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一

  郑岳 刘玉(子悫) 汪元锡(邢寰) 寇天叙 唐胄 潘珍(族子旦余光) 李中(李楷) 欧阳铎 陶谐(孙大顺 大临) 潘埙(吕经) 欧阳重 朱裳 陈察 孙懋 王仪(子缄 王学夔) 曾钧

  郑岳,字汝华,莆田人。弘治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刑部主事。董天锡偕锦衣千户张福决囚,福坐天锡上,岳言其非体。且言:“纠劾非镇监职,而董让行之。太常本礼部属,而崔志端专之。内外效尤,益无忌惮”。忤旨,系狱。尚书周经、侍郎许进等救,不听。赎杖还职。寻进员外郎。许进督师大同,贵近恶其刚方,议代之。罢职总兵官赵袴谋起用,京军屡出无功。岳言进不可代,袴不可用,京军不可出。朝论韪之。
  迁湖广佥事,归宗藩侵地于民。施州夷民相仇杀者,有司以叛告。岳擒治其魁,余悉纵遣。荆、岳饥,劝富民出粟,驰河泊禁。属县输粮远卫,率二石致一石。岳以其直给卫,而留粟备振,民乃获济。
  正德初,擢广西副使。土官岑猛当徙福建,据田州不肯徙。岳许为奏改近地,猛乃请自效。寻改广东。迁江西按察使,就迁左布政使。宸濠夺民田亿万计,民立砦自保。宸濠欲兵之,岳持不可。会提学副使李梦阳与巡按御史江万实相讦,岳承檄按之。梦阳执岳亲信吏,言岳子澐受赇,欲因以胁岳。宸濠因助梦阳奏其事,囚掠澐。巡抚任汉顾虑不能决,帝遣大理卿燕忠会给事中黎奭按问。忠等奏勘岳子私有迹,而梦阳挟制抚、按,俱宜斥。岳遂夺官为民。宸濠败,中外交荐,起四川布政使。以忧不赴。
  世宗初,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甫两月,召为大理卿。嘉靖元年冬,上言内臣有犯,宜听部院问理,毋从中决,不能从。帝数不豫,岳请遵圣祖寡欲勤治之训,宫寝有制,进御以时,而退朝即御文华,裁决章奏,日暮还宫,以养寿命之源。报闻。出按甘肃乱卒事,总兵官李隆等皆伏罪。还朝,以灾异陈刑狱失平八事。寻迁兵部右侍郎。时“大礼”未定。岳言若以两考为嫌,第称孝宗庙号,毋称伯考,以稍存正统。大学士石珤请从之。帝切责珤,夺岳俸两月。转左侍郎。请罢山海关税,弗许。中官崔文欲用其兄子为副将,岳持不可。宁夏总兵官仲勋行贿京师,御史聂豹以风闻论岳。岳自白,因乞休。归十五年而卒。
  刘玉,字咸栗,万安人。祖广衡,永乐末进士。正统间,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积粟数百万,督治陂塘为旱涝备。景泰初,历左副都御史,镇守陕西。请遇灾伤,毋俟勘报,即除其赋,庶有司不得借覆核阴行科率,从之。还治院事。福建、浙江盗起,命往督兵捕。议创寿宁县于官台山,以清盗窟。讨平处州贼。已,复巡抚辽东。居官以廉节称。终刑部尚书。父乔,成化初进士。累官湖广左布政使。玉登弘治九年进士,授辉县知县。发粟振饥,奏蠲虚税,复业者千家。擢御史。初,孙伯坚、金琦、王宁皆以传奉得官,已,又以指挥胡震为都指挥,分守通州。玉抗疏言:“传奉不已,继之内批,累圣德,乞皆罢之。”不纳。
  武宗即位,甫四月,灾异迭见,玉陈修省六事。出按京畿,中官吴忠奉命选后妃,肆贪虐。玉奏。不问。刘健、谢迁罢,玉驰疏言:“刘瑾等佞幸小臣,巧戏弄,投陛下一笑。顾谗邪而弃辅臣,此乱危所自起。况今白虹贯日,彗见紫微宫,星摇天王之位。民穷财殚,所在空虚,陛下不改图,天下将殆。乞置瑾等于理,仍留健、迁辅政。”不报。玉遂引疾归。后瑾榜玉奸党,复诬构之。罚输粟塞下者三,最后逮系诏狱,削籍放归。瑾诛,起河南佥事,迁福建副使,皆董学政。正德十五年,累擢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江防。宸濠反,攻安庆,玉以舟师赴援。事定,改抚郧阳。
  世宗即位,召为左佥都御史。论遏乱功,进右副都御史。嘉靖元年改左。历刑部左、右侍郎。初,偕九卿争兴献帝不宜称皇,及帝欲考献帝,又偕廷臣伏阙哭争。六年秋坐李福达狱削籍,卒于家。
  玉所居仅庇风雨。天文、地理、兵制、刑律皆有论著。隆庆初,赠刑部尚书,谥端毅。
  子悫,南京工部右侍郎。历官亦有声。
  汪元锡,字天启,婺源人。正德六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三迁都给事中。陕西镇守中官廖鸾族子铠,冒功为锦衣千户,随鸾于陕。元锡争之,言铠父鹏已乱中州,勿使铠复乱陕右。乞征还鸾,置铠父子于理。偏头关之捷,录功太滥,偕同官言太监张忠、总兵官刘晖等不宜赏。湖广镇守太监杜甫请巡历所部,帝许之,元锡等据祖制力争。帝幸昌平、宣府、大同,元锡偕同官邢寰累疏谏;复言宣府守将朱振等皆扈从西巡,寇乘虚入塞,何以御之?已,闻帝将选禁军亲征四海治部寇,复极陈不可。安远侯柳文镇湖广,奏携参随七十余人,元锡乞寝所奏。车驾还京,以应州之捷大赉文武群臣。元锡等言:“是役杀边民无算,六军多伤。今君臣欣喜交贺,而军民系贼庭,南向号哭,臣等何忍受赐?”中旨以纳粟都指挥马昊守备仪真,复遣内官分守潼关、山海关,驾又幸大喜峰口,欲招三卫花当、把儿孙,元锡等皆抗章谏。
  帝欲南幸,舒芬、黄巩切谏得罪,给事御史遂不敢争。及帝将亲征宸濠,元锡复谏沮。宸濠就执,元锡、寰偕六科驰疏请回銮。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锡等复屡申前请,且言:“供亿繁费,使牒旁午。奸宄冒官校,少女充离宫。陛下不以宗社为重,专事逸游,岂能长保天下。”语甚危切。
  中旨以内官晁进、杨保分守兰州、肃州,元锡等言:“二州逼强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群小不悦,矫旨责之。诏改团营西官厅为威武团练营,以江彬、许泰等提督之,别择地为团营教场。元锡言:“拓地则扰居民,兴工则费财力,以朝廷自将之军而彬等概加提督,则僣名分。”不从。会帝崩,事已。
  世宗即位,疏言:“都督郤永以附江彬下狱,宜释而用之。锦衣都指挥郭鳌等十人皆彬党,宜下狱治。”咸报可。张铣、许泰系狱,帝忽宥其死。元锡争,不听。屡迁至太仆卿。嘉靖六年,帝以李福达狱下三法司于理。元锡不能平,有后言,闻于张璁,并下狱夺职。后用荐起故官。历户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邢寰,黄梅人。正德三年进士。数言事,有直声。
  寇天叙,字子惇,榆次人。由乡举入太学。与崔铣、吕柟善。登正德三年进士,除南京大理评事,进寺副。累迁应天府丞。武宗驻南京,从官卫士十余万,日费金万计,近幸求索倍之。尹齐宗道忧惧卒,天叙摄其事,日青衣皂帽坐堂上。江彬使者至,好语之曰:“民穷官帑乏,无可结欢,丞专待谴耳。”彬使累至皆然,彬亦止。他权幸有求,则曰:“俟若奏即予。”禁军攫民物,天叙与兵部尚书乔宇选拳勇者与搏戏。禁军卒受伤,惭且畏,不敢横。其随事禁制多类此。驾驻九月,南京不大困者,天叙与宇力也。
  嘉靖三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未行,改郧阳。甫二月,又改甘肃。回贼犯山丹,督将士擒其长脱脱木儿。西域贡狮子、犀牛、西狗,天叙请却之,不听。进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寇入固原,击败之,斩首百余。又讨平大盗王居等,累赐银币。织造太监至,有司议奏罢之。天叙曰:“甫至遽请罢,即不罢,焰且益张。”会岁祲,乃请蠲租税,发粟振饥民;因言织造非俭岁所宜设,帝立召还。历兵部右侍郎,卒。家贫,丧事不具。天叙在太学时,尝闻父疾,驰六昼夜抵家,父疾亦廖。
  唐胄,字平侯,琼山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户部主事。以忧归。刘瑾斥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夺职。瑾诛,召用,以母老不出。嘉靖初,起故官。疏谏内官织造,请为宋死节臣赵与珞追谥立祠。进员外郎,迁广西提学佥事。令土官及瑶、蛮悉遣子入学。擢金腾副使。土酋莽信虐,计擒之。木邦、孟养构兵,胄遣使宣谕,木邦遂献地。屡迁广西左布政使。官军讨古田贼,久无功,胄遣使抚之其魁曰:“是前唐使君令吾子入学者。”即解甲。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移山东。迁南京户部右侍郎。十五年改北部,进左侍郎。帝以安南久不贡,将致讨,郭勋复赞之。诏遣锦衣官问状,中外严兵待发。胄上疏谏曰:
  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贡而已,兵不必用,官亦无容遣。若欲讨之,则有不可者七,请一一陈之:
  古帝王不以中国之治治蛮夷,故安南不征,著在《祖训》。一也。
  太宗既灭黎季筼,求陈氏后不得,始郡县之。后兵连不解,仁庙每以为恨。章皇帝成先志,弃而不守,今日当率循。二也。
  外夷分争,中国之福。安南自五代至元,更曲、刘、绍、吴、丁、黎、李、陈八姓,迭兴迭废,而岭南外警遂稀。今纷争,正不当问,奈何殃赤子以威小丑,割心腹以补四肢,无益有害。三也。
  若谓中国近境,宜乘乱取之。臣考马援南征,深历浪泊,士卒死亡几半,所立铜柱为汉极界,乃近在今思明府耳。先朝虽尝平之,然屡服屡叛,中国士马物故者以数十万计,竭二十余年之财力,仅得数十郡县之虚名而止。况又有征之不克,如宋太宗、神宗,元宪宗、世祖朝故事乎?此可为殷鉴。四也。
  外邦入贡,乃彼之利。一则奉正朔以威其邻,一则通贸易以足其国。故今虽兵乱,尚累累奉表笺、具方物,款关求入,守臣以姓名不符却之。是彼欲贡不得,非抗不贡也。以此责之,词不顺。五也。
  兴师则需饷。今四川有采木之役,贵州有凯口之师,而两广积储数十万,率耗于田州岑猛之役。又大工频兴,所在军储悉输将作,兴师数十万,何以给之?六也。
  然臣所忧,又不止此。唐之衰也,自明皇南诏之役始。宋之衰也,自神宗伐辽之役始。今北寇日强,据我河套。边卒屡叛,毁我藩篱。北顾方殷,更启南征之议,脱有不测,谁任其咎?七也。
  锦衣武人,暗于大体。倘稍枉是非之实,致彼不服,反足损威。即令按问得情,伐之不可,不伐不可,进退无据,何以为谋?且今严兵待发之诏初下,而征求骚扰之害已形,是忧不在外夷,而在邦域中矣。请停遣勘官,罢一切征调,天下幸甚。
  章下兵部,请从其议。得旨,待勘官还更议。明年四月,帝决计征讨。侍郎潘珍、两广总督潘旦、巡按御史余光相继谏,皆不纳。后遣毛伯温往,卒抚降之。
  郭勋为祖英请配享,胄疏争。帝欲祀献皇帝明堂,配上帝,胄力言不可。帝大怒,下诏狱拷掠,削籍归。遇赦复冠带,卒。隆庆初,赠右都御史。
  胄耿介孝友,好学多著述,立朝有执持,为岭南人士之冠。
  潘珍,字玉卿,婺源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正德中,历官山东佥事,分巡衮州。贼刘七等猝至,有备不敢攻,引去,掠曲阜。珍奏徙县治而城之。迁福建副使,湖广左布政使。嘉靖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累迁兵部左侍郎。时议谏讨安南,珍上疏谏曰:“陈暠、莫登庸皆杀逆之贼,黎宁与其父譓不请封入贡亦二十年,揆以大义,皆所当讨,何独徇宁请为左右?且其地不足郡县置,叛服无与中国。今北敌曰蕃,联帐万里,烽警屡闻,顾释门庭防,远事瘴蛮,非计之得。宜遣大臣有文武才者,声言进讨。檄数登庸罪,赦其胁从,且令黎宁合剿。贼父子不擒则降,何必劳师?”帝责珍挠成命,褫职归。寻以恩诏复官,致仕。珍廉直有行谊,中外十余荐,皆报寝。卒,赠右都御史。
  珍族子旦,字希周。弘治十八年进士。知漳州邵武。三迁浙江左布政使。斥羡金不取。嘉靖八年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数平巨寇。累迁刑部右侍郎。十五年冬,以兵部左侍郎提督两广军务。诏起复毛伯温讨安南。旦行过其里,语之曰:“安南非门庭寇。公宜以终丧辞。往来之间,少缓师期。俟其闻命求款,因抚之,可百全也。”旦抵广,适安南使至,驰疏言:“莫登庸之篡黎氏,犹黎氏之篡陈氏也。朝廷将兴问罪师,登庸即有求贡之使,何尝不畏天威?乞容臣等观变,待彼国自定。若登庸奉表献琛,于中国体足矣,岂必穷兵万里哉。”
  章下礼、兵二部。族父珍适以言得罪,尚书严嵩、张瓒绌旦议不用。会伯温人都,见旦疏不悦。言总督任重,宜择知兵者。遂改旦南京兵部,以张经代之。未行,引疾乞休,语侵伯温。帝怒,勒致仕。将还,吏白例支库金为道里费。旦笑曰:“吾不以妄取为例。”卒,赠工部尚书。
  旦上书半岁,广东巡按御史余光亦言:“黎氏鱼肉国君,在陈氏为贼子;抗拒中国,在我朝为乱魁。今失国,或天假手登庸以报之也。自宋以来,丁移于李,李夺于陈,陈篡于黎,今黎又转于莫。欲兴黎氏,势必不能。臣已遣官责其修贡。道里悬远,往复陈请,必失事机。乞令臣便宜从事。”帝以光疏中引五季、六朝事,下之兵部。咎光轻率,夺其俸。无何,光进乡试录。礼部尚书严嵩摘其误,奏之,被逮削籍。光,江宁人。
  李中,字子庸,吉水人,正德九年进士。杨一清为吏部,数召中应言官试,不赴。及授工部主事,武宗自称大庆法王,建寺西华门内,用番僧住持,廷臣莫敢言。中拜官三月即抗疏曰:“曩逆瑾窃权,势焰薰灼。陛下既悟,诛之无赦,圣武可谓卓绝矣。今大权未收,储位未建,义子未革,纪纲日驰,风俗日壤,小人日进,君子日退,士气日靡,言路日闭,名器日轻,贿赂日行,礼乐日废,刑罚日滥,民财日殚,军政日弊。瑾既诛矣,而善治一无可举者,由陛下惑异端故也。夫禁掖严邃,岂异教所得杂居?今乃建寺西华门内,延止番僧,日与聚处。异言日沃,忠言日远,用舍颠倒,举错乖方。政务废驰,职此之故。伏望陛下翻然悔悟,毁佛寺,出番僧,妙选儒臣,朝夕劝讲,揽大权以绝天下之奸,建储位以立天下之本,革义子以正天下之名,则所谓振纪纲、励风俗、进君子、退小人诸事,可次第举矣。”帝怒。罪将不测,以大臣救得免。逾日,中旨谪广东通衢丞。王守仁抚赣州,檄中参其军事。预平宸濠。
  世宗践阼,复故官。未任,擢广东佥事。再迁广西提学副使,以身为教。择诸生高等聚五经书院,五日一登堂讲难。三迁广东右布政使。忤总督及巡抚御史,坐以不称职,当罢。霍韬署吏部事,称中素廉节有才望,当留。会政府有不悦者,降四川右参政。十八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岁歉,令民捕蝗者倍予谷,蝗绝而饥者济。擒剧盗关继光,邻境攘其功,中不与辩。进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御史金灿按四川时,尝荐中。中不谢,灿憾之,至是摭他事诬劾。方议调用而中卒。光宗时,追谥庄介。
  中守官廉。自广西归,欲饭客,贷米邻家。米至,又乏薪,将以浴器爨。会日已暮,竟不及饭而别。少学于同里杨珠,既而扩充之,沉潜邃密,学者称谷平先生。门人罗洪先、王龟年、周子恭皆能传其学。中族人楷,又传洪先之学。
  楷,字邦正。由举人授汤溪知县。母艰服阕,补青田。时倭躏东南,楷积谷资守御。青田故无城。倭至,楷御于沙埠,倭不得渡,乃以间筑城。倭又至,登陴守,日杀贼数人,倭遁去。改知昌乐,亦以治行闻。
  欧阳铎,字崇道,泰和人。正德三年进士。授行人。上书极论时政,不报。使蜀府,王厚遗之,不受。历工部郎中,改南兵部。出为延平知府。毁淫祠数十百所,以其材葺学宫。司礼太监萧敬家奴杀人,置之法。调福州,议均徭曰:“郡多士大夫,其士大夫又多田产。民有产者无几耳,而徭则尽责之民。请分民半役。”士大夫率不便。巡按御史汪珊力持之,议乃行。嘉靖三年擢广东提学副使。累迁南京光禄卿,历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苏、松田不甚相悬。下者亩五升,上者至二十倍。铎令赋最重者减耗米,派轻赍;最轻者征本色,增耗米。阴轻重之,赋乃均。诸推收田,从圩不从户,诡寄无所容。州县荒田四千四百余顷,岁勒民偿赋。铎以所清漏赋及他奇羡补之。议徭役及裁邮置费凡数十百条,民皆称便。迁南京兵部侍郎,进吏部右侍郎。九庙灾,自陈去。
  铎有文学,内行修洁。仕虽通显,家具萧然。卒,赠工部尚书,谥恭简。
  陶谐,字世和,会稽人。弘治八年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授工科给事中。请命儒臣日讲《大学衍义》,孝宗嘉纳之。
  正德改元,刘瑾等乱政。谐请以瑾等误国罪告先帝,罪之勿赦。瑾摘其譌字令对状,伏罪乃宥之。帝命中官崔杲等往江南、浙江织造,杲等复乞长芦盐引。谐再疏争,皆不听。谐当出理边储,以工科掌印无人,请俟行日遣官代署。瑾遂中谐,下诏狱廷杖,斥为民。旋榜为奸党。又诬以巡视十库时缺布不奏,复械至阙下杖之,谪戍肃州。瑾诛,释还乡,其党犹用事,竟不获召。
  嘉靖元年复官。未至,除江西佥事,转河南管河副使。命沿河植柳,傍艺葭苇,有事采以为埽。总理都御史请推行之诸道,岁省费钜万。迁参政,历左、右布政使,皆在河南。久之,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赣、汀、漳军务。疏言:“守令迁太骤,宜以六年为期。言官忤旨,当优容。养病官才力堪任者,毋终弃。”时南京御史马〈敭〉等劾王琼被逮,而新例养病久者率不复收叙,故谐以为言。又奏:“今天下差徭烦重。既有河夫、机兵、打手、富户、力士诸役,乃编审里甲,复征旷丁课及供亿诸费。乞皆罢免。”帝采纳之。
  寻迁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海寇陈邦瑞、许折桂等突入波罗庙,欲犯广州,为指挥李筜所蹙。邦瑞投水死,折桂还所执指挥二人,乞就抚。谐居折桂等东莞,编为总甲,使约束其党五百人为新民。兵部以降贼群聚,恐乘隙为变,令解散其党。已,阳春贼赵林花等攻城,与德庆贼凤二全相倚为患,谐讨破百二十五砦。帝曰:“谐功足录,第前纵患者谁?”乃仅赉银币。琼山沙湾洞贼黎佛二等杀典史,谐复剿平。为总督三年,俘斩累万。母忧归。起兵部左侍郎。九庙灾,自陈致仕归。卒,赠兵部尚书。隆庆初,谥庄敏。
  孙大顺,字景熙。嘉靖四十五年进士。历官福建右布政使。司帑失银,吏卒五十人皆坐系。大顺言于左使曰:“盗者两三人耳,何尽系之为?请为公治之。”乃纵囚令迹盗,果得真者。终右副都御史,广西巡抚。
  弟大临,字虞臣。嘉靖三十五年进士及第,授编修。吴时来劾严嵩,大临为定疏草。时来下诏狱,诘所共谋。大临不顾,日饷之药物,时来亦忍死无一言。万历初,累官吏部侍郎。卒,赠吏部尚书,谥文僖。大临少应举杭州,邻妇夜奔,拒之,旦遂徙舍。为人宽然长者,而内持贞介,不以势利易。
  大顺子允淳,与父同登进士。终尚宝丞。
  潘埙,字伯和,山阳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工科给事中。性刚决,弹劾无所避。论诸大寮王鼎、刘机、甯杲、陈天祥等,多见纳。
  乾清宫灾,埙上疏曰:“陛下莅阼九年,治效未臻,灾祥迭见。臣愿非安宅不居,非大道不由,非正人不亲,非儒术不崇,非大阅不观兵,非执法不成狱,非骨肉之亲不干政,非汗马之劳不滥赏。臣闻陛下好戏谑矣。臣以为入而内庭琴瑟钟鼓人伦之乐,不必游离宫以为欢,狎群小以为快也;出而外廷华裔一统莫非臣妾,不必收朝官为私人,集远人为勇士也。闻陛下好佛矣。臣以为南郊有天地,太庙有祖宗。锡祉迎庥,佛于何有?番僧可逐而度僧可止也。闻陛下好勇、好货、好土木矣。臣以为诛奸遏乱,大勇也,不须驰马试剑以自劳。三军六师,大武也,不须边将边军以自拥。任土作贡,皇店奚为?闤阓骈阗,内市安用?阿房壮丽,古以为金块珠砾也,况养豹乎!金碧荧煌,古以为涂膏畔血也,况供佛乎!是数者之好皆可已而不已者也。”疏入,报闻。
  十一年正月,上书言:“陛下始者血气未定,礼度或逾。今春秋已盛,更弦易辙,此其时也。昔太甲居桐,处仁迁义,不失中兴。汉武下轮台之诏,年已七十,犹为令主。况陛下过未浮于太甲,悔又早于武帝,何愆不可盖,何治不可建乎?”时欲毁西安门外民居,有所兴作。埙与御史熊相、曹雷复切谏,皆不报。
  三迁至兵科都给事中。右都督毛伦以附刘瑾论死,削世荫。伦尝有德于钱宁,恃为内援,其子求复袭。埙等力争,宁从中主之,寝其奏。忽中旨命埙与吏科给事中吕经各进一阶,外调,举朝大骇。给事中邵锡、御史王金等交章请留,不报。遂添注埙开州同知。
  嘉请七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潞州巨盗陈卿据青阳山为乱,山西巡抚江潮、常道先后讨贼无功,乃敕埙会剿。埙谋于道曰:“贼守险,难以阵。合诸路夹攻,出不意夺其险,乃可擒也。”遂分五哨三路入,募土人为导。首攻夺井脑,贼悉众争险。官军奋击,大破之,追奔至莎草岭,毁安阳诸巢。山东副使牛鸾由潞城入,破贼李庄泉。其夕,河南副使翟瓒捣卿巢,卿败走。瓒追败之栾庄山,又败之神河。山西佥事陈大纲亦屡蹙贼,先后降二千三百余人。自进兵至搜灭贼巢,凡二十九日。捷闻,帝将大赉,遣给事中夏言往核,未报。河南大饥,埙不以时振,而河南知府范璁不待报,辄开仓发粟,民德而颂之。埙怨声大起,流闻禁中。帝切责抚、按匿灾状。埙惶恐引罪,且归罪于璁,遂为给事中蔡经等所劾。诏罢埙,永不叙用。言核上平贼功,埙为首。桂萼恶之,但赉银币。年八十七卒。
  吕经,字道夫,陕西宁州人。正德三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九年,乾清宫灾,经上疏极论义子、番僧、边帅之害。屡迁吏科都给事中,复极论马昂女弟入宫事,又劾方面最贪暴者四人。群小咸恶,遂谪蒲州同知。又以事忤中官黄玉,诬劾系狱。
  世宗即位,擢山东参政。嘉靖十三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故事,每军一,佐以余丁三;每马一,给牧地五十亩。经损余丁之二编入均徭册,尽收牧地还官。又役军筑边墙,督趣过当。诸军诣经乞罢役,都指挥刘尚德叱之不退,经呼左右榜诉者。卒遂争殴尚德,经窜苑马寺幽室中。乱卒毁府门,火均徭册,搜得经,裂其冠裳,幽之都司署。帝诏经还朝。都指挥袁璘将克诸军草价为办装,卒复执经,裸而置之狱,虐辱之,胁镇守中官王纯等奏经十一罪。帝逮经。乱卒复置官校于狱,久之始解。经下诏狱,谪戍茂州。数年释还。隆庆初,复官,卒。乱卒为曾铣所定,见《铣传》。
  欧阳重,字子重,庐陵人。正德三年进士。殿试对策,历诋阙政。授刑部主事。刘瑾兄死,百官往吊,重不往。张锐、钱宁掌厂卫,连构搢绅狱,重皆力与争。锐等假他事系之狱,赎杖还职,仍停俸。再迁郎中。历四川、云南提学副使。迁浙江按察使,未上。嘉靖六年春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会寻甸土酋安铨、凤朝文反,廷议以重谙滇事,乃改云南。初,武定土知府凤诏母子坐事留云南,朝文绐其众,言诏已戮,官军将尽灭其部党,以故诸蛮悉从为乱,攻围会城。重督兵击败之,而遣诏母子还故地。其党愕,相率归之。朝文计穷,绝普渡河走。追兵至,歼焉。铨逃寻甸故巢。官军攻破其砦,执铨,贼尽平。乃散其党二万人,迁寻甸府于凤梧山下,更设守御千户所。重推功于前抚臣傅习,并进秩任子。缅甸、木邦、陇川、孟密、孟养诸酋相仇杀,各讦奏于朝,下重等勘覆。遣参政王汝舟、知府严时泰等遍历诸蛮,譬以祸福。皆还侵地,供贡如故。重列善后数事,悉报可,赐玺书褒谕。重乃恤创残,振贫乏,轻徭赋,规画盐铁商税、屯田诸务。民咸便之。
  云南岁贡金千两,费不赀。大理太和苍山产奇石,镇守中官遣军匠攻凿。山崩,压死无算。重皆疏罢之,浮费大省。当是时,镇守太监杜唐、黔国公沐绍勋相比为奸利,长吏不敢问,群盗由此起。重疏言:盗率唐、绍勋庄户,请究主者。又奏绍勋任千户何经广诱奸人,夺民产;唐役占官军,岁取财万计。因极言镇守中官宜革。帝颇纳其言,频下诏饬绍勋,命唐还京待勘。二人惧且怒,遣人结张璁,谋去重。会重奉命清异姓冒军弊,都司久未报,给饷后期。唐等遂嗾六卫军华于军门。巡按御史刘臬以闻。劾重及唐、绍勋处置失当。璁从中主之,解重职,责臬党庇,调外任,唐、绍勋不问。都给事中夏言等抗章曰:“以军士噪罪抚、按,纪纲谓何?况重奉诏非生事。臬言唐、绍勋罪与重等,今处分失宜,无以服天下。顷年士卒骄悍,相效成风,类以月粮借口。如甘肃、大同、福州、保定,事变屡见。失今不治,他日当事之臣以此为讳,专务姑息,孰肯为陛下任事哉!愿曲宥二臣,全朝廷之体。”帝怒,夺言等俸。重罢归在道,闻御史王化劾其为桂萼党,不胜忿,抗疏陈辨,请录“大礼”大狱被逐诸臣,而自乞褫职。又言得绍勋所遣百户丁镇私书,知行贿张璁,乞其覆护;璁奸佞,不宜在左右。璁疏辨。帝以重失职怨望,黜为民。重以臬被谪,言等夺俸,皆由己致之,复疏乞重谴代言官罪。帝益怒,以已除名,置不问。重家居二十余年,言者屡荐,竟不复召。
  朱裳,字公垂,沙河人。年十四为诸生,读书黉舍,躬执爨。提学御史顾潜俾受学于崔铣。登正德九年进士,擢御史,巡盐河南。钱宁遣人牟盐利,裳禁不予。巡按山东。前御史王相忤镇守中官黎监,被诬下诏狱。裳抗疏直相,劾监八罪。帝还自宣府,裳请下罪己诏,新庶政,以结人心。不报。山东大水,淹城武、单二城。以裳言,命相地改筑。帝幸南都久,裳极陈小人荧惑之害。出为巩昌知府。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迁浙江副使。日啜菜羹,妻操井臼,迎父就养。同列知其贫,制衣一袭为寿,父亦拒不纳。三迁至浙江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数条上方略。外艰归,久不起。帝南巡,谒行在,命以故官总理河道。迎章圣太后梓宫,冒暑卒。隆庆中,追赠户部右侍郎,谥端简。
  陈察,字元习,常熟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南昌推官。正德初,擢南京御史。寻改北。刘瑾既诛,武宗犹日狎群小。察偕同官请务讲学,节嗜欲,勤视朝,语甚切直。以养亲归。家居九年,始赴补。会帝将亲征宸濠。察请无行,而亟下罪己诏。忤旨,夺俸一年。谕群臣更谏,必置极典。俄巡按云南。助巡抚何孟春讨定弥勒州,以功增秩。世宗即位,疏言金齿、腾冲地极边徼,既统以巡抚总兵,又有监司守备分辖,无事镇守中官。因劾太监刘玉、都督沐崧罪。诏并罢还。
  嘉靖初,按四川。请罢镇守中官,不听。帝亲鞫杨言,落其一指。察大呼曰:“臣愿以不肖躯易言命,不忍言独死。”帝目摄之,察不为动。退具疏申理,且请下王邦奇于狱,直声震朝野。巡视京营,与给事中王科极陈武定侯郭勋贪横状。擢南京太仆少卿。疏辞,因请召前给事中刘世贤等二十余人。帝怒,责以市恩要名,贬远方杂职。给事中王俊民、郑一鹏论救,皆夺俸。察补海阳教谕。累迁山西左布政使,入为光禄卿。十二年,以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居二年,乞休,因荐前都御史万镗、大理卿董天锡等十四人可用。吏部请从其言。帝夺部臣俸,责察徇私妄举,斥为民。察居官廉,既归,敝衣粝食而已。
  孙懋,字德夫,慈溪人。正德六年进士。授浦城知县,擢南京吏科给事中。御史张经、宁波知府翟唐忤奄人被逮,懋偕同官论救。织造太监史宣诬主事王銮、知县胡守约,下之诏狱。懋言:“宣妄言御赐黄棍,听挞死官吏,胁主簿孙锦死,今又诬守职臣。乞治宣罪,还銮、守约故任。”未几,复偕诸给事言:“臣等屡建白,不择可否,一概留中。万一奸人阴结党类,公行阻遏,朝有大事,陛下不闻,大臣不知,祸可胜言!”皆不报。已,又劾罢盐法侍郎薛章,请黜太仆少卿马陟,留御史徐文华,召还谢迁、韩文、孙交、张原、周广、高公韶、王思等,罢游畋射猎,复御朝常仪,还久留边兵,汰锦衣冗官,诸疏皆侃侃。江彬导帝巡幸。懋言:“彬枭桀憸邪,挟至尊出居庸,无大臣保护,独处沙漠将半载。两宫违养,郊庙不亲,四方灾异迭见,盗贼蜂起。留彬一日,为宗社一日忧,乞立置重典。”时中外章奏,帝率不省视。规主阙者,往往得无罪。一触权幸,祸立至,人皆为懋危。而彬方日侍帝娱乐,亦不之见也。请回銮,谏南幸,懋皆与。宸濠反,帝在南都,懋从行。请急定平贼功赏,既又数请还京,率同官伏阙,皆不省。
  世宗即位,疏荐建言贬谪诸臣周广、茫辂等二十人,皆召用。劾南京祭酒陈霁、太常卿张道荣,皆罢。未几,言:“谢迁、韩文起用,乞仿宋起文彦博故事,不烦职务,大礼大政,时令参预,必有裨新政。”帝虽善之,不能用。
  出为广东参议,迁副使。嘉靖四年,有锦衣官校侦事广东,懋与按察使张祐疑其伪,执之。事闻,逮下诏狱,谪藤县典史。屡迁至广西布政使。十六年入为应天府尹。坐所进乡试录忤旨,致仕,卒。
  王仪,字克敬,文安人。嘉靖二年进士。除灵璧知县。以能,调嘉定。七年擢御史,巡按陕西。秦府豪占民产,仪悉夺还民。延绥大饥,朝命陕西布政使胡忠为巡抚,仪论罢之。已,巡按河南。赵府辅国将军祐椋招亡命杀人劫夺积十余年,莫敢发。仪偕巡抚吴山奏之,夺爵禁锢。会仪出为苏州知府,甫三月,祐椋潜入都,奏仪捃摭,并讦都御史毛伯温以私憾入己罪。且言:“臣尝建醮祈皇嗣,为知府王天民讪笑”,请并按问。帝心知祐椋罪,而悦其建醮语。为遣使覆按,解仪、伯温任,下天民狱。使者奏仪不诬,第祐椋罪在赦前,宜轻坐。帝终怜祐椋爱己,竟复其爵,除仪名,伯温、山、天民皆得罪。终嘉靖世,多以诽谤斋醮获重祸,由祐椋讦奏始。
  仪去苏州,士民走阙下乞留,帝不许。既而荐起知抚州。苏州士民复走阙下乞还仪,至再,不报。归诉于巡抚侯位。位以闻,帝乃许之。至则叹曰:“苏赋当天下什二,而田额淆无可考,何以定赋?”乃履亩丈之,使县各为籍。以八事定田赋,以三条核税课,徭役、杂办维均。治为知府第一,进浙江副使,饬苏、松、常、镇兵备。时巡抚欧阳铎均田赋,仪佐之,以治苏者推行于旁郡。坐与操江王学夔讨贼败绩,停俸戴罪。未几,殪贼江中,进秩一等,迁山西右参政,分守冀、宁。寇抵清源城,仪洞开城门,寇疑引去。按行所部,筑城郭,积糗粮,榆次、平定间遂皆有城。
  二十一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冠入龙门,总兵官郤永等败之。仪进右副都御史。寻以筑边垣,赉银币。寇自万全右卫入,游骑犯完、唐。夺俸二级。考察拾遗,贬一官。已,勘上失事罪,贬秩如初。久之,除肃州兵备副使,协巡抚杨博徙哈密遗种于境外。稍迁右参政,复拜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未行,俺答犯京师,诏仪驰镇通州。仇鸾部卒掠民赀,捕笞之,枷市门外。鸾诉于帝,逮讯斥为民,卒。隆庆初,子缄讼冤,复官赐恤。
  缄,官按察使,分巡辽阳,以知兵名。
  王学夔,安福人。正德时,以吏部主事谏南巡,跪阙下,受杖。嘉靖初,奏请裁戚畹,又申救言官。历考功、文选郎中,廉谨为时所称。尝抚治郧阳。有伪称皇子者,诸司议用兵。学夔曰:“妄竖子耳。”密捕致之辟。累迁南京吏、礼、兵三部尚书。隆庆、万历间,存问者再。年九十四卒。赠太子少保。
  曾钧,字廷和,进贤人。嘉靖十一年进士。授行人。擢南京礼科给事中。时四方银场得不偿费,且为盗窟,钧奏罢之。
  钧刚廉疾俗。首劾罢参赞尚书刘龙。已,劾翊国公郭勋、礼部尚书严嵩。未几劾工部侍郎蒋淦、延绥巡抚赵锦。最后劾罢操江都御史柴经。直声震一时。
  出为云南副使。两司诣黔国公率廷谒,钧始正其礼,且厘还所侵丽江民地。迁四川参政。黔寇乱,抚定之。屡迁河南左布政使。三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徐、邳等十七州县连被水患,帝忧之,趣上方略。钧请浚刘伶台至赤晏庙八十里,筑草湾老黄河口,增高家堰长堤,缮新庄等旧闸。阅数月,工成。进工部右侍郎。治河四年,入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久之,乞归。家居十余年卒。赠刑部尚书,谥恭肃。
  赞曰:郑岳等居官,历著风操。箴主阙,抑近幸,本末皆有可观。斤斤奉职,所至以治办闻,殆列卿之良欤!唐胄论安南,切于事理。欧阳铎之均田赋,惠爱在民;令久于其任,几与周忱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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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卷二十九 志第五

卷三十 志第六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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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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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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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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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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