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九 列传第九十七

  杨最(顾存仁 高金 王纳言) 冯恩(子行可 时可 宋邦辅 薛宗铠会翀) 杨爵(浦鋐 周天佐) 周怡 刘魁 沈束 沈炼 杨继盛(何光裕 龚恺) 杨允绳(马从谦 孙允中 狄斯彬)

  杨最,字殿之,射洪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工部主事。督逋山西,悯其民贫,不俟奏报辄返。尚书李鐩劾之,有诏复往。最乃与巡按御史牛天麟极陈岁灾民困状,请缓其徵。从之。
  历郎中,治水淮、扬。值世宗即位,上言:“宝应氾光湖西南高,东北下。运舟行湖中三十余里。而东北堤岸不逾三尺,雨霪风厉,辄冲决,阴阻运舟,监城、兴化、通、泰良田悉遭其害。宜如往年白圭修筑高邮康济湖,专敕大臣加修内河,培旧堤为外障,可百年无患,是为上策。其次于缘河树杙数重,稍障风波,而增旧堤,毋使庳薄,亦足支数年。若但窒隙补阙,苟冀无事,一遇霪潦,荡为巨浸,是为无策。”部议用其中策焉。出为宁波知府。请罢浙东贡币,诏悉以银充,民以为便。累迁贵州按察使,入为太仆卿。
  世宗好神仙。给事中顾存仁、高金、王纳言皆以直谏得罪。会方士段朝用者,以所炼白金器百余因郭勋以进,云以盛饮食物,供斋醮,即神仙可致也。帝立召与语,大悦。朝用言:帝深居无与外人接,则黄金可成,不死药可得。帝益悦,谕廷臣令太子监国,“朕少假一二年,亲政如初。”举朝愕不敢言。最抗疏谏曰:“陛下春秋方壮,乃圣谕及此,不过得一方士,欲服食求神仙耳。神仙乃山栖澡练者所为,岂有高居黄屋紫闼,兖衣玉食,而能白日翀举者?臣虽至愚,不敢奉诏。”帝大怒,立下诏狱,重杖之,杖未毕而死。
  最既死,监国议亦罢。明年,勋以罪瘐死。朝用诈伪觉,亦伏诛。隆庆元年,赠最右副都御史,谥忠节。
  顾存仁,字伯刚,太仓人。嘉靖十一年进士。除余姚知县,徵为礼科给事中。十七年冬疏陈五事。首言宜广旷荡恩,赦杨慎、马录、冯恩、吕经等。末云:“败俗妨农,莫甚释氏。叶凝秀何人,而敢乞度?”帝方崇道家言。凝秀,道士也。帝以为刺已,且恶其欲释杨慎等,遂责存仁妄指凝秀为释氏,廷杖之六十,编氓口外。往来塞上,几三十年。穆宗即位,召为南京通政参议。历太仆卿。未几,致仕。存仁困厄久,方见用,遽勇退,世尤高之。万历初,卒。
  高金,石州人。为兵科给事中。嘉靖九年上疏言:“陛下临御之初,尽斥法王、国师、佛子,近又黜姚广孝配享。臣每叹大圣人作为,千古莫及。乃有真人邵元节者,误蒙殊恩,为圣德累。夫元节,一道流耳。有劳,优以金帛足矣,乃加崇秩,复赐其师李得晟赠祭。广孝不可配享于太庙,则二人益不可拜宠于圣朝。望削元节真人号,并夺得晟恩恤,庶异端辟、正道昌。”帝方欲受长生术,大怒,立下诏狱拷掠。终以其言直,释之。寻偕御史唐愈贤稽核御用监财物,劾奉御李兴等侵蚀状,置诸狱。后累官苏州兵备副使。
  王纳言,信阳人。为户科给事中。请斥太常卿陈道瀛等,坐下诏狱,谪湖广布政司照磨。累官陕西佥事。
  冯恩,字子仁,松江华亭人。幼孤,家贫,母吴氏亲督教之。比长,知力学。除夜无米且雨,室尽湿,恩读书床上自若。登嘉靖五年进士,除行人。出劳两广总督王守仁,遂执贽为弟子。
  擢南京御史。故事,御史有所执讯,不具狱以移刑部,刑部狱具,不复牒报。恩请尚书仍报御史。诸曹郎讙,谓御史属吏我。恩曰:“非敢然也。欲知事本末,得相检核耳。”尚书无以难。已,巡视上江。指挥张绅杀人,立置之辟。大计朝觐吏,南台例先纠。都御史汪鋐擅权,请如北台,既毕事,始许论列。恩与给事中林土元等疏争之,得如故。
  帝用阁臣议分建南北郊,且欲令皇后蚕北郊,诏廷臣各陈所见,而诏中屡斥异议者为邪徒。恩上言:“人臣进言甚难,明诏令直谏,又诋之为邪徒,安所适从哉?此非陛下意,必左右奸佞欲信其说者阴诋之耳。今士风日下,以缄默为老成,以謇谔为矫激,已难乎其忠直矣。若预恐有异议,而逆诋之为邪,则必雷同附和,而后可也。况天地合祀已百余年,岂宜轻改?《礼》:‘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皇后深居九重,岂宜远出郊野?愿速罢二议,毋为好事希宠者所误。”恩草疏时,自意得重谴。乃疏奏,帝不之罪,恩于是益感奋。
  十一年冬,彗星见,诏求直言。恩以天道远,人道迩,乃备指大臣邪正,谓:
  大学士李时小心谦抑,解棼拨乱非其所长。翟銮附势持禄,惟事模棱。户部尚书许赞谨厚和易,虽乏剸断,不经之费必无。礼部尚书夏言,多蓄之学,不羁之才,驾驭任之,庶几救时宰相。兵部尚书王宪刚直不屈,通达有为。刑部尚书王时中进退昧几,委靡不振。工部尚书赵璜廉介自持,制节谨度。吏部尚书左侍郎周用才学有余,直谅不足。右侍郎许诰讲论便捷,学术迂邪。礼部左侍郎湛若水聚徒讲学,素行未合人心。右侍郎顾鼎臣警悟疏通,不局偏长,器足任重。兵部左侍郎钱如京安静有操守。右侍郎黄宗时虽擅文学,因人成事。刑部左侍郎闻渊存心正大,处事精详,可寄以股肱。右侍郎朱廷声笃实不浮,谦约有守。工部左侍郎黎奭滑稽浅近,才亦有为。右侍郎林〈木昂〉才器可取,通达不执。
  而极论大学士张孚敬、方献夫,右都御史汪鋐三人之奸,谓:
  孚敬刚恶凶险,媢嫉反侧。近都给事中魏良弼已痛言之,不容复赘。献夫外饰谨厚,内实诈奸。前在吏部,私乡曲,报恩雠,靡所不至。昨岁伪以病去,陛下遣使征之,礼意恳至。彼方倨傲偃蹇,入山读书,直俟传旨别用,然后忻然就道。夫以吏部尚书别用,非入阁而何?此献夫之病所以痊也。今又遣兼掌吏部,必将呼引朋类,播弄威福,不大坏国事不止。若鋐,则如鬼如蜮,不可方物。所仇惟忠良,所图惟报复。今日奏降某官,明日奏调某官,非其所憎恶则宰相之所憎恶也。臣不意陛下寄鋐以腹心,而鋐逞奸务私乃至此极。且都察院为纲纪之首。陛下不早易之以忠厚正直之人,万一御史衔命而出,效其锲薄以希称职,为天下生民害,可胜言哉!故臣谓孚敬,根本之彗也;鋐,腹心之彗也;献夫,门庭之彗也。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虽欲弭灾,不可得已。
  帝得疏大怒,逮下锦衣狱,究主使名。恩日受搒掠,濒死者数,语卒不变。惟言御史宋邦辅尝过南京,谈及朝政暨诸大臣得失。遂并逮邦辅下狱,夺职。
  明年春移恩刑部狱。帝欲坐以上言大臣德政律,致之死。尚书王时中等言:“恩疏毁誉相半,非专颂大臣,宜减戍。”帝愈怒,曰:“恩非专指孚敬三臣也,徒以大礼故,仇君无上,死有余罪。时中乃欲欺公鬻狱耶?”遂褫时中职,夺侍郎闻渊俸,贬郎中张国维、员外郎孙云极边杂职,而恩竟论死。长子行可年十三,伏阙讼冤。日夜匍匐长安街,见冠盖者过,辄攀舆号呼乞救,终无敢言者。时鋐已迁吏部尚书,而王廷相代为都御史。以恩所坐未当,疏请宽之,不听。
  比朝审,鋐当主笔,东向坐,恩独向阙跪。鋐令卒拽之西面,恩起立不屈。卒呵之,恩怒叱卒,卒皆靡。鋐曰:“汝屡上疏欲杀我,我今先杀汝。”恩叱曰:“圣天子在上,汝为大臣,欲以私怨杀言官耶?且此何地,而对百僚公言之,何无忌惮也!吾死为厉鬼击汝。”鋐怒曰:“汝以廉直自负,而狱中多受人餽遗,何也?”恩曰:“患难相恤,古之义也。岂若汝受金钱,鬻官爵耶?”因历数其事,诋鋐不已。鋐益怒,推案起,欲殴之。恩声亦愈厉。都御史王廷相、尚书夏言引大体为缓解。鋐稍止,然犹署情真。恩出长安门,士民观者如堵。皆叹曰:“是御史,非但口如铁,其膝、其胆、其骨皆铁也。”因称“四铁御史”。恩母吴氏击登闻鼓讼冤。不省。
  又明年,行可上书请代父死,不许。其冬,事益迫,行可乃刺臂血书疏,自缚阙下,谓:“臣父幼而失怙。祖母吴氏守节教育,底于成立,得为御史。举家受禄,图报无地,私忧过计,陷于大辟。祖母吴年已八十余,忧伤之深,仅余气息。若臣父今日死,祖母吴亦必以今日死。臣父死,臣祖母复死,臣茕然一孤,必不独生。冀陛下哀怜,置臣辟,而赦臣父,苟延母子二人之命。陛下僇臣,不伤臣心。臣被僇,不伤陛下法。谨延颈以俟白刃。”通政使陈经为入奏。帝览之恻然,令法司再议。尚书聂贤与都御史廷相言,前所引律,情与法不相丽,宜用奏事不实律,输赎还职,帝不许。乃言恩情重律轻,请戍之边徼。制可。遂遣戍雷州。而鋐亦后两月罢矣。
  越六年,遇赦还。家居,专为德于乡。穆宗即位,录先朝直言。恩年已七十余,即家拜大理寺丞,致仕。复从有司言,旌行可为孝子。恩年八十一,卒。
  行可既脱父于死,越数年登乡荐。久之,不第。谒选,得光禄署正。迁应天府通判,有善政。弟时可,隆庆五年进士。累官按察使。以文名。
  宋邦辅,字子相,东流人。既罢归,躬耕养亲,妻操井臼,子樵牧。岁时与田夫会饮,醉即作歌相和,高凤动远迩。士大夫造其门者,屏舆从而后入焉。
  薛宗铠,字子修,行人司正侃从子也。嘉靖二年与从父侨同成进士。授贵溪知县,补将乐,调建阳。求朱子后,复之,以主祀事。岁饥振仓粟,先发后闻。给由赴京,留拜礼科给事中,以逋赋还任。至则民争输,课更最,仍诏入垣。再迁户科左给事中。吏部尚书汪鋐以私憾斥王臣等,宗铠白其枉。语具《戚贤传》。其后,鋐愈骄。会御史曾翀、戴铣劾南京尚书刘龙、聂贤等九人。鋐覆疏,具留之。帝召大学士李时,言:鋐有私,留三人而斥其六。宗铠与同官孙应奎复言:鋐肆奸植党,擅主威福,巧庇龙等,上格明诏,下负公论,且纵二子为奸利。鋐疏辨乞休,帝不许。而给事御史翁溥、曹逵等更相继劾鋐。鋐又抗辨,且极诋宗铠等挟私。翀复言:“鋐一经论劾,辄肆中伤,诤臣杜口已三年。蔽塞言路,罪莫大,乞立正厥辟。”帝果罢鋐官,而责宗铠言不早。又恶翀“诤臣杜口”语,执下镇抚司鞫讯。词连应奎,逵及御史方一桂,皆杖阙下。斥宗铠、翀、一桂为民,镌应奎、溥、逵等级,调外。宗铠、翀死杖下。时十四年九月朔也。隆庆初,复宗铠官,赠太常少卿。
  曾翀,字习之,霍丘人。以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改御史。廷杖垂毙,曰:“臣言已行,臣死何憾!”神色无变。隆庆初,赠太常少卿。
  杨爵,字伯珍,富平人。年二十始读书。家贫,燃薪代烛。耕陇上,辄挟册以诵。兄为吏,忤知县系狱。爵投牒直之,并系。会代者至,爵上书讼冤。代者称奇士,立释之,资以膏火。益奋于学,立意为奇节。从同郡韩邦奇游,遂以学行名。
  登嘉靖八年进士,授行人。帝方崇饰礼文,爵因使王府还,上言:“臣奉使湖广,睹民多菜色,挈筐操刃,割道殍食之。假令周公制作,尽复于今,何补老赢饥寒之众!”奏入,被俞旨。久之,擢御史,以母老乞归养。母丧,庐墓,冬月笋生。推车粪田,妻馌于旁,见者不知其御史也。服阕,起故官。
  帝经年不视朝。岁频旱,日夕建斋醮,修雷坛,屡兴工作。方士陶仲文加宫保,而太仆卿杨最谏死,翊国公郭勋尚承宠用事。二十年元日,微雪。大学士夏言、尚书严嵩等作颂称贺。爵抚膺太息,中宵不能寐。逾月乃上书极谏曰:
  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已极。腹心百骸,莫不受患。即欲拯之,无措手地。方且奔竞成俗,赇赂公行,遇灾变而不忧,非祥瑞而称贺,谗谄面谀,流为欺罔,士风人心,颓壤极矣。诤臣拂士日益远,而快情恣意之事无敢龃龉于其间,此天下大忧也。去年自夏入秋,恒旸不雨。畿辅千里,已无秋禾。既而一冬无雪,元日微雪即止。民失所望,忧旱之心远近相同。此正撤乐减膳,忧惧不宁之时,而辅臣言等方以为符瑞,而称颂之。欺天欺人,不已甚乎!翊国公勋,中外皆知为大奸大蠹,陛下宠之,使谂恶肆毒,群狡趋赴,善类退处。此任用匪人,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一也。
  臣巡视南城,一月中冻馁死八十人。五城共计,未知有几。孰非陛下赤子,欲延须臾之生而不能。而土木之功,十年未止。工部属官增设至数十员,又遣官远修雷坛。以一方士之故,朘民膏血而不知恤,是岂不可以已乎?况今北寇跳梁,内盗窃发,加以频年灾沴,上下交空,尚可劳民糜费,结怨天下哉?此兴作未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二也。
  陛下即位之初,励精有为,尝以《敬一箴》颁示天下矣。乃数年以来,朝御希简,经筵旷废。大小臣庶,朝参辞谢,未得一睹圣容。敷陈复逆,未得一聆天语。恐人心日益怠媮,中外日益涣散,非隆古君臣都俞吁咈、协恭图治之气象也。此朝讲不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三也。
  左道惑众,圣王必诛。今异言异服列于朝苑,金紫赤绂赏及方外。夫保傅之职坐而论道,今举而畀之奇邪之徒。流品之乱莫以加矣。陛下诚与公卿贤士日论治道,则心正身修,天地鬼神莫不祐享,安用此妖诞邪妄之术,列诸清禁,为圣躬累耶!臣闻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近者妖盗繁兴,诛之不息。风声所及,人起异议。贻四方之笑,取百世之讥,非细故也。此信用方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四也。
  陛下临御之初,延访忠谋,虚怀纳谏。一时臣工言过激切,获罪多有。自此以来,臣下震于天威,怀危虑祸,未闻复有犯颜直谏以为沃心助者。往岁,太仆卿杨最言出而身殒,近日赞善罗洪先等皆以言罢斥。国体治道,所损甚多。臣非为最等惜也。古今有国家者,未有不以任谏而兴,拒谏而亡。忠荩杜口,则谗谀交进,安危休戚无由得闻。此阻抑言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五也。
  望陛下念祖宗创业之艰难,思今日守成为不易,览臣所奏,赐之施行,宗社幸甚。
  先是,七年三月,灵宝县黄河清,帝遣使祭河神。大学士杨一清、张璁等屡疏请贺,御史鄞人周相抗疏言:“河未清,不足亏陛下德。今好谀喜事之臣张大文饰之,佞风一开,献媚者将接踵。愿罢祭告,止称贺,诏天下臣民毋奏祥瑞,水旱蝗蝻即时以闻。”帝大怒,下相诏狱拷掠之,复杖于廷,谪韶州经历。而诸庆典亦止不行。
  及帝中年,益恶言者,中外相戒无敢触忌讳。爵疏诋符瑞,且词过切直。帝震怒,立下诏狱搒掠,血肉狼籍,关以五木,死一夕复甦。所司请送法司拟罪,帝不许,命严锢之。狱卒以帝意不测,屏其家人,不许纳饮食。屡滨于死,处之泰然。既而主事周天佑、御史浦鋐以救爵,先后箠死狱中,自是无敢救者。
  逾年,工部员外郎刘魁,再逾年,给事中周怡,皆以言事同系,历五年不释。至二十四年八月,有神降于乩。帝感其言,立出三人狱。未逾月,尚书熊浃疏言乩仙之妄。帝怒曰:“我固知释爵,诸妄言归过者纷至矣。”复令东厂追执之。爵抵家甫十日,校尉至。与共麦饭毕,即就道。尉曰:“盍处置家事?”爵立屏前呼妇曰:“朝廷逮我,我去矣。”竟去不顾,左右观者为泣下。比三人至,复同系镇抚狱,桎梏加严,饮食屡绝,适有天幸得不死。二十六年十一月,大高玄殿灾,帝祷于露台。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遂传诏急释之。
  居家二年,一日晨起,大鸟集于舍。爵曰:“伯起之祥至矣。”果三日而卒。隆庆初,复官,赠光禄卿,任一子。万历中,赐谥忠介。
  爵之初入狱也,帝令东厂伺爵言动,五日一奏。校尉周宣稍左右之,受谴。其再至,治厂事太监徐府奏报。帝以密谕不宜宣,亦重得罪。先后系七年,日与怡、魁切劘讲论,忘其困。所著《周易辨说》、《中庸解》,则狱中作也。
  浦鋐,字汝器,文登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洪洞知县,有异政。嘉靖初,召为御史。刑部尚书林俊去国,中官秦文已斥复用,鋐疏力争之。且言武定侯郭勋奸贪,宜罢其兵权。忤旨,夺俸三月。以养母归。母丧除,起掌河南道事。给事中饶秀考察黜,讦鋐与同官张禄、段汝砺,给事中李凤来,考功郎余胤绪,谈省署得失,鋐等坐罢。
  家居七年,廷臣交荐。起故官,出按陕西,连上四十余疏。总督杨守礼请破格超擢,未报。而杨爵以直谏系诏狱,鋐驰疏申救曰:“臣惟天下治乱,在言路通塞。言路通,则忠谏进而化理成;言路塞,则奸谀恣而治道隳。御史爵以言事下狱,幽囚已久,惩创必深。臣行部富平,皆言爵悫诚孚乡里,孝友式风俗,有古贤士风。且爵本以论郭勋获罪。今勋奸大露,陛下业致之理,则爵前言未为悖妄。望弘覆载之量,垂日月之照,赐之矜释,使列朝端,爵必能尽忠补过,不负所学。”疏奏,帝大怒,趣缇骑逮之。秦民远近奔送,舍车下者常万人,皆号哭曰:“愿还我使君。”鋐赴征,业已病。既至,下诏狱,搒掠备至。除日复杖之百,锢以铁柙。爵迎哭之,鋐息已绝,徐张目曰:“此吾职也,子无然。”系七日而卒。穆宗嗣位,恤典视爵等。
  周天佐,字子弼,晋江人。嘉靖十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屡分司仓场,以清操闻。
  二十年夏四月,九庙灾,诏百官言时政得失。天佐上书曰:“陛下以宗庙灾变,痛自修省,许诸臣直言阙失,此转灾为祥之会也。乃今阙政不乏,而忠言未尽闻,盖示人以言,不若示人以政。求言之诏,示人以言耳。御史杨爵狱未解,是未示人以政也。国家置言官,以言为职。爵系狱数月,圣怒弥甚。一则曰小人,二则曰罪人。夫以尽言直谏为小人,则为缄默逢迎之君子不难也。以秉直纳忠为罪人,又孰不能为容悦将顺之功臣哉?人君一喜一怒,上帝临之。陛下所以怒爵,果合于天心否耶?爵身非木石,命且不测,万一溘先朝露,使诤臣饮恨,直士寒心,损圣德不细。愿旌爵忠,以风天下。”帝览奏,大怒。杖之六十,下诏狱。
  天佐体素弱,不任楚。狱吏绝其饮食,不三日即死,年甫三十一。比尸出狱,曒日中,雷忽震,人皆失色。天佐与爵无生平交。入狱时,爵第隔扉相问讯而已。大兴民有祭于柩而哭之恸者,或问之,民曰:“吾伤其忠之至,而死之酷也。”穆宗即位,赠光禄少卿。天启初,谥忠愍。
  周怡,字顺之,太平县人。为诸生时,尝曰:“鼎镬不避,沟壑不忘,可以称士矣。不然,皆伪也。”从学于王畿、邹守益。登嘉靖十七年进士,除顺德推官。举卓异,擢吏科给事中。疏劾尚书李如圭、张瓒、刘天和。天和致仕去,如圭还籍待勘,瓒留如故。顷之,劾湖广巡抚陆杰、工部尚书甘为霖、采木尚书樊继祖。立朝仅一岁,所摧击,率当事有势力大臣。在廷多侧目,怡益奋不顾。
  二十二年六月,吏部尚书许赞率其属王与龄、周鈇讦大学士翟銮、严嵩私属事。帝方响嵩,反责赞,逐与龄等。怡上疏曰:
  人臣以尽心报国家为忠,协力济事为和。未有公卿大臣争于朝、文武大臣争于边,而能修内治、廪外侮者也。大学士銮、嵩与尚书赞互相诋讦,而总兵官张凤、周尚文又与总制侍郎翟鹏、督饷侍郎赵廷瑞交恶,此最不祥事,误国孰甚?
  今陛下日事祷祠而四方灾祲未销,岁开输银之例而府库未充,累颁蠲租之令而百姓未苏,时下选将练士之命而边境未宁。内则财货匮而百役兴,外则寇敌横而九边耗。乃銮、嵩恁藉宠灵,背公营私,弄播威福,市恩酬怨。夫辅臣真知人贤不肖,宜明告吏部进之退之,不宜挟势徇私,属之进退。嵩威灵气焰,凌轹百司。凡有陈奏,奔走其门,先得意旨而后敢闻于陛下。中外不畏陛下,惟畏嵩久矣。銮淟涊委靡,讃虽小心谨畏,然不能以直气正色销权贵要求之心,柔亦甚矣。
  且直言敢谏之臣,于权臣不利,于朝廷则大利也。御史谢瑜、童汉臣以劾嵩故,嵩皆假他事罪之。谏诤之臣自此箝口,虽有梼杌、驩兜,谁复言之?
  帝览疏大怒,降诏责其谤讪,令对状。杖之阙下,锢诏狱者再。
  隆庆元年起故官。未上,擢太常少卿。陈新政五事,语多刺中贵。时近习方导上宴游,由是忤旨,出为登莱兵备佥事。给事中岑用宾为怡讼,不纳。改南京国子监司业。复召为太常少卿,未任卒。天启初,追谥恭节。
  刘魁,字焕吾,泰和人。正德中登乡荐。受业王守仁之门。嘉靖初,谒选,得宝庆府通判。历钧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洁己爱人,扶植风教。入为工部员外郎,疏陈安攘十事,帝嘉纳。二十一年秋,帝用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国康民雷殿于太液池西。所司希帝意,务宏侈,程工峻急。魁欲谏,度必得重祸,先命家人鬻棺以待。遂上帝曰:“顷泰享殿、大高玄殿诸工尚未告竣。内帑所积几何?岁入几何?一役之费动至亿万。土木衣文绣,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拟于宫禁。国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复为此不经无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后世。”帝震怒,杖于廷,锢之诏狱。时御史杨爵先已逮系,既而给事中周怡继至,三人屡濒死,讲诵不辍。系四年得释,未几复追逮之。魁未抵家,缇骑已先至,系其弟以行。魁在道闻之,趣就狱,复与爵、怡同系。时帝怒不测,狱吏惧罪,窘迫之愈甚,至不许家人通饮食。而三人处之如前,无几微尤怨。又三年,与爵、怡同释,寻卒。隆庆初,赠恤如制。
  沈束,字宗安,会稽人。父侭,邠州知州。束登嘉靖二十三年进士,除徽州推官,擢礼科给事中。时大学士严嵩擅政。大同总兵官周尚文卒,请恤典,严嵩格不予。束言:“尚文为将,忠义自许。曹家庄之役,奇功也。虽晋秩,未酬勋,宜赠封爵延子孙。他如董旸、江瀚,力抗强敌,继之以死。虽已庙祀,宜赐祭,以彰死事忠。今当事之臣,任意予夺,冒滥或悻蒙,忠勤反捐弃,何以鼓士气,激军心?”疏奏,嵩大恚,激帝怒,下吏部都察院议。闻渊、屠侨等言束无他肠,第疏狂当治。帝愈怒,夺渊、侨俸,下束诏狱。已,刑部坐束奏事不实,输赎还职。特命杖于廷,仍锢诏狱。时束入谏垣未半岁也。逾年,俺答薄都城。司业赵贞吉以请宽束得罪,自是无敢言者。
  束系久,衣食屡绝,惟日读《周易》为疏解。后同邑沈练劾嵩,嵩疑与束同族为报复,令狱吏械其手足。徐阶劝,得免。迨嵩去位,束在狱十六年矣,妻张氏上书言:“臣夫家有老亲,年八十有九,衰病侵寻,朝不计夕。往臣因束无子,为置妾潘氏。比至京师,束已系狱,潘矢志不他适。乃相与寄居旅舍,纺织以供夫衣食。岁月积深,凄楚万状。欲归奉舅,则夫之饘粥无资。欲留养夫,则舅又旦暮待尽。辗转思维,进退无策。臣愿代夫系狱,令夫得送父终年,仍还赴系,实陛下莫大之德也。”法司亦为请,帝终不许。
  帝深疾言官,以廷杖遣戍未足遏其言,乃长系以困之。而日令狱卒奏其语言食息,谓之监帖。或无所得,虽谐语亦以闻。一日,鹊噪于束前,束谩曰:“岂有喜及罪人耶?”卒以奏,帝心动。会户部司务何以尚疏救主事海瑞,帝大怒,杖之,锢诏狱,而释束还其家。
  束还,父已前卒。束枕块饮水,佯狂自废。甫两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丧除,召为都给事中。旋擢南京右通政。复辞疾。布衣蔬食,终老于家。束系狱十八年。比出,潘氏犹处子也,然束竟无子。
  沈炼,字纯甫,会稽人。嘉靖十七年进士。除溧阳知县。用伉倨,忤御史,调茬平。父忧去,补清丰,入为锦衣卫经历。
  炼为人刚直,嫉恶如仇,然颇疏狂。每饮酒辄箕踞笑傲,旁若无人。锦衣帅陆炳善遇之。炳与严嵩父子交至深,以故炼亦数从世蕃饮。世蕃以酒虐客,炼心不平,辄为反之,世蕃惮不敢较。
  会俺答犯京师,致书乞贡,多嫚语。下廷臣博议,司业赵贞吉请勿许。廷臣无敢是贞吉者,独炼是之。吏部尚书夏邦谟曰:“若何官?”炼曰:“锦衣卫经历沈炼也。大臣不言,故小吏言之。”遂罢议。炼愤国无人,致寇猖狂,疏请以万骑护陵寝,万骑护通州军储,而合勤王师十余万人,击其惰归,可大得志。帝弗省。
  嵩贵幸用事,边臣争致贿遗。及失事惧罪,益辇金贿嵩,贿日以重。炼时时搤腕。一日从尚宝丞张逊业饮,酒半及嵩,因慷慨骂詈,流涕交颐。遂上疏言:“昨岁俺答犯顺,陛下奋扬神武,欲乘时北伐,此文武群臣所愿戮力者也。然制胜必先庙算,庙算必先为天下除奸邪,然后外寇可平。今大学士嵩,贪婪之性疾入膏肓,愚鄙之心顽于铁石。当主忧臣辱之时,不闻延访贤豪,咨询方略,惟与子世蕃规图自便。忠谋则多方沮之,谀谄则曲意引之。要贿鬻官,沽恩结客。朝廷赏一人,曰:‘由我赏之’;罚一人,曰:‘由我罚之’。人皆伺严氏之爱恶,而不知朝廷之恩威,尚忍言哉!姑举其罪之大者言之。纳将帅之贿,以启边陲之衅,一也。受诸王餽遗,每事阴为之地,二也。揽吏部之权,虽州县小吏亦皆货取,致官方大坏,三也。索抚按之岁例,致有司递相承奉,而闾阎之财日削,四也。阴制谏官,俾不敢直言,五也。妒贤嫉能,一忤其意,必致之死,六也。纵子受财,敛怨天下,七也。运财还家,月无虚日,致道途驿骚,八也。久居政府,擅宠害政,九也。不能协谋天讨,上贻君父忧,十也。”因并论邦谟谄谀黩货状。请均罢斥,以谢天下。帝大怒,搒之数十,谪佃保安。
  既至,未有馆舍。贾人某询知其得罪故,徙家舍之。里长老亦日致薪米,遣子弟就学。炼语以忠义大节,皆大喜。塞外人素戆直,又谂知嵩恶,争詈嵩以快炼。炼亦大喜,日相与詈嵩父子为常。且缚草为人,象李林甫、秦桧及嵩,醉则聚子弟攒射之。或踔骑居庸关口,南向戟手詈嵩,复痛哭乃归。语稍稍闻京师,嵩大恨,思有以报炼。
  先是,许论总督宣、大,常杀良民冒功,炼贻书诮让。后嵩党杨顺为总督。会俺答入寇,破应州四十余堡,惧罪,欲上首功自解,纵吏士遮杀避兵人,逾于论。炼遗书责之加切。又作文祭死事者,词多刺顺。顺大怒,走私人白世蕃,言炼结死士击剑习射,意叵测。世蕃以属巡按御史李凤毛。凤毛谬谢曰:“有之,已阴散其党矣。”既而代凤毛者路楷,亦嵩党也。世蕃属与顺合图之,许厚报。两人日夜谋所以中炼者。会蔚州妖人阎浩等素以白莲教惑众,出入漠北,泄边情为患。官军捕获之,词所连及甚众。顺喜,谓楷曰:“是足以报严公子矣。”窜炼名其中,诬浩等师事炼,听其指挥,具狱上。嵩父子大喜。前总督论适长兵部,竟覆如其奏。斩炼宣府市,戍子襄极边。予顺一子锦衣千户,楷待铨五品卿寺。时三十六年九月也。顺曰:“严公薄我赏,意岂未惬乎?”取炼子衮、褒杖杀之,更移檄逮襄。襄至,掠讯方急,会顺、楷以他事逮,乃免。
  后嵩败,世蕃坐诛。临刑时,炼所教保安子弟在太学者,以一帛署炼姓名官爵于其上,持入市。观世蕃断头讫,大呼曰:“沈公可瞑目矣。”因恸哭而去。
  隆庆初,诏褒言事者。赠炼光禄少卿,任一子官。襄乃上书,言顺、楷杀人媚奸状。给事中魏时亮、陈瓒亦相继论之。遂下顺、楷吏,论死。天启初,谥忠愍。
  杨继盛,字仲芳,容城人。七岁失母。庶母妒,使牧牛。继盛经里塾,睹里中儿读书,心好之。因语兄,请得从塾师学。兄曰:“若幼,何学?”继盛曰:“幼者任牧牛,乃不任学耶?”兄言于父,听之学,然牧不废也。年十三岁,始得从师学。家贫,益自刻厉。举乡试,卒业国子监,徐阶丞赏之。嘉靖二十六年登进士。授南京吏部主事。从尚书韩邦奇游,覃思律吕之学,手制十二律,吹之声毕和。邦奇大喜,尽以所学授之,继盛名益著。召改兵部员外郎。
  俺答躏京师,咸宁侯仇鸾以勤王故有宠。帝命鸾为大将军,倚以办寇。鸾中情怯,畏寇甚。方请开互市市马,冀与俺答媾,幸无战斗,固恩宠。继盛以为雠耻未雪,遽议和示弱,大辱国,乃奏言十不可、五谬。大略谓:
  互市者,和亲别名也。俺答蹂躏我陵寝,虔刘我赤子。天下大雠也,而先之和。不可一。往下诏北伐,天下晓然知圣意,日夜征缮助兵食。忽更之曰和,失信于天下。不可二。以堂堂中国,与之互市,冠履倒置。不可三。海内豪杰争磨砺待试,一旦委置无用。异时欲号召,谁复兴起?不可四。使边镇将帅以和议故,美衣媮食,驰懈兵事。不可五。往时边卒私通境外,吏率裁禁,今乃导之使与通。不可六。盗贼伏莽,徒慑国威不敢肆耳,今知朝廷畏怯,睥睨之渐必开。不可七。俺答往岁深入,乘我无备故也。备之一岁,以互市终。彼谓国有人乎?不可八。或俺答负约不至;至矣,或阴谋伏兵突入;或今日市,明日复寇;或以下马索上直。不可九。岁帛数十万,得马数万匹。十年以后,帛将不继。不可十。
  议者曰:“吾外为市以羁縻之,而内修我甲。”此一谬也。夫寇欲无厌,其以衅终明甚。苟内修武备,安事羁縻?曰:“吾阴市,以益我马”。此二谬也。夫和则不战,马将焉用?且彼宁肯予我良马哉?曰:“市不已,彼且入贡”。此三谬也。夫贡之赏不赀,是名美而实大损也。曰:“俺答利我市,必无失信”。此四谬也。吾之市,能尽给其众乎?能信不给者之无入掠乎?曰:“佳兵不祥”。此五谬也。敌加己而应之,何佳也?人身四肢皆痈疽,毒日内攻,而惮用药石可乎?
  夫此十不可、五谬,明显易见。盖有为陛下主其事者,故公卿大夫知而莫为一言。陛下宜奋独断,悉按诸言互市者,发明诏选将练兵。不出十年,臣请为陛下竿俺答之首于藁街,以示天下万世。
  疏入,帝颇心动,下鸾及成国公朱希忠,大学士严嵩、徐阶、吕本,兵部尚书赵锦,侍郎聂豹、张时彻议。鸾攘臂詈曰:“竖子目不睹寇,宜其易之。”诸大臣遂言遣官已行,势难中止。帝尚犹豫,鸾复进密疏。乃下继盛诏狱,贬狄道典史。其地杂番,俗罕知诗书。继盛简子弟秀者百余人,聘三经师教之。鬻所乘马,出妇服装,市田资诸生。县有煤山,为番人所据,民仰薪二百里外。继盛召番人谕之,咸服曰:“杨公即须我曹穹帐亦舍之,况煤山耶?”番民信爱之,呼曰“杨父”。
  已而俺答数败约入寇,鸾奸大露,疽发背死,戮其尸。帝乃思继盛言,稍迁诸城知县。月余调南京户部主事,三日迁刑部员外郎。当是时,严嵩最用事。恨鸾凌己,心善继盛首攻鸾,欲骤贵之,复改兵部武选司。而继盛恶嵩甚于鸾。且念起谪籍,一岁四迁官,思所以报国。抵任甫一月,草奏劾嵩,斋三日乃上奏曰:
  臣孤直罪臣,蒙天地恩,超擢不次。夙夜祗惧,思图报称,盖未有急于请诛贼臣者也。方今外贼惟俺答,内贼惟严嵩,未有内贼不去,而可除外贼者。去年春雷久不声,占曰:“大臣专政”。冬日下有赤色,占曰:“下有叛臣”。又四方地震,日月交食。臣以为灾皆嵩致,请以嵩十大罪为陛下陈之。
  高皇帝罢丞相,设立殿阁之臣,备顾问视制草而已,嵩乃俨然以丞相自居。凡府部题覆,先面白而后草奏。百官请命,奔走直房如市。无丞相名,而有丞相权。天下知有嵩,不知有陛下。是坏祖宗之成法。大罪一也。
  陛下用一人,嵩曰“我荐也”;斥一人,曰“此非我所亲,故罢之”。陛下宥一人,嵩曰“我救也”;罚一人,曰“此得罪于我,故报之”。伺陛下喜怒以恣威福。群臣感嵩甚于感陛下,畏嵩甚于畏陛下。是窃君上之大权。大罪二也。
  陛下有善政,嵩必令世蕃告人曰:“主上不及此,我议而成之”。又以所进揭帖刊刻行世,名曰《嘉靖疏议》,欲天下以陛下之善尽归于嵩。是掩君上之治功。大罪三也。
  陛下令嵩司票拟,盖其职也。嵩何取而令子世蕃代拟?又何取而约诸义子赵文华辈群聚而代拟?题疏方上,天语已传。如沈炼劾嵩疏,陛下以命吕本,本即潜送世蕃所,令其拟上。是嵩以臣而窃君之权,世蕃复以子而盗父之柄,故京师有“大丞相、小丞相”之谣。是纵奸子之僣窃。大罪四也。
  严效忠、严鹄,乳臭子耳,未尝一涉行伍。嵩先令效忠冒两广功,授锦衣所镇抚矣。效忠以病告,鹄袭兄职。又冒琼州功,擢千户。以故总督欧阳必进躐掌工部,总兵陈圭几统后府,巡按黄如桂亦骤亚太仆。既藉私党以官其子孙,又因子孙以拔其私党。是冒朝廷之军功。大罪五也。
  逆鸾先已下狱论罪,贿世蕃三千金,荐为大将。鸾冒擒哈舟丹儿功,世蕃亦得增秩。嵩父子自夸能荐鸾矣,及知陛下有疑鸾心,复互相排诋,以泯前迹。鸾勾贼,而嵩、世蕃复勾鸾。是引背逆之奸臣。大罪六也。
  前俺答深入,击其惰归,此一大机也。兵部尚书丁汝夔问计于嵩,嵩戒无战。及汝夔逮治,嵩复以论救绐之。汝夔临死大呼曰:嵩误我。是误国家之军机。大罪七也。
  郎中徐学诗劾嵩革任矣,复欲斥其兄中书舍人应丰。给事厉汝进劾嵩谪典史矣,复以考察令吏部削其籍。内外之臣,被中伤者何可胜计?是专黜陟之大柄。大罪八也。
  凡文武迁擢,不论可否,但衡金之多寡而畀之。将弁惟贿嵩,不得不朘削士卒;有司惟贿嵩,不得不掊克百姓。士卒失所,百姓流离,毒遍海内。臣恐今日之患不在境外而在域中。是失天下之人心。大罪九也。
  自嵩用事,风俗大变。贿赂者荐及盗跖,疏拙者黜逮夷、齐。守法度者为迂疏,巧弥缝者为才能。励节介者为矫激,善奔者为练事。自古风俗之坏,未有甚于今日者。盖嵩好利,天下皆尚贪。嵩好谀,天下皆尚谄。源之弗洁,流何以澄?是敝天下之风俗。大罪十也。
  嵩有是十罪,而又济之以五奸。知左右侍从之能察意旨也,厚贿结纳。凡陛下言动举措,莫不报嵩。是陛下之左右皆贼嵩之间谍也。以通政司之主出纳也,用赵文华为使。凡有疏至,先送嵩阅竟,然后入御。王宗茂劾嵩之章停五日乃上,故嵩得展转遮饰。是陛下之喉舌乃贼嵩之鹰犬也。畏厂卫之缉访也,令子世蕃结为婚姻。陛下试诘嵩诸孙之妇,皆谁氏乎?是陛下之爪牙皆贼嵩之瓜葛也。畏科道之多言也,进士非其私属,不得预中书、行人选。推官、知县非通贿,不得预给事、御史选。既选之后,入则杯酒结欢,出则餽饣尽相属。所有爱憎,授之论刺。历俸五六年,无所建白,即擢京卿。诸臣忍负国家,不敢忤权臣。是陛下之耳目皆贼嵩之奴隶也。科道虽入笼络,而部寺中或有如徐学诗之辈亦可惧也,令子世蕃择其有才望者,罗置门下。凡有事欲行者,先令报嵩,预为布置,连络蟠结,深根固蒂,各部堂司大半皆其羽翼。是陛下之臣工皆贼嵩之心膂也。陛下奈何爱一贼臣,而忍百万苍生陷于涂炭哉?
  至如大学士徐阶蒙陛下特擢,乃亦每事依违,不敢持正,不可不谓之负国也。愿陛下听臣之言,察嵩之奸。或召问裕、景二王,或询诸阁臣。重则置宪,轻则勒致仕。内贼既去,外贼自除。虽俺答亦必畏陛下圣断,不战而丧胆矣。
  疏入,帝已怒。嵩见召问二王语,喜谓可指此为罪,密构于帝。帝益大怒,下继盛诏狱,诘何故引二王。继盛曰:“非二王谁不慑嵩者!”狱上,乃杖之百,令刑部定罪。侍郎王学益,嵩党也。受嵩属,欲坐诈传亲王令旨律绞,郎中史朝宾持之。嵩怒,谪之外。于是尚书何鳌不敢违,竟如嵩指成狱,然帝犹未欲杀之也。系三载,有为营救于嵩者。其党胡植、鄢懋卿怵之曰:“公不睹养虎者耶,将自贻患。”嵩颔之。会都御史张经、李天宠坐大辟。嵩揣帝意必杀二人,比秋审,因附继盛名并奏,得报。其妻张氏伏阙上书,言:“臣夫继盛误闻市井之言,尚狃书生之见,遂发狂论。圣明不即加戮,俾从吏议。两经奏谳,俱荷宽恩。今忽阑入张经疏尾,奉旨处决。臣仰惟圣德,昆虫草木皆欲得所,岂惜一回宸顾,下垂覆盆?倘以罪重,必不可赦,愿即斩臣妾首,以代夫诛。夫虽远御魑魅,必能为疆场效死,以报君父。”嵩屏不奏,遂以三十四年十月朔弃西市,年四十。临刑赋诗曰:“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生平未报恩,留作忠魂补。”天下相与涕泣传颂之。
  初,继盛之将杖也,或遗之蚺蛇胆。却之曰:“椒山自有胆,何蚺蛇为!”椒山,继盛别号也。及入狱,创甚。夜半而苏,碎磁碗,手割腐肉。肉尽,筋挂膜,复手截去。狱卒执灯颤欲坠,继盛意气自如。朝审时,观者塞衢,皆叹息,有泣下者。后七年,嵩败。穆宗立,恤直谏诸臣,以继盛为首。赠太常少卿,谥忠愍,予祭葬,任一子官。已,又从御史郝杰言,建祠保定,名旌忠。
  后继盛论马市得罪者,何光裕、龚恺。光裕,字思问,梓潼人。嘉靖二十年进士。改庶吉士,除刑科给事中。偕同官杨上林、齐誉请召遗佚。帝可之,已而报罢。巡视京营,劾罢尚书路迎。与给事中谢登之、御史曾佩建议节财,冗费大省。边事迫,命清理诸陵守卫军,条上祛弊七事,多报可。
  屡迁兵科都给事中。都指挥吕元夤缘得锦衣,总旗王松冒功袭千户,光裕皆举奏之。兵部尚书赵锦疏辩,帝斥元,下松都察院狱,而夺锦等俸。
  仇鸾之开马市也,命尚书史道主之。徇俺答请,以粟豆易牛羊。光裕与御史龚恺等劾道:“委靡迁就。马市既开,复请封号。今其表意在请乞,而道以为谢恩。况表文非出贼手。道不去,则彼有无厌之求,我无必战之志,误国事不小。”时帝方响鸾,责光裕等借道论鸾,以探朝廷。杖光裕、恺八十,余夺俸。光裕不胜杖,卒。隆庆初,赠太常不卿。
  恺既杖,官如故。寻列靖江王骄恣状,疏止大征粤寇。终湖广副使。恺,字次元,松江华亭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
  杨允绳,字翼少,松江华亭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行人。久之,擢兵科给事中。严嵩独相,有诏廷推阁员。允绳偕同官王德、沈束、陈慎简辅臣、收录遗佚二事。未几,奉命会英国公张溶、抚宁侯朱岳、定西侯蒋传等简应袭子弟于阅武场。指挥郑玺忽传寇至,溶等皆惧走,允绳独不动,因奏之。褫玺职,夺溶、岳营务,罚传等俸,由是知名。又劾罢兵部尚书赵廷瑞。
  居谏垣未几,疏屡上。言提学宪臣宜简行谊,府州县职宜量地烦简为三等,皆报可。俺答入犯,朝议急兵事。允绳请令五军都督府、府军前卫及锦衣卫堂上官,每遇考选军政之岁,各具疏自陈,听科道官拾遗;腾骧四卫及锦衣卫指挥以下,听兵部考察。诏皆从之,著为令。已,又陈御边四事,报可。再迁户科左给事中。谢病归。久之,起故官。
  三十四年九月上疏言倭患,因推弊原,谓:“近者督抚命令不行于有司,非官不尊、权不重也。督抚莅任,例赂权要,名‘谢礼’。有所奏请,佐以苞苴,名‘候礼’。及俸满营迁,避难求去,犯罪欲弥缝,失事希芘覆,输贿载道,为数不赀。督抚取诸有司,有司取诸小民。有司德色以事上,督抚壎颜以接下。上下相蒙,风俗莫振。不肖吏又乾没其间,指一科十。孑遗待尽之民必将挺而为盗,陷忧不止海岛间也。”
  其冬巡视光禄。光禄丞胡膏伪增物直,允绳与同事御史张巽言劾之。下法司按验。膏窘,言:“玄典隆重,所用品物,不敢徒取充数。允绳憎臣简别太精,斥言醮斋之用,取具可耳,何必精择?其欺谤玄修如此。”帝遂大怒,下允绳及膏诏狱。刑部尚书何鳌当允绳仪仗内诉事不实律绞,帝命仍与巽言杖于廷。巽言夺三官。膏调外任。居五年,允绳竟死西市。先是,有马从谦者,以谤醮斋杖死。穆宗即位,赠允绳光禄少卿,予一子官。天启初,谥忠恪。膏寻以贪墨被劾,诛。
  马从谦,字益之,溧阳人。嘉靖十年举顺天乡试第一。越三年成进士,授工部主事。出治二洪,有政绩。改官主客,擢尚宝丞,掌内阁制诰。章圣太后崩,劝帝行三年丧,不报。稍进光禄少卿。提督中官杜泰乾没岁钜万,为从谦奏发,泰因诬从谦诽谤。巡视给事中孙允中、御史狄斯彬劾泰,如从谦言。帝方恶人言醮斋,而从谦奏颇及之,怒下从谦及泰诏狱。所司言诽谤无左证,帝益怒。下从谦法司,以允中、斯彬党庇,谪边方杂职。法司拟从谦戍远边。帝命廷杖八十,戍烟瘴,竟死杖下。而泰以能发谤臣罪,宥之。时三十一年十二月也。久之,光禄寺灾,帝曰:“此马从谦余孽所致耳。”隆庆初,恤先朝建言杖死诸臣。中官追恨从谦,沮之。给事中王治、御史庞尚鹏力争。帝以从谦所犯,比子骂父,终不许。
  允中,太原人。后屡迁应天府丞。斯彬,从谦同邑人。
  赞曰:语有之:“君仁则臣直”。当世宗之代,何直臣多欤!重者显戮,次乃长系,最幸者得贬斥,未有苟全者。然主威愈震,而士气不衰,批鳞碎首者接踵而不可遏。观其蒙难时,处之泰然,足使顽懦知所兴起,斯百余年培养之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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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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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卷二十九 志第五

卷三十 志第六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卷一百 表第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卷一百二 表第三

卷一百三 表第四

卷一百四 表第五

卷一百五 表第六

卷一百六 表第七

卷一百七 表第八

卷一百八 表第九

卷一百九 表第十

卷一百十 表第十一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一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二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三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四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五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六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七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八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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