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十七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广西瑶、僮居多,盘万岭之中,当三江之险,六十三山倚为巢穴,三十六源踞其腹心,其散布于桂林、柳州、庆远、平乐诸郡县者,所在蔓衍。而田州、泗城之属,尤称强悍。种类滋繁,莫可枚举。蛮势之众,与滇为埒。今就其尤著者列于篇。观其叛服不常,沿革殊致,可以觇中国之德威,知夷情之顺逆,为筹边者之一助云。
  广西土司一
  △桂林柳州庆远平乐梧州浔州南宁
  桂林,自秦置郡,汉始安,唐桂州,天宝改建陵,宋静江府,元静江路。明初,改桂林府为广西布政司治所,属内地,不当列于土司。然广西惟桂林与平乐、浔州、梧州未设土官,而无地无瑶、僮。桂林之古田,平乐之府江,浔州之藤峡,梧州之岑溪,皆烦大征而后克,卒不能草薙而兽狝之,设防置戍,世世为患,是亦不得而略焉。
  洪武七年,永、道、桂阳诸州蛮窃发,命金吾右卫指挥同知陆龄率兵讨平之。二十二年,富川县逃吏首赐纠合苗贼盘大孝等为乱,杀知县徐元善等,往来劫掠。广西都指挥韩观遣千户廖春等讨之,擒杀大孝等二百余人。观因言:“灵亭乡乃瑶蛮出入地,虽征剿有年,未尽殄灭,宜以桂林等卫赢余军士,置千户所镇之。”诏从其请。二十七年,全州灌阳等县平川诸源瑶民,聚众为乱。命湖广、广西二都司发兵讨之,擒杀千四百余人,诸瑶奔窜遁去,置灌阳守御千户所。初,灌阳县隶湖广,因广西平川等三十六源瑶贼作乱,攻击县治,诏宝庆卫指挥孙宗总兵讨平之。县丞李原庆因奏灌阳去湖广远,隶广西近,遂以灌阳隶桂林府千户所,命广西都指挥同知陶瑾领兵筑城守之。
  永乐二年,总兵韩观奏:“浔、桂、柳三郡蛮寇黄田等累行劫掠,杀掳人畜。已调都指挥朱辉追剿,斩获颇多。寻蒙遣官赍敕抚安,其黄田等瑶皆已向化,悉归所掳人畜。”帝命观,复业者善抚恤之。宣德六年,都督山云奏:“广西左、右两江设土官衙门大小四十九处,蛮性无常,仇杀不绝。朝廷每命臣同巡按御史三司官理断,缘诸处皆瘴乡,兼有蛊毒,三年之间,遣官往彼,死者凡十七人,事竟不完。今同众议,凡土官衙门军务重事,径诣其处。其余争论词讼,就所近卫理之。”报可。
  景泰五年,广西古丁等洞贼首蓝伽、韦万山等,纠合蛮类,劫掠南宁、上林、武缘诸处。镇守副总兵陈旺以闻,诏令总督马昂等剿捕之。初,桂林、古田僮种甚繁,最强者曰韦,曰闭,曰白,而皆并于韦。贼首韦朝威据古田,县官窜会城,遣典史入县抚谕,烹食之。弘治间,大征,杀副总兵马俊、参议马铉。正德初再征,杀通判、知县、指挥等官。嘉靖初,又征之,杀指挥舒松等。时韦银豹与其从父朝猛攻陷洛容县,据古田,分其地为上、下六里。银豹出掠,挟下六里人行,而上六里不与焉。四十五年,提督吴桂芳因其闲,遣典史廖元入上六里抚谕之,诸僮复业者二千人,银豹势孤请降。久之,复猖獗,尝挟其五子据凤皇、连水二寨,袭杀昭平知县魏文端。更自永福入桂林劫布政司库,杀署事参政黎民衷,缒城而去,官军追不及。久之,临桂、永福各县兵群起捕贼,始得贼党扶嫩、土婆显等三十余人于各山寨中。
  时首恶未获,隆庆三年,朝议以广西专设巡抚,推江西按察使殷正茂为佥都御史以往。正茂至,奏请剿贼,合土汉兵十万,集众议。时八寨助逆,众议先剿,敕书亦有先平八寨,徐图古田之语。正茂独不谓然,先给榜谕八寨,八寨听命。然后分兵七哨,以总兵俞大猷统之,使副总兵门崇文,参将王世科、黄应甲,都司董龙、鲁国贤,游击丁山等各领一哨,复分土兵为二队,更番清道,必先清数里而后行。及至其巢,合营攻之,斩七千四百六十余级,生擒朝猛,枭于军,俘获男女千余口。银豹穷蹙,择肖己者斩首献,捷闻。既而生缚银豹并其子扶枝胶送京师,斩之。古田平。乃并八寨与龙哈、咘咳为十寨,立长官司,以黄昌等为长官及土舍,听守御调度。更升古田县为永宁州。已而永宁僮韦狼要与其党黄银成有隙,相仇杀,常安巡检欲穷治之。狼要遂与右江荔浦山湾诸僮称乱。命指挥徐民瞻将兵捕之,民瞻伏兵执狼要,诸瑶大讧。总制殷正茂、巡抚郭应聘乃檄征田州、向武、都康诸土兵,属参将王瑞进剿,斩廖金鉴、廖金盏、韦银花、韦狼化等。万历六年,总制潜云翼、巡抚吴文华大征河池、咘咳诸瑶,斩首四万八百余级,岭表悉平。
  柳州置自唐贞观中,明初移治于马平。所属州二,县十。内属千余年,惟上林县尚为土官,而宾、象、融、罗诸瑶蛮蟠结为寇,城外五里即贼巢,军民至无地可田。后屡加征剿,置土巡检于各峒隘,稍称宁焉。
  洪武二年,中书省臣言:“广西诸峒虽平,宜迁其人入内地,可无边患。”帝曰:“溪洞蛮僚杂处,其人不知礼义,顺之则服,逆之则变,未可轻动。惟以兵分守要害以镇服之,俾日渐教化,数年后,可为良民,何必迁也。”
  永乐七年,柳州道村寨蛮韦布党等作乱,都指挥周谊率兵讨擒之。命斩布党,枭其首于寨。广西洞蛮韦父、融州罗城洞蛮潘父旂各聚众为乱,柳州等卫官军捕斩之。九年,宾州迁江县、象州武仙县古逢等洞蛮僚作乱。诏发柳州、南宁、桂林等卫兵讨之。十四年,融州瑶民作乱,官军讨平之。十七年,象州土吏覃仁用言,其父景安,故元时常任本州巡检,有兵僮二百人,今皆为民,请收集为军。帝不许。十九年,融县蛮贼五百余人,群聚剽掠,广西参政耿文彬率民兵会桂林卫指挥平之。柳州等府上林等县僮民梁公竦等六千户,男女三万三千余口,及罗城县土酋韦公、成乾等三百余户复业。初,韦公等倡乱,僮民多亡入山谷,与之相结。事闻,遣御史王煜等招抚复业,至是俱至,仍隶籍为民。
  宣德初,蛮寇覃公旺作乱,据思恩县大、小富龙三十余峒,固守险阻,以拒官军。总兵官顾兴祖等督兵分道攻之,斩公旺并其党千五十余人。捷至,帝曰:“蛮民亦朕赤子,杀至千数,岂无胁从非辜者。以后宜开示恩信,抚慰而降之,如贾琮戍交州可也。”元年,柳州僮首韦敬晓等归附。二年,广西三司奏:“柳庆等府贼首韦万黄、韦朝传等聚众劫杀为民害。”敕兴祖进兵剿平之。
  怀远为柳州属邑,在右江上游,旁近靖绥、黎平,诸瑶窃据久。隆庆时,大征古田,怀远知县马希武欲乘间筑城,召诸瑶役之,许犒不与。诸瑶遂合绳坡头、板江诸峒,杀官吏反。总制殷正茂请于朝,遣总兵官李锡、参将王世科统兵进讨。官兵至板江,瑶贼皆据险死守。正茂知诸瑶独畏永顺钩刀手及狼兵,乃檄三道兵数万人击太平、河里诸村,大破之,连拔数寨,斩贼首荣才富、吴金田等,前后捕斩凡三千余,俘获男妇及牛马无算。事闻,议设兵防,改万石、宜良、丹阳为土巡司,屯土兵五百人,且耕且守。
  万历元年,洛容知县邵廷臣以养归,主簿谢漳行县事。会上元夜,单骑巡檄山中。僮蛮韦朝义率上油、古底诸僮夜半出掠,逐漳,追至城,杀漳,夺县印去。是夜,指挥朱昌胤、土巡检韦显忠共提兵决战,斩首三十一级,兵校文斌获朝义,夺还县印,守巡官以闻。乃命总兵李锡,参将王瑞、康仁等剿之,破上油、古底诸寨,斩覃金狼等二千八百三十余级,俘二百二十余人,牛马器械称是。后残僮黄朝贵复合融县瑶号万人,声言欲入富福镇。王世科复引兵击之,斩五十余人。始洛容在万山中,城小无雉堞,县官皆寓府城,知县余涵请迁城于白龙岩,不果,至是谢漳遂及于难。
  又韦王朋者,马平僮也。初平马平时,因建营堡,使土舍韦志隆提兵屯其地。王朋视堡兵如仇,常率东欧、大产诸蛮要挟营堡。兵备周浩使千总往抚,遂杀千总,劫村落,总兵王尚父剿平之。
  庆远,秦象郡,汉交阯、日南二郡界,后沦于蛮。唐始置粤州,天宝初,改龙水郡,属岭南道,乾符中,更宜州。宋升庆远军节度,咸淳初,改庆远府。元为庆元路。洪武元年仍改庆远府。时征南将军杨文既平广西,二年,行省臣言:“庆远府地接八番溪洞,所辖南丹、宜山等处,宋、元皆用其土酋安抚使统之。天兵下广西,安抚使莫天护首来款附,宜如宋、元制,录用以统其民,则蛮情易服,守兵可灭。”帝从之,诏改庆远府为庆远南丹军民安抚司,置安抚使、同知、副使、经历、知事各一员,以天护为同知,王毅为副使。三年,行省臣言:“庆远故府也,今为安抚司,其地皆深山旷野,其民皆安抚莫天护之族。天护素庸弱,宗族强者,动肆跋扈,至杀河池县丞盖让,与诸蛮相煽为乱,此岂可姑息以胎祸将来。乞罢安抚司,仍设府置卫,以守其地。”报可。乃命莫天护赴京。七年,赐广西土官莫金文绮六匹,置南丹州,隶庆远府,以莫金为知州。八年,那地县土官罗貌来朝,以貌知县事。
  二十八年,都指挥韩观率兵捕获宜山等县蛮寇二千八百余人,斩伪大王韦召,伪万户赵成秀、韦公旺等,传首京师。时岭南盛暑,官军多病瘴,帝命观班师。南丹土官莫金叛,帝命征南将军杨文,龙州平后,移师讨南丹、奉议等处。龙州赵宗寿来朝谢罪,贡方物。大军进征奉议,调参将刘真分道攻南丹,破之,执莫金并俘其众。后遣宝庆卫指挥孙宗等分兵击巴兰等寨,蛮僚惧,焚寨遁去,官兵追捕斩之,蛮地悉定。诏置南丹、奉议、庆远三卫,以官军守之。
  二十九年,广西布政司言:“新设南丹等三卫及富川千户所,岁用军饷二十余万石,有司所征,不足以给。”帝命俱置屯田,给耕种。寻遣中使至桂林等府市牛给南丹、奉议诸卫军士。都指挥姜旺、童胜率兵抵思恩县镇宁等村洞,杀获叛蛮三千余人,降一千一百余户,得故宋铜印一来上。
  永乐二年,庆远府言:“忻城、宜山二县洞蛮陈公宣等出没为寇,请剿捕。”帝命都指挥朱辉亲往抚谕,公宣等相率归附,凡千三十五户。荔波县民覃真保上言:“县自洪武至今,人民安业,惟八十二洞瑶民未隶编籍。今闻朝廷加恩抚绥,咸愿为民,无由自达,乞遣使招抚。”乃命右军都督府移文都督韩观遣人抚谕,其愿为民者,量给赐赉,复其徭役三年。
  宣德五年,总兵官山云讨庆远蛮寇,斩首七千四百,平之。九年,云奏:“思恩县蛮贼覃公砦等累年作乱,今委都指挥彭义等率兵剿捕,斩贼首梁公成、潘通天等枭之,仍督官军搜捕余党。”帝赐敕慰劳。又奏:“庆远、郁林等州县蛮寇出没,必宜剿除,而兵力不足。”帝命广东都司调附近卫所精锐士卒千五百人,委都指挥一员,赴广西,听云调用。十年,南丹土官莫祯来朝,贡马,赐彩币。正统四年,莫祯奏:“本府所辖东兰等三州,土官所治,历年以来,地方宁靖。宜山等六县,流官所治,溪峒诸蛮,不时出没。原其所自,皆因流官能抚字附近良民,而溪峒诸蛮恃险为恶者,不能钤制其出没。每调军剿捕,各县居民与诸蛮结纳者,又先漏泄军情,致贼潜遁。及闻招抚,诈为向顺,仍肆劫掠,是以兵连祸结无宁岁。臣窃不忍良民受害,愿授臣本州土官知府,流官总理府事,而臣专备蛮贼,务擒捕殄绝积年为害者。其余则编伍造册,使听调用。据岩险者,拘集平地,使无所恃。择有名望者立为头目,加意抚恤,督励生理。各村寨皆置社学,使渐风化。三五十里设一堡,使土兵守备,凡有寇乱,即率众剿杀。如贼不除,地方不靖,乞究臣诳罔之罪。”帝览其奏,即敕总兵官柳溥曰:“以蛮攻蛮,古有成说。今莫祯所奏,意甚可嘉,彼果能效力,省我边费,朝廷岂惜一官,尔其酌之。”
  弘治九年,总督邓廷瓒言:“广西瑶、僮数多,土民数少,兼各卫军士十亡八九,凡有征调,全倚土兵。乞令东兰土知州韦祖鋐子一人,领土兵数千于古田、兰麻等处拨田耕守,候平古田,改设长官司以授之。”廷议以古田密迩省治,其间土地多良民世业,若以祖鋐子为土官,恐数年之后,良民田税皆非我有。欲设长官司,祗宜于土民中选补。廷瓒又言:“庆远府天河县旧十八里,后渐为僮贼所据,止余残民八里,请分设一长官司治之。”部议增设永安长官司,授土人韦万妙等为正、副长官,并流官吏目一员。是年,裁忻城县流官,留土官知县掌县事,亦从廷瓒奏也。十二年,韦祖鋐率兵五千助思恩岑浚攻田州,杀掠男女八百余人,驱之溺水死者无算。副总兵欧磐诣田州,兵乃解。
  嘉靖二十七年,那地州土官罗廷凤听调有劳,命袭替,免赴京。四十二年录平瑶功,授东兰州、那地州土官职。
  庆远领州四。河池,弘治中以县升州,改流官。其东兰、那地、南丹皆土官。县五,忻城土官。又长官司二,曰永安,永顺。
  东兰州,在府城西南四百二十里。宋时有韦君朝者,居文兰峒为蛮长,传子宴闹。崇宁五年内附,因置兰州,以宴闹知州事,俾世其官。元改为东兰州,韦氏世袭如故。洪武十二年,土官韦富挠遣家人韦钱保诣阙,上元所授印,贡方物。钱保匿富挠名,以己名上,因以钱保知东兰州。既而钱保征敛暴急,民不堪命,拥富挠作乱。广西都司讨平之,执钱保正其罪,仍以其地归韦氏。
  那地州,在府城西南二百四十里。宋熙宁初,土人罗世念来降,授世职。崇宁五年,诸蛮纳土,遂置地、那二州,以罗氏世知地州。大观中,析地州置孚州。元仍为地、那二州。洪武元年,土官罗黄貌归附,诏并那入地,为那地州,予印,授黄貌世袭土知州,以流官吏目佐之。
  南丹州,宋开宝初,土官莫洪胭内附。元丰三年置南丹州,管辖诸蛮,历世承袭。元至正末,莫国麒纳土,命为庆远南丹溪洞安抚使。明洪武初,安抚使莫天让归附。七年置州,授莫金知州,世袭,佐以流官吏目。金以叛诛,废州置卫。后因其地多瘴,迁之宾州。既而蛮民作乱,复置土官知州,以金子莫禄为之。
  忻城,宋庆历间置县,隶宜州。元以土官莫保为八仙屯千户。洪武初,设流官知县,罢管兵官,籍其屯兵为民,莫氏遂徙居忻城界。宣、正后,瑶、僮狂悻,知县苏宽不任职。瑶老韦公泰等举莫保之孙诚敬为土官,宽为请于上官,具奏,得世袭知县。由是邑有二令,权不相统,流官握空印,僦居府城而已。弘治间,总督邓廷瓒奏革流官,土人韦保为内官,阴主之,始独任土官。
  永顺司、永安司,旧为宜山县。正统六年,因蛮民弗靖,有司莫能控御,耆民黄祖记与思恩土官岑瑛交结,欲割地归之思恩,因谋于知县朱斌备。时瑛方雄两江,大将多右之,斌备亦欲藉以自固,遂为具奏,以地改属思恩。土民不服,韦万秀以复地为名,因而倡乱。成化二十二年,覃召管等复乱,屡征不靖。弘治元年委官抚之,众愿取前地,别立长官司。都御史邓廷瓒为奏,置永顺、永安二司,各设长官一,副长官一,以邓文茂等四人为之,皆宜山洛口、洛东诸里人也。自是宜山东南弃一百八十四村地,宜山西南弃一百二十四村地。议者以忻城自唐、宋内属已二百余年,一旦举而弃之于蛮,为失策云。
  平乐,初为县,元大德中改平乐府,明因之。洪武二十一年,广西都指挥使言:“平乐府富川县灵亭山、破纸山等洞瑶二千余人,占耕内地,啸聚劫夺,居民被扰,恭城、贺县及湖广道州、永明等县之民亦被害。比调卫兵收捕,即逃匿岩谷,兵退复肆跳梁。臣等欲于秋成时,统所部会永、道诸军,列屯贼境,扼其要路,收其所种谷粟。彼无粮食,势必自穷,乘机擒戮,可绝后患。”。从之。二十九年迁富川县于富川千户所。时富川千户所新立于矮石城,典史言:“县治无城,恐蛮寇窃发,无以守御,宜迁城内为便。”从之。弘治元九年,总督邓廷瓒言:“平乐府之昭平堡介在梧州、平乐间,瑶、僮率出为患,乞令上林土知县黄琼、归德土知州黄通各选子弟一人,领土兵各千人,往驻其地。仍筑城垣,设长官司署领,拨平乐县仙回峒闲田与之耕种。其冠带千夫长龙彪改授昭平巡检,造哨船三十,使往来府江巡哨,流官停选。”廷议以昭平堡系内地,若增土官,恐贻后患。况府江一带,近已设按察司副使一员,整饬兵备,土官不必差遣,止令每岁各出土兵一千听调。诏从其议。
  府江有两崖三洞诸僮,皆属荔浦,延袤千余里,中间巢峒盘络,为瑶、僮窟穴。江上诸贼倚为党援,日与府江酋长杨公满等掠荔浦、平乐及峰门、南源,执永安知州杨惟执,杀指挥胡翰、千户周濂、土舍岑文及兵民无算。而迁江之北三,来宾之北五,皆右江僮,亦时与东欧、西里及三都、五都诸贼相倚附,马多人劲,俗号为划马贼。常陈兵走岭东,掠三水、清远诸县,还入南宁、平南、武宣、来宾、藤、贵,劫府库。已而劫来宾所千户黄元举,杀土吏黄胜及其子四人,兵七十余人,又杀明经诸生王朝经、周松、李茂、姜集等,白昼劫杀,道绝行人。隆庆六年,巡抚郭应聘、总督殷正茂请讨。诏总兵官李锡督军进剿,并调东兰、龙英、泗城、南丹、归顺诸土兵,而以土吏韦文明等统之,攻古西、岩口、笋山、古造及两峰、黄洞等寨,斩获贼渠,余党窜入仙回、古带诸山,搜捕殆尽。乃移檄北三、北五,趣其归降。峒老韦法真同被掳来宾、迁江民蒙演等诣军前乞降,许之,乃定善后六策以闻。初,荔浦之峰门、南源,修仁之丽壁,永安之古眉诸巡司,为诸僮所夺。至是议改土巡检,推择有才武者,给冠带管事,三载称职,始世袭。
  万历六年,北山蛮谭公柄挟毒弩,肆伤行旅,每一出十百为群。自杀黄胜后,复聚党以三千人出仚凤山、龟鳖塘,与河塘韦宋武傍江结寨。时义宁、永宁、永福诸僮群起,相杀掠,道路不通。会咘咳寨蓝公潺执土吏黄如金,夺其司。巡抚吴文华檄守巡道吴善、陈俊征永顺白山兵及狼兵剿之,平横山、咘咳诸巢。诸瑶请还侵地及所掳生口,愿输赋为良民,遂班师。
  右江十寨,隆庆中,总督殷正茂击破古田,即以檄趣八寨归降,得贷死。于是寨老樊公悬、韦公良等踵军门上谒,自言十寨共一百二十八村,环村而居者二千一百二十余家,皆请受赋。右江兵备郑一龙、参将王世科,谓十寨既请为氓,当以十家为率,赋米一石。村立一甲长,寨立一峒老,为征赋计。而以思古、周安、落红、古卯、龙哈立一州,属向武土官黄九畴;罗墨、古钵、古凭、都北、咘咳立一州,属那地土官黄旸;皆为土知州。已,移思恩守备于周安堡,而布政使以为不便,总制乃议立八寨为长官司,以兵八千人属黄旸为长官,黄昌、韦富皆给冠带为土舍,亦各引兵二百守焉。久之,十寨复聚党作乱,据民田产,白昼入都市剽掠,甚至攻城劫库,戕官民。总制刘尧诲、巡抚张任急统兵进剿,斩首一万六千九百有奇,获器仗三千二百,牛马二百三十九。帝乃升赏诸土吏功,复分八寨为三镇,各建一城,而以东兰州韦应鲲、韦显能及田州黄冯克为土巡检,留兵一千人戍之。于三里增建二堡,自杨渡水为界,垦田屯种,给南丹卫,通道庆远、宾州,使思恩、三里联络不绝,于是右江十寨复安辑输赋。
  三十二年,桂林、平乐瑶、僮据险肆乱,杀知县张士毅,焚劫无虚月。总督应槚檄总兵官顾寰督兵进剿,擒斩四百八十四,俘获男女三百四十,牛马器械甚众。守臣以捷闻,并上佥事茅坤、参将王宠、都指挥钟坤秀、参政张谦、百户吴通等功状,各升荫有差。
  平乐界桂、梧,西北近楚,清湘、九嶷,郁相樛结。东南入梧,溪洞林箐,多为瑶人盘据。自数经大征后,刊山通道,展为周行,而又增置楼船,缮修校垒,居民行旅皆帖席,瑶、僮亦骎骁驯习于文治云。
  梧州,汉之苍梧郡也。元至元中,改置梧州路。洪武元年,征南将军廖永忠、参政朱亮祖等既平广东,引兵至梧州境。元达鲁花赤拜住率官吏父老迎降,亮祖驻兵滕州。于是浔、贵等州县以次降附。二年并南流县于郁林州,普宁县于容州,并藤绵皆隶梧州府。四年置梧州守御千户所。二十三年置容县守御千户所。
  广西全省惟苍梧一道无土司,瑶患亦稀。万历初,岑溪有潘积善者,僣号平天王,与六十三山、六山、七山诸瑶、僮据山为寇,居民请剿。会大兵征罗旁不暇及,总制凌云翼檄以祸福,积善愿归降输赋,乃贷其死,且以其子入学。议者谓七山为苍、藤信地,六山为容县、北流中冲,北科为六十三山咽喉,怀集为贺县诸村出入之所。因立五大营,营六百人,合得三千人,设参将及屯堡三十治焉。而怀集瑶贼,在正德中已雄据十五寨,环二百余里,为州县患。官军屡讨之,归降,然盘互如故,往往相结诸峒蛮劫掠,杀百户朱裳及把总罗定朝,村民畏之,东西走匿。都御史吴善檄总兵戚继光征兵于罗定、泗城、都康诸土司,分五道,命参将戴应麟等击金鸡、松柏诸寨,斩渠魁,抚四百余人。时郁林瑶亦桀骜,数纠诸生瑶破诸村寨,入寇兴业县。兵巡道副使王原相告于总制,调兵击破之,诸瑶悉平。
  浔州,江曰浔江,东城门曰浔阳,郡名取焉。洪武八年,浔州大藤峡瑶贼窃发,柳州卫官军擒捕之。二十年,知府沈信言:“府境接连柳、象、梧、藤等州,山溪险峻,瑶贼出没不常。近者广西布政司参议杨敬恭为大亨、老鼠、罗碌山生瑶所杀,官军讨之,贼登岩攀树,捷如猿狖,追袭不及。若久驻兵,则瘴疠时发,兵多疾疫,又难进取,兵退复出为患。臣以为桂平、平南二县,旧附瑶民,皆便习弓弩,惯历险阻。若选其少壮千余人,免其差徭,给以军器衣装,俾各团村寨置烽火,与官兵相为声援,协同捕逐,可以歼之。”帝以蛮夷梗化,夙昔固然,但当谨其防御,使不为患。如为寇不已,则发兵讨之,何必团寨。
  永乐三年,总兵韩观奏桂平县蛮民为乱,请发兵剿捕。帝命姑抚之,勿用兵。宣德四年,总兵山云讨浔、柳二州寇,并诛从寇二千四百八十人,枭首境上。七年,云奏斩获桂平等县蛮寇覃公专等首级数。帝顾左右曰:“蛮寇害我良民,譬之蟊贼害稼,不可不去。然杀之过多,亦所不忍。虽彼自取灭亡,朕自以天地之心为心也。”九年,云奏浔州等处蛮寇劫掠良民,指挥田真率兵于大藤峡等处,前后斩首九十六级,归所掠男妇二百三人。
  正统元年,兵部尚书王骥奏:“桂平大藤峡等处蛮寇,攻劫乡村。因调广东官军二千人,今已逾年,军器衣装损坏,宜如贵州诸军例,予践更。”从之。二年,山云奏:“浔州府平南等县耆民言:‘大藤峡等山,瑶寇不时出没,劫掠居民,阻绝行旅。近山荒田,为贼占耕,而左、右两江,人多食少,其狼兵素勇,为贼所惮。若选委头目,屯种近山荒田,断贼出没之路,不过数年,贼徒坐困,地方宁靖矣。’臣已会同巡按诸司计议,量拨田州等府族目土兵,分界耕守,即委土官都指挥黄竑领之。遇贼出没,协同剿杀。”从之。七年,瑶贼蓝受贰等恃所居大藤峡山险,纠集大信等山山老、山丁数百人,递年杀掠。千户满智等诱杀十人,帝命枭之,家口给赐有功之家。十一年,大藤峡蛮贼流劫乡村,侵犯诸县,巡按万节以闻。景泰七年,大藤峡贼纠合荔浦等处贼,劫掠县治,杀掳居民,命总兵柳溥等剿之。
  天顺五年,镇守广东中官阮随奏:“大藤峡瑶贼出没两广,为恶累年,迩来愈甚。虽常会兵剿捕,缘地里辽远,且两广军马不相统属,未易成功,宜大举捣其巢穴,庶绝民患。”乃命都督佥事颜彪佩征夷将军印,调南京、江西及直隶九江等卫官军一万隶之。六年,彪奏:“臣率军进剿大藤,攻破七百二十一寨,斩首三千二百七十一级,复所掠男妇五百余口。”帝敕奖之。
  七年,大藤峡贼夜入梧州城。时总兵官泰宁侯陈泾驻兵城中,会太监朱祥、巡按吴璘、副使周璹、佥事董应轸、参议陆祯、都指挥杜衡、土官都指挥岑瑛等议调兵。夜半,贼驾梯上城,泾等不觉,遂入府治,劫库放囚,杀死军民无算,大掠城中,执副使周璹为质,杀训导任璩。泾等仓卒无计,惟拥兵自卫,随军器械并备赏银物,皆为贼有。布政使宋钦时致仕家居,挺身出,以大义谕贼,为所害。黎明,贼声言官军若动,则杀周副使。泾等乃遣人与贼讲解,晡时,纵之出城。贼既出,乃纵璹还。时官军数千,贼仅七百而已。都指挥邢斌奏至,帝曰:“梧州蕞尔小城,总兵、镇、巡、三司俱拥重兵驻城中,乃为小贼所蔑视,况遇大敌乎!尔兵部其即议处行。”
  八年,国子监生封登奏:“浔州夹江诸山,〈山含〉岈嶻嶪,峡中有大藤如斗,延亘两崖,势如徒杠,蛮众蚁渡,号大藤峡,最险恶,地亦最高。登藤峡巅,数百里皆历历目前,军旅之聚散往来,可顾盼尽,诸蛮倚为奥区。桂平大宣乡崇姜里为前庭,象州东乡、武宣北乡为后户,藤县五屯障其左,贵县龙山据其右,若两臂然。峡北岩峒以百计,仙人关、九层崖极险峻,峡以南有牛肠、大岵诸村,皆缘江立寨。藤峡、府江之间为力山,力山之险倍于藤峡。又南则为府江,其中多冥岩奥谷,绝壁层崖,十步九折,失足陨身。中产瑶人,蓝、胡、侯、槃四姓为渠魁。力山又有僮人,善傅毒药弩矢,中人无不立毙,四姓瑶亦惮之。自景泰以来,啸聚至万人,隳城杀吏。而修仁、荔浦、平乐、力山诸瑶应之,其势益张。渠长侯大狗尝悬千金购,莫能得。郁林、博白、新会、信宜、兴安、马平、来宾亦煽动,所至丘墟,为民害。乞选良将,多调官军、狼兵急灭贼。”报闻。
  成化元年,编修丘浚条上两广用兵机宜。兵部尚书王竑奏言:“峡贼称乱日久,皆由守臣以招抚为功,致酿大患,非大创不止。”因荐浙江参政韩雍有文武才。命以雍为佥都御史,都督同知赵辅为征夷将军,和勇为游击将军,率师讨之。时大藤峡贼三千余陷平南县,杀典史周诚,掳其妻子,并劫县印。又入藤县城,掠官库,劫县印,镇守总兵欧信以闻。于是总兵官赵辅率军至,奏言:“大藤蛮贼以修仁、荔浦为羽翼,今大军压境,宜先剿之。”乃合诸军十六万人,分五道进,先破修仁,穷追至力山,生擒千二百余人,斩首七千三百余级。
  二年,赵辅、韩雍等奏:“元年十一月,师次浔州,谋深入以覆其巢。遂调总兵官欧信等分兵五哨,取道山北以进。臣及指挥白全分兵八哨,直抵浔州,以捣山南。复令参将孙震分兵二哨,从水路入。别遣指挥潘铎等以兵分守诸山隘口,克期十二月朔日,水陆并进,腹背交攻。贼知师至,先移妻子钱米入桂州横石塘等处藏匿。乃于山南各寨,立栅自固,用木石镖枪药弩,凭险拒守。官军用团牌、扒山虎等器,鱼贯而进。士殊死战,一日之间,攻破山南、石门、林峒、沙田、古营诸巢,纵火焚其积聚,贼皆奔溃。复督兵追蹑,剷山开路,直抵横石塘及九层楼等山。贼已据险立栅数重,复用木石、枪弩拒守。臣等多设疑兵,诱贼抛掷木石几尽,别遣壮士于贼所不备处,高山绝顶,举炮为号。诸军缘木攀萝,蚁附而上,四面夹攻,连日鏖战,贼不能支。破贼寨三百二十四所,斩首三千二百七级,生擒七百八十二人,获贼妇女二千七百一十八人,战溺死者不可胜计。已将大藤峡改为断藤峡,刻石纪之,以昭天讨。”捷闻,帝降敕褒谕,仍敕辅计议长策,永绝后患。未几,雍奏断藤峡残贼侯郑昂等七百余人,夜入浔州府城,焚军营城楼,夺百户所印三颗,杀掠男妇数十人。旋为参将孙震、指挥张英率军击斩贼魁,余党仍奔入巢。既雍又奏:“诸瑶之性,惮见官吏,摄以流官,终难靖乱。请改设武宣县东乡等巡检司,以土人李升等为副巡检;设武靖州于峡内,以上隆州知州岑铎知州事,土人覃仲英世袭土官吏目。”然府江东西两岸,大、小桐江、洛口与断藤峡、朦胧、三黄等处,村巢接壤,路道崎岖,聚众劫掠,终不能除。
  正德十一年,总督陈金复督调两广官军土兵,分为六大哨,按察使宗玺,布政使吴廷举,副总兵房闰,镇守太监傅伦,参将牛桓,都指挥鲁宗贯、王瑛将之,水陆并进,斩七千五百六十余级。金谓诸蛮利鱼盐耳,乃与约,商船入峡者,计船大小,给之鱼盐。蛮就水滨受去,如榷税然,不得为梗。蛮初获利听约,道颇通。金以此法可久,易峡名永通。诸蛮缘此无忌,大肆掠夺,稍不惬,即杀之。因循猖獗,江路为断。时总督王守仁定田州还,两江父老遮道言峡贼阻害状。守仁上疏请讨,报可。守仁率湖南兵至南宁,约日会兵。寇闻湖兵且至,皆逃匿。守仁故为散遣诸兵状,寇弛不为备,乃令官军突进,连破油〈石窄〉、石壁、大皮等寨,贼奔断藤峡,复追击破之。贼奔渡横石江,溺死六百余人,俘斩甚众,贼溃散。遂移兵仙台、花相、白竹、古陶、罗凤诸处,贼不支,奔入永安力山,官军次第破之,擒斩三千余,俘获无算。八寨平,两江悉定。守仁遂以土官岑猛子邦佐为武靖知州,使靖遗孽。
  邦佐不能辑众,且贪得贼贿,峡北贼复獗。有侯胜海者为首,指挥潘翰臣诱杀之,胜海弟公丁聚众噪城下。佥事邬阅、参议孙继祖言于都御史潘旦,请讨之。参将沈希仪以为宜需春江涨,顺流下,乃可破贼,不听。阅与继祖以千人往击,贼遁,斩一尫寇还。漫言贼退,请置堡。堡成,阅令土目黄贵、韦香以三百人往戍。初,贵、香利胜海田庐,故说翰臣杀海,至是往戍,遂夺胜海田庐。于是诸瑶俱恚,邦佐又阴党之,公丁遂啸聚二千余人,乘夜陷堡城,杀戍兵二百人,贵、香走免。巡按以闻,乃罢阅与继祖,旦亦代去,命侍郎蔡经督兵讨之。会朝议欲征安南,事遂已。公丁等益横,时出杀掠。久之,经乃会安远侯柳珣决计发兵,以兵事属副使翁万达。万达廉得百户许雄通贼状,诘之。雄惧,请自效。万达佯庇公丁,捕系讦讼公丁者数人。公丁果遣人自列,万达佯许之,又令雄假称贷为贿,公丁喜,益信雄。会万达巡他郡,以事属参议田汝成。汝成召雄申饬之,雄绐公丁诣汝成自列,言寇堡事由他瑶,汝成亦慰遣之。乃密授意城中居民被贼害者家,出殴公丁,一市皆哗,游檄并逮公丁入系狱。遣雄谕其党曰:“寇堡事公丁委罪诸瑶,果否?”诸瑶遂言事自公丁,听论坐,不敢党。乃槛致公丁于军门,砾之。汝成因言于经,谓首恶既诛,宜乘势进兵讨贼。乃以副总兵张经、都指挥高乾分将左右二军,万达及副使梁廷振监之,副使萧畹纪功,参政林士元及汝成督饷。
  嘉靖十八年二月,两军齐发:左军三万五千人,分六道,攻紫荆、石门、梅岭、木昴、藤冲、大坑等巢;右军万六千人,分四道,攻碧滩,罗渌上、中、下洞等巢。南北夹击,贼大窘,遂拥众奔林峒而东。王良辅邀击之,中断,复西奔。诸军合击,大破之,斩首千二百级,追至罗运山,又斩百余级。平南县有小田、罗应、古陶、古思诸瑶亦据险勿靖。万达等移兵剿之,招降贼党二百余人,江南胡姓诸瑶归顺者亦千余人,藤峡复平。
  隆庆三年,右江诸瑶、僮复乱,巡抚郭应聘请给饷剿除。给事中梁问孟以贼党众,不可尽灭,宜令守臣熟计。兵部言:“府江自正德十二年都御史陈金征讨之后,且六十年。而右江北三、北五等巢,素未惩创,生齿日繁,遂肆猖獗。顷者大征古田,各巢咸畏威敛戢,独府江、右江恃险为乱,若复纵之,非惟无以固八寨怀远之招,亦恐以启古田携贰之渐,剿之便。但兵在万全,宜即以科臣所虑,备行提督殷正茂及巡抚郭应骋等便宜行之。”应聘遂檄总兵官李锡等将兵往讨,以捷闻。南宁,唐之邕州也。元,邕州路。泰定中,改南宁路。洪武二年命潭州卫指挥同知丘广为总兵官,宝庆卫指挥佥事胡海、广西卫指挥佥事左君弼副之,率兵讨左江上思州蛮贼黄龙冠等。龙冠一名英杰,时聚众万余,寇郁林州。知州赵鉴、同知王彬集民丁拒守,贼围半月不下。海北等卫官军来援,贼夜遁,追至上思州境,破之,贼走还,仍结聚不解。事闻,故命广等讨之。广等兵至上思州,贼拒战,击败之,擒从贼黄权等。英杰走十万山,官军追及,斩之,上思州平。
  三年,置南宁、柳州二卫。时广西省臣言:“广西地接云南、交阯,所治皆溪洞苗蛮,性狼戾多畔。府卫兵远在靖江数百里外,卒有警,难相援,乞立卫置兵以镇。”又言:“广海俗素犷戾,动相仇杀,盖缘郡县无兵以驭之。近盗寇郁林,同知集民兵拒守,浔州经历徐成祖亦以民兵千余败贼,是土兵未始不可用。乞令边境郡县辑民丁之壮者,置衣甲器械,籍之有司,有事则捕贼,无事则务农。”诏从之。遂置卫,益兵守御,赏王彬、徐成祖等有功者。
  五年,宣化盗起,劫掠南宁府,诏发广西官军讨平之。初,南宁卫指挥佥事左君弼核民之无藉者为军,又纵所部入山伐木,民多扰,遂相构为盗。至是讨平,命大都督府按君弼罪。
  南宁故称邕管,牂牁峙其西北,交阯踞其西南,三十六洞错壤而居,延袤几千里,横山、永平尤要害。历唐及宋,建牙置帅,与桂州等。又郡地夷旷,可宿数万师。成化时,征田州及经略安南,举弭节兹土。后因瑶蛮不靖,往往仗狼兵,急则藉为前驱,缓则檄为守御。诸瑶乃稍稍骄恣,不可尽绳以法。议邕事者谓宜开重镇,以复邕州督府之旧云。南宁领州四。曰新宁,曰横州,为流官。曰上思州,曰下雷州,为土官。县三,曰宣化,曰隆化,曰永淳。
  归德州,宋熙宁中置。元属田州路。洪武二年,土官黄隍城归附,授知州,以流官吏目佐之。
  果化州,宋始置。元属田州路。洪武二年,土官赵荣归附,授世袭知州,以流官吏目佐之。洪熙元年,果化州土官赵英遣族人赵诚等贡马及方物。弘治间,州与归德皆为田州所侵削,因改隶于南宁。
  上思州,唐始置。元属思明路,洪武初,土官黄中荣内附,授知州,子孙畔服不常。弘治十八年改流官,属南宁府。正德六年,土目黄锱聚众攻城,都御史林廷选捕之,下狱。已,越狱复叛,官军御之,诈降,攻破州城,复捕获之,伏诛。嘉靖元年,都御史张嵿言:“上思州本土官,后改流,遂致土人称乱。宜仍其旧,择土吏之良者任之。”议以为然,仍以土官袭。
  下雷州,宋置。明初,印失,废为峒,在湖润寨,属镇安府。峒长许永通奉调有功,给冠带。传世烈、国仁继袭峒事。嘉靖十四年获旧印。国仁及子宗荫屡立战功。四十三年改属南宁府。万历十八年以地逼交南,奏升为州,颁印,授宗荫子应珪为土判官,流官吏目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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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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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卷二十九 志第五

卷三十 志第六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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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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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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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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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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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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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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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 表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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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 表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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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 表第十

卷一百十 表第十一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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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二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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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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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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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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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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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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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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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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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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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卷二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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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卷三百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卷三百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卷三百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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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张廷玉上明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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