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明太祖惩元季吏治纵弛,民生凋敝,重绳贪吏,置之严典。府州县吏来朝,陛辞,谕曰:“天下新定,百姓财力俱困,如鸟初飞,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然惟廉者能约己而爱人,贪者必朘人以肥己,尔等戒之。”洪武五年,下诏有司考课,首学校、农桑诸实政。日照知县马亮善督运,无课农兴士效,立命黜之。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焕然丕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英、武之际,内外多故,而民心无土崩瓦解之虞者,亦由吏鲜贪残,故祸乱易弭也。嘉、隆以后,资格既重甲科,县令多以廉卓被征,梯取台省,而龚、黄之治,或未之覯焉。神宗末年,征发频仍,矿税四出,海内骚然烦费,郡县不克修举厥职。而庙堂考课,一切以虚文从事,不复加意循良之选。吏治既以日媮,民生由之益蹙。仁、宣之盛,邈乎不可复追,而太祖之法蔑如矣。重内轻外,实政不修,谓非在上者不加之意使然乎!
  汉史丞相黄霸,唐史节度使韦丹,皆入《循吏传》中。今自守令超擢至公卿有勋德者,事皆别见,故采其终于庶僚,政绩可纪者,作《循吏传》。
  陈灌方克勤吴履(廖钦等)高斗南(余彦诚等)史诚祖(吴祥等)谢子襄(黄信中夏升)贝秉彝(刘孟雍等)万观叶宗人王源翟溥福李信圭(孙浩等)张宗琏李骥(王莹等)李湘赵豫(赵登等)曾泉范衷周济范希正(刘纲)段坚陈钢丁积田铎唐侃汤绍恩徐九
  思庞嵩张淳陈幼学
  陈灌,字子将,庐陵人也。元末,世将乱,环所居筑场种树,人莫能测。后十年,盗蜂起。灌率武勇结屯林中,盗不敢入,一乡赖以全。太祖平武昌,灌诣军门谒见。与语奇之,擢湖广行省员外郎,累迁大都督府经历。从大将军徐达北征。寻命筑城泰州,工竣,除宁国知府。时天下初定,民弃《诗》《书》久。灌建学舍,延师,选俊秀子弟受业。访问疾苦,禁豪右兼并。创户帖以便稽民。帝取为式,颁行天下。伐石筑堤,作水门蓄泄,护濒江田,百姓咸赖。有坐盗麦舟者,论死数十人。灌覆按曰:“舟自漂至,而愚民哄取之,非谋劫也。”坐其首一人,余悉减死。灌丰裁严正,而为治宽恤类此。洪武四年召入京,病卒。
  方克勤,字去矜,宁海人。元末,台州盗起,吴江同知金刚奴奉行省命,募水兵御之。克勤献策弗纳,逃之山中。洪武二年辟县训导,母老辞归。四年征至京师,吏部试第二,特授济宁知府。时始诏民垦荒,阅三岁乃税。吏征率不俟期,民谓诏旨不信,辄弃去,田复荒。克勤与民约,税如期。区田为九等,以差等征发,吏不得为奸,野以日辟。又立社学数百区,葺孔子庙堂,教化兴起。盛夏,守将督民夫筑城,克勤曰:“民方耕耘不暇,奈何重困之畚锸。”请之中书省,得罢役。先是久旱,遂大澍。济宁人歌之曰:“孰罢我役?使君之力。孰活我黍?使君之雨。使君勿去,我民父母。”视事三年,户口增数倍,一郡饶足。
  克勤为治,以德化为本,不喜近名,尝曰:“近名必立威,立威必殃民,吾不忍也。”自奉简素,一布袍十年不易,日不再肉食。太祖用法严,士大夫多被谪,过济宁者,克勤辄周恤之。永嘉侯朱亮祖尝率舟师赴北平,水涸,役夫五千浚河。克勤不能止,泣祷于天。忽大雨,水深数尺,舟遂达,民以为神。八年入朝,太祖嘉其绩,赐宴,遣还郡。寻为属吏程贡所诬,谪役江浦,复以空印事连,逮死。
  子孝闻、孝孺。孝闻,十三丧母,蔬食终制。孝孺,自有传。
  吴履,字德基,兰溪人。少受业于闻人梦吉,通《春秋》诸史。李文忠镇浙东,聘为郡学正。久之,举于朝,授南康丞。南康俗悍,谓丞儒也,易之。居数月,摘发奸伏如老狱吏,则皆大惊,相率敛迹。履乃改崇宽大,与民休息。知县周以中巡视田野,为部民所詈。捕之不获,怒,尽絷其乡邻。履阅狱问故,立释之,乃白以中。以中益怒,曰:“丞慢我。”履曰:“犯公者一人耳,其邻何罪?今絷者众,而捕未已,急且有变,奈何?”以中意乃解。邑有淫祠,每祀辄有蛇出户,民指为神。履缚巫责之,沉神像于江,淫祠遂绝。为丞六年,百姓爱之。
  迁安化知县。大姓易氏保险自守,江阴侯吴良将击之,召履计事。履曰:“易氏逃死耳,非反也,招之当来。不来,诛未晚。”良从之,易氏果至。良欲籍农故为兵者,民大恐。履曰:“世清矣,民安于农。请籍其愿为兵者,不愿,可勿强。”迁濰州知州。山东兵常以牛羊代秋税,履与民计曰:“牛羊有死瘠患,不若输粟便。”他日,上官令民送牛羊之陕西,他县民多破家,濰民独完。会改州为县,召履还,濰民皆涕泣奔送。履遂乞骸骨归。
  是时河内丞廖钦并以廉能称。居八年,调吴江,后坐事谪戍。久之,以老病放归。道河内,河内民竞持羊酒为寿,且遗之缣,须臾裒数百匹。钦固辞不得,一夕遁去。
  他若兴化丞周舟以绩最,特擢吏部主事。民争乞留,乃遣还之。归安丞高彬、曹县主簿刘郁、衡山主簿纪惟正、沾化典史杜濩皆坐事,以部民乞宥,复其官,而惟正立擢陕西参议。其后州县之佐贰知名者,在仁、宣时则易州判官张友闻、寿州判官许敏、许州判官王通、灵璧丞田诚、安平丞耿福缘、嘉定丞戴肃、大名丞贺祯、昌邑主簿刘整、襄垣主簿乔育、贵池典史黄金兰、深泽典史高闻;英、景时则养利判官汪浩、泰州判官王思旻、上海丞张祯、吴江丞王懋本、历城丞熊观、黔阳主簿古初、云南南安州琅井巡检李保。或超迁,或迁任,皆因部民请云。
  高斗南,字拱极,陕西徽州人。貌魁梧,语音若钟。洪武中,由荐举授四川定远知县。才识精敏,多善政。二十九年,与知府永州余彦诚,知县齐东郑敏、仪真康彦民、岳池王佐、安肃范志远、当涂孟廉及丞怀宁苏亿、休宁甘镛、当涂赵森并坐事,先后被征。其耆民奔走阙下,具列善政以闻。太祖嘉之,赐袭衣宝钞遣还,并赐耆民道路费。诸人既还任,政绩益著。寻举天下廉吏数人,斗南与焉,列其名于《彰善榜》、《圣政记》以示劝。九载绩最,擢云南新兴知州,新兴人爱之不异定远。居数年,以衰老乞归,荐子吏科给事中恂自代,成祖许之。年七十而卒。
  恂,字士信,博学能诗文。官新兴,从大军征交址,有协赞功。师旋,卒于官。
  彦诚,德兴人。初知安陆州,以征税愆期,当就逮,其父老伏阙乞留。太祖赐宴嘉赏,遣还,父老亦预宴。久之,擢知永州府,终河东盐运使。
  敏,常坐事被逮,部民数千人守阙下求宥。帝宴劳,复其官,赐钞百锭,衣三袭。居数年,考满入朝。部民复走京师,乞再任,帝从其请。及是,再获宥。
  彦民,泰和人。洪武二十七年进士。先知青田,调仪真,后历巴陵、天台,并著名绩。永乐初罢归。洪熙元年,御史巡按至天台。县民二百余人言彦民廉公有为,乞还之天台,慰民望。御史以闻,宣宗叹曰:“彦民去天台二十余年,民犹思之,其有善政可知。”乃用为江宁县丞。
  亿、廉、森三人既释还,明年复以事当逮。县民又走阙下颂其廉勤,帝亦释之。
  时太祖操重典绳群下,守令坐小过辄逮系。闻其贤,旋遣还,且加赏赉,有因以超擢者。二十九年,知县灵璧周荣、宜春沈昌、昌乐于子仁,丞新化叶宗并坐事逮讯,部民为叩阍。太祖喜,立擢四人为知府,荣河南,昌南安,子仁登州,宗黄州。由是长吏竞劝,一时多循良之绩焉。
  荣,字国华,蓬莱人。初为灵璧丞,坐累逮下刑部,耆老群赴辇下称其贤。帝赐钞八十锭,绮罗衣各一袭。礼部宴荣及耆老而还之。无何,擢荣灵璧知县。及知河南,亦有声。后建言称旨,擢河南左布政使。
  史诚祖,解州人。洪武末,诣阙陈盐法利弊。太祖纳之,授汶上知县,为治廉平宽简。永乐七年,成祖北巡,遣御史考核郡县长吏贤否,还言诚祖治第一。赐玺书劳之曰:“守令承流宣化,所以安利元元。朕统御天下,夙夜求贤,共图治理。往往下询民间,皆言苦吏苛急,能副朕心者实鲜。尔敦厚老成,恪共乃职;持身励志,一于廉公。平赋均徭,政清讼简,民心悦戴,境内称安。方古良吏,亦复何让。特擢尔济宁知州,仍视汶上县事。其益共乃职,慎终如始,以永嘉誉,钦哉。”并赐内酝一尊,织金纱衣一袭,钞千贯。御史又言贪吏虐民无若易州同知张腾,遂征下狱。诚祖既得旌,益勤于治。土田增辟,户口繁滋,益编户十四里。成祖过汶上,欲徙其民数百家于胶州,诚祖奏免之。屡当迁职,辄为民奏留。阅二十九年,竟卒于任。士民哀号,留葬城南,岁时奉祀。
  是时,县令多久任。蠡县吴祥,永乐时知嵩县,至宣德中,阅三十二年卒于任。临汾李信,永乐时由国子生授遵化知县,至宣德中,阅二十七年始擢无为知州。以年老不欲赴,遂乞归。涓县房岩,宣德间为邹县知县,至正统中,阅二十余年卒于任,吏民皆爱戴之。而吉水知县武进钱本忠有廉名,诖误罢官。父老奔走,号泣乞留,郡人胡广力保之,得还任。民闻本忠复来,空闾井迎拜。永乐中卒官,民哀慕,留葬吉水,争负土营坟,其得民如诚祖云。
  谢子襄,名衮,以字行,新淦人。建文中,由荐举授青田知县。永乐七年,与钱塘知县黄信中、开化知县夏升并九载课最,当迁。其部民相率诉于上官,乞再任,上官以闻。帝嘉之,即擢子襄处州知府,信中杭州,升衢州,俾得治其故县。子襄治处州,声绩益著。郡有虎患。岁旱蝗。祷于神,大雨二日,蝗尽死,虎亦循去。有盗窃官钞,子襄檄城隍神。盗方阅钞密室,忽疾风卷堕市中,盗即伏罪。民鬻牛于市,将屠之。牛逸至子襄前,俯首若有诉,乃捐俸赎还其主。叛卒吴米据山谷为乱,朝廷发兵讨之,一郡汹汹。子襄力止军城中毋出,而自以计掩捕之,获其魁,余悉解散。为人廉谨,历官三十年,不以家累自随。二十二年卒。
  信中,余干人。先知乐清县。奸人绐寡妇至京,诬告乡人谋叛,而己逸去。有司系其妇以闻,诏行所司会鞫。信中廉得其情,力诋为诬,获全者甚众。盗杀一家三人,狱久不决。信中祷于神,得真盗,远近称之。升,盐城人。
  贝秉彝,名恒,以字行,上虞人。永乐二年进士。授邵阳知县,以忧去,补东阿。善决狱,能以礼义导民。岁大侵,上平籴备荒议。帝从之,班下郡县如东阿式。邑西南有巨浸,积潦为田害。秉彝相视高下,凿渠,引入大清河,涸之,得沃壤数百顷,民食其利。尤善综画,凡废铁、败皮、朽索、故纸悉藏之。暇令工匠煮胶、铸杵、捣纸、绞索贮于库。会成祖北巡,敕有司建席殿。秉彝出所贮济用,工遂速竣。帝将召之,东阿耆老百余人诣阙自言,愿留贝令,帝许之。九载考满入都,诏进一阶,仍还东阿。尝坐累,罚役京师。民竞代其役,三罚三代,乃复官。秉彝为吏明察而仁恕。素善饮,已仕,遂已之。宣德元年卒官。
  时龙溪知县南昌刘孟雍、邹县知县龙溪朱瑶、建安知县昆山张准、婺源知县建安吴春、歙县知县江西乐平石启宗,皆有惠利,民率怀思不忘云。
  万观,字经训,南昌人。弱冠成永乐十九年进士。帝少之,令归肄学。寻召为御史,改严州知府。府东境七里泷,有渔舟数百艇,时剽行旅。观编十舟为一甲,令画地巡警。不匝月,盗屏迹。乃励学校,劝农桑,奏减织造,以银代丝税,民皆便之。九年考绩,治行为海内第一。既以忧去,将除服,严州民豫上章愿复得观为守,金、衢民亦上章乞之。朝廷异焉,补平阳府,政绩益茂。有芝生尧祠栋上,士民皆言使君德化所致。观曰:“太守知奉职而已,芝,非吾事也。”考满,擢山东布政使,卒于官。
  叶宗人,字宗行,松江华亭人。永乐中,尚书夏原吉治水东南。宗人以诸生上疏,请浚范家港引浦水入海,禁濒海民毋作坝以遏其流。帝令赴原吉所自效。工竣,原吉荐之,授钱塘知县。县为浙江省会,徭重,豪有力往往构黠吏得财役贫民。宗人令民自占甲乙,书于册,以次签役,役乃均。尝视事,有蛇升阶,若有所诉。宗人曰:“尔有冤乎?吾为尔理。”蛇即出,遣隶尾之,入饼肆炉下。发之,得僵尸,盖肆主杀而瘗之也。又常行江中,有死人挂舟舵,推问,则里无赖子所沉者。遂俱伏法,邑民以为神。按察使周新,廉介吏也,尤重宗人。一日,伺宗人出,潜入其室,见厨中惟银鱼腊一裹。新叹息,携少许去。明日召宗人共食,饮至醉,用仪仗导之归。时呼为“钱塘一叶清”。十五年督工匠往营北京,卒于涂,新哭之累日。
  王源,字启泽,龙岩人。永乐二年擢进士,授庶吉士。改深泽知县。修学舍,筑长堤,劝民及时嫁娶,革其争财之俗。数上书论事,被诏征入都,又论时政得失,忤旨下吏。会赦复官,奏免逋负。岁饥,辄发粟振救,坐是被逮。民争先输纳,得赎还。召为春坊司直郎,侍诸王讲读。迁卫府纪善,移松江同知,奏捐积逋数十万石。以母老乞归养,服阕,除刑部郎中。
  英宗践阼,择廷臣十一人为知府,赐宴及敕,乘传行。源得潮州府。城东有广济桥,岁久半圮坏,源敛民万金重筑之。以其余建亭,设先圣、四配、十哲像。刻《蓝田吕氏乡约》,择民为约正、约副、约士,讲肄其中,而时偕僚寀董率焉。西湖山上有大石为怪,源命凿之,果获石骷髅,怪遂息。乃琢为碑,大书“潮州知府王源除怪石”。会杖一民死,民子诉诸朝,并以筑桥建亭为源罪。逮至京,罪当赎徒。潮人相率叩阍,乃复其官。久之,乞休。潮人奏留不获,祠祀之。
  翟溥福,字本德,东莞人。永乐二年进士。除青阳知县。九华虎为患,溥福檄山神,虎即殄。久之,移新淦,迁刑部主事,进员外郎,为尚书魏源所器。正统元年七月诏举廷臣堪为郡守者,源以溥福应,乃擢南康知府。
  先是岁歉,民擅发富家粟,及收取漂流官木者,前守悉坐以盗,当死者百余人。溥福阅实,杖而遣之。地滨鄱阳湖,舟遇风涛无所泊,为筑石堤百余丈,往来者便之。庐山白鹿书院废,溥福倡众兴复,延师训其子弟,朔望躬诣讲授。考绩赴部,以年老乞归。侍郎赵新尝抚江西,大声曰:“翟君此邦第一贤守也,胡可听其去。”恳请累日,乃许之。辞郡之日,父老争赆金帛,悉不受。众挽舟涕泣,因建词湖堤祀之,又配享白鹿书院之三贤祠。三贤者,唐李渤,宋周敦颐、朱熹也。
  李信圭,字君信,泰和人。洪熙时举贤良,授清河知县。县瘠而冲,官艘日相衔,役夫动以千计。前令请得沐阳五百人为助,然去家远,艰于衣食。信圭请免其助役,代输清河浮征三之二,两邑便之。俗好发冢纵火,信圭设教戒十三条,令里民书于牌,月朔望儆戒之。且令书其民勤惰善恶以闻,俗为之变。宣德三年上疏言:“本邑地广人稀,地当冲要,使节络绎,日发民挽舟。丁壮既尽,役及老稚,妨废农桑。前年兵部有令,公事亟者舟予五人,缓者则否。今此令不行,役夫无限,有一舟至四五十人者。凶威所加,谁敢诘问。或遇快风,步追不及,则官舫人役没其所赍衣粮,俾受寒馁。乞申明前令,哀此惮人。”从之。八年春,又言:“自江、淮达京师,沿河郡县悉令军民挽舟,若无卫军则民夫尽出有司,州县岁发二三千人,昼夜以俟。而上官又不分别杂泛差役,一体派及。致土田荒芜,民无蓄积。稍遇歉岁,辄老稚相携,缘道乞食,实可悯伤。请自仪真抵通州,尽免其杂徭,俾得尽力农田,兼供夫役。”帝亦从之。自是,他郡亦蒙其泽。
  正统元年,用侍郎章敞荐,擢知蕲州。清河民诣阙乞留,命以知州理县事。民有湖田数百顷,为淮安卫卒所夺,民代输租者六十年。信圭奏之,诏还民。饥民攘食人一牛,御史论死八人。信圭奏之,免六人。天久雨,淮水大溢,没庐舍畜产甚众。信圭奏请振贷,并停岁辨物件及军匠厨役、浚河人夫,报可。南北往来道死不葬者,信圭为三大冢瘗之。十一年冬,尚书金濂荐擢处州知府,其在清河已二十二年矣。处州方苦旱,信圭至辄雨。未几,卒于官。清河民为立祠祀之。
  自明兴至洪、宣、正统间,民淳俗富,吏易为治。而其时长吏亦多励长者行,以循良见称。其秩满奏留者,不可胜纪,略举数人列于篇。
  孙浩,永乐中知邵阳,遭丧去官。洪熙元年,陕西按察使颂浩前政,请令补威宁。宣宗嘉叹,即命起复。久之,超擢辰州知府。
  薛慎知长清,以亲丧去。洪熙元年,长清民知慎服阕,相率诣京师乞再任。吏部尚书蹇义以闻,言长清别除知县已久,即如民言,又当更易。帝曰:“国家置守令,但欲其得民心,苟民心不得,虽屡易何害。”遂还之。
  吴原知吴桥,洪熙中,九载考绩赴部。县民诣阙乞留,帝从之。
  陈哲知博野,以旧官还职,解去。宣德元年,部民恳诉于巡按御史,乞还哲。御史以闻,报可。
  畅宣知泰安,以母忧去。民颂于副使邝埜,以闻,仁宗命服阕还任。宣德改元,宣服阕,吏部以请。帝曰:“民欲之,监司言之,固当从,况有先帝之命乎。”遂如其请。
  刘伯吉知砀山,以亲丧去。服除,砀山民守阙下,求再任。吏部言新令已在砀山二年矣。帝曰:“新者胜旧,则民不复思。今久而又思,其贤于新者可知矣。”遂易之。
  孔公朝,永乐时知宁阳,坐与同僚饮酒忿争,并遣戍。部民屡叩阍乞还,皆不许。宣德二年诏求贤,有以公朝荐者,宁阳人闻之,又相率叩阍乞公朝。帝顾尚书蹇义曰:“公朝去宁阳已二十余载,民奏乞不已,此非良吏耶?可即与之。”
  郭完知会宁,为奸人所讦被逮。里老伏阙讼冤乞还,帝亦许之。
  徐士宗知贵溪,宣德六年三考俱最。民诣阙乞留,诏增二秩还任。
  郭南知常熟,正统十二年以老致仕。父老乞还任,英宗许之。
  张璟知平山,秩满,士民乞留,英宗命进秩复任。景泰初,母忧去。复从士民请,夺情视事。
  徐荣知藁城,亲丧去官。服阕,部民乞罢新令而还荣,英宗如其请。景泰初,秩满。复徇民请,留之。
  何澄知安福,被劾。民诣阙乞留,英宗命还任。乃筑寅陂,浚渠道,复密湖之旧,大兴水利。秩满当迁,侍讲刘球为民代请,帝复留之。
  田玉知桐乡,丁艰去。英宗以部民及巡抚周忱请,还其任。
  其他若内丘马旭、桐庐杨信、北流李禧、洋县王黼、保安张庸、获鹿吴韫、扶风宋端,皆当宣宗之世,以九载奏最。为民乞留,即加秩留任者也。时帝方重循良,而吏部尚书蹇义尤慎择守令,考察明恕。沿及英宗,吏治淳厚,部民奏留率报可。然其间亦有作奸者。永宁税课大使刘迪刲羊置酒,邀耆老请留。宣宗怒,下之吏。汉中同知王聚亦张宴求属吏保奏为知府。事闻,宣宗并属吏罪之。自后,部民奏留,率下所司核实云。
  张宗琏,字重器,吉水人。永乐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刑部主事,录囚广东。仁宗即位,擢左中允。会诏朝臣举所知,礼部郎中况钟以宗琏名上。帝问少傅杨士奇曰:“人皆举外吏,钟举京官,何也?”对曰:“宗琏贤,臣与侍读学士王直将举之,不意为钟所先耳。”帝喜,曰:“钟能知宗琏,亦贤矣。”由是知钟,而擢宗琏南京大理丞。宣德元年,诏遣吏部侍郎黄宗载等十五人出厘各省军籍,宗琏往福建。明年坐奏事忤旨,谪常州同知。朝遣御史李立理江南军籍,檄宗琏自随。立受黠军词,多逮平民实伍,宗琏数争之。立怒,宗琏辄卧地乞杖,曰“请代百姓死”,免株累甚众。初,宗琏使广东,务廉恕。至是见立暴横,心积不平,疽废背卒。常州民白衣送丧者千余人,为建祠君山。宗琏莅郡,不携妻子,病亟召医,室无灯烛。童子从外索取油一盂入,宗琏立却之,其清峻如此。
  李骥,字尚德,郯城人。举洪武二十六年乡试。入国学,居三年,授户科给事中。时关市讥商旅,发及囊箧,骥奏止之。寻坐事免。建文时,荐起新乡知县,招流亡,给以农具,复业者数千人。内艰去官,民相率奏留者数四,不许。永乐初,服阕,改知东安。事有病民,辄奏于朝,罢免之。有嫠妇子啮死,诉于骥。骥祷城隍神,深自咎责。明旦,狼死于其所。侍郎李昶等交荐,擢刑部郎中。奏陈十余事,多见采纳。坐累,谪役保安。
  洪熙时,有诏求贤,荐为御史。陈经国利民十事,仁宗嘉纳。宣德五年巡视仓场,军高祥盗仓粟,骥执而鞫之。祥父妾言,祥与张贵等同盗,骥受贵等贿故独罪祥。刑部侍郎施礼遂论骥死。骥上章自辨,帝曰:“御史即擒盗,安肯纳贿!”命偕都察院再讯,骥果枉。帝乃切责礼,而复骥官。其年十一月,择廷臣二十五人为郡守,奉敕以行。骥授河南知府,肇庆则给事中王莹〗,琼州则户部郎中徐鉴,汀州则礼部员外郎许敬轩,宁波则刑部主事郑珞,抚州则大理寺正王升,后皆以政绩著。
  河南境多盗,骥为设火甲,一户被盗,一甲偿之。犯者,大署其门曰盗贼之家。又为《劝教文》,振木铎以徇之。自是人咸改行,道不拾遗。郡有伊王府,王数请嘱,不从。中官及校卒虐民,又为骥所抑,恨甚。及冬至,令骥以四更往陪位行礼。及骥如期往,诬骥后期,执而桎梏之,次日乃释。骥奏闻,帝怒,贻书让王,府中承奉、长史、典仪悉逮置于理。
  骥持身端恪,晏居虽几席必正。莅郡六年卒,年七十。士民赴吊,咸哭失声。
  王莹,鄞人,起家举人。居肇庆九年,进秩二等,后徙知西安。
  徐鉴,宜兴人。在琼四年卒,郡人祀之九贤祠。
  许敬轩,天台人。起家国子生。守汀特纠参政陈羽贪暴,宣宗为逮治羽。卒官,士民争赙之。
  郑珞,闽县人。起家进士。守宁波,以艰去。会海寇入犯,民数千诣阙乞留,诏夺情复任。尝劾中使吕可烈无状,帝为诛可烈。久之,擢浙江参政。
  王升,龙溪人。起家进士。在郡九载,以部民乞留,增秩还任。以疾归。
  李湘,字永怀,泰和人。永乐中,由国子生理刑都察院。以才擢东平知州,常禄外一无所取,训诫吏民若家人然。城东有大村坝,源出岱岳,雨潦辄为民患,奏发丁夫堤之。州及所辖五邑,地多荒芜,力督民垦辟,公私皆实。会旧官还任,将解去。民群乞于朝,帝从其请。成祖晚年数北征,令山东长吏督民转饷,道远多死亡,惟东平人无失所。奸人诬湘苛敛民财,讦于布政司。县民千三百人走诉巡按御史暨布、按二司,力白其冤。耆老七十人复奔伏阙下,发奸人诬陷状。及布政司系湘入都,又有耆老九十人随湘讼冤。通政司以闻,下刑曹阅实,乃复湘官,而抵奸人于法。莅州十余年,至正统初,诏大臣举郡守,尚书胡莅以湘应,遂擢怀庆知府。东平民扶携老幼,泣送数十里。怀庆有军卫,素挟势厉民。湘随时裁制,皆不敢犯。居三年卒。
  赵豫,字定素,安肃人。燕王起兵下保定,豫以诸生督赋守城。永乐五年授泌阳主簿,未上,擢兵部主事,进员外郎。内艰起复。洪熙时进郎中。宣德五年五月简廷臣九人为知府,豫得松江,奉敕往。时卫军恣横,豫执其尤者,杖而配之边,众遂贴然。一意拊循,与民休息。择良家子谨厚者为吏,训以礼法。均徭节费,减吏员十之五。巡抚周忱有所建置,必与豫议。及清军御史李立至,专务益军,勾及姻戚同姓。稍辨,则酷刑榜掠。人情大扰,诉枉者至一千一百余人。盐司勾灶丁,亦累及他户,大为民害。豫皆上章极论之,咸获苏息。有诏灭苏、松官田重租,豫所辖华亭、上海二县,减去十之二三。
  正统中,九载考绩。民五千余人列状乞留,巡按御史以闻,命增二秩还任。及十年春,大计群吏,始举卓异之典。豫与宁国知府袁旭皆预焉,赐宴及袭衣遣还。在职十五年,清静如一日。去郡,老稚攀辕,留一履以识遗爱,后配享周忱祠。
  方豫始至,患民俗多讼。讼者至,辄好言谕之曰:“明日来。”众皆笑之,有“松江太守明日来”之谣。及讼者逾宿忿渐平,或被劝阻,多止不讼。
  始与豫同守郡者,苏州况钟、常州莫愚、吉水陈本深、温州何文渊、杭州马仪、西安罗以礼、建昌陈鼎,并皦皦著名绩,豫尤以恺悌称。
  是时,列郡长吏以惠政著闻者:
  湖州知府祥符赵登,秩满当迁。民诣阙乞留,增秩再任,自宣德至正统,先后在官十七年。登同里岳璿继之,亦有善政,民称为赵、岳。淮安知府南昌彭远被诬当罢,民拥中官舟,乞为奏请,宣帝命复留之。正统六年超擢广东布政司。荆州知府大庾刘永遭父丧,军民万八千余人乞留,英宗命夺情视事。巩昌知府鄞县戴浩擅发边储三百七十石振饥,被劾请罪,景帝原之。徽州知府孙遇秩满当迁,民诣阙乞留,英宗令进秩视事。先后在官十八年,迁至河南布政使。惟袁旭在宁国为督学御史程富所诬劾,逮死狱中。而宁国人惜之,立祠祀焉。
  曾泉,泰和人。永乐十八年进士。选庶吉士,改御史。宣德初,都御史邵玘甄别属僚,泉谪汜水典史,卒。
  正统四年,河南参政孙原贞上言:“泉操行廉洁,服官勤敏,不以降黜故有偷惰心。躬督民辟荒土,收谷麦,伐材木,备营缮,通商贾,完逋责,官有储积,民无科扰。造舟楫,置棺椁,胆民器用。百姓婚丧不给者,咸资于泉。死之日,老幼巷哭。臣行部汜水,泉没已三年矣,民怀其惠,言辄流涕,虽古循吏,何以加兹。若使海内得泉等数十人分治郡邑,可使朝廷恩泽滂流,物咸得所。虽在异代,犹宜下诏褒美。而奖录未及,官阶未复,使泉终蒙贬谪之名,不获显于当世,良可矜恤。请追复泉爵,褒既往以风方来。”帝从之。
  范衷,字恭肃,丰城人。永乐十九年进士。除寿昌知县。辟荒田二千六百亩,兴水利三百四十有六区。正统五年三考报最,当迁。邑人颂德乞留,御史以闻,朝廷许之。寻以外艰去,服阕,起知汝州。吏部尚书王直察举天下廉吏数人,衷为第一。性至孝,庐父墓,瓜生连枝,有白兔三,驯扰暮侧。乡人莫不高其行。
  周济,字大亨,洛阳人。永乐中,以举人入太学,历事都察院。都御史刘观荐为御史,固辞。宣德时,授江西都司断事。艰归,补湖广。正统初,擢御史。大同镇守中官以骄横闻,敕济往廉之。济变服负薪入其宅,尽得不法状,还报,帝大嘉之。已,巡按四川。威州土官董敏、王允相仇杀,诏济督官兵进讨。济曰:“朝廷绥安远人,宜先抚而后征。”驰檄谕之,遂解。十一年出为安庆知府,岁比不登,民间鬻子女充衣食,方舟而去者相接。济借漕粮以振,而禁鬻子女者。且上疏请免租,诏许之,全活甚众。又为定婚丧制,禁侈费,愆嫁葬期者有罚,风俗一变。
  饥民聚掠富家粟,富家以盗劫告。济下令曰:“民饥故如此,然得谷当报太守数,太守当代尔偿。”掠者遂解散。济卒官,民皆罢市巷哭云。
  范希正,字以贞,吴县人。宣德三年举贤良方正,授曹县知县。有奸吏受赇,希正按其罪,械送京师。吏反诬希正他事,坐逮。曹民八百余人诣京白通政司,言希正廉能,横为奸吏诬枉。侍郎许廓以公事过曹,曹父老二百余人遮道稽颡,泣言朝廷夺我贤令。事并闻,帝乃释希正使还县。正统十年,山东饥。惟曹以希正先积粟,得无患。大理寺丞张骥振山东,闻之。因请升曹县为州,而以希正为知州,从之。时州民负官马不能偿,多逃窜。希正节公费代偿九十余匹,逃者皆复业。吉水人诬曹富民杀其兄,连坐甚众。希正密移吉水,按其人姓名皆妄,事得白。治曹二十三年,历知州,再考乃致仕。
  当是时,潞州知州咸宁燕云、徐州知州杨秘、全州知州钱塘周健、霸州知州张需、定州知州王约,皆大著声绩。秘、健进秩视事,约赐诏旌异。需忤太监王振戍边,人尤惜之。而得民最久者,无若希正与宁州知州刘纲。纲,字之纪,禹州人。建文二年进士。由府谷知县迁是职。莅州三十四年,仁宗尝赐酒馔,人以为荣。正统中,请老去,民送之,涕泣载道。及卒,宁民祀之狄仁杰祠中。其孙,即大学士宇也。
  段坚,字可大,兰州人。早岁受书,即有志圣贤。举于乡,入国子监。景泰元年,上书请悉征还四方监军,罢天下佛老宫。疏奏,不行。五年成进士,授福山知县。刊布小学,俾士民讲诵。俗素陋,至是一变,村落皆有纟玄诵声。成化初,赐敕旌异,超擢莱州知府。期年,化大行。以忧去,服除,改知南阳。召州县学官,具告以古人为学之指,使转相劝诱。创志学书院,聚秀民讲说《五经》要义,及濂、洛诸儒遗书。建节义祠,祀古今烈女。讼狱徭赋,务底于平。居数年,大治,引疾去。士民号泣送者,逾境不绝。及闻其卒,立祠,春秋祀之。
  坚之学,私淑河东薛瑄,务致知而践其实,不以谀闻取誉,故能以儒术饰吏治。
  子炅,进士,翰林检讨。谄附焦芳,刘瑾败,落职,隤其家声焉。
  陈钢,字坚远,应天人。举成化元年乡试,授黔阳知县。楚俗,居丧好击彭歌舞。钢教以歌古哀词,民俗渐变。县城当沅、湘合流,数决,坏庐舍。钢募人采石甃堤千余丈,水不为害。南山崖官道数里,径窄甚,行者多堕崖死。钢积薪烧山,沃以醯,拓径丈许,行者便之。钢病,民争吁神,愿减已算益钢寿。迁长沙通判,监修吉王府第。工成,王赐之金帛,不受。请王故殿材修岳麓书院,王许之。弘治元年丁母忧归。卒,黔阳、长沙并祠祀之。子沂,官侍讲,见《文苑传》。
  丁积,字彦诚,宁都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授新会知县,至即师事邑人陈献章。为政以风化为本,而主于爱民。中贵梁芳,邑人也,其弟长横于乡,责民逋过倍,复诉于积。积追券焚之,且收捕系狱,由是权豪屏迹。申洪武礼制,参以《朱子家礼》,择耆老诲导百姓。良家子堕业,聚庑下,使日诵小学书,亲为解说,风俗大变。民出钱输官供役,名均平钱。其后吏贪,复令甲首出钱供用,曰当月钱,贫者至鬻子女。积一切杜绝。俗信巫鬼,为痛毁淫祠。既而岁大旱,筑坛圭峰顶。昕夕伏坛下者八日,雨大澍。而积遂得疾以卒,士民聚哭于途。有一妪夜哭极哀,或问之,曰:“来岁当甲首,丁公死,吾无以聊生矣。”
  田铎,字振之,阳城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迁员外郎、郎中。弘治二年奉诏振四川,坐误遗敕中语,谪蓬州知州。州东南有江洲八十二顷,为豪右所据,铎悉以还民。建大小二十四桥,又凿三溪山以便行者。御史行部至蓬,寂无讼者,讶之。已,乃知州无冤民也,太息而去。荐于朝,擢广东佥事。迁四川参议,不赴,以老疾告归。正德时,刘瑾矫诏,言铎理广东盐法,簿牒未明,逮赴广。未就道而瑾诛,或劝铎毋行,铎不听,行次九江卒,年八十二矣。
  唐侃,字廷直,丹徒人。正德八年举于乡,授永丰知县。之官不携妻子,独与一二童仆饭蔬豆羹以居。久之,吏民信服。永丰俗刁讼,尚鬼,尤好俳优,侃禁止之。进武定知州。会清军籍,应发遣者至万二千人。侃曰:“武定户口三万,是空半州也”。力争之。又有议徙州境徒骇河者,侃复言不宜朘民财填沟壑。事并得寝。章圣皇太后葬承天,诸内奄迫胁所过州县吏,索金钱,宣言供张不办者死,州县吏多逃。侃置空棺旁舍中,奄迫之急,则经至棺所,指而造之曰:“吾办一死,金钱不可得也。”诸奄皆愕眙去。稍迁刑部主事,卒。
  初,侃少时从丁玑学。邻女夜奔之,拒勿纳。其父坐系,侃请代不得,藉草寝地。逾岁,父获宥,乃止。其操行贞洁,盖性成也。
  汤绍恩,安岳人。父佐,弘治初进士,仕至参政。绍恩以嘉靖五年擢第。十四年由户部郎中迁德安知府,寻移绍兴。为人宽厚长者,性俭素,内服疏布,外以父所遗故袍袭之。始至,新学宫,广设社学。岁大旱,徒步祷烈日中,雨即降。缓刑罚,恤贫弱,旌节孝,民情大和。山阴、会稽、萧山三邑之水,汇三江口入海,潮汐日至,拥沙积如丘陵。遇霪潦则水阻,沙不能骤泄,良田尽成巨浸,当事者不得已决塘以泻之。塘决则忧旱,岁苦修筑。绍恩遍行水道,至三江口,见两山对峙,喜曰:“此下必有石根,余其于此建闸乎?”募善水者探之,果有石脉横互两山间,遂兴工。先投以铁石,继以笼盛甃屑沉之。工未半,潮冲荡不能就,怨讟烦兴。绍恩不为动,祷于海神,潮不至者累日,工遂竣。修五十余寻,为闸二十有八,以应列宿。于内为备闸三,曰经溇,曰撞塘,曰平水,以防大闸之溃。闸外筑石堤四百余丈扼潮,始不为闸患。刻水则石间,俾后人相水势以时启闭。自是,三邑方数百里间无水患矣。士民德之,立庙闸左,岁时奉祀不绝。屡迁山东右布政使,致仕归,年九十七而卒。
  初,绍恩之生也,有峨嵋僧过其门,曰:“他日地有称绍者,将承是儿恩乎?”因名绍恩,字汝承,其后果验。
  徐九思,贵溪人。嘉靖中,授句容知县。始视事,恂恂若不能。俄有吏袖空牒窃印者,九思摘其奸,论如法。郡吏为叩头请,不许,于是人人惴恐。为治于单赤务加恩,而御豪猾特严。讼者,抶不过十。诸所催科,预为之期,逾期,令里老逮之而已,隶莫敢至乡落。县东西通衢七十里,尘土积三尺,雨雪,泥没股。九思节公费,甃以石,行旅便之。朝廷数遣中贵醮神三茅山,县民苦供应。九思搜故牒,有盐引金久贮于府者,请以给尝,民无所扰。岁侵,谷涌贵。巡抚发仓谷数百石,使平价粜而偿直于官。九思曰:“彼籴者,皆豪也。贫民虽平价不能籴。”乃以时价粜其半,还直于官,而以余谷煮粥食饿者。谷多,则使称力分负以去,其山谷远者,则就旁富人谷,而官为偿之,全活甚众。尝曰:“即天子布大惠,安能人人蠲租赐复,第在吾曹酌缓急而已。”久之,与应天府尹不合,为巡抚所劾,吏部尚书熊浃知其贤,特留之。
  积九载,迁工部主事,历郎中,治张秋河道。漕河与盐河近而不相接,漕水溢则泛滥为田患。九思议筑减水桥于沙湾,俾二水相通,漕水溢,则有所泄以入海,而不侵田,少则有所限而不至于涸。工成,遂为永利。时工部尚书赵文华视师东南,道河上。九思不出迎,遣一吏赍牒往谒,文华嫚骂而去。会迁高州知府。文华归,修旧怨,与吏部尚书吴鹏合谋构之,遂坐九思老,致仕。句容民为建祠茅山。九思家居二十二年,年八十五,抱疾,抗手曰“茅山迎我”,遂卒。子贞明,自有传。
  庞嵩,字振卿,南海人。嘉靖十三年举于乡。讲业罗浮山,从游者云集。二十三年历应天通判,进治中,先后凡八年。府缺尹,屡摄其事。始至,值岁饥,上官命督振。公粟竭,贷之巨室富家,全活者六万七千余人。乃蠲积逋,缓征徭,勤劳徕,复业者又十万余人。留都民苦役重,力为调剂,凡优免户及寄居客户、诡称官户、寄庄户、女户、神帛堂匠户,俾悉出以供役,民困大苏。江宁县葛仙、永丰二乡,频遭水患,居民止存七户。嵩为治堤筑防,得田三千六百亩,立惠民庄四,召贫民佃之,流移尽复。屡剖冤狱,戚畹王涌、举人赵君宠占良人妻,杀人,嵩置之法。
  早游王守仁门,淹通《五经》。集诸生新泉书院,相与讲习。岁时单骑行县,以壶浆自随。京府佐贰鲜有举其职者,至嵩以善政特闻。府官在六年京察例,而复与外察。嵩谓非体,疏请止之,遂为永制。迁南京刑部员外郎,进郎中。撰《原刑》、《司刑》、《祥刑》、《明刑》四篇,曰《刑曹志》,时议称之。迁云南曲靖知府,亦有政声。中察典,以老罢,而年仅五十。复从湛若水游,久之卒。应天、曲靖皆祠之名宦,葛仙乡专祠祀之。
  张淳,字希古,桐城人。隆庆二年进士,授永康知县。吏民素多奸黠,连告罢七令。淳至,日夜阅案牍。讼者数千人,剖决如流,吏民大骇,服,讼浸减。凡赴控者,淳即示审期,两造如期至,片晷分析无留滞。乡民裹饭一包即可毕讼,因呼为“张一包”,谓其敏断如包拯也。巨盗卢十八剽库金,十余年不获,御史以属淳。淳刻期三月必得盗,而请御史月下数十檄。及檄累下,淳阳笑曰:“盗遁久矣,安从捕。”寝不行。吏某妇与十八通,吏颇为耳目,闻淳言以告十八,十八意自安。淳乃令他役诈告吏负金,系吏狱。密召吏责以通盗死罪,复教之请以妇代系,而己出营赀以偿。十八闻,亟往视妇,因醉而擒之。及报御史,仅两月耳。
  民有睚眦嫌,辄以人命讼。淳验无实即坐之,自是无诬讼者。永人贫,生女多不举。淳劝诫备至,贫无力者捐俸量给,全活无数。岁旱,劫掠公行,下令劫夺者死。有夺五斗米者,淳佯取死囚杖杀之,而榜其罪曰“是劫米者”,众旨慑服。久之,以治行第一赴召去永,甫就车,顾其下曰:“某盗已来,去此数里,可为我缚来。”如言迹之,盗正濯足于河,系至,盗服辜。永人骇其事,谓有神告。淳曰:“此盗捕之急则遁,今闻吾去乃归耳。以理卜,何神之有。”
  擢礼部主事,历郎中,谢病去。起建宁知府,进浙江副使。时浙江有召募兵,抚按议散之,兵皆汹汹。淳曰:“是忄乔悍者,留则有用,汰则叵测。不若汰其老弱,而留其壮勇,则留者不思乱,汰者不能乱矣。”从之,事遂定。官终陕西布政。
  陈幼学,字志行,无锡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授确山知县。政务惠民,积粟万二千石以备荒,垦莱田八百余顷,给贫民牛五百余头,核黄河退地百三十余顷以赋民。里妇不能纺者,授纺车八百余辆。置屋千二百余间,分处贫民。建公廨八十间,以居六曹吏,俾食宿其中。节公费六百余两,代正赋之无征者。栽桑榆诸树三万八千余株,开河渠百九十八道。
  布政使刘浑成弟灿成助妾杀妻,治如律。行太仆卿陈耀文家人犯法,立捕治之。汝宁知府邱度虑幼学得祸,言于抚按,调繁中牟。秋成时,飞蝗蔽天。幼学捕蝗,得千三百余石,乃不为灾。县故土城,卑且圮。给饥民粟,俾修筑,工成,民不知役。县南荒地多茂草,根深难垦。令民投牒者,必入草十斤。未几,草尽,得沃田数百顷,悉以畀民。有大泽,积水,占膏腴地二十余里。幼学疏为河者五十七,为渠者百三十九,俱引入小清河,民大获利。大庄诸里多水,为筑堤十三道障之。给贫民牛种,贫妇纺具,倍于确山。越五年,政绩茂著。以不通权贵,当考察拾遗,掌道御史拟斥之,其子争曰:“儿自中州来,咸言中牟治行无双。今予殿,何也?”乃已。
  稍迁刑部主事。中官采御园果者,怒杀园夫母,弃其尸河中。幼学具奏,逮置之法。嘉兴人袁黄妄批削《四书》、《书经集注》,名曰《删正》,刊行于时。幼学驳正其书,抗疏论列。疏虽留中,镂板尽毁。以员外郎恤刑畿辅,出矜疑三百余人。进郎中。
  迁湖州知府,甫至,即捕杀豪恶奴。有施敏者,士族子,杨升者,人奴也,横郡中。幼学执敏置诸狱。敏赂贵人嘱巡抚檄取亲鞫,幼学执不予,立杖杀之。敏狱辞连故尚书潘季驯子廷圭,幼学言之御史,疏劾之,下狱。他奸豪复论杀数十辈,独杨升畏祸敛迹,置之。已,念己去,升必复逞,遂捕置之死,一郡大治。霪雨连月,禾尽死。幼学大举荒政,活饥民三十四万有奇。御史将荐之,征其治行,推官阎世科列上三十六事,御史以闻。诏加按察副使,仍视郡事。久之,以副使督九江兵备。幼学年已七十,其母尚在,遂以终养归。母卒,不复出。天启三年起南京光禄少卿,改太常少卿,俱不赴。明年卒,年八十四矣。中矣、湖州并祠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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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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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卷二十九 志第五

卷三十 志第六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卷一百 表第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卷一百二 表第三

卷一百三 表第四

卷一百四 表第五

卷一百五 表第六

卷一百六 表第七

卷一百七 表第八

卷一百八 表第九

卷一百九 表第十

卷一百十 表第十一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一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二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三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四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五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六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七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八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八

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九

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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