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贵州,古罗施鬼国。汉西南夷牂牁、武陵诸傍郡地。元置八番、顺元诸军民宣慰使司,以羁縻之。明太祖既克陈友谅,兵威远振,思南宣慰、思州宣抚率先归附,即令以故官世守之,时至正二十五年也。及洪武五年,贵州宣慰霭翠与宋蒙古歹及普定府女总管適尔等先后来归,皆予以原官世袭。帝方北伐中原,未遑经理南荒。又田仁智等岁修职贡,最恭顺,乃以卫指挥佥事顾成筑城以守,赋税听自输纳,未置郡县。
  永乐十一年,思南、思州相仇杀,始命成以兵五万执之,送京师。乃分其地为八府四州,设贵州布政使司,而以长官司七十五分隶焉,属户部。置贵州都指挥使,领十八卫,而以长官司七隶焉,属兵部。府以下参用土官。其土官之朝贡符信属礼部,承袭属吏部,领土兵者属兵部。其后府并为六,州并为四,长官司或分或合,厘革不一。其地西接滇、蜀,东连荆、粤。太祖于《平滇诏书》言:“霭翠辈不尽服之,虽有云南不能守也”,则志已在黔,至成祖遂成之。然贵州地皆崇山深菁,鸟道蚕丛,诸蛮种类,嗜淫好杀,畔服不常。霭翠归附之初,请讨其陇居部落。帝曰:“中国之兵,岂外夷报怨之具。”及仁智入朝,帝谕之曰:“天下守土之臣,皆朝廷命吏,人民皆朝廷赤子,汝归善抚之,使各安其生,则汝可长享富贵。夫礼莫大于敬上,德莫盛于爱下,能敬能爱,人臣之道也。”二十一年,部臣以贵州逋赋请,帝曰:“蛮方僻远,来纳租赋,是能遵声教矣。逋负之故,必由水旱之灾,宜行蠲免。自今定其数以为常,从宽减焉。”二十九年,清水江之乱既平,守臣以贼首匿宣慰家,宜并罪。帝曰:“蛮人鸱张鼠伏,自其常态,勿复问。”明初御蛮之道,其后世之龟鉴也夫。
  贵阳思南(思州附)镇远铜仁黎平安顺都匀平越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贵阳府,旧为程番长官司。洪武初,置贵州宣慰司,隶四川。永乐十一年改隶贵州。成化十二年置程番府。隆庆三年移程番府为贵阳府,与宣慰司同城,府辖城北,司辖城南。万历时,改为贵阳军民府。领安抚司一,曰金筑;领长官司十八,曰贵竹,曰麻向,曰本瓜,曰大华,曰程番,曰韦番,曰方番,曰洪番,曰卧龙番,曰金石番,曰小龙番,曰罗番,曰大龙番,曰小程番,曰上马桥,曰卢番,曰卢山,曰平伐。其贵州宣慰司所领长官司九,曰水东,曰中曹,曰青山,曰札佐,曰龙里,曰白纳,曰底寨,曰乖西,曰养龙坑。
  自蜀汉时,济火从诸葛亮南征有功,封罗甸国王。后五十六代为宋普贵,传至元阿画,世有土于水西宣慰司。霭翠,其裔也,后为安氏。洪武初,同宣慰宋蒙古歹来归,赐名钦,俱令领原职世袭。及设布政使司,而宣慰司如故。安氏领水西,宋氏领水东。八番降者,皆令世其职。六年诏霭翠位各宣慰之上。霭翠每年贡方物与马,帝赐锦绮钞币有加。十四年,宋钦死,妻刘淑贞随其子诚入朝,赐米三十石、钞三百锭、衣三袭。时霭翠亦死,妻奢香代袭。都督马晔欲尽灭诸罗,代以流官,故以事挞香,激为兵端。诸罗果怒,欲反。刘淑贞闻止之,为走醖京师。帝既召问,命淑贞归,招香,赐以绮钞。十七年,奢香率所属来朝,并诉晔激变状,且愿效力开西鄙,世世保境。帝悦,赐香锦绮、珠翠、如竟冠、金环、袭衣,而召晔还,罪之。香遂开偏桥、水东,以达乌蒙、乌撒及容山、草塘诸境,立龙场九驿。二十年,香进马二十三匹,每岁定输赋三万石。子安的袭,贡马谢恩。帝曰:“安的居水西,最为诚恪。”命礼部厚赏其使。二十五年,的来朝,赐三品服并袭衣金带、白金三百两、钞五十锭。香复遣其子妇奢助及其部长来贡马六十六匹,诏赐香银四百两,锦绮钞币有差。自是每岁贡献不绝,报施之隆,亦非他土司所敢望也。二十九年,香死,朝廷遣使祭之,的贡马谢恩。
  正统七年,水西宣慰陇富自陈:“祖父以来,累朝皆赐金带。臣蒙恩受职,乞如例。”从之。是时,宋诚之子斌年老,以子昂代,昂死,然代。十四年赐敕陇富母子,嘉其调兵保境之功。陇富颇骄。天顺三年,东苗之乱,富不时出兵,闻朝廷有意督之,乃进马谢罪,赐敕警之。富死,侄观袭。观老,子贵荣袭。巡抚陈仪以西堡狮子孔之平,由观与子贵荣统部众二万攻白石崖,四旬而克,家自馈饷,口不言功,特给观正三品昭勇将军诰。初,安氏世居水西,管苗民四十八族,宋氏世居贵州城侧,管水东、贵竹等十长官司,皆设治所于城内,衔列左右。而安氏掌印,非有公事不得擅还水西。至是总兵官为之请,许其以时巡历所部,趣办贡赋,听暂还水西,以印授宣慰宋然代理。贵荣老,请以子佐袭,命赐贵荣父子锦纻。
  先是,宋然贪淫,所管陈湖等十二马头科害苗民,致激变。而贵荣欲并然地,诱其众作乱。于是阿朵等聚众二万余,署立名号,攻陷寨堡,袭据然所居大羊肠,然仅以身免。贵荣遽以状上,冀令己按治之。会阿朵党泄其情,官军进讨。贵荣惧,乃自率所部为助。及贼平,贵荣已死,坐追夺,然坐斩。然奏世受爵土,负国厚恩。但变起于荣,而身陷重辟,乞分释。因从末减,依土俗纳粟赎罪。都御史请以贵筑、平伐七长官司地设立府县,皆以流官抚理。巡抚覆奏以蛮民不愿,遂寝。宋氏亦遂衰,子孙守世官,衣租食税,听征调而已。
  时安万钟应袭,骄纵不法。汉民张纯、土目乌挂等导之游猎,酒酣,辄射人为戏。又尝挞其左右,为所杀。无子,其从弟万镒宜袭,镒以贼未获辞。乌挂等遂以疏族幼子普者冒万钟弟曰万钧告袭,承勘官入其贿,遂暂委钟妻奢播摄事。万镒悔不立,而恨乌挂之主其谋也,遂以兵袭乌挂,乌挂亦发兵相仇杀,皆以万钟之死为辞。巡按御史上其状,以万镒宜袭,但与乌挂相诬讦,宜各宥输赎。而枭杀钟者,并戍纯等,受其贿者亦罚治,诏如之。未几,镒死,子阿写幼,命以万铨借袭。万铨有助平阿向功,提督尚书伍文定为之请。万铨亦自陈其功,乞加参政衔,赐蟒衣,帝命赐以应得之服。后阿写长,袭职,改名仁。未几死,子国亨袭。淫虐,乃以事杀万铨之子信。信兄智与其母别居于安顺州,闻之,因告国亨反。巡抚王诤遽请发兵诛国亨,智遂为总兵安大朝画策,且约输兵粮数万。及师至陆广河,智粮不至。诤乃令人谕国亨,而止大朝毋进。兵已渡河,为国亨所败。国亨惧大诛,遣使哀辞乞降,朝廷未之许。巡抚阮文中至,檄捕诸反者,密使语国亨,亟出诸奸徒,割地以处安智母子,还所费兵粮,朝廷当待汝以不死。于是国亨悉听命,帝果赦不诛,而命国亨子民袭。国亨事起于隆庆四年,至成历五年乃已。国亨既革任,日遣人至京纳赂,为起复地。十三年,播州宣慰杨应龙以献大木得赐飞鱼服,国亨亦请以大木进,乞还给冠带诰封如播例。既而木竟不至,乃诿罪于木商。上怒,命夺所赉。国亨请补贡以明不欺,上仍如所请。
  万历二十六年,国亨子疆臣袭职。会播州杨应龙反,疆臣亦以戕杀安定事为有司所案。科臣有言其逆节渐萌者,诏不问,许杀贼图功。疆臣奏称:“播警方殷,臣心未白。”上复优诏报之。巡抚郭子章许疆臣以应龙平后还播所侵水西乌江地六百里以酬功,于是疆臣兵从沙溪入。有蜚语水西佐贼者,总督李化龙檄诘之,疆臣遂执贼二十余人,率所部夺落濛关,至大水田,焚桃溪庄。应龙伏诛。初,应龙之祖以内难走水西,客死。宣慰万铨挟之,索水烟、天旺地,听还葬,其地遂为水西所据。及播州平,分其地为遵义、平越二府,分隶蜀、黔,以渭河中心为界。总督王象乾代化龙,命疆臣归所侵播州地。子章奏言:“侵地始于万铨,而非疆臣。安氏迫取于杨相丧乱之时,非擅取于应龙荡平之日。且臣曾许其裂土,今反夺其故地,臣无面目以谢疆臣,愿罢去。”象乾疏言:“疆臣征番,歼应龙子惟楝不实,首功可知。至佯败弃阵,送药往来,欺君助逆,迹已昭然。令还侵地,不咎既往,已属国家宽大。若因其挟而予之,彼不为恩,我且示弱。疆臣既无功,不与之地,正所以全抚臣之信。宜留抚臣罢臣,以为重臣无能与蕞尔苗噂沓者之戒。”于是清疆之议,累年不决。兵部责令两省巡按御史勘报,而南北言官交章诋象乾贪功起衅。科臣吕邦耀复劾子章纳贿纵奸,子章求去益力。象乾执疆臣所遣入京行贿之人与金,以闻于朝。然议者多右疆臣,尚书萧大亨遂主巡按李时华疏,谓:“征播之役,水西不惟假道,且又助兵。矧失之土司,得之土司,播固输粮,水亦纳赋,不宜以土地之故伤字小之仁,地宜归疆臣。”于是疆臣增官进秩,其母得赐祭,水西尾大之患,亦于是乎不可制矣。
  三十六年,疆臣死,弟尧臣袭。四十一年,乌撒土舍谋逐安效良,尧臣以追印为名,领兵数万长驱入滇,直薄沾益州,所过焚掠,备极惨毒。朝廷方以越境擅兵欲加尧臣罪,而尧臣死。子位幼,命其妻奢社辉摄事。社辉,永宁宣抚奢崇明女弟。崇明子寅犷悍,与社辉争地,相仇恨。而安邦彦者,位之叔父也,素怀异志,阴与崇明合。及崇明反,调兵水西,邦彦遂挟位叛以应之,位幼弱不能制。邦彦更招故宣慰土舍宋万化为助,率兵趋毕节,陷之,分兵破安顺、平坝、沾益。而万化亦率苗仲九股陷龙里,遂围贵阳,自称罗甸王,时天启二年二月也。巡抚李枟方受代,闻变,与巡按御史史永安悉力拒守。贼攻不能克,则沿岩制栅,断城中出入。镇将张彦芳将兵二万赴援,隔龙里不得进。贵州总兵杨愈懋、推官郭象仪与贼战于江门而死。外援既绝,攻益急,城中粮尽,人相食,而拒守不遗余力。中朝方急辽,不之省。已,以王三善为巡抚,仓卒调兵食,大会将士,分兵二道进。三日抵龙头营,屡败贼兵,遂夺龙里。邦彦闻新抚自将大兵数十万,惧甚,遂退屯龙洞。前锋杨明楷率乌罗兵击死安邦俊,遂乘胜抵贵阳城下,先以五骑传呼曰:“新抚至矣。”举城欢呼更生。贵阳被围十余月,城中军民男妇四十万,至是饿死几尽,仅余二百人。详《李枟》及《三善传》中。
  贵阳围既解,邦彦远遁陆广河外。三善遣使谕社辉母子缚邦彦以降。大军至者日益众,三善欲因粮于敌。又诸军视贼过易,杨明楷营于三十里外。邦彦复纠诸苗来攻,师败,明楷为所执。邦彦势复张,合众欲再围贵阳。三善遣兵三路御之,破生苗寨二百余,擒万化等,焚其积聚数万。龙里、定番四路并通,诸苗畔者相继降。邦彦气夺不敢出,于鸭池、陆广诸要地掘堑屯兵,为自守计。时奢崇明为蜀兵所败,计穷投水西,与邦彦合。
  三年,三善督兵攻大方贼巢,擒土司何中尉等,进营红崖。连破天台、水脚等七囤,夺其天险。别将亦破贼于羊耳,追至鸭池河,夺其战象。遂深入至红鸟冈,诸苗奔溃。三善率兵直入大方,奢社辉、安位焚其巢,窜火灼堡,邦彦奔织金。位遂遣人赴镇远,乞降于总督杨述中。许之,令擒崇明父子自赎,一意主抚。而三善责并献邦彦,当并用剿,议不合。往返间已逾数月,邦彦得益兵为备。三善粮不继,焚大方,还贵州,道遇贼,三善为所害。邦彦率数万众来追,总理鲁钦力御之,大战数日,大军无粮,乘夜皆溃,钦自刭。贼烧劫诸堡,苗兵复助逆,贵阳三十里外樵苏不行,城中复大震。初,大方东倚播,北倚蔺,相为掎角。后播、蔺既平,贼惟恃乌撒为援,而毕节为四夷交通处。当三善由贵阳陆广深入大方百七十里,皆罗鬼巢窟,以失地利而陷。天启间,朱燮元为蜀督,建议滇兵出沾益,遏安效良应援,分兵于天生桥、寻甸等处,以绝其走;蜀兵临毕节,扼其交通之路,而别出龙场岩后,以夺其险;黔兵由普定渡思腊河,径趋邦彦巢,由陆广、鸭池捣其虚;粤西兵出泗城,分道策应;然后大军由遵义鼓行而前。寻以忧去,未及用。总督闵梦得继之,亦以贵州抵大方路险,贼惟恃毕节一路外通。我兵宜从永宁始,自永宁而普市,而摩泥,而赤水,百五十里皆坦途。赤水有城郭可凭而守,宜结营进逼。四十里为白岩,六十里为层台,又六十里为毕节。毕节至大方不及六十里,贼必并力来御,须重兵扼之,断其四走之路,然后遵义、贵阳克期而进,亦不果用。及是黔事棘,诏起燮元总督贵、云、川、广。于是燮元再莅黔,时崇祯元年也。
  奢崇明自号大梁王,安邦彦自号四裔大长老,其部众悉号元帅。悉力趋永宁,先犯赤水。燮元授意守将佯北,诱深入,度贼已抵永宁,分遣别将林兆鼎从三岔入,王国祯从陆广入,刘养鲲从遵义入。邦彦分兵四应,力不支。罗乾象复以奇兵绕其背,急击之,贼大惊溃,崇明、邦彦皆授首。邦彦乱七年而诛。燮元乃移檄安位,赦其罪,许归附。位竖子不能决,其下谋合溃兵来拒。燮元扼其要害,四面迭攻,斩首万余级。复得向导,辄发窖粟就食,贼益饥。复遣人至大方烧其室庐,位大恐,遂率四十八目出降。燮元奏请许之,报可。而前助邦彦故宣慰宋万化之子嗣殷亦至是始剿灭。乃以宋氏洪边十二马头地置开州,建城设官。燮元复遣兵平摆金五洞诸叛苗,水西势益孤。十年,安位死,无嗣,族属争立。朝议欲乘其敝郡县之。燮元奏未可骤,乃传檄土目,谕以威德,诸苗争纳土献印。贵阳甫定,而明亦旋亡矣。
  思南,即唐思州。宋宣和中,番部田祐恭内附,世有其地。元改宣慰司。明洪武初,析为二宣慰,属湖广。永乐十一年置思南府,领长官司四:曰水德江,曰蛮夷,曰沿河祐溪,曰朗溪。思州领长官司四:曰都坪峨异溪,曰都素,曰施溪,曰黄道溪。
  初,太祖起兵平伪汉,略地湖南。思南宣慰使田仁智遣都事杨琛来归附,并纳元所授宣慰诰。帝以率先来归,俾仍为思南道宣慰使,以三品银印给之,并授琛为宣抚使。思州宣抚使田仁厚亦遣都事林宪、万户张思温来献镇远、古州军民二府,婺川、功水、常宁等十县,龙泉、瑞溪、沿河等三十四州。于是命改思州宣抚为思南镇西等处宣慰使司,以仁厚为使,俱岁朝贡不绝。
  二年,仁厚死,子弘正袭。帝以思南土官世居荒服,未尝诣阙,诏令率其部长入朝。九年,仁智入觐,加赐织金文绮,并谕以敬上爱下保守爵禄之道。仁智辞归,至九江龙城驿病卒。有司以闻,遣官致祭,并敕送柩归思南。时思州田弘正与其弟弘道等来朝,帝命礼部皆优赐。十一年,仁智子大雅袭,奉表谢恩。命思南收集各洞弩手二千人,备征调。十四年,大雅入朝。十八年,思州诸洞蛮作乱,命信国公汤和等讨之。时寇出没不常,闻师至,辄窜山谷间,退则复出剽掠。和等师抵其地,恐蛮人惊溃,乃令军士于诸洞分屯立栅,与蛮人杂耕,使不复疑。久之,以计擒其魁,余党悉定,留兵镇之。二十年移思南宣慰于镇远。大雅来谢恩。思州宣慰弘正死,子琛袭。三十年,大雅母杨氏来朝。
  永乐八年,大雅死,子宗鼎袭。初,宗鼎凶暴,与其副使黄禧构怨,奏讦累年。朝廷以田氏世守其土,又先归诚,曲与保全,改禧为辰州知府。未几,思州宣慰田琛与宗鼎争沙坑地有怨。禧遂与琛结,图宗鼎,构兵。琛自称天主,禧为大将,率兵攻思南。宗鼎挈家走,琛杀其弟,发其坟墓,并戮其母尸。宗鼎诉于朝,屡敕琛、禧赴阙自辨,皆拒命不至,潜使奸人入教坊司,伺隙为变。事觉,遣行人蒋廷瓒召之,命镇远侯顾成以兵压其境,执琛、禧械送京师,皆引服。琛妻冉氏尤强悍,遣人招诱台罗等寨苗普亮为乱,冀朝廷遣琛还招抚,以免死。帝闻而锢之。
  以宗鼎穷蹙来归,得未减,令复职,还思南。而宗鼎必得报怨,以绝祸根。帝以宗鼎幸免祸,不自惩,乃更逞忿,亦留之。宗鼎出诽言,因发祖母阴事,谓与禧奸,实造祸本。祖母亦发宗鼎缢杀亲母渎乱人伦事。帝命刑部正其罪,谕户部尚书夏原吉曰:“琛、宗鼎分治思州、思南,皆为民害。琛不道,已正其辜。宗鼎灭伦,罪不可宥。其思州、思南三十九长官地,可更郡县,设贵州布政使司总辖之。”命顾成剿台罗诸寨。成斩苗贼普亮,思州乃平。十二年遂分其地为八府四州,贵州为内地,自是始。两宣慰废,田氏遂亡。
  正统初,蛮夷长官司奏土官衙门婚姻,皆从土俗,乞颁恩命。帝以土司循袭旧俗,因亲结婚者,既累经赦宥不论,继今悉依朝廷礼法,违者罪之。景泰间,思南府奏府四面皆山,关隘五处,无城可守,乞发附近土军修筑。命巡抚王来经画之。
  镇远,故为竖眼大田溪洞。元初,置镇远沿边溪洞招讨使,后改为镇远府。洪武五年改为州,隶湖广。永乐十一年仍改府,属贵州。领长官司二:曰遍桥,曰邛水十五洞。领县二:曰镇远,即金容金达、杨溪公俄二长官司地;曰施秉,即施秉长官司地也。洪武二十年,土官赵士能来朝,贡马。三十年,镇远鬼长菁等处苗民作乱,指挥万继、百户吴彬战死。都指挥许能率兵会偏桥卫军击败之,众散走。永乐初,镇远长官何惠言:“每岁修治清浪、焦溪、镇远三桥,工费浩大。所部临溪部民,皆佯、儣、亻苗、佬,力不胜役,乞令军民参助。”从之。
  宣德初,镇远邛水奥洞蛮苗章奴劫掠清浪道中,为思州都坪峨异溪长官司所获。其父苗银总劫取之,聚兵欲攻思州。因令赤溪洞长官杨通谅往抚,银总伏兵杀谅,又掠埂洞。命总兵官萧授调辰、沅诸卫兵万四千人剿之,会于清浪卫,指挥张名讨银总,克奥洞,尽杀其党,银总遁。正统三年革镇远州,以镇远、施秉二长官司隶镇远府。十二年,巡按御史虞祯奏:“贵州蛮贼出没,抚之不从,捕之不得,若非设策,难以控制。臣观清水江等处,峭壁层崖,仅通一径出入,彼得恃险为恶。若将江外山口尽行闭塞,江内山口并津渡俱设关堡,屯兵守御,又择寨长有才干者为办事官,庶毋疏虞。”从之。十四年命振偏桥卫,以被苗寇杀掠,不能自存,有司以请,从之。
  天顺七年,镇守湖广太监郭闵奏:“贵州洪江贼苗虫虾等纠合二千余人,伪称王侯,攻劫镇远屯寨。抚谕不服,请合兵进讨。”命总兵官李震、李安等分道入,贼退守平坤寨,官兵追至清水江,获虫虾,并斩贼首飞天侯、苗老底、额头等六百四十余人,并复黎平之赤溪湳洞,贼平。弘治十年改镇远金容金达长官司为镇远州,设流官。时土官碖父子罪死,土人思得流官,守臣以闻,报可。
  万历末,邛水长官司杨光春贪暴,土目彭必信济之箕敛。苗不堪,将上诉改设流官,光春与必信遂谋反,言官兵欲剿诸苗,当敛金赎,得金五百余。都御史何起鸣诇知之,捕光春下狱,瘐死。于是每四户择壮兵一人,立四哨,不为兵者佐糗粮鱼盐,简土吏何文奎等掌之。必信复醵诸苗金,诉于朝,言巴也、梁止诸寨为乱,指挥使陶效忠不问,反索土官杨光春金而杀之。改旧例用新法,不便。书上,意自得,归谒知府王一麟。一麟缚之下狱,檄诸苗,言:“若等十五洞所苦者,以兵饷月米三斗过甚耳。然岁给白虫铺米,每洞月八斗,他于平溪驿剩余征银两,皆可足饷。我为若通之,毋为必信所诬。”苗皆悦服,乃坐必信罪。时有土舍杨载清者应袭推官,尝中贵州乡试,命于本卫加俸级优异之。
  天启五年,巡抚傅宗龙奏:“苗寇披猖,地方受害,乞敕偏沅抚臣移镇偏桥,勿复回沅,凡思、石、偏、镇等处俾练兵万余人,平时以之剿苗,大征即统为督臣后劲,庶苗患宁而西贼之气亦渐夺矣。”报可。
  铜仁,元为铜人大小江等处军民长官司。洪武初,改为铜仁长官司。永乐十一年置铜仁府。万历二十六年始改铜仁长官司为县治。领长官司五:曰省溪,曰提溪,曰大万山,曰乌罗,曰平头著可。乌罗者,本永乐时分置贵州八府之一也,所属有朗溪长官司、答意长官司、治古长官司,而平头著可长官司亦隶焉。
  宣德五年,乌罗知府严律己言:“所属治古、答意二长官石各野等聚众出没铜仁、平头、瓮桥诸处,诱胁蛮贼石鸡娘并筸子坪长官吴毕郎等共为乱,招抚不从。缘其地与镇溪、酉阳诸蛮接境,恐相煽为乱。请调官土军分据要地,绝其粮道,且捕且抚。事平之后,宜置卫所巡司以守之。”事闻,命总兵官萧授及镇巡诸司议。于是授筑二十四堡,环其地守之。兵力分,卒难扞御。贼四出劫掠,杀清浪卫镇抚叶受,势益獗。七年,巡按御史以闻,且言生苗之地不过三百余里,乞别遣良将督诸军殄灭。授言:“残苗吴不尔等遁入筸子坪,结生苗龙不登等攻劫湖广五寨及白崖诸寨,为患滋甚。宜令川、湖、贵州接境诸官军、土兵分路并力攻剿,庶除边患。”从之。既降敕谕授,言:“暴师久,恐蹉跌为蛮羞,或抚或剿,朕观成功,不从中制。
  八年,授奏言:“臣受命统率诸军进攻贼巢,破新郎等寨,前后生擒贼首吴不跳等二百一十二人,斩吴不尔、王老虎、龙安轴等五百九十余级,皆枭以徇,余党悉平。还所掠军民男妇九十八口,悉给所亲。获贼妇女幼弱一千六百余口,以给从征将士。”并械吴不跳等献京师。帝顾谓侍臣曰:“蛮苗好乱,自取灭亡,然于朕心,不能无恻然也。”授威服南荒,前后凡二十余年。
  正统三年革乌罗府,所属治古、答意二长官司,乱后残民无几,亦并革之,以乌罗、平头著可隶铜仁,以朗溪隶思南,从巡按御史请也。景泰七年,平头著可长官司奏其地多为蛮贼侵害,乞立土城固守,从之。成化十一年,总兵官李震奏:“乌罗苗人石全州,妄称元末明氏子孙,僣称明王,纠众于执银等处作乱,邻洞多应之。因调官军往剿,石全州已就擒,而诸苗攻劫未已。”命镇巡官设策抚捕,未几平。嘉靖二十二年,平头苗贼龙桑科作乱,流劫湖广桂阳间,甚獗。帝以诸苗再叛,责激乱者,而起都御史万镗往讨之。明年,镗奏叛苗以次殄灭,惟龙母叟虽降,然其罪大,宜置重典。命安置辽东。未几,龙子贤复叛。二十六年,湖贵巡按御史奏官军讨贼不力,降旨切责。三十九年,总兵官石邦宪剿之,擒首恶龙老罗等,遂平。
  黎平,元潭溪地也。洪武初,仍各长官司。永乐十一年改置黎平、新化二府。宣德十年并新化入黎平。领长官司十三:曰潭溪,曰八舟,曰洪舟泊里,曰曹滴洞,曰古州,曰西山阳洞,曰湖耳,曰亮寨,曰欧阳,曰新化,曰中林验洞,曰赤溪湳洞,曰龙里。
  初,洪武三年,辰州卫指挥刘宣武率兵招降湖耳、潭溪、新化、万平江、欧阳诸洞,于是诸洞长官皆来朝,纳元所授印敕。帝命皆仍其原官,以辖洞民,隶辰州卫。既改龙里长官司为龙里卫,又增立五开卫以镇之,隶思州。二十九年,清水江蛮金牌黄作乱,都司发兵捕之,金牌黄遁去。捕获其党五百余人,械至京,以其胁从,宥死,戍远卫。既有言金牌黄匿宣慰家者,诏勿问。三十年,古州洞蛮林宽者,自号小师,聚众作乱,攻龙里。千户吴得、镇抚井孚力战死之。宽遂犯新化,突至平茶,千户纪达率壮士击之。达突阵杀数人,以枪横挑一人掷之,流矢中臂,达拔矢复战。贼惊曰:“是平茶纪蒙邪?”遁去。蛮称官为蒙云。已,复炽,命湖广都指挥使齐让为平羌将军,统兵五万征之。既以让逗遛,命杨文代之。又命楚王桢、湘王柏各率护卫兵进讨,城铜鼓卫。未几,让擒宽等,械入京,诛之。三十一年复平其余党,并俘获三十冈等处洞蛮二千九百人以归,遂班师。
  永乐五年,寨长韦万木来朝,自陈所统四十七寨,乞设官。因设西山阳洞长官司,以万木为屯长。宣德六年改永从蛮夷长官司为永从县,置流官,以土官李瑛绝故也。又割思州新溪等十一寨隶黎平赤溪湳洞长官司。正统四年,计砂苗贼苗金虫等纠合洪江生苗,伪立统千侯、统万侯名号,劫掠四出,命都督萧授调兵剿之。贼首苗总牌等为都督吴亮所戮,洪江生苗遂诣军门降。授谕遣之,命千户尹胜诱执苗金虫,斩以徇。
  景泰五年,巡抚王永寿以苗贼蒙能攻围龙里、新化、铜鼓诸城,乞调兵剿之。时贼欲取龙里为巢穴,攻破亮寨、铜鼓、罗围堡诸城,都指挥汪迪为贼所杀。朝议以南和伯方瑛为平蛮将军,统湖广诸军讨之。蒙能纠贼众三万出攻平溪卫,瑛遣指挥郑泰等以火枪攻,毙贼三千人,能亦死。而能党李珍等尚煽惑苗众,官军计擒之,克复铜鼓、藕洞,连破鬼板等一百六十余寨,覃洞、上隆诸苗悉降。
  天顺元年,镇守太监阮让言:“东苗为贵州诸苗之首,负固据险,僣号称王,逼胁他种,东苗平则诸苗服。臣会同方瑛计议,并请师期。”于是颁谕四川、湖广诸宣慰、宣抚会师讨贼。三年,督理军务都御史白圭以谷种山箐,乃东苗羽翼,宜先剿。因同瑛进青崖,令总兵李贵进牛皮箐,参将刘玉进谷种,参将李震进鬼山。所向皆捷,克水车坝等一百十七寨。诸将复合兵青崖,攻石门山,克摆伤等三十九寨。仍分兵四路,进攻董农、竹盖、甲底等四百三十七寨。贼首干把猪退守六美山。合兵大进,斩五千余级,生擒干把猪,送京师伏诛。先是,麻城人李添保以逋赋逃入苗中,诡称唐后,聚众万余,僣称王,建元武烈。署故贼首蒙能子聪为总兵官,遗之银印敕书,纵兵剽掠,震动远近。至是为李震所败,余贼大溃。添保仅以身免,潜入鬼池及绞洞诸寨,复煽诸苗劫攻中林、龙里,亦为震擒,伏诛。
  万历二十八年,皮林逆苗吴国佐、石纂太等作乱。国佐本洪州司特洞寨苗,颇知书,尝入永从学为生员,素桀黠,皮林诸苗推服之。因娶叛人吴大荣妾,为黎平府所持,遂反。自称天皇上将,阳听抚而阴与播贼通。纂太亦自称太保,杀百户黄钟等百余人,与国佐合兵围上黄堡。参将黄冲霄讨之,败绩。杀守备张世忠,焚五开,破永从县,围中潮所。总兵陈良玭、陈璘合湖、贵兵进讨,亦失利,国佐益横。二十九年命巡抚江铎会兵分七路进剿,苗据险不出。陈璘潜师夺隘,纵火焚其巢。国佐逃,擒之,纂太亦为他将诱缚,皆伏诛。
  安顺,普里部蛮所居。元世祖置普定府,成宗时改普定路,又为普安路,并属云南。洪武初为普定府,十六年改为安顺州,隶四川。正统三年改属贵州。万历中改安顺军民府,以普安等州属焉。普安,故军民府也,初隶云南,寻废为卫。永乐间改为州,始隶贵州,领长官司二:曰宁谷,曰西堡。
  洪武五年,普定府女总管适尔及其弟阿瓮来朝,遂命适尔为知府,许世袭。六年设普定府流官二员。十四年城普定。十五年,普定军民知府者额来朝,赐米及衣钞,命谕其部众,有子弟皆令入国学。十六年,者额遣弟阿昌及八十一砦长阿窝等来朝。二十年诏征普定、安顺等州六长官赴京,命以银二十万备籴,遣普定侯陈桓等率诸军驻普安屯田,明年,越州叛苗阿资率众寇普安,烧府治,大肆剽掠。征南将军傅友德击走之,旦诣军门降,遂改军民府为指挥使司。二十三年,西平侯沐英奏普安百夫长密即叛,杀屯田官军及驿丞试百户。调指挥张泰讨之于盘江木窄关,官军失利。更调指挥蒋文统乌撒、毕节、永宁三卫军剿之,乃遁。二十六年,普定西堡长官司阿德及诸寨长作乱,命贵州都指挥顾成讨平之。二十八年,成讨平西堡土官阿傍。三十一年,西堡沧浪寨长必莫者聚众乱,阿革傍等亦纠三千余人助恶。成皆击斩之,其地悉平。
  永乐元年,故普安安抚者昌之子慈长言:“建文时父任是职,宜袭,吏部罢之。本境地阔民稠,输粮三千余石,乞仍前职报效。”命仍予安抚。十三年改普安安抚司为普安州。十四年,慈长谋占营长地,且强娶民人妻为妾,杀其夫,阉其子。事闻,命布政司孟骥按状。慈长纠兵万余围骥,骥以计擒之,逮至京,死于狱。
  天顺四年,西堡蛮贼聚众焚劫,镇守贵州内官郑忠、右副总兵李贵请调川云都司官兵二万,并贵州宣慰安陇富兵二万进剿。至阿果,擒贼首楚得隆等,斩首二百余级。余贼奔白石崖,复斩级七百余,焚其巢而还。十年,安顺土知州张承祖与所属宁谷寨长官顾钟争地仇杀。下巡抚究治,命各贡马赎罪。
  成化十四年,贵州总兵吴经奏,西堡狮子孔洞等苗作乱,先调云南军八千助防守。闻云南有警,乞改调沅州、清浪诸军应援。十五年,经奏已擒斩贼首阿屯、坚娄等,以捷闻。
  弘治十一年,普安州土判官隆畅妻米鲁反。米鲁者,沾益州土知州安民女也,适畅被出,居其父家。畅老,前妻子礼袭,父子不相能。米鲁与营长阿保通,因令阿保讽礼迎己,礼与阿保同烝之。畅闻怒,立杀礼,毁阿保寨。阿保挟鲁与其子阿鲊等攻畅,畅走云南。时东宁伯焦俊为总兵官,与巡抚钱钺和解之。鲁于道中毒畅死,遂与保据寨反。畅妾曰适乌,生二子,别居南安。米鲁欲并杀之,筑寨围其城。又别筑三寨于普安,而令阿鲊等防守。名所居寨曰承天,自号无敌天王,出入建黄纛,官兵不能制,镇巡以闻。发十卫及诸土兵万三千人分道进,责安民杀贼自赎。民乃攻斩阿保父子于查剌寨,米鲁亡走。焦俊等责安民献鲁,民阴资鲁兵五百袭杀适乌及其二子,据别寨杀掠,又自请袭为女土官。镇巡官皆受鲁赂,请宥鲁。严旨切责,必得鲁乃已。贵州副使刘福阴索赂于鲁,故缓师。贼益炽,官兵败于阿马坡,都指挥吴远被掳,普安几陷。帝命南京户部尚书王轼、巡抚陈金、都指挥李政进剿,破二十余寨。鲁窜马尾笼,官兵围之,就擒,伏诛。安民自辨,得赦。正德元年,畅族妇适擦袭土判官,赴京朝贡,帝嘉之。或曰适擦亦畅妾云。
  西堡阿得、狮子孔阿江二种,皆革僚也。初据沧浪六寨,不供常赋。土官温恺惧罪自缢,其子廷玉请免赋,不允。往征,为其寨长乜吕等所杀。六年,廷玉弟廷瑞诉于守臣,会乜吕死,指挥杨仁抚其众。巡抚萧翀请令其输赋,免用兵,从之。
  都匀,元曰都云。洪武十九年置都匀安抚司。二十九年改为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永乐十一年改隶贵州。弘治七年置府,领州二,曰麻哈,曰独山,即合江洲陈蒙烂土长官司地。领县一,曰清平,即清平长官司地也。领长官司八:属府者曰都匀,曰平浪,曰邦水,曰平州六洞;属独山者曰九名九姓,曰丰宁;属麻哈者曰乐平,曰平定。洪武二十二年,都督何福奏讨都匀叛苗,斩四千七百余级,擒获六千三百九十余人,收降寨洞一百五十二处。二十三年城都匀卫,命指挥同知董庸守之。二十五年,九名九姓蛮乱,命何福平之。二十八年,丰宁三蓝等寨乱,命顾成平之。二十九年,平浪蛮杀土官王应名,都指挥程暹平之。应名妻吴携九岁子阿童来诉,诏予袭。永乐四年,镇远侯顾成招谕合江州十五寨来归。
  宣德元年,平浪贼纪那、阿鲁等占副长官地,杀掠叶果诸寨,招谕不听。诏萧授平之。七年,陈蒙烂土副长官张勉奏,所司去卫远,地连古州生苗,与广西僚洞近,化从寨长韦翁同等煽乱,乞立堡,并请调泗城州土兵一千镇守,从之。九年,翁同纠下高太刀蛮合广西贼韦万良等恣杀掠。指挥陈原讨擒万良等三人,翁同遂听抚,而落昌、蔡郎等四十寨仍聚众拒敌。总兵萧授遣指挥顾勇进讨,平之。
  成化十四年,陈蒙烂土长官司张镛奏:“夭坝干贼首赍果侵掠,请于所侵大陈、大步等寨设一司,隶安宁宣抚。”而丰宁长官司杨泰亦奏峰峒陆光翁等聚烂土为乱。先是,宣慰杨辉平夭坝干后,即湾溪立安宁宣抚司。烂土诸苗恶其逼己,至是果等既攻陷夭漂,遂围丰宁。时辉已致仕,子爱承袭,力弗支,求援于川、贵二镇。各奏闻,命仍起辉,会兵讨之。十六年,镛复奏赍果纠合九姓、丰宁并荔波贼万人,攻剽愈亟。帝责诸守臣玩寇。于是巡抚谢杲言:“自天顺四年以来,诸苗攻劫舟溪等处,不靖至今。”乃命镇守太监张成、总兵吴经相机剿抚。二十年,烂土苗贼龙洛道潜号称王,声言犯都匀、清平诸卫。丰宁长官杨泰与土目杨和有隙,诱广西泗城州农民九千,于銕坑等一百余寨杀掠,于是苗患愈盛。弘治二年,苗贼七千人攻围杨安堡,都指挥刘英统兵觇之,为所困。命镇巡官往援,乃得出。五年命镇远侯顾溥率官兵八万人,巡抚邓廷瓒提督军务,太监江德监诸军,往征之。七年,诸军分道进剿,令熟苗诈降于贼,诱令入寇,伏兵擒之,直捣其巢,凡破一百十余寨,以捷闻。于是开置都匀府及独山、麻哈二州。
  正德三年,都匀长官司吴钦与其族吴敏争袭仇杀,镇巡以闻,言:“钦之祖赖洪武间立功为长官,阵亡。子琮幼,弟贵署之。及琮长,仍袭,传至钦三世。敏不得以贵故妄争。”诏可之。
  嘉靖十五年,平浪叛苗王聪攻夺凯口屯,执参将李佑等。初,王阿向先世为土官,为王仲武先人所夺,至阿向,与仲武争印煽乱。总兵杨仁、巡抚陈克宅平之,斩阿向等,尽逐其党,以地属都匀府,改名灭苗镇。仲武因诸苗失业,阴为招复,旋科索之。诸苗不胜怨,遂推阿向余孽王聪、王佑为主。巡按杨春芳遣李佑等抚谕之,贼质佑等,乞还土田官印,乃释之三月不克,复调宣慰安万铨兵合剿。万铨力战破贼,聪等皆伏诛,前后斩首二百六十余级,降苗寨一百五十余,男妇二万余口。捷闻,叙功赏赉有差。又有黑苗曰夭漂者,在湖、贵、川、广界,与者亚鼎足居。万历六年,夭漂请内附。都御史遣指挥郭怀恩及长官金篆往问状,而阻于者亚,乃远从丹彰间道通夭漂。会苗坪、党银等亦以格于者亚不得通,都御史王缉遣使责者亚部长阿斗。斗愿归附平定,缉谓斗故养善牌部,何故欲属平定,必有他谋。下吏按验,果得实,盖欲往平定借诸蒙兵袭养善,皆内地奸人夭金贵等导之。遂治金贵罪,以者亚仍属养善,路遂通。于是苗坪、夭漂皆请奉贡赋,比编氓,名其地曰归化,隶都匀府。凡使命往来,自生齿以上,悉跪拜迎送,夹驺从行,前吹芦笙,唱蛮歌,呼导而驰。事闻,帝嘉之。七年,者亚、阿斗以反诛,乃罢乐平吏目,增设麻哈州州判一员,令居乐平司,以养鹅、者亚、羊肠诸苗属之。
  初,者亚、阿斗反,答干寨阿其应之。斗诛,阿其屡犯顺。十四年,土舍吴楠、王国聘虑阿其叵测祸及己,请以答干、鸡贾、甲多诸寨属蒙诏,立宣威营,岁输赋。独阿其不服,引者亚残苗围宣威营大噪,曰:“此我地,谁令尔营此?”蒙诏常征秋税,阿其度使至,以血衅门,令勿通。居常张伞鼓角,绘龙凤器,遂与鸡贾、甲多、仰枯诸苗击牛酒为誓,劫归化,官兵不敢近。独山土吏蒙天眷愿以兵进剿,乃使人佯言,汉已黜蒙诏,令以宣威营地还阿其,旦暮撤兵去矣。阿其乃亲驰乐邦牛场诇视,言人人同,遂弛备。天眷骤入,斩阿其,鸡贾、甲多皆降。其属蒙诏者,自答干、鸡贾、甲多外,有塘蛙、当井、斗坡等十七寨。小桥熟苗龙木恰视寨事,年老,子俸袭,颁粮者遂不及恰,恰辄夺俸之有以为养。俸诉于官,官逮问恰,非罪之也。恰辄锁汉使,已而逐之曰:“速去,此我家事,再来我当以乌鸡诸寨践汉边矣。”官以计擒之,死狱中。无何,龙化龙羊山苗引川苗作乱,曰:“汉无故杀苗,苗请报之。”官军战不利。既而都司蔡兆吉招谕令降,待以不死,于是诸苗皆散,俸视事如故。
  四十三年,平州长官杨进雄凶恶,土人苦之。雄无子,以兄继禄子珂为后,既生子治安,而疏珂。珂怨雄,雄乃夺珂财产,并其父逐之。珂颇得民心,遂为乱,据唐宿坉,攻雄。雄败走,屠其家。各上疏讦奏,诏推问。都御史赵釴以雄不法,逮之狱,檄独山土酋蒙继武谕珂归命,许改土为流以安之。治安计不便,乃阴许以六洞赂继武借兵。继武乃发兵攻珂,复平州,珂走广西之泗城。继武遂屯耕六洞地,六洞民不服,复助珂,与继武相攻。珂复据平州。巡抚吴岳招降其父继禄,六洞乃安。
  平越,古黎峨里。元为平月长官司。洪武十四年置卫。十七年改为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万历中,始置府,置贵州。领州一,曰黄平,即黄平安抚司地。领县四:曰平越,曰湄潭,曰瓮安,即瓮水、草塘二长官司地;曰余庆,即白泥、余庆二长官司地。领长官司一,曰扬义。初,洪武八年,贵州江力、江松、剌回四十余寨苗把具、播共桶等连结苗、僚二千作乱,平越安抚司乞兵援,命指挥同知胡汝讨之。九年,黄平蛮僚都麻堰乱,宣抚司捕之,不克,千户所以兵讨之,亦败。乃命重庆诸卫合击,大破之,平其地。十九年,平越卫麻哈苗杨孟等作乱,命傅友德平之。时麻哈长官宋成阵殁,命其子袭。二十二年,察陇、牛场、乾溪苗乱,傅友德平之。二十三年命延安侯唐胜宗往黄平、平越、镇远、贵州诸处训练军士,提督屯田,相机剿寇。
  正统末,镇远蛮苗金台伪称顺天王,与播州苗相煽乱,遂围平越、新添等卫。半年城中粮尽,官兵逃者九千余人,贵州东路闭。时王骥征麓川,班师过其地,不之顾。景泰元年命保定伯梁珤佩平蛮将军印督师进剿,大破之,平八十余寨,擒贼首王阿同等,平越诸卫围乃解。二年,都御史王来奏,贵州苗韦同烈聚众于兴隆之截洞,复攻平越、清平等卫。梁珤自沅州发兵由东路,都督方瑛由西路,合兵兴隆,击破之,同烈退保香炉山。瑛由龙场,都督陈友由万潮山,都督毛福寿由重安江,攻破黎树、翁满等三百余寨,斩三千余级,招抚衮水等二百余寨,合兵香炉山下。众缚同烈降,械至京。五年,副总兵李贵奏,黎从等寨贼首阿拿、王阿傍、苗金虎等伪号苗王,与铜鼓诸贼相应,乞加兵。七年,巡抚蒋琳奏,剿苗贼于平越,斩四百余级。其阿傍等据车碗寨,仍为乱于清平、平越地方,杀指挥王杞,据香炉山,掠偏桥。
  正德十一年命巡抚秦金剿之。初,黔、楚之交,群苗啸聚,连寨相望。而香炉山周回四十里,高数百寻,四面徒绝,其上平衍,向为叛苗巢穴。阿傍等据之,纠诸寨苗作乱。巡抚邹文盛、总兵官李昂等分汉、土兵为五,克其前栅。密遣人援崖先登,杀贼守路者,众蚁附而上,焚贼巢,擒阿傍,余贼犹坚守不下。参将洛忠等诡言招抚,自山后击之,歼焉。遂移师龙头、黎、兰等寨,悉破之,贼遂平。
  天启四年,凯里土司杨世慰叛,合安邦彦兵与平茶群苗来修怨,复窥香炉山,摇动四卫,梗塞粮运。总督杨述中檄总兵鲁钦驰至清平,相机进剿,调副使颜欲章等为后援。钦督将领攻破岩头,分遣朗溪司田景祥截平茶贼援。用药弩及炮杀伤贼众,贼乘夜远遁。自是不敢再窥炉山,四卫得安。
  石阡,本思州地。永乐十一年置府,隶贵州,领长官司四:曰石阡,曰苗民,曰葛彰葛商,曰龙泉坪。宣德六年,葛彰葛商长官安民奏:“前以官钞籴粮储备,令蛮民守视。溪洞险僻,无所支用,恐岁外腐烂,赔纳实难,请以充有司祭祀过使廪给之用。”纵之。万历中,改龙泉坪为县。
  新添卫,故麦新地也。宋时克麦新地,乃改为新添。元置新添葛蛮安抚司。洪武四年置长官司。二十三年改为卫。二十九年置新添卫军民指挥使司,领长官司五:曰新添,曰小平伐,曰把平寨,曰丹平,曰丹行。洪武五年春,新添安抚宋亦怜真子仁来朝。其秋,平伐、芦山、山木等砦长来降。七年,平伐、谷霞、谷浪等苗攻劫的敖诸寨,指挥佥事张岱讨之。岱攻谷峡、剌向关破之,追至的敖,大破之,擒的令、的若而还,蛮大詟。
  永乐二年置丹行、丹平二长官。宣德元年,新添土舍宋志道纠洞蛮肆掠,萧授讨擒之。九年,丹行土舍罗朝煽诱寨长卜长、逃民罗阿记等侵占卧龙番长官龙保地,又攻猱平寨焚劫。时苗民素惮指挥李政,尚书王骥因奏遣政往抚谕。景泰二年,苗贼有在新添行劫,聚于西庐者,官军破之以闻。成化九年,以旱灾免新添卫粮。
  万历三十四年,贵州巡抚郭子章讨平贵州苗,斩获苗长吴老乔、阿伦、阿皆等十二人,招降男妇甚众。先是,东西二路苗名曰仲家者,盘踞贵龙、平新之间,为诸苗渠帅。其在水硍山介于铜仁、思、石者,曰山苗,红苗之羽翼也,窥黔自平播后财力殚竭,有轻汉心,经年剽掠无虚日。子章奏讨之,命相机进兵。子章乃命总兵陈璘、参政洪澄源率官军五千,益以土兵五千,攻水硍山。监军布政赵健率宣慰土兵万人,使游击刘岳等督之。及两路会师,皆九十余日而克。二寇既平,专命总兵陈璘率汉、土兵五千移营新添,进攻东路苗,不一月复克其六箐,诸苗尽平。
  金筑安抚司,洪武四年,故元安抚密定来朝贡马,诏赐文绮三匹,置金筑长官司,秩正六品,隶四川行省,以密定为长官,世袭。十四年敕劳密定曰:“西南诸部虽归附,然暂入贡而已。尔密定首献马五百匹,以助征讨,其诚可嘉,故遣特使往谕,俟班师之日,重劳尔功。”升金筑长官司为安抚司,仍以密定为安抚使,予世袭。十六年,密定遣使贡方物。十八年,密定遣弟保珠来贡。二十九年以金筑安抚司隶贵州军民指挥使司。永乐初年,金筑安抚得垛来朝,赐绒锦文绮。洪熙、宣德改元,皆贡马。十年,直隶贵州布政司。正统五年,安抚金镛贡马。成化、弘治、隆庆时历朝贡。万历四十年,吏部覆巡抚胡桂芳奏:“金筑安抚土舍金大章乞改土为流,设官建治,钦定州名,铸给印信,改州判为流官。授大章土知州,予四品服色,不许管事。子孙承袭,隶州于贵阳府。”遂改金筑安抚司为广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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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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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卷二十九 志第五

卷三十 志第六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卷一百 表第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卷一百二 表第三

卷一百三 表第四

卷一百四 表第五

卷一百五 表第六

卷一百六 表第七

卷一百七 表第八

卷一百八 表第九

卷一百九 表第十

卷一百十 表第十一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一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二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三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四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五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六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七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八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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