卷

第255卷

第256卷

第257卷

第258卷

第259卷

第260卷

第261卷

第262卷

第263卷

第264卷

第265卷

第266卷

第267卷

第268卷

第269卷

第270卷

第271卷

第272卷

第273卷

第274卷

第275卷

第276卷

第277卷

第278卷

第279卷

第280卷

第281卷

第282卷

第283卷

第284卷

第285卷

第286卷

第287卷

第288卷

第289卷

第290卷

第291卷

第292卷

第293卷

第294卷

第一卷

第294卷

第293卷

第292卷

第291卷

第290卷

第289卷

第288卷

第287卷

第286卷

第285卷

第284卷

第283卷

第282卷

第281卷

第280卷

第279卷

第278卷

第277卷

第276卷

第275卷

第274卷

第273卷

第272卷

第271卷

第270卷

第269卷

第268卷

第267卷

第266卷

第265卷

第264卷

第263卷

第262卷

第261卷

第260卷

第259卷

第258卷

第257卷

第256卷

第255卷

第254卷

第253卷

第252卷

第251卷

第250卷

第249卷

第248卷

第247卷

第246卷

第245卷

第244卷

第243卷

第242卷

第241卷

第240卷

第239卷

第238卷

第237卷

第236卷

第235卷

第234卷

第233卷

第232卷

第231卷

第230卷

第229卷

第228卷

第227卷

第226卷

第225卷

第224卷

第223卷

第222卷

第221卷

第220卷

第219卷

第218卷

第217卷

第216卷

第215卷

第214卷

第213卷

第212卷

第211卷

第210卷

第209卷

第208卷

第207卷

第206卷

第205卷

第204卷

第203卷

第202卷

第201卷

第200卷

第199卷

第198卷

第197卷

第196卷

第195卷

第194卷

第193卷

第192卷

第191卷

第190卷

第189卷

第188卷

第187卷

第186卷

第185卷

第184卷

第183卷

第182卷

第181卷

第180卷

第179卷

第178卷

第177卷

第176卷

第175卷

第174卷

第173卷

第172卷

第171卷

第170卷

第169卷

第168卷

第167卷

第166卷

第165卷

第164卷

第163卷

第162卷

第161卷

第160卷

第159卷

第158卷

第157卷

第156卷

第155卷

第154卷

第153卷

第152卷

第151卷

第150卷

第149卷

第148卷

第147卷

第146卷

第145卷

第144卷

第143卷

第142卷

第141卷

第140卷

第139卷

第138卷

第137卷

第136卷

第135卷

第134卷

第133卷

第132卷

第131卷

第130卷

第129卷

第128卷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宋纪

晋纪四十

晋纪三十九

晋纪三十八

晋纪三十七

晋纪三十六

晋纪三十五

晋纪三十四

晋纪三十三

晋纪三十二

晋纪三十一

晋纪三十

晋纪二十九

晋纪二十八

晋纪二十七

晋纪二十六

晋纪二十五

晋纪二十四

晋纪二十三

晋纪二十二

晋纪二十一

晋纪二十

晋纪十九

晋纪十八

晋纪十七

晋纪十六

晋纪十五

晋纪十四

晋纪十三

晋纪十二

晋纪十一

晋纪十

晋纪九

晋纪八

晋纪七

晋纪六

晋纪五

晋纪四

晋纪三

晋纪二

晋纪一

魏纪十

魏纪九

魏纪八

魏纪七

魏纪六

魏纪五

魏纪四

魏纪三

魏纪二

魏纪一

汉纪六十

汉纪五十九

汉纪五十八

汉纪五十七

汉纪五十六

汉纪五十五

汉纪五十四

汉纪五十三

汉纪五十二

汉纪五十一

汉纪五十

汉纪四十九

汉纪四十八

汉纪四十七

汉纪四十六

汉纪四十五

汉纪四十四

汉纪四十三

汉纪四十二

汉纪四十一

汉纪四十

汉纪三十九

汉纪三十八

汉纪三十七

汉纪三十六

汉纪三十五

汉纪三十四

汉纪三十三

汉纪三十二

汉纪三十一

汉纪三十

汉纪二十九

汉纪二十八

汉纪二十七

汉纪二十六

汉纪二十五 (暂停处)

汉纪二十四

汉纪二十三

汉纪二十二

汉纪二十一

汉纪二十

汉纪十九

汉纪十八

汉纪十七

汉纪十六

汉纪十五

汉纪十四

汉纪十三

汉纪十二

汉纪十一

汉纪十

汉纪九

汉纪八

汉纪七

汉纪六

汉纪五

汉纪四

汉纪三

汉纪二

汉纪一

秦纪三

秦纪二

秦纪一

周纪五

周纪四

周纪三

周纪二

周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