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黄河上
  黄河,自唐以前,皆北入海。宋熙宁中,始分趋东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济入海。金明昌中,北流绝,全河皆入淮,元溃溢不时,至正中受害尤甚,济宁、曹、郓间,漂没千馀里。贾鲁为总制,导使南,汇淮入海。
  明洪武元年决曹州双河口,入鱼台。徐达方北征,乃开塌场口,引河入泗以济运,而徙曹州治於安陵。塌场者,济宁以西、耐牢坡以南直抵鱼台南阳道也。八年,河决开封太黄寺堤。诏河南参政安然发民夫三万人塞之。十四年决原武、祥符、中牟,有司请兴筑。帝以为天灾,令护旧堤而已。十五年春,决朝邑。七月决荥泽、阳武。十七年决开封东月堤,自陈桥至陈留横流数十里。又决杞县,入巴河。遣官塞河,蠲被灾租税。二十二年,河没仪封,徙其治於白楼村。二十三年春,决归德州东南凤池口,迳夏邑、永城。发兴武等十卫士卒,与归德民并力筑之。罪有司不以闻者。其秋,决开封西华诸县,漂没民舍。遣使振万五千七百馀户。二十四年四月,河水暴溢,决原武黑洋山,东经开封城北五里,又东南由陈州、项城、太和、颍州、颍上,东至寿州正阳镇,全入於淮。而贾鲁河故道遂淤。又由旧曹州、郓城两河口漫东平之安山,元会通河亦淤。明年复决阳武,汜陈州、中牟、原武、封丘、祥符、兰阳、陈留、通许、太康、扶沟、杞十一州县,有司具图以闻。发民丁及安吉等十七卫军士修筑。其冬大寒,役遂罢。三十年八月决开封,城三面受水。诏改作仓库於荥阳高阜,以备不虞。冬,蔡河徙陈州。先是,河决,由开封北东行,至是下流淤,又决而之南。
  永乐三年,河决温县堤四十丈,济、涝二水交溢,淹民田四十馀里,命修堤防。四年修阳武黄河决岸。八年伙,河决开封,坏城二百馀丈,民被患者万四千馀户,没田七千五百馀顷。帝以国家藩屏地,特遣侍郎张信往视。信言:“祥符鱼王口至中滦下二十馀里,有旧黄河岸,与今河面平。浚而通之,使循故道,则水势可杀。”因绘图以进。时尚书宋礼、侍郎金纯方开会通河。帝乃发民丁十万,命兴安伯徐亨、侍郎蒋廷瓒偕纯相治,并令礼总其役。九年七月,河复故道,自封丘金龙口,下鱼台塌场,会汶水,经徐、吕二洪南入於淮。是时,会通河已开,黄河与之合,漕道大通,遂议罢海运,而河南水患亦稍息。已而决阳武中盐堤,漫中牟、祥符、尉氏。工部主事兰芳按视,言:“堤当急流之冲,夏秋泛涨,势不可骤杀。宜卷土树椿以资捍御,无令重为民患而已。”又言:“中滦导河分流,使由故道北入海,诚万世利。但缘河堤埽,止用蒲绳泥草,不能持久。宜编木为囤,填石其中,则水可杀,堤可固。”诏皆从其议。十四年决开封州县十四,经怀远,由涡河入於淮。二十年,工部以开封土城堤数溃,请浚其东故道。报可。
  宣德元年霪雨,溢开封州县十。三年,以河患,徙灵州千户所於城东。六年从河南布政使言,浚祥符抵仪封黄陵冈淤道四百五十里。是时,金龙口渐淤,而河复屡溢开封。十年从御史李懋言,浚金龙口。
  正统二年筑阳武、原武、荥泽决岸。又决濮州、范县。三年,河复决阳武及邳州,灌鱼台、金乡、嘉祥。越数年,又决金龙口、阳谷堤及张家黑龙庙口,而徐、吕二洪亦渐浅,太黄寺巴河分水处,水脉微细。十三年方从都督同知武兴言,发卒疏浚。而陈留水夏涨,决金村堤及黑潭南岸。筑垂竣,复决。其秋,新乡八柳树口亦决,漫曹、濮,抵东昌,冲张秋,溃寿张沙湾,坏运道,东入海。徐、吕二洪遂浅涩。命工部侍郎王永和往理其事。永和至山东,修沙湾未成,以冬寒停役。且言河决自卫辉,宜敕河南守臣修塞。帝切责之,令山东三司筑沙湾,趣永和塞河南八柳树,疏金龙口,使河由故道。明年正月,河复决聊城。至三月,永和浚黑洋山西湾,引其水由太黄寺以资运河。修筑沙湾堤大半,而不敢尽塞,置分水闸,设三空放水,自大清河入海。且设分水闸二空於沙湾西岸,以泄上流,而请停八柳树工。从之。是时,河势方横溢,而分流大清,不耑向徐、吕。徐、吕益胶浅,且自临清以南,运道艰阻。
  景泰二年特敕山东、河南巡抚都御史洪英、王暹协力合治,务令水归漕河。暹言:“黄河自陕州以西,有山峡,不能为害;陕州以东,则地势平缓,水易泛溢,故为害甚多。洪武二十四年改流,从汴梁北五里许,由凤阳入淮者为大黄河。其支流出徐州以南者为小黄河,以通漕运。自正统十三年以来,河复故道,从黑洋山后径趋沙湾入海明,但存小黄河从徐州出。岸高水低,随浚随塞,以是徐州之南不得饱水。臣自黑洋山东南抵徐州,督河南三司疏浚。临清以南,请以责英。”未几,给事中张文质劾暹、英治水无绩,请引塌场水济徐、吕二洪,浚潘家渡以北支流,杀沙湾水势。且开沙湾浮桥以西河口,筑闸引水,以灌临清,而别命官以责其成。诏不允,仍命暹、英调度。
  时议者谓:“沙湾以南地高,水不得南入运河。请引耐牢坡水以灌运,而勿使经沙湾,别开河以避其冲决之势。”或又言:“引耐牢坡水南去,则自此以北枯涩矣。”甚者言:“沙湾水湍急,石铁沉下若羽,非人力可为。宜设齐醮符咒以禳之。”帝心甚忧念,命工部尚书石璞往治,而加河神封号。
  璞至,浚黑洋山至徐州以通漕,而沙湾决口如故。乃命中官黎贤、阮洛,御史彭谊协治。璞等筑石堤於沙湾,以御决河,开月河二,引水以益运河,且杀其决势。三年五月,河流渐微细,沙湾堤始成。乃加璞太子太保,而於黑洋山、沙湾建河神二新庙,岁春秋二祭。六月,大雨浃旬,复决沙湾北岸,掣运河之水以东,近河地皆没。命英督有司修筑。复敕中官黎贤、武艮,工部侍郎赵荣往治。四年正月,河复决新塞口之南,诏复加河神封号。至四月,决口乃塞。五月,大雷雨,复决沙湾北岸,掣运河水入盐河,漕舟尽阻。帝复命璞往。乃凿一河,长三里,以避决口,上下通运河,而决口亦筑坝截之,令新河、运河俱可行舟。工毕奏闻。帝恐不能久,令璞且留处置,而命谕德徐有贞为佥都御史耑治沙湾。
  时河南水患方甚,原武、西华皆迁县治以避水。巡抚暹言:“黄河旧从开封北转流东南入淮,不为害。自正统十三年改流为二。一自新乡入柳树,由故道东经延津、封丘入沙湾。一决荥泽,漫流原武,抵祥符、扶沟、通许、洧川、尉氏、临颍、郾城、陈州、商水、西华、项城、太康。没田数十万顷,而开封患特甚。虽尝筑大小堤於城西,皆三十馀里,然沙土易坏,随筑随决,小堤已没,大堤复坏其半。请起军民夫协筑,以防后患。”帝可其奏。太仆少卿黄仕儁亦言:“河分两派,一自荥泽南流入项城,一自新乡八柳树北流,入张秋会通河,并经六七州县,约二千馀里。民皆荡析离居,而有司犹徵其税。乞敕所司覆视免徵。”帝亦可其奏。巡抚河南御史张澜又言:“原武黄河东岸尝开二河,合黑洋山旧河道引水济徐、吕。今河改决而北,二河淤塞不通,恐徐、吕乏水,必妨漕运,黑洋山北,河流稍纡回,请因决口改挑一河以接旧道,灌徐、吕。”帝亦从之。
  有贞至沙湾,上治河三策:“一置水闸门。臣闻水之性可使通流,不可使堙塞。禹凿龙门,辟伊阙,为疏导计也。故汉武堙瓠子终弗成功,汉明疏汴河逾年著绩。今谈治水者甚众,独乐浪王景所述制水门之法可取。盖沙湾地土皆沙,易致坍决,故作坝作闸皆非善计。请依景法损益其间,置闸门於水,而实其底,令高常水五尺。小则拘之以济运,大则疏之使趋海,则有通流之利,无堙塞之患矣。一开分水河。凡水势大者宜分,小者宜合。今黄河势大恒冲决,运河势小恒乾浅,必分黄水合运河,则有利无害。请度黄河可分之地,开广济河一道,下穿濮阳、博陵及旧沙河二十馀里,上连东、西影塘及小岭等地又数十里,其内则有古大金堤可倚以为固,其外有八百里梁山泊可恃以为泄。至新置二闸亦颇坚牢,可以宣节,使黄河水大不至泛溢为害,小亦不至乾浅以阻漕运。”其一挑深运河。帝谕有贞,如其议行之。
  有贞乃逾济、汶,沿卫、沁,循大河,道濮、范,相度地形水势,上言:“河自雍而豫,出险固而之夷斥,水势既肆。由豫而兖,土益疏,水益肆。而沙湾之东,所谓大洪口者,适当其冲,於是决焉,而夺济、汶入海之路以去。诸水从之而泄,堤以溃,渠以淤,涝则溢,旱则涸,漕道由此阻。然骤而堰之,则溃者益溃,淤者益淤。今请先疏其水,水势平乃治其决,决止乃浚其淤。”於是设渠以疏之,起张秋金堤之首,西南行九里至濮阳泺,又九里至博陵陂,又六里至寿张之沙河,又八里至东、西影塘,又十有五里至白岭湾,又三里至李鞬,凡五十里。由李鞬而上二十里至竹口莲花池,又三十里至大潴潭,乃逾范暨濮,又上而西,凡数百里,经澶渊以接河、沁,筑九堰以御河流旁出者,长各万丈,实之石而键以铁。六年七月,功成,赐渠名广济。沙湾之决垂十年,至是始塞。亦会黄河南流入淮,有贞乃克奏功。凡费木铁竹石累数万,夫五万八千有奇,工五百五十馀日。自此河水北出济漕,而阿、鄄、曹、郓间田出沮洳者,百数十万顷。乃浚漕渠,由沙湾北至临清,南抵济宁,复建八闸於东昌,用王景制水门法以平水道,而山东河患息矣。
  七年夏,河南大雨,河决开封、河南、彰德。其秋,畿辅、山东大雨,诸水并溢,高地丈馀,堤岸多冲决。仍敕有贞修筑。未几,事竣,还京入见。奖劳甚至,擢副都御史。
  天顺元年修祥符护城大堤。五年七月,河决汴梁土城,又决砖城,城中水丈馀,坏官民舍过半。周王府宫人及诸守土官皆乘舟筏以避,军民溺死无算。襄城亦决县城。命工部侍郎薛远往视,恤灾户、蠲田租,公廨民居以次修理。明年二月,开祥符曹家溜,河势稍平。
  七年春,河南布政司照磨金景辉考满至京,上言:“国初,黄河在封丘,后徙康王马头,去城北三十里,复有二支河:一由沙门注运河,一由金龙口达徐、吕入海。正统戊辰,决荥泽,转趋城南,并流入淮,旧河、支河俱堙,漕河因而浅涩。景泰癸酉,因水迫城,筑堤四十里,劳费过甚,而水发辄溃,然尚未至决城壕为人害也。至天顺辛巳,水暴至,土城砖城并圮,七郡财力所筑之堤,俱委诸无用,人心惶惶,未知所底。夫河不循故道,并流入淮,是为妄行。今急宜疏导以杀其势。若止委之一淮,而以堤防为长策,恐开封终为鱼鳖之区。乞敕部檄所司,先疏金龙口宽阔以接漕河,然后相度旧河或别求泄水之地,挑浚以平水患,为经久计。”命如其说行之。
  成化七年命王恕为工部侍郎,奉敕总理河道。总河侍郎之设,自恕始也。时黄河不为患,恕耑力漕河而已。
  十四年,河决开封,坏护城堤五十丈。巡抚河南都御史李衍言:“河南累有河患,皆下流壅塞所致。宜疏开封西南新城地,下抵梁家浅旧河口七里壅塞,以泄杏花营上流。又自八角河口直抵南顿,分导散漫,以免祥符、鄢陵、睢、陈、归德之灾。乃敕衍酌行之。明年正月迁荥泽县治以避水,而开封堤不久即塞。
  弘治二年五月,河决开封及金龙口,入张秋运河,又决埽头五所入沁。郡邑多被害,汴梁尤甚,议者至请迁开封城以避其患。布政司徐恪持不可,乃止。命所司大发卒筑之。九月命白昂为户部侍郎,修治河道,赐以特敕,令会山东、河南、北直隶三巡抚,自上源决口至运河,相机修筑。
  三年正月,昂上言:“臣自淮河相度水势,抵河南中牟等县,见上源决口,水入南岸者十三,入北岸者十七。南决者,自中牟杨桥至祥符界析为二支:一经尉氏等县,合颍水,下涂山,入於淮;一经通许等县,入涡河,下荆山,入於淮。又一支自归德州通凤阳之亳县,亦合涡河入於淮。
  北决者,自原武经阳武、祥符、封丘、兰阳、仪封、考城,其一支决入金龙等口,至山东曹州,冲入张秋漕河。去冬,水消沙积,决口已淤,因并为一大支,由祥符翟家口合沁河,出丁家道口,下徐州。此河流南北分行大势也。合颍、涡二水入淮者,各有滩碛,水脉颇微,宜疏浚以杀河势。合沁水入徐者,则以河道浅隘不能受,方有漂没之虞。况上流金龙诸口虽暂淤,久将复决,宜於北流所经七县,筑为堤岸,以卫张秋。但原敕治山东、河南、北直隶,而南直隶淮、徐境,实河所经行要地,尚无所统。”於是并以命昂。
  昂举郎中娄性协治,乃役夫二十五万,筑阳武长堤,以防张秋。引中牟决河出荥泽阳桥以达淮,浚宿州古汴河以入泗,又浚睢河自归德饮马池,经符离桥至宿迁以会漕河,上筑长堤,下修减水闸。又疏月河十馀以泄水,塞决口三十六,使河流入汴,汴入睢,睢入泗,泗入淮,以达海。水患稍宁。昂又以河南入淮非正道,恐卒不能容,复於鱼台、德州、吴桥修古长堤;又自东平北至兴济凿小河十二道,入大清河及古黄河以入海。河口各建石堰,以时启闭。盖南北分治,而东南则以疏为主云。
  六年二月以刘大夏为副都御史,治张秋决河。先是,河决张秋戴家庙,掣漕河与汶水合而北行,遣工部侍郎陈政督治。政言:“河之故道有二:一在荥泽孙家渡口,经朱仙镇直抵陈州;一在归德州饮马池,与亳州地相属。旧俱入淮,今已淤塞,因致上流冲激,势尽北趋。自祥符孙家口、杨家口、车船口,兰阳铜瓦厢决为数道,俱入运河。於是张秋上下势甚危急,自堂邑至济宁堤岸多崩圮,而戴家庙减水闸浅隘不能泄水,亦有冲决。请浚旧河以杀上流之势,塞决河以防下流之患。”政方渐次修举,未几卒官。帝深以为忧,命廷臣会荐才识堪任者。佥举大夏,遂赐敕以往。
  十二月,巡按河南御史涂升言:“黄河为患,南决病河南,北决病山东。昔汉决酸枣,复决瓠子;宋决馆陶,复决澶州;元决汴梁,复决蒲口。然汉都关中,宋都大梁,河决为患,不过濒河数郡而已。今京师专藉会通河岁漕粟数百万石,河决而北,则大为漕忧。臣博采与论,治河之策有四:
  “一曰疏浚。荥、郑之东,五河之西,饮马、白露等河皆黄河由涡入淮之故道。其后南流日久,或河口以淤高不泄,或河身狭隘难容,水势无所分杀,遂泛滥北决。今惟?丽上流东南之故道,相度疏浚,则正流归道,馀波就壑,下流无奔溃之害,北岸无冲决之患矣。二曰扼塞。既杀水势於东南,必须筑堤岸於西北。黄陵冈上下旧堤缺坏,当度下流东北形势,去水远近,补筑无遗,排障百川悉归东南,由淮入海,则张秋无患,而漕河可保矣。”三曰用人,荐河南佥事张鼐。四曰久任,则请专信大夏,且於归德或东昌建公廨,令居中裁决也。帝以为然。
  七年五月命太监李兴、平江伯陈锐往同大夏共治张秋。十二月筑塞张秋决口工成。初,河流湍悍,决口阔九十馀丈,大夏行视之,曰:“是下流未可治,当治上流。”於是即决口西南开越河三里许,使粮运可济,乃浚仪封黄陵冈南贾鲁旧河四十馀里,由曹出徐,以杀水势。又浚孙家渡口,别凿新河七十馀里,导使南行,由中牟、颍川东入淮。又浚祥符四府营淤河,由陈留至归德分为二。一由宿迁小河口,一由亳涡河,俱会於淮。然后沿张秋两岸,东西筑台,立表贯索,联巨舰穴而窒之,实以土。至决口,去窒沉舰,压以大埽,且合且决,随决随筑,连昼夜不息。决既塞,缭以石堤,隐若长虹,功乃成。帝遣行人赍羊酒往劳之,改张秋名为安平镇。
  大夏等言:“安平镇决口已塞,河下流北入东昌、临清至天津入海,运道已通,然必筑黄陵冈河口,导河上流南下徐淮,庶可为运道久安之计。”廷议如其言。乃以八年正月筑塞黄陵冈及荆隆等口七处,旬有五日而毕。盖黄陵冈居安平镇之上流,其广九十馀丈,荆隆等口又居黄陵冈之上流,其广四百三十馀丈。河流至此宽漫奔放,皆喉襟重地。诸口既塞,於是上流河势复归兰阳、考城,分流迳徐州、归德、宿迁,南入运河,会淮水,东注於海,南流故道以复。而大名府之长堤,起胙城,历滑县、长垣、东明、曹州、曹县抵虞城,凡三百六十里。其西南荆隆等口新堤起于家店,历铜瓦厢、东桥抵小宋集,凡百六十里。大小二堤相翼,而石坝俱培筑坚厚,溃决之患於是息矣。帝以黄陵冈河口功成,敕建黄河神祠以镇之,赐额曰昭应。其秋,召大夏等还京。荆隆即金龙也。
  十一年,河决归德。管河工部员外郎谢缉言:黄河一支,先自徐州城东小浮桥流入漕河,南抵邳州、宿迁。今黄河上流於归德州小坝子等处冲决,与黄河别支会流,经宿州、睢宁,由宿迁小河口流入漕河。於是小河口北抵徐州水流渐细,河道浅阻。且徐、吕二洪,惟赖沁水接济,自沁源、河内、归德至徐州小浮桥流出,虽与黄河异源,而比年河、沁之流合而为一。今黄河自归德南决,恐牵引沁水俱往南流,则徐、吕二洪必至浅阻。请亟塞归德决口,遏黄水入徐以济漕,而挑沁水之淤,使入徐以济徐、吕,则水深广而漕便利矣。”帝从其请。
  未几,河南管河副使张鼐言:“臣尝请修筑侯家潭口决河,以济徐、吕二洪。今自六月以来,河流四溢,潭口决啮弥深,工费浩大,卒难成功。臣尝行视水势,荆隆口堤内旧河通贾鲁河,由丁家道口下徐、淮,其迹尚在。若於上源武陟木栾店别凿一渠,下接荆隆口旧河,俟河流南迁,则引之入渠,庶沛然之势可接二洪,而粮运无所阻矣。”帝为下其议於总漕都御史李蕙。
  越二岁,兖州知府龚弘上言:’副使鼐见河势南行,欲自荆隆口分沁水入贾鲁河,又自归德西王牌口上下分水亦入贾鲁河,俱由丁家道口入徐州。但今秋水从王牌口东行,不由丁家口而南,顾逆流东北至黄陵冈,又自曹县入单,南连虞城。乞令守臣亟建疏浚修筑之策。”於是河南巡抚都御史郑龄言:“徐、吕二洪藉河、沁二水合流东下,以相接济。今丁家道口上下河决堤岸者十有二处,共阔三百馀丈,而河淤三十馀里。上源奔放,则曹、单受害,而安平可虞;下流散溢,则萧、砀被患,而漕流有阻。浚筑诚急务也。”部覆从之,乃修丁家口上下堤岸。
  初,黄河自原武、荥阳分而为三:一自亳州、凤阳至清河口,通淮入海;一自归德州过丁家道口,抵徐州小浮桥;一自洼泥河过黄陵冈,亦抵徐州小浮桥,即贾鲁河也。迨河决黄陵冈,犯张秋,北流夺漕,刘大夏往塞之,仍出清河口。十八年,河忽北徙三百里,至宿迁小河口。正德三年又北徙三百里,至徐州小浮桥。四年六月又北徙一百二十里,至沛县飞云桥,俱入漕河。
  是时,南河故道淤塞,水惟北趋,单、丰之间河窄水溢,决黄陵冈、尚家等口,曹、单田庐多没,至围丰县城郭,两岸阔百馀里。督漕及山东镇巡官恐经钜野、阳谷故道,则夺济宁、安平运河,各陈所见以请。议未定。明年九月,河复冲黄陵冈,入贾鲁河,泛溢横流,直抵丰、沛。御史林茂达亦以北决安平镇为虞,而请浚仪封、考城上流故道,引河南流以分其势,然后塞决口,筑故堤。
  工部侍郎崔岩奉命修理黄河,浚祥符董盆口、荥泽孙家渡,又浚贾鲁河及亳州故河各数十里,且筑长垣诸县决口及曹县外堤、梁靖决口。功未就而骤雨,堤溃。岩上疏言:“河势冲荡益甚,且流入王子河,亦河故道,若非上流多杀水势,决口恐难卒塞。莫若於曹、单、丰、沛增筑堤防,毋令北徙,庶可护漕。”且请别命大臣知水利者共议。於是帝责岩治河无方,而以侍郎李堂代之。堂言:“兰阳、仪封、考城故道淤塞,故河流俱入贾鲁河,经黄陵冈至曹县,决梁靖、杨家二口。侍郎岩亦尝修浚,缘地高河淀,随浚随淤,水杀不多,而决口又难筑塞。今观梁靖以下地势最卑,故众流奔注成河,直抵沛县,藉令其口筑成,而容受全流无地,必致回激黄陵冈堤岸,而运道妨矣。至河流故道,堙者不可复疏,请起大名三春柳至沛县飞云桥,筑堤三百馀里,以障河北徙。”从之。六年二月,功未竣,堂言:“陈桥集、铜瓦厢俱应增筑,请设副使一人耑理。”会河南盗起,召堂还京,命姑已其不急者。遂委其事於副使,而堤役由此罢。
  八年六月,河复决黄陵冈。部议以其地界大名、山东、河南,守土官事权不一,请耑遣重臣,乃命管河副都御史刘恺兼理其事。恺奏,率众祭告河神,越二日,河已南徙。尚书李鐩因请祭河,且赐恺羊酒。恺於治河束手无策,特归功於神。曹、单间被害日甚。
  世宗初,总河副都御史龚弘言:“黄河自正德初载,变迁不常,日渐北徙。大河之水合成一派,归入黄陵冈前乃折而南,出徐州以入运河。黄陵岁初筑三埽,先已决去其二,惧山、陕诸水横发,加以霖潦,决而趋张秋,复由故道入海。臣尝筑堤,起长垣,由黄陵冈抵山东杨家口,延袤二百馀里。今拟距堤十里许再筑一堤,延袤高广如之。即河水溢旧堤,流至十里外,性缓势平,可无大决。”从之。自黄陵冈决,开封以南无河患,而河北徐、沛诸州县河徙不常。
  嘉靖五年,督漕都御史高友玑请浚山东贾鲁河、河南鸳鸯口,分泄水势,毋偏害一方。部议恐害山东、河南,不允。其冬,以章拯为工部侍郎兼佥都御史治河。
  先是,大学士费宏言:“河入汴梁以东分为三支,虽有冲决,可无大害。正德末,涡河等河日就淤浅,黄河大股南趋之势既无所杀,乃从兰阳、考城、曹、濮奔赴沛县飞云桥及徐州之溜沟,悉入漕河,泛溢弥漫,此前数年河患也。近者,沙河至沛县浮沙涌塞,官民舟楫悉取道昭阳湖。春夏之交,湖面浅涸,运道必阻,涡河等河必宜亟浚。”御史戴金言:“黄河入淮之道有三:自中牟至荆山合长淮曰涡河;自开封经葛冈小坝、丁家道口、马牧集鸳鸯口至徐州小浮桥口曰汴河;自小坝经归德城南饮马池抵文家集,经夏邑至宿迁曰白河。弘治间,涡、白上源堙塞,而徐州独受其害。宜自小坝至宿迁小河并贾鲁河、鸳鸯口、文家集壅塞之处,尽行疏通,则趋淮之水不止一道,而徐州水患杀矣。”御史刘栾言:“曹县梁靖口南岸,旧有贾鲁河,南至武家口十三里,黄沙淤平,必宜开浚。武家口下至马牧集鸳鸯口百十七里,即小黄河旧通徐州故道,水尚不涸,亦宜疏通。”督漕总兵官杨宏亦请疏归德小坝、丁家道口、亳州涡河、宿迁小河。友玑及拯亦屡以为言。俱下工部议,以为浚贾鲁故道,开涡河上源,功大难成,未可轻举,但议筑堤障水,俾入正河而已。
  是年,黄河上流骤溢,东北至沛县庙道口,截运河,注鸡鸣台口,入昭阳湖。汶、泗南下之水从而东,而河之出飞云桥者漫而北,淤数十里,河水没丰县,徙治避之。
  明年,拯言:“荥泽北孙家渡、兰阳北赵皮寨,皆可引水南流,但二河通涡,东入淮,又东至凤阳长淮卫,经寿春王诸园寝,为患叵测。惟宁陵北坌河一道,通饮马池,抵文家集,又经夏邑至宿州符离桥,出宿迁小河口,自赵皮寨至文家集,凡二百馀里,浚而通之,水势易杀,而园寝无患。”乃为图说以闻。命刻期举工。而河决曹、单、城武杨家、梁靖二口、吴士举庄,冲入鸡鸣台,夺运河,沛地淤填七八里,粮艘阻不进。御史吴仲以闻,因劾拯不能办河事,乞择能者往代。其冬,以盛应期为总督河道右都御史。
  是时,光禄少卿黄绾、詹事霍韬、左都御史胡世宁、兵部尚书李承勋各献治河之议。绾言:“漕河资山东泉水,不必资黄河,莫若浚兖、冀间两高中低之地,道河使北,至直沽入海。”
  韬言:“议者欲引河自兰阳注宿迁。夫水溢徐、沛,犹有二洪为之束捍,东北诸山亘列如垣,有所底极,若道兰阳,则归德、凤阳平地千里,河势奔放,数郡皆壑,患不独徐、沛矣。按卫河自卫辉汲县至天津入海,犹古黄河也。今宜於河阴、原武、怀、孟间,审视地形,引河水注於卫河,至临清、天津,则徐、沛水势可杀其半。且元人漕舟涉江入淮,至封丘北,陆运百八十里至淇门,入御河达京师。御河即卫河也。今导河注卫,冬春溯卫河沿临清至天津,夏秋则由徐、沛,此一举而运道两得也。”
  世宁言:“河自汴以来,南分二道:一出汴城西荥泽,经中牟、陈、颍,至寿州入淮;一出汴城东祥符,经陈留、亳州,至怀远入淮。其东南一道自归德、宿州,经虹县、睢宁,至宿迁出其东,分五道:一自长垣、曹、郓至阳谷出;一自曹州双河口至鱼台塌场口出;一自仪封、归德至徐州小浮桥出;一自沛县南飞云桥出;一自徐、沛之中境山、北溜沟出。六道皆入漕河,而南会於淮。今诸道皆塞,惟沛县一道仅存。合流则水势既大,河身亦狭不能容,故溢出为患。近又漫入昭阳湖,以致流缓沙壅。宜因故道而分其势,汴西则浚孙家渡抵寿州以杀上流,汴东南出怀远、宿迁及正东小浮桥、溜沟诸道,各宜择其利便者,开浚一道,以泄下流。或修武城南废堤,抵丰、单接沛北庙道口,以防北流。此皆治河急务也。至为运道计,则当於湖东滕、沛、鱼台、邹县间独山、新安社地别凿一渠,南接留城,北接沙河,不过百馀里。厚筑西岸以为湖障,令水不得漫,而以一湖为河流散漫之区,乃上策也。”
  承勋言:“黄河入运支流有六。自涡河源塞,则北出小黄河、溜沟等处,不数年诸处皆塞,北并出飞云桥,於是丰、沛受患,而金沟运道遂淤。然幸东面皆山,犹有所障,故昭阳湖得通舟。若益徙而北,则径奔入海,安平镇故道可虑,单县、谷亭百万生灵之命可虞。又益北,则自济宁至临清运道诸水俱相随入海,运何由通?臣愚以为相六道分流之势,导引使南,可免冲决,此下流不可不疏浚也。欲保丰、沛、单县、谷亭之民,必因旧堤筑之,堤其西北使毋溢出,此上流不可不堤防也。”
  其论昭阳湖东引水为运道,与世宁同。乃下总督大臣会议。
  七年正月,应期奏上,如世宁策,请於昭阳湖东改为运河。会河决,於庙道口三十馀里,乃别遣官浚赵皮寨,孙家渡,南、北溜沟以杀上流,堤武城迤西至沛县南,以防北溃。会旱灾修省,言者请罢新河之役,乃召应期还京,以工部侍郎潘希曾代。希曾抵官,言:“迩因赵皮寨开浚未通,疏孙家渡口以杀河势,请敕河南巡抚潘埙督管河副使,刻期成功。”帝从其奏。希曾又言:“漕渠庙道口以下忽淤数十里者,由决河西来横冲口上,并掣闸河之水东入昭阳湖,致闸水不南,而飞云桥之水时复北漫故也。今宜於济、沛间加筑东堤,以遏入湖之路,更筑西堤以防黄河之冲,则水不散缓,而庙道口可永无淤塞之虞。”帝亦从之。
  八年六月,单、丰、沛三县长堤成。九年五月,孙家渡河堤成。逾月,河决曹县。一自胡村寺东,东南至贾家坝入古黄河,由丁家道口至小浮桥入运河。一自胡村寺东北,分二支:一东南经虞城至砀山,合古黄河出徐州;一东北经单县长堤抵鱼台,漫为坡水,傍谷亭入运河。单、丰、沛三县长堤障之,不为害。希曾上言:“黄由归德至徐入漕,故道也。永乐间,浚开封支河达鱼台入漕以济浅。自弘治时,黄河改由单、丰出沛之飞云桥,而归德故道始塞,鱼台支河亦塞。今全河复其故道,则患害已远,支流达於鱼台,则浅涸无虞,此漕运之利,国家之福也。”帝悦,下所司知之,乃召希曾还京。自是,丰、沛渐无患,而鱼台数溢。
  十一年,总河佥都御史戴时宗请委鱼台为受水之地,言:“河东北岸与运道邻,惟西南流者,一由孙家渡出寿州,一由涡河口出怀远,一由赵皮寨出桃源,一由梁靖口出徐州小浮桥。往年四道俱塞,全河南奔,故丰、沛、曹、单、鱼台以次受害。今患独钟於鱼台,宜弃以受水,因而道之,使入昭阳湖,过新开河,出留城、金沟、境山,乃易为力。至塞河四道,惟涡河经祖陵,未敢轻举,其三支河颇存故迹,宜乘鱼台壅塞,令开封河夫卷埽填堤,逼使河水分流,则鱼台水势渐减,俟水落毕工,并前三河共为四道,以分泄之,河患可已。”
  明年,都御史朱裳代时宗,条上治河二事,大略言:“三大支河宜开如时宗计,而请塞梁靖口迤东由鱼台入运河之岔口,以捍黄河,则谷亭镇迤南二百馀里淤者可浚,是谓塞黄河之口以开运河。黄河自谷亭转入运河,顺流而南,二日抵徐州,徐州逆流而北,四日乃抵谷亭,黄水之利莫大於此。恐河流北趋,或由鱼台、金乡、济宁漫安平镇,则运河堤岸冲决;或三支一有壅淤,则谷亭南运河亦且冲决。宜缮筑堤岸,束黄入运,是谓借黄河之水以资运河。”诏裳相度处置。
  十三年正月,裳复言:
  “今梁靖口、赵皮寨已通,孙家渡方浚。惟涡河一支,因赵皮寨下流睢州野鸡冈淤正河五十馀里,漫於平地,注入涡河。宜挑浚深广,引导漫水归入正河,而於睢州张见口筑长堤至归德郭村,凡百馀里,以防泛溢。更时疏梁靖口下流,且挑仪封月河入之,达於小浮桥,则北岸水势杀矣。
  夫河过鱼台,其流渐北,将有越济宁、趋安平、东入於海之渐。尝议塞岔河之口以安运河,而水势汹涌,恐难遽塞。塞亦不能无横决,黄陵冈、李居庄诸处不能无患。徐州迤上至鲁桥泥沙停滞,山东诸泉水微,运道必涩。请创筑城武至济宁缕水大堤百五十馀里,以防北溢。而自鲁桥至沛县东堤百五十馀里修筑坚厚,固之以石。自鱼台至谷亭开通淤河,引水入漕,以杀鱼台、城武之患,此顺水之性不与水争地者也。
  孙家渡、涡河二支俱出怀远,会淮流至凤阳,经皇陵及寿春王陵至泗州,经祖陵。皇陵地高无虑,祖陵则三面距河,寿春王陵尤迫近。祖陵宜筑土堤,寿春王陵宜砌石岸,然事体重大,不敢轻举也。清江浦口正当黄、淮会合之冲,二河水涨漫入河口,以致淤塞滞运,宜浚深广。而又筑堤以防水涨,筑坝以护行舟,皆不可缓。往时淮水独流入海,而海口又有套流,安东上下又有涧河、马逻诸港以分水入海。今黄河汇入於淮,水势已非其旧,而诸港套俱已堙塞,不能速泄,下壅上溢,梗塞运道。宜将沟港次第开浚,海口套沙,多置龙爪船往来爬荡,以广入海之路,此所谓杀其下流者也。
  河出鱼台虽借以利漕,然未有数十年不变者也。一旦他徙,则徐、沛必涸。宜大浚山东诸泉以汇於汶河,则徐、沛之渠不患乾涸,虽岔河口塞亦无虞矣。”工部覆如其议,帝允行之。未几,裳忧去,命刘天和为总河副都御史代裳。
  是岁,河决赵皮寨入淮,谷亭流绝,庙道口复淤。天和役夫十四万浚之。已而河忽自夏邑大丘、回村等集冲数口,转向东北,流经萧县,下徐州小浮桥。天和言:“黄河自鱼、沛入漕河,运舟通利者数十年,而淤塞河道、废坏闸座、阻隔泉流、冲广河身,为害亦大。今黄河既改冲从虞城、萧、砀,下小浮桥,而榆林集、侯家林二河分流入运者,俱淤塞断流,利去而害独存。宜浚鲁桥至徐州二百馀里之淤塞。”制可。
  十四年从天和言,自曹县梁靖口东岔河口筑压口缕水堤,复筑曹县八里湾至单县侯家林长堤各一道。是年冬,天和条上治河数事,中言:“鲁桥至沛县东堤,旧议筑石以御横流,今黄河既南徙,可不必筑。孙家渡自正统时全河从此南徙,弘治间淤塞,屡开屡淤,卒不能通。今赵皮寨河日渐冲广,若再开渡口,并入涡河,不惟二洪水涩,恐亦有陵寝之虞,宜仍其旧勿治。旧议祥符盘石、兰阳铜瓦厢、考城蔡家口各添筑月堤。臣以为黄河之当防者惟北岸为重,当择其去河远者大堤中堤各一道,修补完筑,使北岸七八百里间联属高厚,则前勘应筑诸堤举在其中,皆可罢不筑。”帝亦从之。
  十五年,督漕都御史周金言:“自嘉靖六年后,河流益南,其一由涡河直下长淮,而梁靖口、赵皮寨二支各入清河,汇於新庄闸,遂灌里河。水退沙存,日就淤塞。故老皆言河自汴来本浊,而涡、淮、泗清,新庄闸正当二水之口,河、淮既合,昔之为沛县患者,今移淮安矣。因请於新庄更置一渠,立闸以资蓄泄。”从之。
  十六年冬从总河副都御史于湛言,开地丘店、野鸡冈诸口上流四十馀里,由桃源集、丁家道口入旧黄河,截涡河水入河济洪。十八年,总河都御史胡缵宗开考城孙继口、孙禄口黄河支流,以杀归、睢水患,且灌徐、吕,因於二口筑长堤,及修筑马牧集决口。
  二十年五月命兵部侍郎王以旂督理河道,协总河副都御史郭持平计议。先一岁,黄河南徙,决野鸡冈,由涡河经亳州入淮,旧决口俱塞。其由孙继口及考城至丁家道口,虞城入徐、吕者,亦仅十之二。持平久治弗效,降俸戴罪。以旂至,上言:“国初,漕河惟通诸泉及汶、泗,黄河势猛水浊,迁徙不常,故徐有贞、白昂、刘大夏力排之,不资以济运也。今幸黄河南徙,诸闸复旧,宜浚山东诸泉入野鸡冈新开河道,以济徐、吕;而筑长堤沛县以南,聚水如闸河制,务利漕运而已。”明年春,持平请浚孙继口及扈运口、李景高口三河,使东由萧、砀入徐济运。其秋,从以旂言,於孙继口外别开一渠泄水,以济徐、吕。凡八月,三口工成,以旂、持平皆被奖,遂召以旂还。未几,李景高口复淤。
  先是,河决丰县,迁县治於华山,久之始复其故治。河决孟津、夏邑,皆迁其城。及野鸡冈之决也,凤阳沿淮州县多水患,乃议徙五河、蒙城避之。而临淮当祖陵形胜不可徙,乃用巡按御史贾太亨言,敕河抚二臣亟浚砀山河道,引入二洪,以杀南注之势。
  二十六年秋,河决曹县,水入城二尺,漫金乡、鱼台、定陶、城武,冲谷亭。总河都御史詹瀚请於赵皮寨诸口多穿支河,以分水势。诏可。
  三十一年九月,河决徐州房村集至邳州新安,运道淤阻五十里。总河副都御史曾钧上治河方略,乃浚房村至双沟、曲头,筑徐州高庙至邳州沂河。又言:“刘伶台至赤晏庙凡八十里,乃黄河下流,淤沙壅塞,疏浚宜先。次则草湾老黄河口,冲激淹没安东一县,亦当急筑,更筑长堤矶嘴以备冲激。又三里沟新河口视旧口水高六尺,开旧口有沙淤之患,而为害稍轻;开新口未免淹没之虞,而漕舟颇便。宜暂闭新口,建置闸座,且增筑高家堰长堤,而新庄诸闸甃石以遏横流。”帝命侍郎吴鹏振灾户,而悉从钧奏。
  三里沟新河者,督漕都御史应槚以先年开清河口通黄河之水以济运。今黄河入海,下流涧口、安东俱涨塞,河流壅而渐高,泻入清河口,沙停易淤,屡浚屡塞。沟在淮水下流黄河未合之上,故闭清河口而开之,使船由通济桥溯沟出淮,以达黄河者也。
  时浚徐、邳将讫工,一夕,水涌复淤。帝用严嵩言,遣官祭河神。而鹏、钧复共奏请急筑浚草湾、刘伶台,建闸三里沟,迎纳泗水清流;且於徐州以上至开封浚支河一二,令水分杀。其冬,漕河工竣,进钧秩侍郎。
  三十七年七月,曹县新集淤。新集地接梁靖口,历夏邑、丁家道口、马牧集、韩家道口、司家道口至萧县蓟门出小浮桥,此贾鲁河故道也。自河患亟,别开支河出小河以杀水势,而本河渐涩。至是遂决,趋东北段家口,析而为六,曰大溜沟、小溜沟、秦沟、浊河、胭脂沟、飞云桥,俱由运河至徐洪。又分一支由砀山坚城集下郭贯楼,析而为五,曰龙沟、母河、梁楼沟、杨氏沟、胡店沟,亦由小浮桥会徐洪,而新集至小浮桥故道二百五十馀里遂淤不可复矣。自后,河忽东忽西,靡有定向,水得分泻者数年,不至壅溃。然分多势弱,浅者仅二尺,识者知其必淤。
  至四十四年七月,河决沛县,上下二百馀里运道俱淤。全河逆流,自沙河至徐州以北,至曹县棠林集而下,北分二支:南流者绕沛县戚山杨家集,入秦沟至徐;北流者绕丰县华山东北由三教堂出飞云桥。又分而为十三支,或横绝,或逆流入漕河,至湖陵城口,散漫湖坡,达於徐州,浩渺无际,而河变极矣。乃命朱衡为工部尚书兼理河漕,又以潘季驯为佥都御史总理河道。明年二月,复遣工科给事中何起鸣往勘河工。
  衡巡行决口,旧渠已成陆,而盛应期所凿新河故迹尚在,地高,河决至昭阳湖不能复东,乃定计开浚。而季驯则以新河土浅泉涌,劳费不赀,留城以上故道初淤可复也。由是二人有隙。起鸣至沛,还,上言:“旧河之难复有五。黄河全徙必杀上流,新集、庞家屯、赵家圈皆上流也,以不赀之财,投於河流已弃之故道,势必不能,一也。自留城至沛,莽为巨浸,无所施工,二也。横亘数十里,褰裳无路,十万之众何所栖身,三也。挑浚则淖隐,筑岸则无土,且南塞则北奔,四也。夏秋淫潦,难保不污,五也。新河开凿费省,且可绝后来溃决之患。宜用衡言开新河,而兼采季驯言,不全弃旧河。”廷臣议定,衡乃决开新河。
  时季驯持复故道之议,廷臣又多以为然。遂勘议新集、郭贯楼诸上源地。衡言:
  “河出境山以北,则闸河淤;出徐州以南,则二洪涸;惟出境山至小浮桥四十馀里间,乃两利而无害。自黄河横流,砀山郭贯楼支河皆已淤塞,改从华山分为南北二支:南出秦沟,正在境山南五里许,运河可资其利;惟北出沛县西及飞云桥,逆上鱼台,为患甚大。
  朝廷不忍民罹水灾,拳拳故道,命勘上源。但臣参考地形有五不可。自新集至两河口皆平原高阜,无尺寸故道可因,郭贯楼抵龙沟颇有河形,又系新淤,无可驻足,其不可一也。黄河所经,鲜不为患,由新集则商、虞、夏邑受之,由郭贯楼则萧、砀受之,今改复故道,则鱼、沛之祸复移萧、砀,其不可二也。河西注华山,势若建瓴,欲从中凿渠,挽水南向,必当筑坝横截,遏其东奔,於狂澜巨浸之中,筑坝数里,为力甚难,其不可三也。役夫三十万,旷日持久,骚动三省,其不可四也。大役踵兴,工费数百万,一有不继,前功尽隳,其不可五也。惟当开广秦沟,使下流通行,修筑南岸长堤以防奔溃,可以苏鱼、沛昏垫之民。”
  从之。衡乃开鱼台南阳抵沛县留城百四十馀里,而浚旧河自留城以下,抵境山、茶城五十馀里,由此与黄河会。又筑马家桥堤三万五千二百八十丈,石堤三十里,遏河之出飞云桥者,趋秦沟以入洪。於是黄水不东侵,漕道通而沛流断矣。方工未成,河复决沛县,败马家桥堤。论者交章请罢衡。未几,工竣。帝大喜,赋诗四章志喜,以示在直诸臣。
  隆庆元年五月加衡太子少保。始河之决也,支流散漫遍陆地,既而南趋浊河。迨新河成,则尽趋秦沟,而南北诸支河悉并流焉。然河势益大涨。三年七月决沛县,自考城、虞城、曹、单、丰、沛抵徐州俱受其害,茶城淤塞,漕船阻邳州不能进。已虽少通,而黄河水横溢沛地,秦沟、浊河口淤沙旋疏旋壅。朱衡已召还,工部及总河都御史翁大立皆请於梁山之南别开一河以漕,避秦沟、浊河之险,后所谓泇河者也。诏令相度地势,未果行。
  四年秋,黄河暴至,茶城复淤,而山东沙、薛、汶、泗诸水骤溢,决仲家浅运道,由梁山出戚家港,合於黄河。大立复请因其势而浚之。是时,淮水亦大溢,自泰山庙至七里沟淤十馀里,而水从诸家沟傍出,至清河县河南镇以合於黄河。大立又言:“开新庄闸以通回船,复陈瑄故道,则淮可无虞。独黄河在睢宁、宿迁之间迁徙未知所定,泗州陵寝可虞。请浚古睢河,由宿迁历宿州,出小浮桥以泄二洪之水。且规复清河、鱼沟分河一道,下草湾,以免冲激之患,则南北运道庶几可保。”时大立已内迁,方受代,而季驯以都御史复起总理河道。部议令区画。
  九月,河复决邳州,自睢宁白浪浅至宿迁小河口,淤百八十里,粮艘阻不进。大立言:“比来河患不在山东、河南、丰、沛,而专在徐、邳,故先欲开泇河口以远河势、开萧县河以杀河流者,正谓浮沙壅聚,河面增高,为异日虑耳。今秋水洊至,横溢为灾。权宜之计,在弃故道而就新冲;经久之策,在开泇河以避洪水。”乞决择於二者。部议主塞决口,而令大立条利害以闻。大立遂以开泇口、就新冲、复故道三策并进,且言其利害各相参。会罢去,策未决,而季驯则主复故道。
  时茶城至吕梁,黄水为两崖所束,不能下,又不得决。至五年四月,乃自灵璧双沟而下,北决三口,南决八口,支流散溢,大势下睢宁出小河,而匙头湾八十里正河悉淤。季驯役丁夫五万,尽塞十一口,且浚匙头湾,筑缕堤三万馀丈,匙头湾故道以复。旋以漕船行新溜中多漂没,季驯罢去。
  六年春,复命尚书衡经理河工,以兵部侍郎万恭总理河道。二人至,罢泇河议,专事徐、邳河,修筑长堤,自徐州至宿迁小河口三百七十里,并缮丰、沛大黄堤,正河安流,运道大通。衡乃上言:“河南屡被河患,大为堤防,今幸有数十年之安者,以防守严而备御素也。徐、邳为粮运正道,既多方以筑之,则宜多方以守之。请用夫每里十人以防,三里一铺,四铺一老人巡视。伏秋水发时,五月十五日上堤,九月十五日下堤,愿携家居住者听。”诏如议。六月,徐、邳河堤工竣,遂命衡回部,赏衡及总理河道都御史万恭等银币有差。
  是岁,御史吴从宪言:“淮安而上清河而下,正淮、泗、河、海冲流之会。河潦内出,海潮逆流,停蓄移时,沙泥旋聚,以故日就壅塞。宜以春夏时浚治,则下流疏畅,泛溢自平。”帝即命衡与漕臣勘议。而督理河道署郎中事陈应荐挑挖海口新河,长十里有奇,阔五丈五尺,深一丈七尺,用夫六千四百馀人。
  衡之被召将还也,上疏言:“国家治河,不过浚浅、筑堤二策。浚浅之法,或爬或涝,或逼水而冲,或引水而避,此可人力胜者。然茶城与淮水会则在清河,茶城、清河无水不浅。盖二水互为胜负,黄河水胜则壅沙而淤,及其消也,淮漕水胜,则冲沙而通。水力盖居七八,非专用人力也。筑堤则有截水、缕水之异,截水可施於闸河,不可施於黄河。盖黄河湍悍,挟川潦之势,何坚不瑕,安可以一堤当之?缕水则两岸筑堤,不使旁溃,始得遂其就下入海之性。盖以顺为治,非以人力胜水性,故至今百五六十年为永赖焉。清河之浅,应视茶城,遇黄河涨落时,辄挑河、潢,导淮水冲刷,虽遇涨而塞,必遇落而通,无足虑也。惟清江浦水势最弱,出口处所适与黄河相值。宜于黄水盛发时,严闭各闸,毋使沙淤。若口则自隆重庆三年海啸,壅水倒灌低洼之地,积潴难泄。宜时加疏浚,毋使积塞。至筑黄河两岸堤,第当缕水,不得以拦截为名。”疏上,报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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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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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卷二十九 志第五

卷三十 志第六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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