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二

  乔宇 孙交(子元) 林俊(子达) (张黻) 金献民 秦金(孙柱)赵璜 邹文盛 梁材 刘麟 蒋瑶 王廷相

  乔宇,字希大,山西乐平人。祖毅,工部左侍郎。父凤,职方郎中。皆以清节显。宇登成化二十年进士,授礼部主事。弘治初,王恕为吏部,调之文选,三迁至郎中。门无私谒。擢太常少卿。武宗嗣位,遣祀中镇、西海。还朝,条上道中所见军民困苦六事。已,迁光禄卿,历户部左、右侍郎。刘瑾败,大臣多以党附见劾,宇独无所染。拜南京礼部尚书。乾清宫灾,率同列言视朝不勤,经筵久辍,国本未建,义子猥多,番僧处禁寺,优伶侍起居,立皇店,留边兵,习战斗,土木繁兴,织造不息,凡十事。帝不省。久之,改兵部,参赞机务。以帝远游塞上,而监国无人,请早建储贰。帝将自击寇,宇复率同列谏。皆不报。
  未几,宁王宸濠反,扬言旦夕下南京。宇严为警备,而谈笑自如。时携客燕城外,密察地险易,置戍守。综理周密,内外宴然。指挥杨锐有才略,署为安庆守备。镇守中官刘瑯与濠通,为预伏死士。宇刺得其情,诘瑯用事者,瑯惧不敢动。宇乃大索城中,斩所伏壮士三百人,悬首江上。宸濠失内应,且知有备,不敢东。攻安庆,锐固守不得下。未几败。
  帝至南京,诏百官戎服朝明年正旦。宇不可,率诸臣朝服贺。江彬索城门诸钥,都督府问宇。宇曰:“守备者,所以谨非常。禁门锁钥,孰敢索?亦孰敢予?虽天子诏不可得。”都督府以宇言复,乃已。彬矫旨有所求,日数十至,宇必廷白之,彬亦稍稍止。彬欲谮去宇。守备太监王伟者,初为帝伴读,帝信之,每从中调护,故彬谋不行。帝驻南京九月,宇倡诸臣三请回銮,又自伏阙请。驾旋,扈至扬州。明年加太子太保。论保障功,复加少保。
  世宗即位,召为吏部尚书。宇自为选郎,有人伦鉴,及是铨政一清。帝求治锐甚。宇与林俊、鼓泽、孙交,皆海内重望,帝亦委任之。凡为权幸所黜者,皆起列庶位,天下欣欣望治。帝性刚,好自用,宇所执渐不见听。兴府需次官六十三人,乞迁叙。宇言此辈虚隶名籍,与见供事者不同。黜罚之有差,皆怨宇。帝欲封驸马都尉崔元为侯,外戚蒋轮、邵喜为伯,宇不可。无何,诏进寿宁侯张鹤龄为公,封后父陈万言为伯,授万言子绍祖尚宝丞。宇言:“累朝太后戚属无生封公者,张峦亦殁后赠,今奈何以父赠为子封。万言封伯视峦更骤,而子授尚宝非制。愿陛下守典章,以垂万世。”帝并不从。史道讦杨廷和,宇言道挟私,遂下之诏狱。曹嘉助道劾宇,宇求罢,帝命鸿胪趋视事。
  宇遇事不可,无不力争,而争“大礼”尤切。帝欲加兴献帝皇号,宇言加皇于本生之亲,则干正统,非所以重宗庙,正名分。及礼官请称献帝为本生考,帝改称本生皇考,又诏建献帝庙于大内,宇等复连章谏。特旨用席书为礼部尚书,宇又偕九卿言:“陛下罢汪俊,用席书;谪马明衡、季本、陈逅,召张璁、桂萼、霍韬。举措乖违,人心骇愕。夫以一二人邪说,废天下万世公议,内离骨肉,外间君臣,名为效忠,实累圣德。且书不繇廷推,特出内降,此祖宗来所未有。乞令俊与书各仍旧职,宥明衡等,止璁、萼毋召。”寻复请罢璁、萼、书,而出争“大礼”者吕柟、邹守益于狱。会璁、萼至京,诏皆用为学士。宇等又言:“内降恩泽,先朝率施于佞幸小人。若士大夫一预其间,即不为清议所齿。况学士最清华,而俾萼等居之,谁复肯与同列哉?”帝怒,切责。宇遂乞休,许之。驰传给夫廪,犹如故事。御史许中、刘隅等请留宇,帝曰:“朕非不用宇,宇自以疾求去耳。”后《明伦大典》成,追论前议,夺官。杨一清卒,宇渡江吊之。南都父老皆出迎,举手加额曰:“活我者,公也。”
  宇幼从父京师,学于杨一清。成进士后,复从李东阳游。诗文雄隽,兼通篆籀。性好山水,尝陟太华绝顶。遇虎,仆夫皆惊仆,宇端坐不动,虎徐帖尾去。家居澹泊,服御若寒士。身殁,二妾刘、许皆从死。穆宗即位,复官,赠少傅,谥庄简。
  孙交,字志同,陆安人。成化十七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为尚书王恕所知。弘治初,怒入吏部,荐授稽勋员外郎,历文选郎中。居吏部十四年,于善类多所推引。迁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馆。大同有警,命经略黄花镇诸边。增垣堑,广树艺,制敌骑驰突。永乐时,岁遣隆庆诸卫军采薪炭。其后罢之,令岁输银二万两,军重困。交奏免之。正德初,擢光禄卿。三年进户部右侍郎,提督仓场,改吏部。尚书张彩附刘瑾,交数规切。彩怒,调之南京。瑾败,召拜户部尚书。时征讨流寇,调度烦急,仍岁凶,正赋不足,交区画适宜。四方告饥,辄请蠲租遣振,以故民不至甚敝,而小人用事者皆不便之。帝欲以太平仓赐幸臣裴德,云南镇守中官张伦请采银矿,南京织造中官吴经奏费乏,交皆力争。八年六月,中旨与礼部尚书傅珪并致仕。言官多请留,不报。
  世宗在潜邸知交名,甫即位,召复故官。首请帝日读《祖训》,言动悉取准则,经筵日讲寒暑勿辍。帝褒纳焉。或议迁显陵天寿山,交言:“山陵事重,太祖欲迁仁祖于钟山,虑泄灵气而止,具载《皇陵碑》。”事乃止。武宗侈汰之后,库藏殚虚。交裁冗食,定经制,宿弊为清。然事涉中官者,帝亦不能尽从也。尝会廷臣议发内帑给军廪官俸,已报可,为中官梁谏等所沮。交言:“宫府异同,令出复反,非新政所宜。”不听。中官监督仓场者,初止数人,正德中增至五十五人。以交言罢撤过半,其后复渐增。帝已罢三十七人,交欲尽去之,并临清、徐、淮诸仓,一切勿遣。帝令自今毋更加而已。守珠池中官,诏毋得预守土事,而安川夤缘复故。交劾川,命如前诏。正德中,上林苑内臣至九十九人,侵夺公私地无算。帝即位,命留十八人,如弘治时。已复传奉至六十二人,交乞汰如初,且尽归侵夺地。报许。又论御马监内臣宜如祖制,毋监收刍豆,并令户部通知马数,杜其侵耗。不从。锦衣百户张瑾率校尉支俸通仓,横取狼藉,主事罗洪载欲按之。瑾绐请受杖,奏洪载擅笞禁卫官。帝怒,逮下诏狱谪外。交与林俊、乔宇先后论救,不纳。御马监阎洪乞外豹房地,交言:“先帝以豹房故,贻祸无穷。洪等欲修复以开游猎之端,非臣等所敢闻。”诏以地十顷给豹房,余令百户赵恺等佃如故。奉诏上各宫庄田数,视旧籍不同,帝诘其故。交言:“旧籍多以奏请投献,数多妄报也。新籍少,以奉命清核,田多除豁也。”帝意稍解,令考成、弘间籍以闻。
  交年已七十,连章乞罢。帝辄慰留,遣医视疗。请益力,乃许之。手诏加太子太保,驰驿。令子编修元侍行,有司时存问,给食米舆隶,复赐道里费。卒年八十,谥荣僖。
  交言论恂恂,不以势位骄人。清慎恬悫,终始一致。初在南京,僚友以事简多暇,相率谈谐饮弈为乐,交默处一室,读书不辍。或以为言,交曰:“对圣贤语,不愈于宾客、妻妾乎!”兴献王素爱重交,尝割阳春台东偏地益其宅。后中官言孙尚书侵地,世宗曰:“此先皇所赐,吾敢夺耶?”
  元,进士,终四川副使。谨厚有父风。
  林俊,字待用,莆田人。成化十四年进士。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性侃直,不随俗浮湛。事涉权贵,尚书林聪辄属俊治之。上疏请斩妖僧继晓并罪中贵梁芳,帝大怒,下诏狱考讯。后府经历张黻救之,并下狱。太监怀恩力救,俊得谪姚州判官,黻师宗知州。时言路久塞,两人直声震都下,为之语曰:“御史在刑曹,黄门出后府。”寻以正月朔星变,帝感悟,复俊官,改南京。弘治元年用荐擢云南副使。鹤庆玄化寺称有活佛,岁时集士女万人,争以金涂其面。俊命焚之,得金悉以偿民逋。又毁淫祠三百六十区,皆撤其材修学宫。干崖土舍刀怕愈欲夺从子宣抚官,劫其印数年。俊檄谕之,遂归印。进按察使。五年调湖广。以雨雪灾异上疏陈时政得失。又言德安、安陆建王府及增修吉府,工役浩繁,财费巨万,民不堪命。乞循宁、襄、德府故事,一切省俭,勿用琉璃及白石雕阑,请著为例。不从。九年引疾,不待报径归。
  久之,荐起广东右布政使,不拜。起南京右佥都御史,督操江。十四年正月朔,陕西、山西地震水涌。疏述古宫闱、外戚、内侍、柄臣之祸;乞罢斋醮,减织造,清役占,汰冗员,止工作,省供应,应赏赐,戒逸欲,远佞幸,亲贤人。又请豫教皇储,恩荐侍郎谢铎,少卿储瓘、杨廉,致仕副使曹时中,处士刘闵堪辅导。报闻。已,屡疏乞休,荐时中自代。不许。江西新昌民王武为盗,巡抚韩邦问不能靖,命俊巡视。身入武巢,武请自效,悉擒贼党。诏即以俊代邦问,俊引朱熹代唐仲友、包拯代宋祁事,力辞。不允。乃更定要约,庶务一新。王府征岁禄,率倍取于民,以俊言大减省。宁王宸濠贪暴,俊屡裁抑之。王请易琉璃瓦,费二万。俊言宜如旧,毋涉叔段京鄙之求,吴王几杖之赐。王怒,伺其过,无所得。会俊以圣节按部,遂劾奏之,停俸三月。寻以母忧归。
  武宗即位,言官交荐,江西人在朝者合疏乞还俊。乃进右副都御史,再抚江西,遭父忧不果。正德四年起抚四川。眉州人刘烈倡乱,败而逃,诸不逞假其名剽掠。俊绘形捕,莫能得。会保宁贼蓝廷瑞、鄢本恕、廖惠等继起,势益张,转寇巴州。猝遇之华垄,单舆抵其营,譬晓利害,贼罗拜约降。淫雨失期,复叛去,攻陷通江。俊击败之龙滩河,遣知府张敏等追败之门镇子,遂擒廖惠。而廷瑞奔陕西西乡,越汉中三十六盘,至大巴山。官军追及,复大破之。遂移师击泸州贼曹甫,且遣人招谕。甫佯听令,使弟琯劫如故。指挥李荫斩琯首,贼遂移江津。分七营,将攻重庆。俊发酉阳、播州土兵助荫,以元日掩破其四营。贼遁入民家,焚之尽毙。乘胜捣老营,指挥汪洋等中伏死。荫复进,去贼十五里。甫以数十骑出,遇荫兵,败走。官军乘胜进围之,俘及焚死者二千有奇。已,本恕、廷瑞为永顺土舍彭世麟所擒。俊论功进右都御史。甫党方四亡命思南,复攻南川、綦江,以窥泸州。俊益发士兵,令副使何珊、李钺等败之去。捷闻,玺书奖励。俊在军,与总督洪钟议多左。中贵子弟欲冒从军功,辄禁止。御史俞缁走避贼,而佥事吴景战殁。缁惭,欲委罪俊,遂劾俊累报首功,贼终不灭;加凿井毁寺,逐僧徒,迫为贼。于是俊前后被切责。比方四败,贼且尽,俊辞加秩及赏,乞以旧职归田。诏不许辞秩,听其致仕。言官交请留,不报。俊归,士民号哭追送。时正德六年十一月也。
  世宗即位,起工部尚书,改刑部。在道数引疾,不许。因请帝亲近儒臣,正其心以出号令,用浑朴为天下先。初诏所革,无迁就以废公议。既抵京师,会暑月经筵辍讲,举祖宗勤学故事以谏。俊时年已七十,寓止朝房,示无久居意。数为帝言亲大臣,勤圣学,辨异端,节财用。朝有大政,必侃侃陈论,中外想望其风采。中官葛景等奸利事觉,为言官所纠,诏下司礼监察讯。俊言内臣犯法,法司不得讯,是宫府异体也。乞下法司公讯,以诏平明之治。都督刘晖下狱,俊当以交结朋党律,言与许泰同罪,请斩以谢天下。廖鹏、廖铠、齐佐、王瓛论死,屡诏缓刑,俊乞亟行诛。又劾谷大用占民田万余顷。皆不听。中官崔文家人李阳凤索匠师宋钰贿不获,嗾文杖之几死,下刑部治未决,而中旨移镇抚司。俊留不遣,力争不纳。明日又奏,帝怒责陈状。俊言:“祖宗以刑狱付法司,以缉获奸盗付镇抚。讯鞫既得,犹必付法司拟罪。未有夺取未定之囚,反付推问者。文先朝漏奸,罪不容诛,兹复干内降。臣不忍朝廷百五十年纪纲,为此辈坏乱。”帝惮其言直,乃不问。
  俊以耆德起田间,持正不避嫌,既屡见格,遂乞致仕。诏加太子太保,给驿赐隶廪如制。
  俊数争“大礼”,与杨廷和合。尝上言推尊所生有不容已之情,有不可易之礼,因辑尧、舜至宋理宗事凡十条,以上。及“大礼”议定,得罪者或杖死。四年秋,俊从病中上书言:“古者鞭扑之刑,辱之而已,非欲糜烂其体肤而致之死也,又非所以加于士大夫也。成化时,臣及见廷杖二三臣,率容厚棉底衣,重毡叠裹,然且沉卧,久乃得痊。正德朝,逆瑾窃权,始令去衣,致末年多杖死。臣又见成化、弘治时,惟叛逆、妖言、劫盗下诏狱,始命打问。他犯但言送问而已。今一概打问,亦非故事。自去岁旧臣斥逐殆尽,朝署为空。乞圣明留念,既去者礼致,未去者慰留。硕德重望如罗钦顺、王守仁、吕柟、鲁铎辈,宜列置左右。臣衰病待尽,无复他望,敢效古人遗表之意,敬布犬马之心。”帝但下所司而已。又明年,疾革,复上书请懋学隆孝,任贤纳谏,保躬导和,且预辞身后恤典,遂卒。年七十六。
  后一年,《明伦大典》成,追论俊附和廷和,削其官,其子达以士礼葬之。
  俊历事四朝,抗辞敢谏,以礼进退,始终一节。隆庆初,复官,赠少保,谥贞肃。
  达,正德九年进士。官至南京吏部郎中。工篆籀,能古文。
  张黻,吉水人。成化八年进士。历知涪州、宿州,介特不避权贵。弘治中,俊蒙显擢,而黻老不用。王恕为之请,特予诰命。
  金献民,字舜举,绵州人。成化二十年进士。除行人。弘治初,选授御史,按云南、顺天,并著风裁。出为天津副使,历湖广按察使。正德初,刘瑾乱政,追坐献民勘天津地不实,与巡抚柳应辰等械系诏狱,斥为民。未几,又坐湖广事,再下狱,罚赎归。逾年,又以浏阳民刘道隆狱谳不实,罚米输塞下。瑾诛,起贵州按察使。擢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历南京刑部尚书。
  世宗即位,召为左都御史。李凤阳下刑部,程贵下都察院,皆改诏狱,献民力争。已,迁刑部尚书。执奏奸党王钦、王铨不宜贷死。皆不纳。寻代彭泽为兵部尚书。五星聚营室,其占主兵。献民因请敕天下镇巡官预守战之备,且请用贤纳谏,罢土木,屏玩好。帝颇采纳。献民性伉直,有执持,帝或不能从,卒无所徇。帝初即位,尽斥先朝传奉官。已,太监邱福、潘杰等死,诏官其弟侄锦衣。及司礼太监张钦死,以家人李贤承荫,贤死复欲官其子儒。献民先后执奏,帝皆不从。土鲁番速檀满速儿寇肃州,命献民兼右都御史总制陕西四镇军务。比至兰州,巡抚陈九畴已破敌,献民再以捷闻。还京,仍理部事。论功,荫锦衣世百户。
  锦衣百户俞贤,中官泰养子也,以中旨管事,谏官争之。献民言:“祖宗有旧制,孝庙有禁例,陛下登极有明诏。贤无公家庸,又非泰子姓,猥以厮养窃名器,紊棨典章,不可之大者。宜纳谏官言。”弗听。锦衣副千户李全、王邦奇等以冒滥汰去,至是奏辨不已,下部覆议。献民言:“全等足不履行阵而坐论首功,身不隶公家而躐跻显秩。陛下登极,汰去者三百余人,人心称快。万一幸端再启,则前诏皆虚,将来奏扰,有何纪极。”帝竟授全等试百户。献民复奏曰:“令出惟行勿惟反。今以小人奏辨,一旦复官九十余人,徇左右私,坏祖宗法,窃为陛下惜之。明旨不许夤缘管事,而奔竞已成风矣;不许比例陈乞,而奏扰已踵至矣。谁生厉阶,至今为梗。望仍斥全等,以息人言,消天变。”言官任洛等亦以为言,不听。
  会宁夏总兵官种勋行赂京师,侦事者获其籍,献民名在焉。给事蔡经、御史高世魁等交章劾之,献民因引疾归。居二年,邦奇讦前尚书彭泽,词连献民,逮下刑部狱。法司劾献民奉命专征,未至其地,掠功妄报。失大臣体,宜夺职闲住,削其世荫。诏可。
  初,“大礼”议起,献民数偕廷臣疏争。及左顺门哭谏,又与徐文华倡之。帝由此不悦,卒得罪。隆庆初,赠恤如制。
  秦金,字国声,无锡人。弘治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郎中。正德初,迁河南提学副使,改右参政。守开封,破赵鐩于陈桥。历山东左、右布政使。承寇躏后,与巡抚赵璜共拊循,疮痍始起。九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诸王府所据山场湖荡,皆奏还之官。降盗贺璋、罗大洪复叛,讨平之。郴州桂阳瑶龚福全称王,金先后破寨八十余,斩首二千级,擒福全及其党刘福兴等。录功,增俸一级,荫锦衣世百户,力辞得请。入为户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改吏部。言官论金无人伦鉴,复改户部,转左,署部事。外戚邵喜乞庄田,金述祖制,请按治。帝宥喜,命都察院禁如制。中旨各宫仍置皇庄,遣官校分督。金言:“西汉盛时以苑囿赋贫民,今奈何剥民以益上。乞勘正德间额外侵占者,悉归其主,而尽撤管庄之人。”帝称善,即从其议。
  嘉靖二年擢南京礼部尚书,率诸臣上疏曰:“陛下继统以来,昭德塞违,励精图治,动无过举,宜召天和,而灾眚频告者,何也?《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陛下登极一诏,百度咸贞,天下拭目望至治。比来多与诏违,百司罔遵,万民失仰,此诏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逐庸回,任耆旧。比内阁拟旨辄中改,至疏请,徒答温语,此任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听言如流,朝请暮报。比来事涉戚畹、宦寺,虽九卿执奏,科道交章,皆曰‘业经有旨’。此听纳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先朝传升、乞升等官,一切厘革。比来恩泽过滥,封拜频烦。此慎名器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奸党巨恶俱付三法司。比来辄下镇抚。此谨国法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首命户部减马房粮刍之半,且令科道官备核马数。乃因太监阎洪等言,遂寝前诏。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遣斥法王、佛子、国师、禅师。比来于禁地设斋醮。此崇正道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精明充盛。比来圣躬弗豫,天颜未复。此啬精神不能如初也。夫初政所以清明者,政出公朝,而左右不预也;今政所以混溷者,政在左右,而外廷不知也。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惟权不可一日移于左右。所谓政在朝廷者,非必皆独运也。股肱有托,耳目有寄,即主威重于九鼎,国势安于泰山。自古帝王制御天下,操此术而已。不则宫府之势隔而信任有所偏,妇寺之情亲而听受有所蔽。名曰总揽,而太阿之鐏实移于下矣。”章下礼部,尚书汪俊力劝帝采纳,报闻。
  寻就改兵部。孙交去,召为户部尚书。帝欲考兴献帝,金偕廷臣伏阙争,又与何孟春等条张璁建议之非。及上圣母册,金及赵璜等复不至,帝频诘让。
  金为人乐易。及居官,一以廉正自持。在户部,尤孜孜为国。永福长公主乞宝坻、武清地,以金言颇减。抚宁、山海庄地赐魏国公徐达者,达卒仍归之官,定国公光祚请之,金执不可。给事中黄重、御史张珩等先后争,金等复以为言,始报许。内府诸监局军匠至数千人,中官梁谏请下部采金玉珠石,金皆执奏。不听。奸人逯俊等乞两淮盐引三十万,帝许之。金力争不可,积失帝旨。
  六年春以考察自陈致仕,驰驿给夫廪如制。归五年,荐者不已,乃起南京户部,疏陈利民六事。寻召为工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帝与张孚敬、李时评诸大臣,以金为贤,颇嫌其老。居数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部。逾岁致仕归。二十三年卒,年七十八。赠少保,谥端敏。
  孙柱,以诸生授中书舍人。大学士高拱得罪,仓黄去京师,门生皆避匿,柱独追送百里外。吴中行疏论张居正夺情,被杖下诏狱。柱挟医视汤药,遂忤居正,迁鲁府审理。寻假考察罢之。
  赵璜,字廷实,安福人。少从父之官,坠江中不死。稍长,行道上,得遗金,悉还其主。登弘治三年进士,授工部主事。改兵部,历员外郎。出为济南知府。猾吏舞文,积岁为蠹。璜择愿民教之律令,得通习者二十余人,逐吏而代之。汉庶人牧场久籍于官,募民佃。德王府奏乞之,璜勘还之民。阅七年,政绩大著。正德初,擢顺天府丞,未上,刘瑾恶璜,坐巡抚朱钦事,逮下诏狱,除名。瑾诛,复职。迁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寻调山东。河滩地数百里,赋流民垦而除其租。番僧乞征以充斋粮,帝许之,璜力争得免。曲阜为贼破,阙里林庙在旷野,璜请移县就阙里,从之。擢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以边警改理畿辅戎备。事定,命振顺天诸府讥,还佐部事。
  世宗即位,进左侍郎,掌部事。裁宦官赐葬费及御用监料价,革内府酒醋面局岁征铁砖价银岁巨万。嘉靖元年进尚书。刘瑾创玄明宫,糜财数十万,瑾死,奸人献为皇庄。帝即位,斥以予民,既而中旨令仍旧。璜言,诏下数月而忽更,示天下不信。帝即报许。会方修仁寿、清宁宫,费不继。璜因请与石景山诸房舍并斥卖以资用,可无累民,帝可之。给事中徐景嵩等谓,诏书许还民,官不当自鬻,劾璜。璜疏辨,并发景嵩他事。御史张鹏翰言璜摭言官,无大臣谊。帝责鹏翰党庇景嵩,竟斥。其同官陈江亦以劾璜被责,求去。给事中章侨言璜一举逐两谏官,甚损国体。尚书彭泽复奏侨非是,侨再辨,帝两解之。诏营后父陈万言第,估工值六十万,璜持之。万言诉于帝,下郎中、员外二人诏狱。璜言:“二臣无与,乞罪臣。”帝不听。其后论救踵至,万言不自安,再请贷。二人获释,工价亦大减。
  三年,显陵司香内官言陵制陕小,请改营,视天寿山诸陵。璜言陵制与山水相称,难概同,帝纳其言。已,帝欲迁显陵,璜不可,乃寝。诏建玉德殿,景福、安喜二宫,璜请俟仁寿宫成,徐议其事,帝不许。顷之,以灾异申前请,帝始从之,并罢仁寿役。江西建真人府,陕西督织造,皆遣中使,璜皆疏争。营建世庙,中官所派物料,户部多裁省。帝以问璜,璜言曩造乾清、坤宁两宫所积余资,足移用,帝遂报可。
  璜为尚书六年,值帝初政,锐意厘剔,中官不敢挠,故得举其职。后论执不已,诸权幸嫉者众,帝意亦浸疏。璜素与秦金齐名。考察自陈,与金俱致仕。廷臣乞留,不许,驰驿给夫廪如故事。
  璜有干局,多智虑。事棼错,他人相顾愕眙,璜立办。既去,人争荐之。十一年召复故官,未上卒。赠太子太保,谥庄靖。
  邹文盛,字时鸣,公安人。弘治六年进士。除吏科给事中。辽东巡抚韩重劾镇守中官廖玘,文盛偕郎中杨茂仁勘实其罪,谪长陵司香。杂颜三卫屡扰边,文盛还奏制驭六策。尚书刘大夏深善之,下之边吏。寻出核两广粮储。思恩土官岑濬与田州岑猛构兵,文盛言:“田州广西之藩蔽,李蛮田州之干城,参政武清受濬重赂,以计杀蛮酿成祸乱。制敕房供事参议岑业,濬懿亲,为弥缝于中,漏我机事。请先诛二人,而后行讨。”业有内援,帝不听。清寻以考察罢。
  正德初,历户科都给事中,出为保定知府,累迁福建左布政使。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清平苗阿旁、阿阶、阿革称王,巡抚曹祥调永顺、保靖土兵讨之,寻被劾罢。阿旁等据香炉山,兴隆、偏桥、平越、新添、龙里诸卫咸被其患。文盛至,檄川、湖兵协剿,以贵州兵捣炮木寨,擒阿革。川、湖兵至,抵山下。山壁立,惟小径五,贼皆树栅。仰攻不能克,乃制战楼与崖齐,乘夜雨附崖登,拔栅焚庐舍。贼奔后山,据绝顶。官军乘间梯滕木以上,遂擒阿旁,余贼尽平。移师讨平龙头、都黎、都兰、都蓬、密西、大支、马罗诸寨黑苗,先后斩降无算。录功,增俸一等,荫子锦衣世百户。力辞免。芒部陈聪等为乱,讨破之。四川土舍重安冯纶与凯里杨弘有怨。弘卒,纶纠诸苗相仇杀,侵轶贵州境。文盛遣参议蔡潮诣播州,督宣慰杨斌抚定之。请复设安宁宣抚司,以弘子袭,而录潮功。尚书王琼以专擅为潮罪,不叙。顷之,改莅南京都察院。
  世宗即位,召为户部左、右侍郎,迁南京右都御史,就改户部尚书。嘉靖六年,户部尚书秦金罢,召文盛代之。首疏盐政、钱法十一事。文盛为人廉谨,踆々若无能。与孙交、秦金、赵璜咸称长者。岁余,以年至,再疏乞归。卒赠太子少保,谥庄简。
  梁材,字大用,南京金吾右卫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德清知县,勤敏有异政。正德初,迁刑部主事,改御史。出为嘉兴知府,调杭州。田租例参差,材为酌轻重,立画一之法。迁浙江右参政,进按察使。镇守中官毕真与宸濠通,将举城应之。材与巡按张缙劫持真,夺其兵卫。寻以忧去。嘉靖初,起补云南。土官相仇杀累年,材召其酋曰:“汝罪当死。今贳汝,以牛羊赎。”御史讶其轻,材曰:“如是足矣,急之变生。”诸酋衷甲待变,闻无他乃止。历贵州、广东左、右布政使。吏民输课,令自操权衡,吏不得预。时天下布政使廉名最著者二人,材与姚镆也。六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甫两月,召为刑部左侍郎。
  寻改户部,遂代邹文盛为尚书。自外僚登六卿,不满二载。自以受恩深,益尽职。上言:“臣考去年所入止百三十万两,而所出至二百四十万。加催征不前,边费无节,凶荒又多奏免,国计安所办?详求弊端:一宗藩,二武职,三冗食,四冗费,五逋负。乞集廷臣计画条请。”于是宗藩、武职各议上三事,其他皆严为节。帝悉报可。惟武职闲住者议停半俸,帝不纳。经费大省,国用亦充。中官麦福请尽征牧马草场租,材不可。侍郎王軏清勋戚庄田,言宜量等级为限。材奏:“成周班禄有土田,禄由田出,非常禄外复有土田。今勋戚禄已逾分,而陈乞动千万,请申禁之。自特赐外,量存三之一,以供祀事。”帝命并清已赐者,额外侵据悉还之民,势豪家乃不敢妄请乞。畿辅屯田,御史督理,正统间易以佥事,权轻,屯政日弛。材请仍用御史。御史郭弘化言天下土田视国初减半,宜通行清丈。材恐纷扰,请但敕所司清厘,籍难稽者始履亩而丈。帝悉可之。母丧去。服除,起故官。大同巡抚樊继祖请益军饷,材言:“大同岁饷七十七万有奇,例外解发又累万,较昔已数倍。日益月增,太仓银不足供一镇,无论九边也。”继祖数请不得,议开事例,下户、兵二部行之。时修建两宫、七陵,役京军七万,郭勋请给月粮冬衣。材言非故事,如所请,当岁费银四十五万;且冬衣例取内库,非部事。勋怒,劾材误公。帝诘责材,竟如勋奏。勋复建言三事:请开矿助工,余盐尽输边,漕卒得携货物。材议,不尽行,勋益怒。
  材初为户部,值帝勤政,力祛宿弊,多见从。及是屡忤权幸,不得志,乃乞改南。为给事中周珫所劾,下吏部,尚书许赞等请留之。帝不悦,令与材俱对状。材引罪得宥,而赞等坐夺俸。材由此失帝意。考尚书六年满,遂令致仕。初,徽王守庄者与佃人讼,材请革守庄者,令有司纳租于王,报可。王奏不便,帝又从之。材已去,侍郎唐胄等执初诏。帝大怒,并责材。令以右侍郎闲住,而夺胄俸,下郎官诏狱。
  明年,户部尚书李廷相罢。帝念材廉勤,大臣亦多荐者,乃召复故官,加太子少保。三掌国计,砥节守公如一日,帝眷亦甚厚。其秋,考察京官,特命监之。有大狱不能决,又命兼掌刑部事。帝叹曰:“尚书得如材者十二人,吾无忧天下矣。”大工频兴,役外卫班军四万六千人。郭勋籍其不至得,责输银雇役,廪食视班军。廷相尝量给之,材坚持不予。勋劾材,帝命补给。勋又以军不足,籍逃亡军布棉折饷银募工。材言:“今京班军四万余,已足用,不宜借口耗国储。”帝从其奏。勋益怒,劾材变乱旧章。无是,醮坛须龙涎香,材不以时进,帝衔之。遂责材沽名误事,落职闲住。归,旋卒,年七十一。隆庆初,赠太子太保,谥端肃。
  当嘉靖中岁,大臣或阿上取宠,材独不挠,以是终不容。自材去,边储、国用大窘。世宗乃叹曰:“材在,当不至此。”
  刘麟,字元瑞,本安仁人。世为南京广洋卫副千户,因家焉。绩学能文,与顾璘、徐祯卿称“江东三才子”。弘治九年成进士。言官庞泮等下狱,麟偕同年生陆昆抗疏救。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录囚畿内,平反三百九十余人。正德初,进郎中,出为绍兴府知府。刘瑾衔麟不谒谢,甫五月,摭前录囚细故,罢为民。士民醵金赆不受,为建小刘祠以配汉刘宠,因寓湖州。与吴琬、施侃、孙一元、龙霓为“湖南五隐”。瑾诛,起补西安。遭父忧,乐吴兴山水,奉父柩葬焉,遂居湖州。起陕西左参政,督粮储。都御史邓璋督师,议加赋充饷,麟力争。会陕民诣阙诉,得寝。寻迁云南按察使,谢病归。
  嘉靖初,召拜太仆卿。进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六府。中官耿忠守备紫荆多纵,麟劾奏之。请捐天津三卫屯田课,及出库储给河间三卫军月饷,征逋课以偿,皆报可。帝因谕户部,中外军饷未给者,悉补给之。再引疾归。起大理卿,拜工部尚书。侍卫军不给衣履,锦衣帅骆安援红盔军例以请,麟执不可。诏量给银自制,后五载一给为常。四司财物悉贮后堂大库,司官出纳多侵渔,麟请特除一郎官主之。帝称善,因赐名“节慎库”。已,上节财十四事,汰内府诸监局冒破钱,中贵大恨。及显陵工竣,执役者咸觊官。麟止拟赉,群小愈怨。会帝纳谏官言,停中外杂派工役,麟牒停浙江、苏、松织造,而上供袍服在停中。中官吴勋以为言,遂勒麟致仕。久之,显陵殿阁雨漏,追论麟,落职。
  麟清修直节,当官不挠。居工部,为朝廷惜财谨费,仅逾年而罢。居郊外南坦,赋诗自娱。守为筑一台,令为构堂,始有息游之所。家居三十余年,廷臣频论荐。晚好楼居,力不能构,悬篮舆于梁,曲卧其中,名曰神楼。文徵明绘图遗之。年八十七卒。赠太子少保,谥清惠。
  蒋瑶,字粹卿,归安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行人。正德时,历两京御史。陈时弊七事,中言:“内府军器局军匠六千,中官监督者二人,今增至六十余人,人占军匠三十。他局称是,行伍安得不耗。”并言:“传奉官及滥收校尉勇士并宜厘革。刘瑾虽诛,权犹在宦竖。”有旨诘问,且言“自今如瑶议者,毋复奏。”寻出为荆州知府。筑黄潭堤。
  调扬州。武宗南巡至扬,瑶供御取具而已,无所赠遗。诸嬖幸皆怒。江彬欲夺富民居为威武副将军府,瑶执不可。彬闭瑶空舍挫辱之,胁以帝所赐铜瓜,不为慑。会帝渔获一巨鱼,戏言直五百金,彬即畀瑶责其直。瑶怀其妻簪珥、袿服以进,曰:“库无钱,臣所有惟此。”帝笑而遣之。府故有琼花观,诏取琼花。瑶言自宋徽、钦北狩,此花已绝,今无以献。又传旨征异物,瑶具对非扬产。帝曰:“苎白布,亦非扬产耶?”瑶不得已,为献五百疋。当是时,权幸以扬繁华,要求无所不至。微瑶,民且重困。驾旋,瑶扈至宝应。中官邱得用铁縆系瑶,数日始释,竟扈至临清而返。扬人见瑶,无不感泣。迨迁陕西参政,争出资建祠祀之,名自此大震。
  嘉靖初,历湖广、江西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帝命桂萼等核巡抚官去留,令瑶归候调。已,累迁工部尚书。四郊工竣,加太子少保。西苑宫殿成,帝置宴。见瑶与王时中席在外,命移殿内,而移皇亲于殿右以让瑶,曰:“亲亲不如尊贤。”其重瑶如此。时土木繁兴,岁费数百万计。瑶规画咸称帝意,数有赉予。以忧去。久之,自南京工部尚书,召改北部。帝幸承天,瑶扈从。京师营建,率役京军,多为豪家占匿。至是大工频仍,岁募民充役,费二百余万。瑶以为言,因请停不急者。豪家所匿军毕出,募直大减。以老致仕去。
  瑶端亮清介。既归,僻处陋巷。与尚书刘麟、顾应祥辈结文酒社,徜徉岘山间。卒年八十九。赠太子太保,谥恭靖。
  王廷相,字子衡,仪封人。幼有文名。登弘治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以忧去。正德初,服阕至京。刘瑾中以罪谪亳州判官,量移高淳知县。召为御史,疏言:“大盗四起,将帅未能平。由将权轻,不能御敌;兵机疏,不能扼险也。盗贼所至,乡民奉牛酒,甚者为效力。盗有生杀权,而将帅反无之,故兵不用命。宜假便宜,退却者必斩。河南地平旷,贼易奔,山西地险阻,亦纵深入,将帅罪也。若陈兵黄河之津,使不得西,分扼井陉、天井,使不得东,而主将以大军蹙之,则贼进退皆穷,可不战擒矣。”帝切责总督诸臣,悉从其议。已,出按陕西,裁抑镇守中官廖堂,被诬。时已改督京畿学校,逮系诏狱,谪赣榆丞。屡迁四川佥事,山东副使,皆提督学校。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再迁山东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讨平芒部贼沙保。
  寻召理院事。历兵部左、右侍郎,迁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初有诏,省进贡快船。守备太监赖义复求增,廷相请酌物轻重以定船数,而大减宣德以后传旨非祖制者。龙江、大胜、新江、浦子、江淮五关守臣借稽察榷利,安庆、九江借春秋阅视索赂,廷相皆请革之。草场、芦课银率为中官杨奇、卜春及魏国公徐鹏举所侵蚀。以廷相请,逮问奇、春,夺鹏举禄。三月入为左都御史,疏言南京守备权太重,不宜令魏国世官。给事中曾忭亦言之,遂解鹏举兵柄。
  居二年,加兵部尚书兼前官,提督团营,仍理院事。两考满,加太子少保。畿民盗天寿山陵树,巡按杨绍芳引盗大祀神御物,律斩。廷相言:“大祀神御物者,指神御在内祭器帷帐之物而言。律文,盗陵木者,止杖一百,徒三年。今舍本律,非刑之平。”忤旨,罚俸一月。帝将幸承天,廷相与诸大臣谏,不纳。扈从还,以九年满,加太子太保。雷震奉先殿,廷相言:“人事修而后天道顺,大臣法而后小臣廉。今廉隅不立,贿赂盛行,先朝犹暮夜之私,而今则白日之攫。大臣污则小臣悉效,京官贪则外臣无畏。臣职宪纪,不能绝其弊,乞先罢斥。”用以刺尚书严嵩、张瓒辈。帝但谕留而已。
  初,廷相请以六条考察差还御史。帝令疏其所未尽,编之宪纲。乃取张孚敬、汪鋐所奏列,及新所定凡十五事以进,悉允行之。及九庙灾,下诏修省,因敕廷相曰:“御史巡方职甚重。卿总宪有年,自定六条后,不考黜一人,今宜痛修省。”廷相惶恐谢。
  廷相掌内台最久,有威重。督团营,与郭勋共事,逡巡其间,不能有所振饬。给事中李凤来等论权贵夺民利,章下都察院,廷相檄五城御史核实,迟四十余日。给事中章允贤遂劾廷相徇私慢上。帝方诘责,而廷相以御史所核闻,惟郭勋侵最多。帝令勋自奏,于是劾勋者群起。勋复以领敕稽留触帝怒,下狱。责廷相朋比阿党,斥为民。越三年卒。廷相博学好议论,以经术称。于星历、舆图、乐律、河图、洛书及周、邵、程、张之书,皆有所论驳,然其说颇乖僻。隆庆初,复官,赠少保,谥肃敏。
  赞曰:乔宇守南京,从容镇静,内严警备,可谓能当大事者矣。观宇与孙交等砥节奉公,恳恳廷诤,意在杜塞幸门,裨益国是。虽得君行政,未能媲美蹇、夏,要其清严不苟,行无瑕尤,于前人亦不多让。蒋瑶为尚书,功名损于治郡,王廷相掌内台,风力未著,是殆其时为之欤。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一卷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卷二十九 志第五

卷三十 志第六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卷一百 表第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卷一百二 表第三

卷一百三 表第四

卷一百四 表第五

卷一百五 表第六

卷一百六 表第七

卷一百七 表第八

卷一百八 表第九

卷一百九 表第十

卷一百十 表第十一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一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二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三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四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五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六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七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八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八

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九

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

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一

卷二百四 列传第九十二

卷二百五 列传第九十三

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四

卷二百七 列传第九十五

卷二百八 列传第九十六

卷二百九 列传第九十七

卷二百十 列传第九十八

卷二百十一 列传第九十九

卷二百十二 列传第一百

卷二百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

卷二百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

卷二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

卷二百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

卷二百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

卷二百十八 列传第一百六

卷二百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

卷二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八

卷二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

卷二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十

卷二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十一

卷二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十二

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三

卷二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十四

卷二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十五

卷二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十六

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十七

卷二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十八

卷二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十九

卷二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一百四十九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六十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一百七十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卷二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八十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卷三百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卷三百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卷三百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

卷三百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卷三百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卷三百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卷三百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卷三百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卷三百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卷三百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卷三百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卷三百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卷三百十二 列传第二百

卷三百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

卷三百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

卷三百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

卷三百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

卷三百十七 列传第二百五

卷三百十八 列传第二百六

卷三百十九 列传第二百七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二百八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二百九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二百十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二百十一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百十二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二百十三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二百十四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二百十五

卷三百二十八 列传第二百十六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二百十七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二百十八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二百十七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

附录 张廷玉上明史表

第一卷

附录 张廷玉上明史表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二百十七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二百十八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二百十七

卷三百二十八 列传第二百十六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二百十五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二百十四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二百十三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百十二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二百十一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二百十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二百九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二百八

卷三百十九 列传第二百七

卷三百十八 列传第二百六

卷三百十七 列传第二百五

卷三百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

卷三百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

卷三百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

卷三百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

卷三百十二 列传第二百

卷三百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卷三百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卷三百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卷三百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卷三百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卷三百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卷三百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卷三百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卷三百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卷三百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

卷三百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卷三百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八十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卷二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一百七十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六十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一百四十九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十九

卷二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十八

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十七

卷二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十六

卷二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十五

卷二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十四

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三

卷二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十二

卷二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十一

卷二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十

卷二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

卷二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八

卷二百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

卷二百十八 列传第一百六

卷二百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

卷二百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

卷二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

卷二百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

卷二百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

卷二百十二 列传第一百

卷二百十一 列传第九十九

卷二百十 列传第九十八

卷二百九 列传第九十七

卷二百八 列传第九十六

卷二百七 列传第九十五

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四

卷二百五 列传第九十三

卷二百四 列传第九十二

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一

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

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九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七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二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八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七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六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五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四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三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二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一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卷一百十 表第十一

卷一百九 表第十

卷一百八 表第九

卷一百七 表第八

卷一百六 表第七

卷一百五 表第六

卷一百四 表第五

卷一百三 表第四

卷一百二 表第三

卷一百一 表第二

卷一百 表第一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卷三十 志第六

卷二十九 志第五

卷二十八 志第四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 本纪第十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三 本纪第三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一 本纪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