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十八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太平,汉属交阯,号丽江。唐为羁縻州,隶邕州都督府。宋平岭南,于左、右二江溪峒立五寨。其一曰太平,与古万、迁隆、永平、横山四寨各领州、县、峒,属邕州建武军节度。元仍为五寨。后废,乃置太平路于丽江。
  洪武元年,征南将军廖永忠下广西,左江太平土官黄英衍等遣使赍印诣平章杨璟降。璟还自广海,帝问黄、岑二氏所辖情形。璟言:“蛮僚顽犷,散则为民,聚则为盗,难以文治,当临之以兵,彼始畏服。”帝曰:“蛮瑶性习虽殊,然其好生恶死之心,未尝不同。若抚之以安靖,待之以诚,谕之以理,彼岂有不从化者哉。”遣中书照磨兰以权赍诏,往谕左、右两江溪峒官民曰:“朕惟武功以定天下,文德以化远人,此古先哲王威德并施,遐迩咸服者也。眷兹两江,地边南徼,风俗质朴。自唐、宋以来,黄、岑二氏代居其间,世乱则保境土,世治则修职贡,良由其审时知几,故能若此。顷者,朕命将南征,八闽克靖,两广平定。尔等不烦师旅,奉印来归,向慕之诚,良足嘉尚。今特遣使往谕,尔其克慎乃心,益懋厥职,宣布朕意,以安居民。”以权至广西卫,镇抚彭宗、万户刘维善以兵护送。将抵两江,适来宾洞蛮寇掠杨家寨居民。以权谓彭宗等曰:“奉诏远来,欲以安民,今见贼不击,何以庇民?”乃督宗等击之。贼败走,遂安辑其地,两江之民由是慑服。二年,黄英衍遣使奉表贡马,乃改为太平府。以英衍为知府,世袭。
  宣德元年,崇善县土知县赵暹谋广地界,遂招纳亡叛,攻左州,执故土官,夺其印,杀其母,大肆掳掠,占据村洞四十余所。造火器,建旗帜,僣称王,署伪官,流劫州县。事闻,帝命总兵官顾兴祖会广西三司剿捕。兴祖等招之,不服,遣千户胡广率兵进。暹扼寨拒守,广进围之,绐出所夺各州印,抚谕胁从官民,使复职业。暹计穷,从间道遁。伏兵邀击,及其党皆就擒。时左州土官黄荣亦奏:“蛮人李圆英劫掠居民,伪称官爵,乞发兵剿捕。”帝谓兵部曰:“蛮民愚犷,或挟私仇忿争戕杀,来告者必欲深致其罪,未可遽信。其令镇远侯并广西三司勘实,先遣人招抚,如叛逆果彰,发兵未晚也。”二年斩南宁百户许善。初,善知赵暹谋逆,与之交通。及总兵官遣善追暹,又受暹马十匹、银百两,故延缓之,冀幸免。事觉,下御史,鞫问得实,斩之,余党皆伏诛。
  太平领州县以十数。明初,皆以世职授土官,而设流官佐之。
  太平州,旧名瓠阳,为西原、农峒地。唐为波州,宋隶太平寨,元隶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李以忠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镇远州,旧名古陇,宋置,隶邕州。元隶太平路。洪武初,土官赵胜昌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茗盈州,宋置,隶邕州。元隶太平路。洪武初,土官李铁钉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安平州,旧名安山,亦西原、农峒地。唐置波州,宋析为安平州,元隶太平路。洪武初,土官李郭佑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思同州,旧名永宁,为西原地,唐置,隶邕州。宋隶太平寨。洪武元年,土官黄克嗣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属太平府。万历二十八年,省入永康州。
  养利州,元属太平路。洪武初,土官赵日泰归附,授知州,以次传袭。宣德间,稍侵其邻境,肆杀掠。万历三年讨平之,改流官。
  万承州,旧名万阳。唐置万承、万形二州。宋省万形,隶太平寨。元隶太平路。洪武初,土官许郭安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永乐间,郭安从征交阯,死于军,子永诚袭。
  全茗州,旧名连冈,为西原地,宋置,隶邕州。元隶太平路。洪武初,土官李添庆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结安州,旧名营周,亦西原、农峒地。宋置结安峒,隶太平寨。元改州,属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张仕荣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龙英州,旧名英山,宋为峒。元改州,属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李世贤归附,授世袭知州,割上怀地益其境,设流官吏目佐之。
  结伦州,旧名邦兜,亦西原、农峒地。宋置结安峒,隶太平寨。元改州,属太平路。洪武二年,峒长冯万杰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都结州,元属太平路,土官农姓。洪武初内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上、下冻州,旧名冻江。宋置冻州。元分上、下冻二州,寻合为一,属龙州万户府。洪武元年,土官赵贴从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属太平府。贴从死,子福瑀袭。永乐四年从征交阯,死于军。
  思城州,亦西原、农峒地,唐置州。宋分为上、下思城二州,隶太平寨。元至正间,并为一,属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赵雄杰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永康州,宋置县,隶迁隆寨。元隶太平路,土官杨姓。成化八年,其裔孙杨雄杰纠合峒贼二千余人,入宣化县劫掠,且伪署官职。总兵官赵辅捕诛之,因改流官。万历二十八年升为州。
  左州,旧名左阳,唐置,隶邕州。宋隶古万寨。元属太平路。洪武初,土官黄胜爵归附,授世袭知州。再传,子孙争袭,相仇杀。成化十三年改流官。
  罗阳县,旧名福利,陀陵县,旧名骆陀,皆宋置。元隶太平。洪武初,土官黄宣、黄富归附,并授世袭知县,设流官典史佐之。
  思明,唐置州,隶邕州。宋隶太平寨。元改思明路。洪武初,改为府。二年,土官黄忽都遣使贡马及方物。诏以忽都为思明府知府,世袭。十五年,忽都复遣其弟禄政奉表来贡,诏赐钞锭。二十三年,忽都子黄广平遣思州知州黄志铭率属部,偕十五州土官李圆泰等来朝。明年,广平以服阕,遣知州黄忠奉表贡马及方物。诏广平袭职,赐冠带袭衣,及文绮十匹、钞百锭。二十五年,凭祥洞巡检高祥奏,思明州知州门三贵谋杀思明府知府黄广平,广平觉而杀之,乃以病死闻于朝,所言不实。诏逮广平鞫之。既至,帝谓刑部曰:“蛮寇相杀,性习固然,独广平不以实言,故绳以法。今姑宥之,使其改过。”命给道里费遣还,是后朝贡如例。
  二十九年,土官黄广成遣使入贡,因奏言:“本府自故元改思明路军民总管所,辖左江一路州县峒寨,东至上思州,南至铜柱。元兵征交阯,去铜柱百里,设永平寨军民万户府,置兵戍守,命交人供其军饷。元季扰乱,交人以兵攻破永平寨,遂越铜柱二百余里,侵夺思明属地丘温、如嶅、庆远、渊、脱等五县,逼民附之,以是五县岁赋皆土官代输。前者本府失理于朝,遂致交人侵迫益甚。及告礼部,任尚书立站于洞登,洞登实思明地,而交阯乃称属铜柱界。臣尝具奏,蒙朝廷遣刑部尚书杨靖核其事,《建武志》尚可考。乞敕安南,俾还旧封,庶疆域复正,岁赋不虚。”帝令户部录所奏,遣行人陈诚、吕让往谕安南。三十年,诚、让至安南,谕其王陈日焜,令还思明地。议论往复,久而不决。以译者言不达意,复为书晓之。安南终辨论不已,出黄金二锭、白金西锭及沉檀等香以贿,诚却之。安南复咨户部,无还地意。廷臣议其抗命当诛,帝曰:“蛮人怙顽不悛,终必取祸,姑待之。”
  永乐二年,凭祥巡检李升言,其地濒安南,百姓乐业,生齿日繁,请改为县,以便抚辑,从之。以升为知县,设流官典史一员。三年,升以新设县治来朝,贡马及方物谢恩。广成奏安南侵夺其禄州、西平州永平寨地,请遣使谕还,从之。九年,免思明税粮,以广成言去秋雨水伤稼也。
  宣德元年,思明贺天寿节奉表逾期,礼部请罪之。帝以远蛮既至,毋问。土官知府黄〈王冈〉奏凭祥岁凶民饥,命发龙州官仓粮振之。正统七年,〈王冈〉遗使入贡。九年,贡解毒药味,赐钞锦。
  景泰三年,〈王冈〉致仕,以子钧袭。〈王冈〉庶兄都指挥矰欲杀钧,代以己子。矰守备浔州,托言征兵思明府,令其子纠众结营于府三十里外,驰至府,袭杀〈王冈〉一家,支解〈王冈〉及钧,瓮葬后圃,仍归原寨。明日,乃入城,诈发哀,遣人报矰捕贼,以掩其迹。方杀〈王冈〉时,〈王冈〉仆福童得免,走宪司诉其事,且以征兵檄为证。郡人亦言杀〈王冈〉一家者,矰父子也。副总兵武毅以闻,将逮治之。矰自度祸及,及谋迎合朝廷意,遣千户袁洪奏永固国本事,请易储。奏入,帝曰:“此天下国家重事,多官其会议以闻。”矰为此举,众皆惊愕,谓必有受其赂而教之者,或疑侍郎江渊云。事成,矰得释罪,且进秩。英宗复辟,矰闻自杀。帝命发棺戮其尸,其子震亦为都督韩雍捕诛。
  成化十八年,土知府黄道奏所辖思明州土官孙黄义为族人黄绍所杀,乞发兵捕剿。帝命两广守臣区处以闻。
  弘治十年,况村贼黄绍侵占思明、上石、下石三州,复谋杀知府黄道父子。道妻赵氏累诉于朝,且谓屡经委官勘问,俱被赂免,乞发兵诛之。十一年,绍集众数千人焚劫乡村,据三州,屡抚不下,总镇请发兵捕剿。嘉靖四十一年,以剿平瑶、僮功,命土官知州男黄承祖暂袭本职。隆庆四年,忠州土官黄贤相等据南宁府属四都地作乱,永康典史李材计诱其党,缚贤相以降。万历十六年,思明州土官黄拱圣谋夺袭,杀其母兄拱极等五人。而思明知府黄承祖乘乱掠村寨,为之援。按臣请以拱圣及诸凶正法,思明州改属流府,革承祖冠带,立功自赎,而追其所掠;更令族人黄恩护拱极妻许氏抚遗孤世延,待其长官之。
  三十三年,总督戴耀奏:“思明叛目已擒,土官黄应雷纵仆起衅,弃印而逃,断难复官。黄应宿争地,杀戮六哨成仇,且系义子,不应袭职。黄应聘系承祖幼子,人心推戴,似应承袭知府,以存黄氏宗祀。但年甫七岁,暂令流官同知署府事,待至十五岁,交印接管。应雷既废,不宜同城,应降为土舍,其后永袭土舍,给田养赡,制其出入。应宿仍管故业,俱属思明府节制。于府治设教授一员,量给廪生六名,其寄附太平府者,悉归本学,嗣后续增其祭祀廪饩之用,则地方可安,文教可兴。”诏悉从之。
  崇祯十一年,总督张镜心疏报土官杀职官思明州黄日章、黄德志等,鼓众叛逆。帝令速擒首恶以靖地方。论者以黄矰神奸,身逭大盩,世济其凶,传及四世,犹并思明州而有之,王纲隳矣。然骨肉相屠,至是四见,盖天道云。
  思明州,东抵思明府,西抵交阯界,南抵西平州,北抵龙英州。土官黄姓,与思明府同族。洪武初,黄君寿归附,授世袭知州,属思明府,后为黄矰所并。万历十六年,黄拱圣之乱,改属太平。
  上石西州,宋属永平寨,元属思明路。明初属思明府,至万历三十八年改属太平府。州更土官赵氏、何氏、黄氏凡三姓,皆绝,始改流官。下石西州,宋分石西州置,元属思明路。洪武二年,土官闭贤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忠州,宋置,隶邕州。元属思明路。洪武初,土官黄威庆率子中谨归附,授威庆江州知州,中谨忠州知州,皆世袭,设流官同知吏目佐之。其邻地有四峒者,界于南宁、思明、忠江之间,思明、忠州屡肆侵夺。副使翁万达议改峒名四都,隶之南宁,地方稍定。隆庆三年冬,思明府土官黄承祖奏取四都地,忠州土官黄贤相争之,遂擅立总管诸名目,分兵数千戍守,因纵令剽掠,为祸甚烈。佥事谭惟鼎调永康典史李材以计擒贤相,毙之于狱。议改流官,不果,遂改隶州于南宁,仍以州印予贤相子有瀚,俾袭职。
  凭祥,宋为凭祥洞,属永平寨,元属思明路。洪武十八年,土蛮李升归附。置凭祥镇,授升巡检,属思明府。永乐二年置县,以升为知县。成化八年升为州,以升孙广宁为知州,直隶布政司。广宁有十子,广宁死,诸子争立不决,凡三四年,乃以孙珠袭知州职。嘉靖十年,珠死,族弟珍、珏争立,珍挈印走况村,珏摄州事。十四年,州目李清、赵琪等谋纳珍,许思明府黄朝以州属之。朝遂以兵纳珍于凭祥,珏奔罄柳。既珍悔属思明,与朝隙,朝乃以外妇所生子时芳,诡云广宁孙,以兵千人纳之。时珍淫纵,为部民所怨,于是广宁季子寰以尊属谋废立。十七年,寰遂杀珍而附于安南,莫登庸藉为向导。总督蔡经属副使翁万达擒之,论死。于是珏与时芳复争立,时芳倚思明势,州民皆右之。万达黜珏而论时芳死,更立李佛嗣珍为知州,凭祥遂定。
  思恩,汉属交阯。唐为思恩州,属邕,乃澄州止戈县地。宋开宝间,废澄州,以止戈、贺水、无虞三县省入上林。治平间,以上林之止戈入武缘,隶邕。无属田州路。历代羁縻而已。
  明洪武二十二年,田州府知府岑坚遣其子思恩州知州永昌贡方物。二十八年,归德州土官黄碧言,思恩州知州岑永昌既匿五县民,不供赋税,仍用故元印章。帝以不奉朝命,命左都督杨文相机讨之,既以荒远不问。永乐初,改属布政司,时居民仅八百户。永昌死,子瑛袭。宣德二年,瑛遣弟璥贡马。正统三年进瑛职为知府,仍掌州事。瑛有谋略,善治兵,从征蛮寇,屡有功,故有是命。因与知府岑绍交恶,各具奏,下总兵官及三司议。于是安远侯柳溥等请升思恩为府,俾瑛、绍各守疆土,以杜侵争,从之。六年,瑛受属挟诈事觉,帝以土蛮宥不问,令法司移文戒之。瑛以府治僻隘,桥利堡正当瑶寇出没之所,且有城垣公廨,乞徙置,许之。以思恩府为思恩军民府。十二年设儒学,置教授一员,训导四员,俱从瑛请也。
  景泰四年,总兵官陈旺奏:“思恩土兵调赴桂林哨守者,离本府辽远,不便耕种,税粮宜暂免。”从之。六月,以瑛亲率本部狼兵韦陈威等赴城操练,协助军威,敕授奉议大夫,赐彩缎,韦陈威等俱给冠带。五年从瑛请建庙学,造祭祀乐器。又以瑛征剿瑶寇功,免土军今年应输田粮之半,进瑛从二品散官。瑛屡领兵随征,以子镔代为知府。镔招集无赖,肆为不法。瑛举发其事,请于总兵,回府治之。镔闻其父将至,自缢死。事闻,嘉其能割爱效忠,降敕慰谕。又以柳溥奏,免思恩调用土军千五百人、秋粮二千三百余石。
  天顺元年,户部奏:“思恩存留广西操练军一千五百人,有误种田纳粮。乞分为三班,留五百人操练,免其粮七百七十余石。放回千人耕种,征其粮千五百四十余石,俟宁靖日放回全征。”从之。三年,镇守中官朱祥奏请量迁瑛都司军职。帝以瑛历练老成,累有军功,改授都指挥同知,仍听总兵官镇守调用,以其子鐩为知府。
  成化元年遣兵科给事中王秉彝赍敕奖谕瑛父子,并赐银币。二年命给瑛父母妻诰命,从总兵赵辅请也。十四年,瑛卒。瑛自袭父职,频年领兵于外,多所斩获。历升知府、参政、都指挥使。年且八十,尚在军中。既卒,鐩以诰请,帝念其劳,特赐之。十六年,田州府土目黄明作乱,知府岑溥避入思恩,鐩会镇守等官讨平之。巡抚朱英请奖鐩功。鐩死,子浚袭。
  弘治十二年,田州土官岑溥为子猇所杀,猇亦死。次子猛幼,头目黄骥、李蛮构难,督府命浚调众护猛。骥厚赂浚,并献其女,且约分地与浚。浚以兵属骥,送猛至田州。不得入,猛遂久留浚所。及总镇诸官摄浚,乃出猛袭知府。浚从索故分地,不得,怒,约泗城、东兰二州攻劫田州,杀掠万计,城郭为墟。浚兵二万据旧田州,劫龙州印,纳故知府赵源妻岑氏。及总兵官诣田州勘治,黄骥惧,匿浚所。先是,浚筑石城于丹良庄,屯兵千余人,截江道以括商利,官命毁之,不听。会官军自田州还,乘便毁其城。浚兵来拒,杀官军二十余人。官军败之,俘其目兵九人。总镇及巡按等官请治浚罪,而参政武清纳浚赂,曲护之。
  浚从弟业少从中官京师,仕为大理寺副三司。总镇请敕业往谕,兵部以浚稔恶,非业所能谕责,宜敕镇巡召浚至军门,谕以朝廷威德,罪其首恶,反侵地,纳所劫印,并官私财物,乃可赦。总督邓廷瓒奏:“浚屡抚不服,请调官军土兵分哨逐捕按问。如集兵拒敌,相机剿杀,并将田州土官岑猛一并区处,以靖边疆。”十六年,总督潘蕃奏:“浚僣叛,当用兵诛剿。今浚从弟业以山东布政司参议在内阁制敕房办事,禁密之地,恐有泄漏。”吏部拟改调,而业亦奏乞养去。十七年,浚掠上林、武缘等县,死者不可胜计。又攻破田州,猛仅以身免,掠其家属五十人。总镇以闻,兵部请调三广兵剿之。十八年,总督潘蕃、太监韦经、总兵毛锐调集两广、湖广官军土兵十万八千余人,分六哨。副总兵毛伦、右参政王璘由庆远,右参将王震、左参将王臣及湖广都指挥官缨由柳州,左参将杨玉、佥事丁隆由武缘,都指挥金堂、副使姜绾由上林,都指挥何清、参议詹玺由丹良,都指挥李铭、泗城州土舍岑接由工尧,各取道共抵巢寨。贼分兵阻险拒敌,官军奋勇直前,援崖而进。浚势蹙,遁入旧城,诸军围攻之。浚死,城中人献其首,思恩遂平。前后斩捕四千七百九十级,俘男女八百人,得思恩府印二,向武州印一。自进兵及班师仅逾月。捷闻,帝以蕃等有功,玺书劳之。兵部议浚既伏诛,不宜再录其后,改设流官,择其可者。以云南知府张凤升广西右参政,掌思恩府事,赐敕。
  正德七年增设凤化县治。时初设流官,诸蛮未服,相继作乱。嘉靖四年,都御史盛应期遣官军平之。六年,土目王受与田州卢苏谋煽乱,势复炽。新建伯王守仁受命至,一意招抚,而檄受等破八寨贼,因列思恩地为九土巡检司,管以头目,授王受白山司巡检,得比于世官。又以思恩旧治瘴雾昏塞,宜更之爽垲。于是择地荒田建新郡,割武缘止戈二里益之;又议割上林三里,而移凤化县治于其处。盖寓犬牙相错之意。巡抚林富谓迁郡及割止戈里应如守仁议,至以三里当设卫,而并凤化县裁之,遂令府治益孤。其后九司头目日恣,所辖蛮民不堪,知府陈璜曲加绥戢。目把刘观、卢回以复土为名,鼓众作乱。副使翁万达因有事安南,计擒卢回杀之,招回从乱者三十余人。最后东兰岑瑄诈称岑浚子起云,谋复土官,为九司头目所缚。万历七年,督抚吴文华谓九司日以骄黠,编氓甚少,缓急难恃,奏割南宁武缘县属思恩,自是思恩称巨镇云。
  思恩府土巡检九司,皆嘉靖七年设,曰兴隆,曰那马,曰白山,曰定罗,曰旧城,曰下旺,曰安定,曰都阳,曰古零。
  镇安,宋时于镇安峒建右江军民宣抚司,元改镇安路。明洪武元年,镇安归附。以旧治僻远,移建废冻州,改为府。授土官岑添保知府,朝贡如例。二十七年,添保上言:“往者征南将军傅友德令郡民岁输米三千石,运云南普安卫。镇安僻处溪洞,南接交阯,孤立一方,且无所属。州县人民鲜少,舟车不通,陆行二十五日始到普安。道远而险,一夫负米三斗,给食余所存无几,往往以耕牛及他物至其地易米输纳。而普安荒远,米不易得,民甚病之。又岁输本卫米四百石,尤极艰难。旧以白金一两,折纳一石。今愿依前例,以苏民困。”从之。
  永乐中,向武知州黄世铁侵夺镇安高寨等地,朝廷遣兵讨平之,以其地属镇安。成化八年,知府岑永寿侄宗绍纠集土兵,攻破府治,杀伤嫡母,流劫乡村,有司抚谕不服,都指挥岑瑛擒斩之。嘉靖十四年,田州卢苏作乱,纠归顺州土官岑瓛攻毁镇安府,目兵遇害者以万计。按臣曾守约以闻,帝命守臣治之。时苏倡乱,田州无主,镇安府土官男岑真宝以兵纳岑邦佐于田州。归顺州岑瓛,苏婿也,及向武州黄仲金皆与真宝隙,乘真宝入田州,苏遣瓛及仲金袭破镇安。真宝闻乱,走还。苏会目兵追围之武陵寨,瓛等遂发真宝父母墓,焚其骸,分兵占据诸洞寨。真宝诉之军门,督谕瓛等不退。久之乃解,官军归真宝,于是瓛与真宝互相讦。巡按御史言,土蛮自相仇,非有所侵犯,从末减。于是苏、瓛、仲金各降罚有差,真宝亦革冠带,许立功自赎。二十二年以瑶、僮作乱,防御需人,免真宝诸土官来朝。
  镇安所属有上映洞、湖润寨。巡检皆土人,世官。
  田州,古百粤地。汉属交阯郡。唐隶邕州都督府。宋始置田州,属邕州横山寨。元改置田州路军民总管府。明兴,改田州府,省来安府入焉。后改田州,领县一,曰上林。
  洪武元年,大兵下广西,右江田州府土官岑伯颜遣使赍印诣平章杨璟降。二年,伯颜遣使奉表贡马及方物,诏以伯颜为田州知府,世袭,自是朝贡如制。六年,田州溪峒蛮贼窃发,伯颜讨平之。伯颜请振安州、顺龙州、侯州、阳县、罗博州、龙威寨人民,诏有司各给牛米,仍蠲其税二年。十六年,伯颜死,子坚袭。十七年,都指挥使耿良奏:“田州知府岑坚、泗州知州岑善忠率其土兵,讨捕瑶寇,多树功绩。臣欲令选取壮丁各五千人,立二卫,以善忠之子振,坚之子永通为千户,统众守御,且耕且战,此古人以蛮攻蛮之术也。”诏行其言。二十年,坚遣子思恩知州永昌朝贡,如例给赐。
  永乐元年,坚死,子永通袭。永通,上隆州知州也,州以琼代,而己袭父职。正统八年,赐知府岑绍诰命,并封赠其父母妻。
  天顺元年,田州头目吕赵伪称敌国大将军,张旗帜,鸣钲鼓,率众劫掠南丹州,又据向武州。武进伯朱瑛以闻,兵部请命瑛及土官岑瑛剿捕。三年,巡抚叶盛奏:“田州叛目吕赵势愈獗,杀知府岑鉴,占据地方,伪称太平王,图谋岑氏宗族,冒袭知府职事。”帝命总兵速讨。四年,巡按御史吴祯奏:“奉敕剿捕反贼吕赵,选调官军土兵,攻破功饶、婪凤二关,直捣府城。吕赵携妻子,挟知州岑铎等宵遁。官军追至云南富州,夺回铎等及其子若婿。斩首四十九级,贼众悉降。赵以数骑走镇安府,追及之,斩赵及其子四人,从贼十八人,获其妻孥及伪太平王木印、无敌将军铜印,并凤旗盔甲等物。复委知府岑镛仍掌府事,抚安人民。”田州平,帝遣使赍敕奖谕祯等,并敕镛谨守法度,保全宗族。
  成化元年,遣兵科给事中王秉彝赍敕谕镛,并赐银币,以兵部言其所部土官狼兵,屡调剿有劳,且有事于大藤峡也。二年,总兵官赵辅奏镛从征有功,请给诰命,旌其父母并妻,从之。五年,复以辅言,予镛官诰。十六年,田州头目黄明聚众为乱,知府岑溥走避思恩。总督朱英调参将马义率军捕明,明败走,为恩城知州岑钦所执,并族属诛之。已,溥复与钦交恶。钦攻夺田州,逐溥,杀五十余家。时泗城州岑应方恃兵强,复党钦,杀掳人民二万六千余,与钦分割田州而据其地。
  弘治三年,总制遣官护溥之子猇入田,为钦所遏,居浔州。按察使陶鲁率官军次南宁,钦拒敌,败走。而应复援之入城,陈兵以备。巡抚秦纮请合贵州、湖广及两广兵剿之,钦势蹙,乞兵于应,遂匿应所,总镇官因檄应捕钦。钦从应饮,杀应父子于坐,收其兵以拒官军。已而应弟岑接佯以兵送钦至田州界,亦杀其父子以报。事闻,廷议仍命溥还田州。九年,总督邓廷瓒言溥前以罪革职,比随征有功,乞复其冠带,领土兵赴梧州听调,从之。十二年,溥为子猇所弑,猇亦自杀。次子猛方四岁,溥母岑氏及头目黄骥护之,赴制府告袭。归至南宁,头目李蛮来迎。骥虑蛮夺己权,杀其使。蛮率兵至旧田州,骥惧,诬蛮将为变,乞以兵纳,乃调思恩岑浚率兵卫猛。浚受骥赂,纳其女,挟猛,约分其六甲地。比至田州,蛮拒不纳,骥复以猛奔思恩,幽之。事觉,廷瓒檄副总兵欧磐等摄浚,久乃出猛,置于会城。得奏,命猛袭知府。骥、浚怒其事之不由己出也,要泗城岑接、东兰韦祖鋐各起兵攻蛮。接兵二万先入田州,杀掠男女八百余人,驱之溺水死者无算,括府库,放兵大掠,城郭为墟。浚兵二万攻旧田州,据之,杀掠男女五千三百余人,蛮逃去。副总兵欧磐、参政武清等诣田州府勘治,遣兵送猛还府。骥惧罪,匿浚家,有司请治浚罪。
  初,蛮之迎猛也,无他念,及猛在外,蛮守土以待其归。骥争权首乱,浚、接、祖鋐党恶,以致兹变。清受浚赂,曲右之,且诬蛮占据府治,阻兵弄权,事竟不直。于是廷瓒言思恩岑浚罪恶,正在逐捕,而田州岑猛亦宜乘此区画,降府为州,毋基异日尾大之患,从之。十八年,廷议以思、田既平,宜设流官;岑猛世济凶恶,致陷府治,宜降授千户,而遴选才望者假以方面职衔,守田州,仍赐敕以重其权。帝然之,于是以平乐知府谢湖为右参政,掌府事。
  时岑猛已降福建平海卫千户,迁延不行。及湖至,复陈兵自卫,令祖母岑氏奏乞于广西极边率部下立功,以便祭养,诏总镇官详议以闻。总督陈金奏:“猛据旧巢,要求府佐,不赴平海卫。参政谢湖不即赴任,为猛所拒,纳馈遗而徇其要求,宜逮间。”时猛遣人重赂刘瑾,得旨,留猛而褫湖,并及前抚潘蕃、刘大夏,猛竟得以同知摄府事。猛抚辑遗民,兵复振,稍复侵旁郡自广。尝言督抚有调发,愿立功,冀复旧职。会江西盗起,都御史陈金檄猛从征,猛所至剽掠。然以贼平故论功,迁指挥同知。非猛初意,颇犯望。
  正德十五年,猛奏:“田州土兵每征调,辄许户留一二丁耕种,以供常税。其久劳于外者,乞量振给,免其输税。”从之。
  嘉靖二年,猛率兵攻泗城,拔六寨,遂克州治。岑接告急于军门,言猛无故兴兵攻寨。猛言接非岑氏后,据其祖业,欲得所侵地。时方有上思州之役,征兵皆不至,总督张嵿以状闻。四年,提督盛应期、巡按谢汝仪议大征猛,条征调事宜,诏报可。而应期以他事去,诏以都御史姚镆代,命悬金购猛。然镆知猛无反心,猛方奏辩,镆亦欲缓师。而巡按谢汝仪与镆却,乃诬镆之子涞纳猛万金,廉得涞书献之。镆惶恐,乃再疏请征。于是部趣镆克期进,镆偕总兵官朱麒发兵八万,以都指挥沈希仪、张经等统之,分道并入。猛闻大兵至,令其下毋交兵,裂帛书冤状,陈军门乞怜察。镆不听,督兵益急,沈希仪斩猛长子邦彦于工尧隘。猛惧,谋出奔,而归顺州知州岑璋,猛妇翁也,其女失爱,璋欲藉此报猛,乃甘言诱猛走归顺,鸩杀之,斩首以献。
  六年,镆以田州平,告捷京师,乃请改田州为流官,并陈善后七事,诏俱从之。
  镆留参议汪必东、佥事申惠、参将张经以兵万人镇其地,知府王熊兆署府事。会必东、惠皆移疾他驻,惟经、熊兆在府,兵势分,防守稍懈。于是逆党卢苏、王受等乃为伪印,诳言猛在,且借交阯兵二十万,以图兴复。蛮民信之,聚众薄府城。经出击,兵少不敌,欲引还,而城中阴为内应,呼噪四出,官军腹背受攻,力战不支,突围渡江走,贼逼其后,争舟溺死者甚众。贼沿江置阑索,伏药弩,夹岸并起。官军且战且行,抵向武,失士卒三四百人。贼遂入据府城,烧仓粟以万计。御史石金上其事,颇委罪前抚盛应期生事召衅,而给事中郑自璧因请仍檄湖广永顺、保靖兵并力剿贼。帝以四方兵数万方归休,岂可复调,命再计机宜以闻。
  时卢苏等虽据府叛,佯听抚,遣人迎署府事王熊兆。而其党王受等纠众万余,攻据思恩城,执知府吴期英、守备指挥门祖荫等。已而释期英等,亦投牒上官,愿听招抚。都御史姚镆以兵未集,姑受之以缓其谋。遣谍者檄东兰、归顺、镇安、泗城、向武诸土官,各勒兵自效,且责失事守巡参将等官立功自赎。复疏调湖广永、保土兵,江西汀、赣畬兵,俱会于南宁,并力进剿。帝以蛮乱日久,镇巡官受命大征,未及殄绝,辄奏捷散兵,使余孽复滋,罪不容逭。姑赦前过,益图新功。乃起原任兵部尚书新建伯王守仁总督军务,同镆讨之。
  时受既入思恩,封府库,以贼兵守之,而自攻武缘。守巡官邹輗等率兵至思恩,思恩千夫长韦贵、徐伍等遣壮士由间道入城为内应,夜引官兵夺门,杀贼二十余人,收府印及库物,护送期英于宾州,因招抚城中未下者。时受攻武缘甚急,参将张经坚壁拒守。镇守头目许用与战,斩其渠帅一人。贼见援兵大集,乃遁去。镆以闻。
  帝以田州、思恩贼锋虽挫,首恶未擒,仍令守仁亟督兵剿抚。守仁威名素重,及督军务,调兵数万人至,诸蛮心慑。守仁至南宁,道中见受等势盛,度亦未可卒灭,上疏极陈用兵利害。兵部议以守仁所见未确,复陈五事,令守仁详计其宜,于是守仁又疏云:
  臣奉命于去年十二月至广西平南县,与巡按御史石金及藩臬诸将领等会议。思、田祸结两省,已逾二年。今日必欲穷兵尽剿,则有十患。若罢兵行抚,则有十善。臣与诸臣,摅心极论,今日之局,抚之为是。
  臣抵南宁,遂下令尽撤调集防守之兵。数日内解归者数万,惟湖兵数千,道阻远,不易即归,仍使分留南宁,解甲休养,待间而动。而卢苏、王受先遣其头目黄富等诉告,愿得归境投生,乞宥一死。臣等谕以朝廷威德,令赍飞牌,归巢晓谕,期以速降无死。苏、受等得牌,皆罗拜踊跃,欢声雷动。
  寻率众至南宁城下,分屯四营。苏、受等囚首自缚,与头目数百人赴军门请命。臣等复谕之曰:“朝廷既赦尔罪,尔等拥众负固,骚动一方。若不示罚,何以雪愤?”于是下苏、受于军门,各杖一百,乃解其缚。又谕之曰:“今日宥尔死者,朝廷好生之德;必杖尔者,人臣执法之义。”众皆叩首悦服,愿杀贼立功。臣随至其营,抚定其众七万余人,复委布政使林富等安插,于二月二十六日悉命归业。是皆皇上至孝达顺之德,神武不杀之威,未期月而蛮民率服,不折一矢,不伤一人;而全活数万生灵,即古舞干之化,奚以加焉。
  疏闻,帝嘉之,遣行人赍敕奖赉。于是守仁复疏言:
  思、田久构祸,荼毒两省,已逾二年。兵力尽于哨守,民脂竭于转输,官吏疲于奔走。地方臲卼,如破坏之舟,漂泊风浪,覆溺在目,不待智者而知之矣。必欲穷兵雪愤,以歼一隅,无论不克,纵使克之,患且不测。况田州外捍交阯,内屏各郡,深山绝谷,瑶、僚盘据。使尽诛其人,异日虽欲改土为流,谁为编户?非惟自撤其藩篱,而拓土开疆以资邻敌,非计之得也。
  今岑氏世效边功,猛独诖误触法,虽未伏诛,闻已病死。臣谓治田州非岑氏不可,请降田州府为田州,而官其子,以存岑氏之后。查猛有二子,长邦佐,自幼出继为武靖州知州。武靖当瑶贼之冲,邦佐才足制驭,宜仍旧职。而今所建州,请以猛幼子邦相授吏目,署州事,俟后递升为知州,以承岑氏之祀。设土巡检诸司,即以卢苏、王受等九人为之,以杀其势。添设田宁府,统以流官知府,以总其权。
  从之。惟以守仁所奏岑猛子,与抚按所报异,令再覆。
  于是守仁言:“臣初议立岑氏后,该府土目及耆老俱言岑猛本有四子:长邦佐,妻张氏出;次邦彦,妾林氏出;次邦辅,外婢所生;次邦相,妾韦氏出。猛嬖溺林氏而张失爱,故邦佐自幼出继武靖。邦彦既死,邦佐得武靖民心,更代亦难其人。欲立邦辅,土目谓外婢所生,名实不正。惟邦相系猛正派,质貌厚重,堪继岑氏。故当时直谓猛子存者二人,亦所以正名慎始,杜后日之争也。”疏上,如议行。
  八年,守仁于思、田既议设流官,又议移南丹卫于八寨,改思恩府城于荒田,改设凤化县治于三里,添设流官县于思龙,增筑五镇城堡于五屯。及侍郎林富继之,又言:“田州界居南宁、泗城,交通云、贵、交阯,为备非一,不宜改设流官。南丹卫设在宾州,既不足以遥制八寨,迁八寨又不得以还护宾州。为今日计,独上林之三里,守仁所议设县者,可迁南丹卫于此。夫设县则割宾州之地以益思恩,是顾彼而失此也。迁卫则扼八寨之吭以还护宾州,是一举而两得也。然不宜属田州,而仍属南宁为便。”其议与守仁颇有异同,诏从富言。
  初,邦相兄邦彦有子芝,依大母林氏、瓦氏居,官给养田。其后邦相恶苏专擅,密与头目卢玉等谋诛苏及芝。苏知之,会邦相又侵削二氏原食庄田,二氏遂与苏合谋,以芝奔梧州,赴军门告袭,苏又为芝疏请。寻令人剌邦相,邦相觉,杀行剌者。而苏遂伏兵杀卢玉等,以兵围邦相宅,诱邦相出,乘夜与瓦氏缢杀之。巡按御史曾守约以闻,帝命守臣亟为勘处。苏之杀邦相也,归顺、镇安、泗城、向武诸土官群起构难,互相讦奏。当事者谓以岑芝承袭未定,田州无主,致令邻封觊觎,当给札付令芝管事。苏又请早给芝冠带,以抚田州,而自悔罪,愿里粮立功,及追补累年所逋粮赋。巡按御史诸演疏闻,部议以土蛮自相仇杀,当从末减,皆令立功,方准赎罪复官。
  三十二年,芝死,子大寿方四岁。土人莫苇冒岑姓,及土官岑施,相煽构乱,提督郎槚奏令思恩守备张启元暂驻田州镇之,报可。三十四年,田州土官妇瓦氏以狼兵应调至苏州剿倭,隶于总兵俞大猷麾下。以杀贼多,诏赏瓦氏及其孙男岑大寿、大禄银币,余令军门奖赏。四十二年以平广西瑶、僮功,准岑大禄实受知州职。
  泰昌元年,总督许弘纲奏:“田州土官岑懋仁肆恶起衅,窥占上林,纳叛人黄德隆等,纠众破城,擅杀土官黄德勋,掳其妻女印信,乞正其罪。”诏令岑懋仁速献印,执送诸犯,听按臣分别正法,违则进剿。天启二年,巡抚何士晋请免懋仁逮问,各率土兵援剿,有功优叙,从之。
  田州世岑氏,改流者再,而终不果。卢苏再叛弑主,终逸于罚,论者以为失刑云。
  上林在田州东,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洪武二年,土官黄嵩归附,授世袭知县,流官典史佐之。
  恩城州,唐置,宋、元仍旧。明初因之,隶广西布政司,朝贡如例。成化十九年,知州岑钦,田州土官岑溥叔也,相仇杀。溥败,钦入田州,焚府治,大肆杀掠。溥诉于制府,下三司官鞫理。弘治三年,钦复入田州,与泗城土官岑应分据其地。巡抚秦纮请调兵剿之。兵部言兵不可轻动,惟令守臣谕令应缚钦自赎。五年,钦走岑应所借兵,总镇檄应捕之,钦遂杀应父子。已而应弟接佯以兵送钦,亦杀钦父子。有司以恩城宜裁革,从之,州遂废。
  上隆州,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明因之。后改隶布政司。洪武十九年,上隆知州岑永通遣从子岑安来贡,赐绮帛钞锭。洪熙元年,土官知州岑琼母陈氏来朝,贡马,赐钞币。宣德四年以陈氏为知州。时琼已卒,无子,土人诉于朝,愿得陈氏袭职,故有是命。
  都康州,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洪武间,为蛮僚所据。三十二年复置,隶布政司。土官冯姓。其界东南抵龙英,西至镇安,北至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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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卷二十九 志第五

卷三十 志第六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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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 表第二

卷一百二 表第三

卷一百三 表第四

卷一百四 表第五

卷一百五 表第六

卷一百六 表第七

卷一百七 表第八

卷一百八 表第九

卷一百九 表第十

卷一百十 表第十一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一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二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三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四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五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六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七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八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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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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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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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

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一

卷二百四 列传第九十二

卷二百五 列传第九十三

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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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 列传第九十六

卷二百九 列传第九十七

卷二百十 列传第九十八

卷二百十一 列传第九十九

卷二百十二 列传第一百

卷二百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

卷二百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

卷二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

卷二百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

卷二百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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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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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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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一百四十九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六十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一百七十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卷二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八十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卷三百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卷三百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卷三百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

卷三百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卷三百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卷三百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卷三百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卷三百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卷三百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卷三百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卷三百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卷三百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卷三百十二 列传第二百

卷三百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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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张廷玉上明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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