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河渠二
  ○黄河下
  万历元年,河决房村,筑堤洼子头至秦沟口。明年,给事中郑岳言:“运道自茶城至淮安五百馀里,自嘉靖四十四年河水大发,淮口出水之际,海沙渐淤,今且高与山等。自淮而上,河流不迅,泥水愈淤。於是邳州浅,房村决,吕、梁二洪平,茶城倒流,皆坐此也。今不治海口之沙,乃日筑徐、沛间堤岸,桃、宿而下,听其所之。民之为鱼,未有已时也。”因献宋李公义、王令图浚川爬法。命河臣勘奏,从其所言。而是年秋,淮、河并溢。明年八月河决砀山及邵家口、曹家庄、韩登家口而北,淮亦决高家堰而东,徐、邳、淮南北漂没千里。自此桃、清上下河道淤塞,漕艘梗阻者数年,淮、扬多水患矣。总河都御史傅希挚改筑砀山月堤,暂留三口为泄水之路。其冬,并塞之。
  四年二月,督漕侍郎吴桂芒言:“淮、扬洪潦奔冲,盖缘海宾汊港久堙,入海止云梯一径,致海拥横沙,河流泛溢,而盐、安、高、宝不可收拾。国家转运,惟知急漕,而不暇急漕,而不暇急民,故朝廷设官,亦主治河,而不知治海。请设水利佥事一员,专疏海道,审度地利,如草湾及老黄河皆可趋海,何必专事云梯哉?”帝优诏报可。
  桂芳复言:“黄水抵清河与淮合流,经清江浦外河,东至草湾,又折而西南,过淮安、新城外河,转入安东县前,直下云梯关入海。近年关口多壅,河流日浅,惟草湾地低下,黄河冲决,骎骎欲夺安东入海,以县治所关,屡决屡塞。去岁,草湾迤东自决一口,宜於决口之西开挑新口,以迎埽湾之溜,而於金城至五港岸筑堤束水。语云:“救一路哭,不当复计一家哭。”今淮、扬、凤、泗、邳、徐不啻一路矣。安东自众流汇围,只文庙、县署仅存椽瓦,其势垂陷,不如委之,以拯全淮。”帝不欲弃安东,而命开草湾如所请。八月,工竣,长万一千一百馀丈,塞决口二十二,役夫四万四千。帝以海口开浚,水患渐平,赉桂芳等有差。
  未几,河决韦家楼,又决沛县缕水堤,丰、曹二县长堤,丰、沛、徐州、睢宁、金乡、鱼台、单、曹田庐漂溺无算,河流啮宿迁城。帝从桂芳请,迁县治、筑土城避之。於是御史陈世宝请复老黄河故道,言:“河自桃源三义镇历清河县北,至大河口会淮入海。运道自淮安天妃庙乱淮而下,十里至大河口,从三义镇出口向桃源大河而去,凡七十馀里,是为老黄河。至嘉靖初,三义镇口淤,而黄河改趋清河县南与淮会,自此运道不由大河口而径由清河北上矣。近者,崔镇屡决,河势渐趋故道。若仍开三义镇口引河入清河北,或令出大河口与淮流合,或从清河西别开一河,引淮出河上游,则运道无恐,而淮、泗之水不为黄流所涨。”部覆允行。
  桂芳言:“淮水向经清河会黄河趋海。自去秋河决崔镇,清江正河淤淀,淮口梗塞。於是淮弱河强,不能夺草湾入海之途,而全淮南徙,横灌山阳、高、宝间,向来湖水不逾五尺,堤仅七尺,今堤加丈二,而水更过之。宜急护湖堤以杀水势。”部议以为必淮有所归,而后堤可保,请令桂芳等熟计。报可。
  开河、护堤二说未定,而河复决崔镇,宿、沛、清、桃两岸多坏,黄河日淤垫,淮水为河所迫,徙而南,时五年八月也。希挚议塞决口,束水归漕。桂芳欲冲刷成河,以为老黄河入海之路。帝令急塞决口,而俟水势稍定,乃从桂芳言。时给事中汤聘尹议导淮入江以避黄,会桂芳言:“黄水向老黄河故道而去,下奔如驶,淮遂乘虚涌入清口故道,淮、扬水势渐消。”部议行勘,以河、淮既合,乃寝其议。
  管理南河工部郎中施天麟言:
  “淮、泗之水不下清口而下山阳,从黄浦口入海。浦口不能尽泄,浸淫高、宝邵伯诸湖,而湖堤尽没,则以淮、泗本不入湖,而今入湖故也。淮、泗之入湖者,又缘清口向未淤塞,而今淤塞故也。清口之淤塞者,又缘黄河淤塞日高,淮水不得不让河而南徙也。盖淮水并力敌黄,胜负或亦相半,自高家堰废坏,而清口内通济桥、朱家等口淮水内灌,於是淮、泗之力分,而黄河得以全力制其敝,此清口所以独淤於今岁也。下流既淤,则上流不得不决。
  每岁粮艘以四五月毕运,而堤以六七月坏。水发之时不能为力,水落之后方图堵塞。甫及春初,运事又迫,仅完堤工,於河身无与。河身不挑则来年益高。上流之决,必及於徐、吕,而不止於邳、迁;下流之涸,将尽乎邳、迁,而不止於清、桃。须不惜一年粮运,不惜数万帑藏,开挑正河,宽限责成,乃为一劳永逸。
  至高家堰、朱家等口,宜及时筑塞,使淮、泗并力足以敌黄,则淮水之故道可复,高、宝之大患可减。若兴、盐海口堙塞,亦宜大加疏浚。而湖堤多建减水大闸,堤下多开支河。要未有不先黄河而可以治淮,亦未有不疏通淮水而可以固堤者也。”事下河漕诸臣会议。
  淮之出清口也,以黄水由老黄河奔注,而老黄河久淤,未几复塞,淮水仍涨溢。给事中刘铉请亟开通海口,而简大臣会同河漕诸臣往治。乃命桂芳为工部尚书兼理河漕,而裁总河都御史官。桂芳甫受命而卒。
  六年夏,潘季驯代。时给事中李涞请多浚海口,以导众水之归。给事中王道成则请塞崔镇决口,筑桃、宿长堤,修理高家堰,开复老黄河。并下河臣议。季驯与督漕侍郎江一麟相度水势,言:
  “海口自云梯关四套以下,阔七八里至十馀里,深三四丈。欲别议开凿,必须深阔相类,方可注放,工力甚难。且未至海口,乾地犹可施工,其将入海之地,潮汐往来,与旧口等耳。旧口皆系积沙,人力虽不可浚,水力自能冲刷,海无可浚之理。惟当导河归海,则以水治水,即浚海之策也。河亦非可以人力导,惟当缮治堤防,俾无旁决,则水由地中,沙随水去,即导河之策也。
  频年以来,日以缮堤为事,顾卑薄而不能支,迫近而不能容,杂以浮沙而不能久。是以河决崔镇,水多北溃,为无堤也。淮决高家堰、黄浦口,水多东溃,堤弗固也。不咎制之未备,而咎筑堤为下策,岂通论哉!上流既旁溃,又岐下流而分之,其趋云梯入海口者,譬犹强弩之末耳。水势益分则力益弱,安能导积沙以注海?
  故今日浚海急务,必先塞决以导河,尤当固堤以杜决,而欲堤之不决,必真土而勿杂浮沙,高厚而勿惜钜费,让远而勿与争地,则堤乃可固也。沿河堤固,而崔镇口塞,则黄不旁决而冲漕力专。高家堰筑,朱家口塞,则淮不旁决而会黄力专。淮、黄既合,自有控海之势。又惧其分而力弱也,必暂塞清江浦河,而严司启闭以防其内奔。姑置草湾河,而专复云梯以还其故道。仍接筑淮安新城长堤,以防其末流。使黄、淮力全,涓滴悉趋於海,则力强且专,下流之积沙自去,海不浚而辟,河不挑而深,所谓固堤即以导河,导河即以浚海也。”
  又言:“黄水入徐,历邳、宿、桃、清,至清口会淮而东入海。淮水自洛及凤,历盱、泗,至清口会河而东入海。此两河故道也。元漕江南粟,则由扬州直北庙湾入海,未尝溯淮。陈瑄始堤管家诸湖,通淮为运道。虑淮水涨溢,则筑高家堰堤以捍之,起武家墩,经大、小涧至阜宁湖,而淮不东侵。又虑黄河涨溢,则堤新城北以捍之,起清江浦,沿钵池山、柳浦湾迤东,而黄不南侵。
  其后,堤岸渐倾,水从高堰决入,淮郡遂同鱼鳖。而当事者未考其故,谓海口壅闭,宜亟穿支渠。讵知草湾一开,西桥以上正河遂至淤阻。夫新河阔二十馀丈,深仅丈许,较故道仅三十之一,岂能受全河之水?下流既壅,上流自溃,此崔镇诸口所由决也。今新河复塞,故河渐已通流,虽深阔未及原河十一,而两河全下,沙随水刷,欲其全复河身不难也。河身既复,阔者七八里,狭亦不下三四百丈,滔滔东下,何水不容?匪惟不必别凿他所,即草湾亦可置勿浚矣。
  故为今计,惟修复陈瑄故迹,高筑南北两堤,以断两河之内灌,则淮、扬昏垫可免。塞黄浦口,筑宝应堤,浚东关等浅,修五闸,复五坝,则淮南运道无虞。坚塞桃源以下崔镇口诸决,则全河可归故道。黄、淮既无旁决,并驱入海,则沙随水刷,海口自复,而桃、清浅阻,又不足言。此以水治水之法也。若夫爬捞之说,仅可行诸闸河,前入屡试无功,徒费工料。”
  於是条上六议:曰塞决口以挽正河,曰筑堤防以杜溃决,曰复闸坝以防外河,曰创滚水坝以固堤岸,曰止浚海工程以省糜费,曰寝开老黄河之议以仍利涉。帝悉从其请。
  七年十月,两河工成,赉季驯、一麟银币,而遣给事中尹瑾勘实。八年春进季驯太子太保工部尚书,荫一子。一麟等迁擢有差。是役也,筑高家堰堤六十馀里,归仁集堤四十馀里,柳浦湾堤东西七十馀里,塞崔镇等决口百三十,筑徐、睢、邳、宿、桃、清两岸遥堤五万六千馀丈,砀、丰大坝各一道,徐、沛、丰、砀缕堤百四十馀里,建崔镇、徐升、季泰、三义减水石坝四座,迁通济闸於甘罗城南,淮、扬间堤坝无不修筑,费帑金五十六万有奇。其秋擢季驯南京兵部尚书。季驯又请复新集至小浮桥故道,给事中王道成、河南巡抚周鉴等不可而止。自桂芳、季驯时罢总河不设,其后但以督漕兼理河道。高堰初筑,清口方畅,流连数年,河道无大患。
  至十五年,封丘、偃师、东明、长垣屡被冲决。大学士申时行言:“河所决地在三省,守臣画地分修,易推委。河道未大坏,不必设都御史,宜遣风力老成给事中一人行河。”乃命工科都给事中常居敬往。居敬请修筑大社集东至白茅集长堤百里。从之。
  初,黄河由徐州小浮桥入运,其河深且近洪,能刷洪以深河,利於运道。后渐徙沛县飞云桥及徐州大、小溜沟。至嘉靖末,决邵家口,出秦沟,由浊河口入运,河浅,迫茶城,茶城岁淤,运道数害。万历五年冬,河复南趋,出小浮桥故道,未几复堙。潘季驯之塞崔镇也,厚筑堤岸,束水归漕。嗣后水发,河臣辄加堤,而河身日高矣。於是督漕佥都御史杨一魁欲复黄河故道,请自归德以下丁家道口浚至石将军庙,令河仍自小浮桥出。又言:“善治水者,以疏不以障。年来堤上加堤,水高凌空,不啻过颡。滨河城郭,决水可灌。宜测河身深浅,随处挑浚,而於黄河分流故道,设减水石门以泄暴涨。”给事中王士性则请复老黄河故道。大略言:
  “自徐而下,河身日高,而为堤以束之,堤与徐州城等。束益急,流益迅,委全力於淮而淮不任。故昔之黄、淮合,今黄强而淮益缩,不复合矣。黄强而一启天妃、通济诸闸,则灌运河如建瓴。高、宝一梗,江南之运坐废。淮缩则退而侵泗。为祖陵计,不得不建石堤护之。堤增河益高,根本大可虞也。河至清河凡四折而后入海。淮安、高、宝、盐、兴数百万生灵之命托之一丸泥,决则尽成鱼暇矣。
  纷纷之议,有欲增堤泗州者,有欲开颜家、灌口、永济三河,南甃高家堰、北筑滚水坝者。总不如复河故道,为一劳永逸之计也。河故道由三义镇达叶家冲与淮合,在清河县北别有济运河,在县南盖支河耳。河强夺支河,直趋县南,而自弃北流之道,然河形固在也。自桃源至瓦子滩凡九十里,洼下不耕,无室庐填墓之碍,虽开河费钜,而故道一复,为利无穷。”
  议皆未定。居敬及御史乔璧星皆请复专设总理大臣。乃命潘季驯为右都御史总督河道。
  时帝从居敬言,罢老黄河议,而季驯抵官,言:“亲集故道,故老言‘铜帮铁底’,当开,但岁俭费繁,未能遽行。”又言:“黄水浊而强,汶、泗清且弱,交会茶城。伏秋黄水发,则倒灌人漕,沙停而淤,势所必至。然黄水一落,漕即从之,沙随水去,不浚自通,纵有浅阻,不过旬日。往时建古洪、内华二闸,黄涨则闭闸以遏浊流,黄退则启闸以纵泉水。近者居敬复增建镇口闸,去河愈近,则吐纳愈易。但当严闸禁如清江浦三闸之法,则河渠永赖矣。”帝方委季驯,即从其言,罢故道之议。未几,水患益甚。
  十七年六月,黄水暴涨,决兽医口月堤,漫李景高口新堤,冲入夏镇内河,坏田庐,没人民无算。十月,决口塞。十八年,大溢,徐州水积城中者逾年。众议迁城改河。季驯浚魁山支河以通之,起苏伯湖至小河口,积水乃消。十九年九月,泗州大水,州治淹三尺,居民沉溺十九,浸及祖陵。而山阳复河决,江都、邵伯又因湖水下注,田庐浸伤。工部尚书曾同亨上其事,议者纷起。乃命工科给事中张贞观往泗州勘视水势,而从给事中杨其休言,放季驯归,用舒应龙为工部尚书总督河道。
  二十年三月,季驯将去,条上辨惑者六事,力言河不两行,新河不当开,支渠不当浚。又著书曰河防一览,大旨在筑堤障河,束水归漕;筑堰障淮,逼淮注黄。以清刷浊,沙随水去。合则流急,急则荡涤而河深;分则流缓,缓则停滞而沙积。上流既急,则海口自辟而无待於开。其治堤之法,有缕堤以束其流,有遥堤以宽其势,有滚水坝以泄其怒。法甚详,言甚辩。然当是时,水势横溃,徐、泗、淮、扬间无岁不受患,祖陵被水。季驯谓当自消,已而不验。於是季驯言诎,而分黄导淮之议由此起矣。
  贞观抵泗州言:“臣谒祖陵,见泗城如水上浮盂,盂中之水复满。祖陵自神路至三桥、丹墀,无一不被水。且高堰危如累卵,又高、宝隐祸也。今欲泄淮,当以辟海口积沙为第一义。然泄淮不若杀黄,而杀黄於淮流之既合,不若杀於未合。但杀於既合者与运无妨,杀於未合者与运稍碍。别标本,究利害,必当杀於未合之先。至於广入海之途,则自鲍家口、黄家营至鱼沟、金城左右,地势颇下,似当因而利导之。”贞观又会应龙及总漕陈於陛等言:“淮、黄同趋者惟海,而淮之由黄达海者惟清口。自海沙开浚无期,因而河身日高;自河流倒灌无已,因而清口日塞。以致淮水上浸祖陵,漫及高、宝,而兴、泰运堤亦冲决矣。今议辟清口沙,且分黄河之流於清口上流十里地,去口不远,不至为运道梗。分於上,复合於下,则冲海之力专。合必於草湾之下,恐其复冲正河,为淮城患也。塞鲍家口、黄家营二决,恐横冲新河,散溢无归。两岸俱堤,则东北清、沭、海、安洼下地不虞溃决。计费凡三十六万有奇。若海口之塞,则潮汐莫窥其涯,难施畚锸。惟淮、黄合流东下,河身涤而渐深,海口刷而渐辟,亦事理之可必者。”帝悉从其请。乃议於清口上流北岸,开腰铺支河达於草湾。
  既而淮水自决张福堤。直隶巡按彭应参言:“祖陵度可无虞,且方东备倭警,宜暂停河工。”部议令河臣熟计。应龙、贞观言:“为祖陵久远计,支河实必不容已之工,请候明春倭警宁息举行。”其事遂寝。
  二十一年春,贞观报命,议开归、徐达小河口,以救徐、邳之溢;导浊河入小浮桥故道,以纾镇口之患。下总河会官集议,未定。五月,大雨,河决单县黄堌口,一由徐州出小浮桥,一由旧河达镇口闸。邳城陷水中,高、宝诸湖堤决口无算。明年,湖堤尽筑塞,而黄水大涨,清口沙垫,淮水不能东下,於是挟上源阜陵诸湖与山溪之水,暴浸祖陵,泗城淹没。二十三年,又决高邮中堤及高家堰、高良涧,而水患益急矣。
  先是,御史陈邦科言:“固堤束水未收刷沙之利,而反致冲决。法当用浚,其方有三。冬春水涸,令沿河浅夫乘时捞浅,则沙不停而去,一也。官民船往来,船尾悉系钯犁,乘风搜涤,则沙不宁而去,二也。仿水磨、水碓之法,置为木机,乘水滚荡,则沙不留而去,三也。至淮必不可不会黄,故高堰断不可弃。湖溢必伤堤,故周家桥溃处断不可开。已弃之道必淤满,故老黄河、草湾等处断不可。”疏下所司议。户部郎中华存礼则请复黄河故道,并浚草湾。而是时腰铺犹未开,工部侍郎沈节甫言:“复黄河未可轻议,至诸策皆第补偏救弊而已,宜概停罢。”乃召应龙还工部,时二十二年九月也。
  既而给事中吴应明言:“先因黄河迁徙无常,设遥、缕二堤束水归漕,及水过沙停,河身日高,徐、邳以下居民尽在水底。今清口外则黄流阻遏,清口内则淤沙横截,强河横灌上流约百里许,淮水仅出沙上之浮流,而潴蓄於盱、泗者遂为祖陵患矣。张贞观所议腰铺支河归之草湾,或从清河南岸别开小河至骆家营、马厂等地,出会大河,建闸启闭,一遇运浅,即行此河,亦策之便者。”至治泗水,则有议开老子山,引淮水入江者。宜置闸以时启闭,拆张福堤而堤清口,使河水无南向。部议下河漕诸臣会勘。直隶巡按牛应元因谒祖陵,目击河患,绘图以进,因上疏言:
  “黄高淮壅,起於嘉靖末年河臣凿徐、吕二洪巨石,而沙日停,河身日高,溃决由此起。当事者计无复之,两岸筑长堤以束,曰缕堤。缕堤复决,更於数里外筑重堤以防,曰遥堤。虽岁决岁补,而莫可谁何矣。
  黄、淮交会,本自清河北二十里骆家营,折而东至大河口会淮,所称老黄河是也。陈瑄以其迂曲,从骆家营开一支河,为见今河道,而老黄河淤矣。万历间,复开草湾支河,黄舍故道而趋,以致清口交会之地,二水相持,淮不胜黄,则窜入各闸口,淮安士民於各闸口筑一土埂以防之。嗣后黄、淮暴涨,水退沙停,清口遂淤,今称门限沙是也。当事者不思挑门限沙,乃傍土埂筑高堰,横亘六十里,置全淮正流之口不事,复将从旁入黄之张福口一并筑堤塞之,遂倒流而为泗陵患矣。前岁,科臣贞观议辟门限沙,裁张福堤,其所重又在支河腰铺之开。
  总之,全口淤沙未尽挑辟,即腰铺工成,淮水未能出也,况下流鲍、王诸口已决,难以施工。岂若复黄河故道,尽辟清口淤沙之为要乎?且疏上流,不若科臣应明所议,就草湾下流浚诸决口,俾由安东归五港,或於周家桥量为疏通,而急塞黄堌口,挑萧、砀渠道,浚符离浅阻。至宿迁小河为淮水入黄正路,急宜挑辟,使有所归。”
  应龙言:“张福堤已决百馀丈,清口方挑沙,而腰铺之开尤不可废。”工部侍郎沈思孝因言:“老黄河自三义镇至叶家冲仅八千馀丈,河形尚存。宜亟开浚,则河分为二,一从故道抵颜家河入海,一从清口会淮,患当自弭。请遣风力科臣一人,与河漕诸臣定画一之计。”乃命礼科给事中张企程往勘。而以水患累年,迄无成画,迁延糜费,罢应龙职为民,常居敬、张贞观、彭应参等皆谴责有差。
  御史高举请“疏周家桥,裁张福堤,辟门限沙,建滚水石坝於周家桥、大小涧口、武家墩、绿杨沟上下,而坝外浚河筑岸,使行地中。改塘埂十二闸为坝,灌闸外十二河,以辟入海之路。浚芒稻河,且多建滨江水闸,以广入江之途。然海口日壅,则河沙日积,河身日高,而淮亦不能安流。有灌口者,视诸口颇大,而近日所决蒋家、鲍家、畀家三口直与相射,宜挑浚成河,俾由此入海。”工部主事樊兆程亦议辟海口,而言:“旧海口决不可浚,当自鲍家营至五港口挑浚成河,令从灌口入海。”俱下工部。请并委企程勘议。
  是时,总河工部尚书杨一魁被论,乞罢,因言:“清口宜浚,黄河故道宜复,高堰不必修,石堤不必砌,减水闸坝不必用。”帝不允辞,而诏以尽心任事。御史夏之臣则言:“海口沙不可劈,草湾河不必浚,腰铺新河四十里不必开,云梯关不必辟,惟当急开高堰,以救祖陵。”且言:“历年以来,高良涧土堤每遇伏秋即冲决,大涧口石堤每遇汹涌即崩溃。是高堰在,为高、宝之利小;而高堰决,则为高、宝之害大也。孰若明议而明开之,使知趋避乎?”给事中黄运泰则又言:“黄河下流未泄,而遽开高堰、周桥以泄淮水,则淮流南下,黄必乘之,高、宝间尽为沼,而运道月河必冲决矣。不如浚五港口,达灌口门,以入於海之为得也。”诏并行勘议。
  企程乃上言:“前此河不为陵患,自隆庆末年高、宝、淮、扬告急,当事狃於目前,清口既淤,又筑高堰以遏之,堤张福以束之,障全淮之水与黄角胜,不虞其势不敌也。迨后甃石加筑,堙塞愈坚,举七十二溪之水汇於泗者,仅留数丈一口出之,出者什一,停者什九。河身日高,流日壅,淮日益不得出,而潴蓄日益深,安得不倒流旁溢为泗陵患乎?今议疏淮以安陵,疏黄以导淮者,言人人殊。而谓高堰当决者,臣以为屏翰淮、扬,殆不可少。莫若於其南五十里开周家桥注草子湖,大加开浚,一由金家湾入芒稻河注之江,一由子婴沟入广洋湖达之海,则淮水上流半有宣泄矣。於其北十五里开武家墩,注永济河,由窑湾闸出口直达泾河,从射阳湖入海,则淮水下流半有归宿矣。此急救祖陵第一义也。”会是时,祖陵积水稍退,一魁以闻,帝大悦,仍谕诸臣急协议宣泄。
  於是企程、一魁共议欲分杀黄流以纵淮,别疏海口以导黄。而督漕尚书褚鈇则以江北岁祲,民不堪大役,欲先泄淮而徐议分黄。御史应元折衷其说,言:“导淮势便而功易,分黄功大而利远。顾河臣所请亦第六十八万金,国家亦何靳於此?”御史陈煃尝令宝应,虑周家桥既开,则以高邮、邵伯为壑,运道、民产、盐场交受其害,上疏争之,语甚激,大旨分黄为先,而淮不必深治。且欲多开入海之路,令高、宝诸湖之水皆东,而后周家桥、武家墩之水可注。而淮安知府马化龙复进分黄五难之说。颍州兵备道李弘道又谓宜开高堰。鈇遂据以上闻。给事中林熙春驳之,言:“淮犹昔日之淮,而河非昔日之河,先是河身未高,而淮尚安流,今则河身既高,而淮受倒灌,此导淮固以为淮,分黄亦以为淮。”工部乃覆奏云:“先议开腰铺支河以分黄流,以倭儆、灾伤停寝,遂贻今日之患。今黄家坝分黄之工若复沮格,淮壅为害,谁职其咎?请令治河诸臣导淮分黄,亟行兴举。”报可。
  二十四年八月,一魁兴工未竣,复条上分淮导黄事宜十事。十月,河工告成,直隶巡按御史蒋春芳以闻,复条上善后事宜十六事。乃赏赉一魁等有差。是役也,役夫二十万,开桃源黄河坝新河,起黄家嘴,至安东五港、灌口,长三百馀里,分泄黄水入海,以抑黄强。辟清口沙七里,建武家墩、高良涧、周家桥石闸,泄淮水三道入海,且引其支流入江。於是泗陵水患平,而淮、扬安矣。
  然是时一魁专力桃、清、淮、泗间,而上流单县黄堌口之决,以为不必塞。鈇及春芳皆请塞之。给事中李应策言:“漕臣主运,河臣主工,各自为见。宜再令析议。”一魁言:“黄堌口一支由虞城、夏邑接砀山、萧县、宿州至宿迁,出白洋河,一小支分萧县两河口,出徐州小浮桥,相距不满四十里。当疏浚与正河会,更通镇口闸里湖之水,与小浮桥二水会,则黄堌口不必塞,而运道无滞矣。”从之。於是议浚小浮桥、沂河口、小河口以济徐、邳运道,以泄砀、萧漫流,掊归仁堤以护陵寝。
  是时,徐、邳复见清、泗运道不利,鈇终以为忧。二十五年正月,复极言黄堌口不塞,则全河南徙,害且立见。议者亦多恐下啮归仁,为二陵患。三月,小浮桥等口工垂竣,一魁言:
  “运道通利,河徙不相妨,已有明验。惟议者以祖陵为虑,请徵往事折之。洪武二十四年,河决原武,东南至寿州入淮。永乐九年,河北入鱼台。未几复南决,由涡河经怀远入淮。时两河合流,历凤、泗以出清口,未闻为祖陵患。正统十三年,河北冲张秋。景泰中,徐有贞塞之,复由涡河入淮。弘治二年,河又北冲,白昂、刘大夏塞之,复南流,一由中牟至颍、寿,一由亳州至涡河入淮,一由宿迁小河口会泗。全河大势纵横颍、亳、凤、泗间,下溢符离、睢、宿,未闻为祖陵虑,亦不闻堤及归仁也。
  正德三年后,河渐北徙,由小浮桥、飞云桥、谷亭三道入漕,尽趋徐、邳,出二洪,运道虽济,而泛溢实甚。嘉靖十一年,朱裳始有涡河一支中经凤阳祖陵未敢轻举之说。然当时犹时浚祥符之董盆口、宁陵之五里铺、荥泽之孙家渡、兰阳之赵皮寨,又或决睢州之地丘店、界牌口、野鸡冈,宁陵之杨村铺,俱入旧河,从亳、凤入淮,南流未绝,亦何尝为祖陵患?
  嘉靖二十五年后,南流故道始尽塞,或由秦沟入漕,或由浊河入漕。五十年来全河尽出徐、邳,夺泗入淮。而当事者方认客作主,日筑堤而窘之,以致河流日壅,淮不敌黄,退而内潴,遂贻盱、泗祖陵之患。此实由内水之停壅,不由外水之冲射也。万历七年,潘季驯始虑黄流倒灌小河、白洋等口,挟诸河水冲射祖陵,乃作归仁堤为保障计,复张大其说,谓祖陵命脉全赖此堤。习闻其说者,遂疑黄堌之决,下啮归仁,不知黄堌一决,下流易泄,必无上灌之虞。况今小河不日竣工,引河复归故道,云归仁益远,奚烦过计为?”报可。
  一魁既开小浮桥,筑义安山,浚小河口,引武沂泉济运。及是年四月,河复大决黄堌口,溢夏邑、永城,由宿州府离桥出宿迁新河口入大河,其半由徐州入旧河济运。上源水枯,而义安束水横坝复冲二十馀丈,小浮桥水脉微细,二洪告涸,运道阻涩。一魁因议挑黄堌口迤上埽湾、淤嘴二处,且大挑其下李吉口北下浊河,救小浮桥上流数十里之涸。复上言:“黄河南旋至韩家道、盘岔河、丁家庄,俱岸阔百丈,深逾二丈,乃铜帮铁底故道也。至刘家洼,始强半南流,得山西坡、永涸湖以为壑,出溪口入符离河,亦故道也。惟徐、邳运道浅涸,所以首议开小浮桥,再加挑辟,必大为运道之利。乃欲自黄堌挽回全河,必须挑四百里淤高之河身,筑三百里南岸之长堤,不惟所费不赀,窃恐后患无已。”御史杨光训等亦议挑埽湾直渠,展济浊河,及筑山西坡归仁堤,与一魁合,独鈇异议。帝命从一魁言。
  一魁复言:“归仁在西北,泗州在东南,相距百九十里,中隔重冈叠嶂。且归仁之北有白洋河、朱家沟、周家沟、胡家沟、小河口泄入运河,势如建瓴,即无归仁,祖陵无足虑。浊河淤垫,高出地上,曹、单间阔一二百丈,深二三丈,尚不免横流,徐、邳间仅百丈,深止丈馀,徐西有浅至二三尺者,而夏、永、韩家道口至符离,河阔深视曹、单,避高就下,水之本性,河流所弃,自古难复。且运河本籍山东诸泉,不资黄水,惟当仿正统间二洪南北口建闸之制,於镇口之下,大浮桥之上,吕梁之下洪,邳州之沙坊,各建石闸,节宣汶、泗,而以小浮桥、沂河口二水助之,更於镇口西筑坝截黄,开唐家口而注之龙沟,会小浮桥入运,以杜灌淤镇口之害,实万全计也。”报可。
  二十六年春,从杨光训等议,撤鈇,命一魁兼管漕运。六月,召一魁掌部事,命刘东星为工部侍郎,总理河漕。
  二十七年春,东星上言:“河自商、虞而下,由丁家道口抵韩家道口、赵家圈、石将军庙、两河口,出小浮桥下二洪,乃贾鲁故道也。自元及我朝行之甚利。嘉靖三十七年北徙浊河,而此河遂淤。潘季驯议复开之,以工费浩繁而止。今河东决黄堌,由韩家道口至赵家圈百馀里,冲刷成河,即季驯议复之故道也。由赵家圈至两河口,直接三仙台新渠,长仅四十里,募夫五万浚之,逾月当竣,而大挑运河,小挑浊河,俱可节省。惟李吉口故道尝挑复淤,去冬已挑数里,前功难弃,然至镇口三百里而遥,不若赵家圈至两河口四十里而近。况大浮桥已建闸蓄汶、泗之水,则镇口济运亦无藉黄流。”报可。十月,功成,加东星工部尚书,一魁及馀官赏赉有差。
  初,给事中杨廷兰因黄堌之决,请开泇河,给事中杨应文亦主其说。既而直隶巡按御史佴祺复言之。东星既开赵家圈,复采众说,凿泇河,以地多沙石,工未就而东星病。河既南徙,李吉口淤氵殿日高,北流遂绝,而赵家圈亦日就淤塞,徐、邳间三百里,河水尺馀,粮艘阻塞。
  二十九年秋,工科给事中张问达疏论之。会开、归大水,河涨商丘,决萧家口,全河尽南注。河身变为平沙,商贾舟胶沙上。南岸蒙墙寺忽徙置北岸,商、虞多被淹没,河势尽趋东南,而黄堌断流。河南巡抚曾如春以闻,曰:“此河徙,非决也。”问达复言:“萧家口在黄堌上流,未有商舟不能行於萧家口而能行於黄堌以东者,运艘大可虑。”帝从其言,方命东星勘议,而东星卒矣。问达复言:“运道之坏,一因黄堌口之决,不早杜塞;更因并力泇河,以致赵家圈淤塞断流,河身日高,河水日浅,而萧家口遂决,全河奔溃入淮,势及陵寝。东星已逝,宜急补河臣,早定长策。”大学士沈一贯、给事中桂有根皆趣简河臣。
  御史高举献三策。请浚黄堌口以下旧河,引黄水注之东,遂塞黄堌口,而遏其南,俟旧河冲刷深,则并塞新决之口。其二则请开泇河及胶莱河,而言河漕不宜并於一人,当选择分任其事。江北巡按御史吴崇礼则请自蒙墙寺西北黄河湾曲之所,开浚直河,引水东流。且浚李吉口至坚城集淤道三十馀里,而尽塞黄堌以南决口,使河流尽归正漕。工部尚书一魁酌举崇礼之议,以开直河、塞黄堌口、浚淤道为正策,而以泇河为旁策,胶莱为备策。帝命急挑旧河,塞决口,且兼挑泇河以备用。下山东抚按勘视胶莱河。
  三十年春,一魁覆河抚如春疏言:“黄河势趋邳、宿,请筑汴堤自归德至灵、虹,以障南徙。且疏小河口,使黄流尽归之,则弥漫自消,祖陵可无患。”帝喜纳之。已而言者再疏攻一魁。帝以一魁不塞黄堌口,致冲祖陵,斥为民。复用崇礼议,分设河漕二臣,命如春为工部侍郎,总理河道。如春议开虞城王家口,挽全河东归,须费六十万。
  三十一年春,山东巡抚黄克缵言:“王家口为蒙墙上源,上流既达,则下流不可旁泄,宜遂塞蒙墙口。”从之。时蒙墙决口广八十馀丈,如春所开新河未及其半,塞而注之,虑不任受。有献策者言:“河流既回,势若雷霆,藉其势冲之,浅者可深也。”如春遂令放水,水皆泥沙,流少缓,旋淤。夏四月,水暴涨,冲鱼、单、丰、沛间,如春以忧卒。乃命李化龙为工部侍郎,代其任。
  给事中宋一韩言:“黄河故道已复,陵、运无虞。决口惧难塞,宜深浚坚城以上浅阻,而增筑徐、邳两岸,使下流有所容,则旧河可塞。”给事中孟成己言:“塞旧河急,而浚新河尤急。”化龙甫至,河大决单县苏家庄及曹县缕堤,又决沛县四铺口太行堤,灌昭阳湖,入夏镇,横冲运道。化龙议开泇河,属之邳州直河,以避河险。给事中侯庆远因言:“泇河成,则他工可徐图,第毋纵河入淮。淮利则洪泽水减,而陵自安矣。”
  三十二年正月,部覆化龙疏,大略言:“河自归德而下,合运入海,其路有三:由兰阳道考城至李吉口,过坚城集,入六座楼,出茶城而向徐、邳,是名浊河,为中路;由曹、单经丰、沛,出飞云桥,泛昭阳湖,入龙塘,出秦沟而向徐、邳,是名银河,为北路;由潘家口过司家道口,至何家堤,经符离,道睢宁,入宿迁,出小河口入运,是名符离河,为南路。南路近陵,北路近运,惟中路既远於陵,且可济运,前河臣兴役未竣,而河形尚在。”因奏开泇有六善。帝从其议。
  工部尚书姚继可言:“黄河冲徙,河臣议於坚城集以上开渠引河,使下流疏通,复分六座楼、苑家楼二路杀其水势,既可移丰、沛之患,又不至沼砀山之城。开泇分黄,两工并举,乞速发帑以济。”允之。八月,化龙奏分水河成。事具《泇河志》中。加化龙太子少保兵部尚书。会化龙丁艰候代,命曹时聘为工部侍郎,总理河道。是秋,河决丰县,由昭阳湖穿李家港口,出镇口,上灌南阳,而单县决口复溃,鱼台、济宁间平地成湖。
  三十三年春,化龙言:“丰之失,由巡守不严,单之失,由下埽不早,而皆由苏家庄之决。南直、山东相推诿,请各罚防河守臣。至年来缓堤防而急挑浚,堤坏水溢,不咎守堤之不力,惟委浚河之不深。夫河北岸自曹县以下无入张秋之路,南岸自虞城以下无入淮之路,惟由徐、邳达镇口为运道。故河北决曹、郓、丰、沛间,则由昭阳湖出李家口,而运道溢;南决虞、夏、徐、邳间,则由小河口及白洋河,而运道涸。今泇河既成,起直河至夏镇,与黄河隔绝,山东、直隶间,河不能制运道之命。独朱旺口以上,决单则单沼,决曹则曹鱼,及丰、沛、徐、邳、鱼、砀皆命悬一线堤防,何可缓也?至中州荆隆口、铜瓦厢皆入张秋之路,孙家渡、野鸡冈、蒙墙寺皆入淮之路,一不守,则北坏运,南犯陵,其害甚大。请西自开封,东至徐、邳,无不守之地,上自司道,下至府县,无不守之人,庶几可息河患。”乃敕时聘申饬焉。
  其秋,时聘言:“自苏庄一决,全河北注者三年。初泛丰、沛,继沼单、鱼,陈灿之塞不成,南阳之堤尽坏。今且上灌全济,旁侵运道矣。臣亲诣曹、单,上视王家口新筑之坝,下视朱旺口北溃之流,知河之大可忧者三,而机之不可失者二。河决行堤,泛溢平地,昭阳日垫,下流日淤,水出李家口者日渐微缓,势不得不退而上溢。溢於南,则孙家渡、野鸡冈皆入淮故道,毋谓蒙墙已塞,而无忧於陵。溢於北,则芝麻庄、荆隆口皆入张秋故道,毋谓泇役已成,而无忧於运。且南之夏、商,北之曹、濮,其地益插,其祸益烈,其挽回益不易,毋谓灾止鱼、济,而无忧于民。顾自王家口以达朱旺,新导之河在焉。疏其下流以出小浮桥,则三百里长河畅流,机可乘者一。
  自徐而下,清黄并行,沙随水刷,此数十年所未有,因而导水归徐,容受有地,机可乘者二。臣与诸臣熟计,河之中路有南北二支:北出浊河,尝再疏再壅;惟南出小浮桥,地形卑下,其势甚顺,度长三万丈有奇,估银八十万两。公诸虚耗,乞多方处给。”疏上留中。时聘乃大挑朱旺口。十一月兴工,用夫五十万。三十四年四月,工成,自朱旺达小浮桥延袤百七十里,渠广堤厚,河归故道。
  六月,河决萧县郭暖楼人字口,北支至茶城、镇口。三十五年,决单县。三十九年六月,决徐州狼矢沟。四十年九月,决徐州三山,冲缕堤二百八十丈,遥堤百七十馀丈,梨林铺以下二十里正河悉为平陆,邳、睢河水耗竭。总河都御史刘士忠开韩家坝外小渠引水,由是坝以东始通舟楫。四十二年,决灵璧陈铺。四十四年五月,复决狼矢沟,由蛤鳗、周柳诸湖入泇河,出直口,复与黄会。六月,决开封陶家店、张家湾,由会城大堤下陈留,入亳州涡河。四十七年九月,决阳武脾沙堽,由封丘、曹、单至考城,复入旧河。时朝政日驰,河臣奏报多不省。四十二年,刘士忠卒,总河阅三年不补。四十六年闰四月,始命工部侍郎王佐督河道。河防日以废坏,当事者不能有为。
  天启元年,河决灵譬双沟、黄铺,由永姬湖出白洋、小河口,仍与黄会,故道湮涸。总河侍郎陈道亨役夫筑塞。时淮安霪雨连旬,黄、淮暴涨数尺,而山阳里外河及清河决口汇成巨浸,水灌淮城,民蚁城以居,舟行街市。久之始塞。三年,决徐州青田大龙口,徐、邳、灵、睢河并淤,吕梁城南隅隐,沙高平地丈许,双沟决口亦满,上下百五十里悉成平陆。四年六月,决徐州魁山堤,东北灌州城,城中水深一丈三尺,一自南门至云龙山西北大安桥入石狗湖,一由旧支河南流至邓二庄,历租沟东南以达小河,出白洋,仍与黄会。徐民苦淹溺,议集赀迁城。给事中陆文献上徐城不可迁六议。而势不得已,遂迁州治於云龙,河事置不讲矣。六年七月,河决淮安,逆入骆马湖,灌邳、宿。
  崇祯二年春,河决曹县十四铺口。四月,决睢宁,至七月中,城尽圮。总河侍郎李若星请迁城避之,而开邳州坝泄水入故道,且塞曹家口匙头湾,逼水北注,以减睢宁之患。从之。四年夏,河决原武湖村铺,又决封丘荆隆口,败曹县塔儿湾大行堤。六月黄、淮交涨,海口壅塞,河决建义诸口,下灌兴化、盐城,水深二丈,村落尽漂没。逡巡逾年,始议筑塞。兴工未几,伏秋水发,黄、淮奔注,兴、盐为壑,而海潮复逆冲,坏范公堤。军民及商灶户死者无算,少壮转徙,丐江、仪、通、泰间,盗贼千百啸聚。至六年,盐城民徐瑞等言其状。帝悯之,命议罚河曹官。而是时,总河朱光祚方议开高堰三闸。淮、扬在朝者合疏言:“建义诸口未塞,民田尽沉水底。三闸一开,高、宝诸邑荡为湖海,而漕粮盐课皆害矣。高堰建闸始於万历二十三年,未几全塞。今高堰日坏,方当急议修筑,可轻言开浚乎?”帝是其言,事遂寝。又从御史吴振缨请,修宿、宁上下西北旧堤,以捍归仁。七年二月,建义决口工成,赐督漕尚书杨一鹏、总河尚书刘荣嗣银币。
  八年九月,荣嗣得罪。初,荣嗣以骆马湖运道溃淤,创挽河之议,起宿迁至徐州,别凿新河,分黄水注其中,以通漕运。计工二百馀里,金钱五十万。而其所凿邳州上下,悉黄河故道,浚尺许,其下皆沙,挑掘成河,经宿沙落,河坎复平,如此者数四。迨引黄水入其中,波流迅急,沙随水下,率淤浅不可以舟。及漕舟将至,而骆马湖之溃决适平,舟人皆不愿由新河。荣嗣自往督之,欲绳以军法。有入者辄苦淤浅,弁卒多怨。巡漕御史倪於义劾其欺罔误工,南京给事中曹景参复重劾之,逮问,坐赃,父子皆瘐死。郎中胡琏分工独多,亦坐死。其后骆马湖复溃,舟行新河,无不思荣嗣功者。
  当是时,河患日棘,而帝又重法惩下,李若星以修浚不力罢官,朱光祚以建义苏嘴决口逮系。六年之中,河臣三易。给事中王家彦尝切言之。光祚亦竟瘐死。而继荣嗣者周鼎修泇利运颇有功,在事五年,竟坐漕舟阻浅,用故决河防例,遣戍烟瘴。给事中沈胤培、刑部侍郎惠世扬、总河侍郎张国维各疏请宽之,乃获宥免云。
  十五年,流贼围开封久,守臣谋引黄河灌之。贼侦知,预为备。乘水涨,令其党决河灌城,民尽溺死。总河侍郎张国维方奉诏赴京,奏其状。山东巡抚王永吉上言:“黄河决汴城,直走睢阳,东南注鄢陵、鹿邑,必害亳、泗,侵祖陵,而邳、宿运河必涸。”帝令总河侍郎黄希宪急往捍御,希宪以身居济宁不能摄汴,请特设重臣督理。命工部侍郎周堪赓督修汴河。
  十六年二月,堪赓上言:“河之决口有二:一为朱家寨,宽二里许,居河下流,水面宽而水势缓;一为马家口,宽一里馀,居河上流,水势猛,深不可测。两口相距三十里,至汴堤之外,合为一流,决一大口,直冲汴城以去,而河之故道则涸为平地。怒涛千顷,工力难施,必广浚旧渠,远数十里,分杀水势,然后畚锸可措。顾筑浚并举,需夫三万。河北荒旱,兖西兵火,竭力以供,不满万人,河南万死一生之馀,未审能应募否,是不得不借助於抚镇之兵也。”乃敕兵部速议,而令堪赓刻期兴工。至四月,塞朱家寨决口,修堤四百馀丈。马家口工未就,忽冲东岸,诸埽尽漂没。堪赓请停东岸而专事西岸。帝令急竣工。
  六月,堪赓言:“马家决口百二十丈,两岸皆筑四之一,中间七十馀丈,水深流急,难以措手,请俟霜降后兴工。”已而言:“五月伏水大涨,故道沙滩壅涸者刷深数丈,河之大势尽归於东,运道已通,陵园无恙。”疏甫上,决口再溃。帝趣鸠工,未奏绩而明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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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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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卷二十九 志第五

卷三十 志第六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卷一百 表第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卷一百二 表第三

卷一百三 表第四

卷一百四 表第五

卷一百五 表第六

卷一百六 表第七

卷一百七 表第八

卷一百八 表第九

卷一百九 表第十

卷一百十 表第十一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一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二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三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四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五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六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七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八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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