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四节 性爱的睡梦

睡梦富有心理学的意义是世人一向承认的。一个梦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究竟应作什么样的解释或怎样的“详”法?尽管人言人殊,都是另一个问题。 在古代人类的传统文化里,梦是一个非常大的题目,而对于梦的事后的应付也是一件大事。古人相信梦有巫术的作用,有宗教的意义或者有预示吉凶的功效,故有梦兆的说法。在文明社会的风俗习惯里,此类的作用也还存在。至于在未开化的族类中,梦的地位更是显得重要。自近代科学的心理学萌发以后,梦的现象已经很快地成为一个值得专门研究的题目。到现在搞研究的人也已经不一而足,而研究的立场也不只一个。最近,梦的研究已越来越细,而从精神分析派的眼光看来,梦更是一种极有分量的心理现象。

梦的一般的普遍性也是被世人承认的。不过,梦之所以为现象也是很正当的、恒常的、健康的、自然的。关于这些,各方面的意见还不很一致,弗洛伊德就认为梦是常变参半的一种现象,即同时是一种健康的状态,又是神经的变态。笔者认为最合理的还是把它看做一种完全自然的现象。动物也会做梦,我们有时可以看见,一只在睡眠状态中的狗会作跑的姿势与动作。未开化的族类当然也做梦。

有许多人虽以为自己未曾做过梦,但只要他们留心注意一下,他们一样可以发现不少的梦的痕迹。我们相信这种人平时在睡眠状态中的心理活动总是很轻微的,很退缓的,所以一觉醒来,往往不容易追忆。但并不非完全不活动,即并不是完全不做梦。

关于性爱的梦,无论到达性欲兴奋的程度与否,即无论男子遗精与否,各家的意见不尽一致,同关于一般的梦的意见不尽一致正复相同。在守身如玉的状态下,健全的人,即使在醒觉的时候也会有自动恋的表现,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并且认为理论上既属可能,实际上也似乎确有其事。这种人在睡梦的时候,自动恋活跃的结果会引起性欲兴奋,在男人更会遗精,毫无疑问也是一种十分正常的现象。在文明程度幼稚的人群中,往往把这种现象归咎到鬼怪身上,认为是鬼怪的诱惑或刺激的结果。天主教把梦遗看成一件极不圣洁的事,且还特别替它起了一个名词,意思等于“秽浊”(pollutio )。 但宗教改革的祖师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也似乎把性爱的睡梦看做一种病症,需要立刻诊治。 而对症下药的方子就是婚姻。不说从前宗教家的见解,就是近代著名的医学人,特别是冒尔和奥伦堡(Eulenburg)两家, 都不免把梦遗和撒尿与呕吐等比较病态的生理行为一般看待。要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下,这一种归纳作一丘之貉的看法确还有相当的理由,但到了知识发达的近代就不免有些奇怪了。

不过,如今大多数的医学家或生理学家均承认梦遗是一种不能不算正常的现象。要知在现今的社会状态下,一定限度以内的禁欲是无法避免的,即对于一部分人独身与迟婚是一个无法避免的事实。既有此种禁欲的因,便不能没有梦遗的果,所谓不能不算正常者在这。医学家所关心的不是梦遗的有无,而是梦遗的次数的多少。

佩吉特(SirJ.Paget)指出,他始终没有碰见过独身而不梦遗的人, 多的一周里一次或两次,少的一季度一次。无论多少,都没有超出健康的范围。同时,布伦顿(Sir  L.Brunton)则以为两周或一个月一次是最普通的情形。不过所谓一次往往跨上两夜,即连上两夜有梦遗,过此便有半月或一月的休止。而罗雷德(Rohleder)又以为也有连上不只两夜而对健康无害的。哈蒙德(Hammond )也认为大约两周一次是最平常的。契伦诺夫(Tchlenoff)调查过2000 多个莫斯科的学生,所得的结论也是如此。里宾(Ribbing )以为十日到十四日一次是最正常的。而汉密尔顿的研究,则发现一周到两周一次为最普通(占全数例子的19%)

。洛温费尔德(Loewenfeld)把一周一次的梦遗认为是最平常的。一周的距离大概是最近情的。许多健康的青年确有这种情形,笔者个人也曾经就几个健康而将近壮年的男人,得到过一些正确的纪录而到达一个同样的结论。但健康而完全不梦遗的青年也间或有之(契伦诺夫的调查里似乎表示多到10%,而汉密尔顿的研究里则只有2%)。另有少数比较健康的青年,除非脑力用得多了, 或遇上什么可以引起忧愁或焦虑的事,是难得梦遗的。

睡眠中的遗精普通总是一番艳梦的结果,但也有例外。当时,做梦的人多少觉得有人在他或她的身边,并且往往是一个异性的人。不过当时的情景总有几分奇幻,几分恍忽,不是普通的言语所能形容的。大体说来,梦境越是生动;而艳情的成分就越是浓厚,则生理上所引起的兴奋越大,且醒后所感觉到的心气和平也越显著。有时也单单有艳情的梦而不遗精;也常有时候,遗精的发生是在梦罢而人已觉醒之后。间或在半醒半睡的状态中,虽有梦境,而性欲的兴奋则受抑制而不发生;  奈克(  Naecke )把此种现象称做“打断的遗精”(  pollutio interrupta)。

意大利人戈利诺(Gualino )曾在意大利北部做过一个范围相当广而内容也很笼统的性梦的研究。他的材料是从100个很正常的人中征询而来的, 其中有医生、老师、律师一类自由职业分子。而这些人,不用说,是都有过性梦经验的。

他指给我们看,梦遗的现象(无论所遗为精液与否)可以发生得很早,比身体性的发育还要早。这种年龄,在意大利北部的人口中,以至戈氏所研究到的一部分人口中,早经马罗加以分别确定,而戈氏所征询到的许多人里,便有在这年龄以前做过性梦的。戈氏的100个例子里,性梦的初次发生,自然迟早不同,但到 17岁时,这些人便都有过性梦的经验了。而据马罗的调研,尽管在这一年龄,还有8%的青年在性的方面还没有开始发育,其有在13岁时便已开始发育的, 有的在12岁时便已做过性梦。性梦初次发生以前的几个月,这些青年大体在睡眠中先经验到阴茎的勃起。戈氏的例子中,37%是以前没有过真实的性经验(指性交或手淫)!23%曾经手淫过。其余有过一些性的接触。这些人的性梦以视觉性质的为多,触觉性质的次之。而情景中的对象,往往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27%),或曾经见过一面的女子(56%),而就大多数的例子说,这对象至少在最初的几次梦境里,总是一个很奇丑的人物,到了后来的梦境里,才能遇到比较美丽的对象。但无论美丑的程度如何,这种梦境里的对象和觉醒来时实境里所爱悦的女人决不是一个人。这一层是不足为奇的。白天的情绪,到睡眠时总要潜藏起来,原是一个一般的心理倾向,这无非是一例罢了。在戈氏自己的讨论里,以及上文提到过的洛温费尔德等作家也都提起过这种解释。戈氏又发现,春机萌发的性梦中,所感觉到情绪的状态,除了快感以外,有的以忧虑为主(37%),有的以热望为主(17%),有的以恐惧为主(14%)。一到成年的梦境,则忧虑与恐惧分别减退到7%与6%。100人中之33人,或因一般的健康发生问题, 或因性生理发生故障,曾经有过未梦也遗的体验,而这种遗精总是最让人感觉疲惫的。在各例之中,90%承认梦境中,性梦的情景总是最生动活泼的。34%的人说,性梦的发生有时常在一度性交而入睡之后。许多例子也提到在婚前求爱的时期里,性梦是特别多(有一夜三次入梦的),大抵白天有拥抱亲吻一类的行为,便有性爱的梦境。婚后,这种梦便不有了。性梦的发生似乎和睡眠的姿势以及膀胱里积尿数量没有什么很明显的因果关系。戈氏认为主要的因素还是精囊中精液的充积。

有不少学者如洛温费尔德等均曾提到过:凡属做性梦,其梦境中的对象总是另一些不相关的人,而难得是平时的恋爱的对象。即使在入梦以前,在思虑中竭力揣摩,以希在梦中一晤,但也是枉然。有一个解释很对,大凡睡眠时,白昼用得最多的一部分情绪,总是疲惫至极而需要相当休息,白天悲痛的经验,我们知道也是难得入梦的,入梦的往往是些不相干的琐碎的事,悲痛的情绪如此,大概欢乐的情绪也如此。许多学者如霍尔等人也注意到过,性梦中的对象无论怎样的不相关,这种对象的一颦一笑,或一些想象的接触,已足以引起性欲的兴奋。

性梦自有其诊断的价值,即梦境的性质多少可以表示一个人在实境里的性生活究属有些什么特点,这一层也有不少学者曾加以申说,如冒尔、奈克等,对象的身上要有什么特殊的品性才足以引起一个人的性欲,是因人而有些不同的,这种在实境里最足以打动性欲的品性,在梦境中常常会照样画葫芦似的呈现,甚至于变本加厉地呈现。大体上说,这些观察是不错的,不过需经过一些修正或补充,尤其是对有同性恋倾向的人的性梦。一个青年男子,无论如何的正常,要是在实境里还没有见到过女人体形态,在梦境里大约也不会见到,即使所梦是一个女人,这女人的印象大概是很模糊的。这是一层,梦境,它是许多意象错综交织而成的,既复杂,又凌乱。这种杂乱的光景很容易把两性形态上的区别掩饰过去,让做梦的人轻易辨认不出。所以尽管做梦的人心理上毫无变态或“邪孽”的倾向,梦境中的对象依然可以是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这又是一层。有这两层,所以极正常的人有时也可以做极不正常的性梦,甚至所做的性梦,照例是变态的多,而常态的少可这种人,就他们的实境来说,真可说是毫无暇疵,绝对不容许我们怀疑到他们心理上有什么潜在的变态或病态的。性梦虽自有其诊断的价值,这一点我们应当牢记,以免有时候妄加诊断。

大体而言:男女两性在睡梦中所表现的自动恋,似乎很有一些区别,而这种区别是多少有些心理的意义的。在男子方面,这种表现是相当单纯的,大抵初次出现是在春机萌发的数年里,假如这人不结婚而性操守又很单纯的话,就可一直继续下去。每到若干时间,便表现一次,一直到性的生命终结。这时间的距离可以有些出入,但少则一周,多则一月半月,前文已经讨论过。表现的时候,大抵会有性梦,但也不一定有性梦。而梦境的紧要关头,也就是性欲兴奋的紧要关头,则不一定总是达得到的。性梦发生的机缘不一而足,身体上的刺激、心理上的兴奋、情绪上的激发(例如睡前饮酒)、睡的姿势(平睡、背在下)、膀胱存尿的程度等等;有的人改变床榻,就会遗精;同时男人性现象也有其周岁或周月的节奏。这种节奏的存在与梦遗的表现也有一部分的关系。总之,在男人方面,梦遗是个相当具体而有规律的现象。觉醒以后,大率在意识上也不留什么显著的痕迹,最多也不过有几分疲倦与偶然有些头痛罢了,而这种痕迹也往往只限于部分男人。

但在女人方面,睡眠中自动恋的表现,比较起来,似乎是复杂零乱得多。变化无常得多,散漫得多,少女在春机萌发和成年的年龄里,似乎极难体验得到清彻的性梦,要有的话,那也是例外。这是和男人极不相同的一点。在守身如玉的男人,在这年龄里,性欲的兴奋要借性梦的途径,是一种例证(汉密尔顿的研究,发现51%的男子,在12岁到15岁之间,经验到初次性梦与初次兴奋,可为明证);但在同样的女人,这却是例外了。前面讨论性冲动的初期呈现时我们已经说到过。

在女人方面,性欲兴奋的现象,总得先在觉醒状态中发生过(在什么情形下发生的可以不管),然后才会有在睡眠状态中初次发生的希望。因此,即在性欲强烈而平日抑制得很厉害的独身女人,这种性梦也是难得的,甚至于完全不做的(汉密尔顿的数字里,这种女子多至6O%)。易言之, 惟有对性交已惯熟的女人才会有真正的、清彻的与发展完全的性梦,所谓发展完全当然包括性欲的亢进与解欲后的精神上的舒泰在内;至于未识性交的女人,这种梦境与梦后的精神状态虽非完全不能有,但总是难得的。但在有的女人,即使对性交已有相当习惯,也能做比较真实的性梦,做梦时也会有黏液的分泌,但这些并不能引起解欲的作用,只是表示性欲的存在与活动罢了。

男女的性梦,以至于一般的梦,又有一个很有趣的也最关紧要的不同,即在女人方面,夜间的梦境比较容易在白天的实境里发生一种回响。这在男子是极难得的,即使偶然发生,影响也是极小。这种反响的发生,初不限于有变态或病态的女人,不过对于神经不健全的女人特别厉害罢了,神经不健全的女人,甚至可以把梦境当做实境,而不惜赌神罚咒地加以申说,回响到此,是很可以引起严重的法理问题的。这种女人可以把睡眠状态当做吃了蒙汗药后的麻醉状态,把梦境中的性关系当做强奸,因而诬蔑别人。

这种从梦境转入实境的回响,对于患歇斯底里一类神经病的女人,尤其见得有力量。因此,在这方面的心理研究也是特别的多。德。桑克蒂斯(Sante  de Sanctis)德。拉杜雷特(Gil1es de la Tourette )等对这种女人的梦的回响都曾特别地叙述过,认为极关重要,而以性梦的回响为最。西方在笃信鬼怪的中古时代,有种种淫魔的名称,例如专与女子交接的淫魔(incubi),或专与男子交接的淫妖(succubi),其实全都是这种人在性梦后所发生的回响的产物。 患歇斯底里神经症的人所做的性梦是不一定有快感的,甚至往往没有快感。对于有的人,性交的梦境可以引起剧痛。中古时代做女巫的人以及近世有这种神经病态的人,全能证明这一点。有时候这大半是一种心理上的冲突的结果:一方面有强烈的生理上的性冲动,一方面情绪与理智又极度厌恶以至于畏惧性冲动的发生,而其意志又不足以加以抑制使不发生,结果便不免产生这种痛楚的经验了。本来这一类的意识上的冲突,即一端有刺激而不欲加以反应、而一端又不得不反应所引起的冲突,均可以引起不快的感觉,不过这是一个极端的类型罢了,有时候一个人的性器官与性情绪,已经因不断反应而感觉疲惫,而又不断加以刺激,使勉强继续反应,其结果也与此大同小异,即心理上发生厌恶,而身体上发生疼痛。

不过除心理的因素以外,  这其间大概还有一个生理的因素,  因此索利埃(Sollier)在他对于歇斯底里的病情与病源的细究中, 特别注意到知觉方面所起的变乱,以及从正常的知觉状态转入知觉脱失的状态时所发生的各种现象。他认为必须从这方面做些生理的研究,我们才可以明白,患歇斯底里的人在自动恋的表现里所暴露的这一类“恶醉而强酒”的矛盾状态,背后究竟有些什么机构,有些什么原委。

不过我们也得注意,患歇斯底里的人,在发生自动恋的时候,虽未必有多多的快感,但前面所提的不快与痛楚的说法,历来也不免有言之过甚的倾向。原先心理学者对这个现象本来另有一个看法,他们认为歇斯底里的神经病本身就是性情绪的一种潜意识的表现。所以,就以为并不值得细究。在这看法之下,这题目就很不科学地被大家搁置起来。前面所提不快与痛楚的说法,就是这种看法的一个反响了。我们据情度理,也不妨承认这反响原是无可避免的。不过我们终究赞成弗洛伊德的比较折衷的观点。他认为患歇斯底里人的性要求根本上和普通的女子没有区别,一样有她的个性,一样要求变化。所不同的,就是在满足这种要求的时候,她比普通女人要困难,要更受痛苦,原因就在她不能不有一番道德的挣扎,本能所肯定的,道德观念却要加以否定,而事实上又否定不了,最多只能把它驱赶到意识的背景里去,而在暗中寻觅满足的途径。笔者认为这解释是最近情理的了。在许多别的患歇斯底里症或其他神经变态的女人,自动恋的活动以至于一般的性的活动,无疑地也是有它们的快感的。并且这种快感的程度还未必低,不过在这种女人,一面尽管感觉到快感,一面却天真烂漫地未必了解这种快感有什么性的意味罢了。一旦有到这种了解,再加上道德的拘忌,那快感的程度恐怕又自当别论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正文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性的生物学

第二章 第一节 性的物质基础

第二章 第二节 性冲动的性质

第二章 第三节 发欲带是什么

第二章 第四节 求爱的生物学

第六章 第二节 婚姻的可取性

第二章 第五节 有选择的求偶与性选择的因素

第二章 第六节 性选择与触觉

第二章 第七节 性选择与嗅觉

第二章 第八节 性选择与听觉

第二章 第九节 性选择与视觉

第三章 青年期的性冲动

第三章 第一节 性冲动的初期表现

第三章 第二节 自动恋

第三章 第三节 性爱的昼梦

第三章 第四节 性爱的睡梦

第三章 第五节 手淫

第三章 第六节 影恋

第三章 第七节 性的教育

第四章 性歧变与性爱的象征

第四章 第一节 性歧变

第四章 第二节 儿童期的性歧变

第四章 第三节 溲溺恋及遗屎恋

第四章 第四节 物恋癖

第四章 第五节 兽毛皮革恋与动物恋

第四章 第六节 窃恋

第四章 第七节 赤裸恋

第四章 第八节 虐恋(施虐恋与受虐恋)

第四章 第九节 性衰老女人

第四章 第十节 社会对性歧变的态度

第五章 同性恋

第五章 第一节 性逆转

第五章 第二节 性逆转的诊断

第五章 第三节 性美的戾换现象

第五章 第四节 疗治问题

第六章 婚姻

第六章 第一节 引论(绝欲问题)

第六章 第三节 婚姻美满的问题

第六章 第四节 一夫一妻的标准

第六章 第五节 生育的控制

第六章 第六节 不育的问题

第六章 第七节 阳痿及阴冷(性不足与性感过敏)

第六章 第八节 贞节

第六章 第九节 绝经

第七章 恋爱艺术

第七章 第一节 性与恋爱的关系

第七章 第二节 恋爱为何是一种艺术

第八章 结论

第八章 第一节 性冲动的动力性质

第八章 第二节 升华

正文

第八章 第二节 升华

第八章 第一节 性冲动的动力性质

第八章 结论

第七章 第二节 恋爱为何是一种艺术

第七章 第一节 性与恋爱的关系

第七章 恋爱艺术

第六章 第九节 绝经

第六章 第八节 贞节

第六章 第七节 阳痿及阴冷(性不足与性感过敏)

第六章 第六节 不育的问题

第六章 第五节 生育的控制

第六章 第四节 一夫一妻的标准

第六章 第三节 婚姻美满的问题

第六章 第一节 引论(绝欲问题)

第六章 婚姻

第五章 第四节 疗治问题

第五章 第三节 性美的戾换现象

第五章 第二节 性逆转的诊断

第五章 第一节 性逆转

第五章 同性恋

第四章 第十节 社会对性歧变的态度

第四章 第九节 性衰老女人

第四章 第八节 虐恋(施虐恋与受虐恋)

第四章 第七节 赤裸恋

第四章 第六节 窃恋

第四章 第五节 兽毛皮革恋与动物恋

第四章 第四节 物恋癖

第四章 第三节 溲溺恋及遗屎恋

第四章 第二节 儿童期的性歧变

第四章 第一节 性歧变

第四章 性歧变与性爱的象征

第三章 第七节 性的教育

第三章 第六节 影恋

第三章 第五节 手淫

第三章 第四节 性爱的睡梦

第三章 第三节 性爱的昼梦

第三章 第二节 自动恋

第三章 第一节 性冲动的初期表现

第三章 青年期的性冲动

第二章 第九节 性选择与视觉

第二章 第八节 性选择与听觉

第二章 第七节 性选择与嗅觉

第二章 第六节 性选择与触觉

第二章 第五节 有选择的求偶与性选择的因素

第六章 第二节 婚姻的可取性

第二章 第四节 求爱的生物学

第二章 第三节 发欲带是什么

第二章 第二节 性冲动的性质

第二章 第一节 性的物质基础

第二章 性的生物学

第一章 绪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