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1

前章结束时,我必须暂停一下。随着这一章,我那重重灾难之链就以最初的环节开始了。

我曾在巴黎最显贵的两个人家生活过,虽然我不怎样善于处世,也免不了在那里结识几个人。特别是,在杜宾夫人家里,我认识了萨克森-哥特邦的储君和他的保傅屯恩男爵。在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家里我又认识了色圭先生,他是屯恩男爵的朋友,由于编印了一部很好的卢梭文集而知名文坛。男爵曾邀色圭先生和我到丰特亲-苏-波瓦去住一两天,因为储君在那里有所房子。我们俩都去了。从范塞纳监狱经过的时候,我一见那座城堡,就感到心如刀割,男爵注意到了我脸上的表情。晚饭时,储君谈起狄德罗被拘禁的事,男爵为了引我说话,就怪那被囚者太不谨慎,我立刻为他辩护起来,其态度之激烈倒显得我太不谨慎了。这种过分的热心本是一个不幸的朋友引起来的,所以大家也都谅解,把话题岔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当时在座的还有两个德国人,都是随侍储君的。一个是克鲁卜飞尔先生,富有机智,是储君的私人牧师,后来顶掉了男爵,成了储君的保傅;另一个是个青年人,叫格里姆,他暂充储君的侍读,等着另找职业,他的服装寒素就说明他是急需找职业的。就从那天晚上起,克鲁卜飞尔和我开始结识了,不久就成了朋友。我跟格里姆君的结识,发展得就不这样迅速:他不怎么肯露头角,绝没有后来时运亨通时那种目空一切的神气。第二天午餐时,大家谈起了音乐,他谈得很好。我听说他能用钢琴伴奏,高兴极了。饭后,主人叫拿乐谱来,我们就在储君的钢琴上演奏起来,搞了一整天。就这样,开始了我们之间的友谊。这份友谊,对于我,先是那么甜蜜,后来又是那么可悲。在这一点上,将来我要大谈特谈的。

一回到巴黎,我就听到喜讯说狄德罗已经从城堡里出来了,可以在范塞纳监狱的房屋和园子里活动,只要不出这个范围,还准许他接见朋友。我不能立刻奔去看他,心里多么难过啊!我因为有些要事,无法摆脱,在杜宾夫人家里羁留了两三天,急得和等了三四百年一样,之后,我就飞奔到我的朋友的怀抱中了。真是难以形容的时刻啊!他当时不是单独一人,达朗贝和圣堂的司库和他关在一起。可是我一进门,眼里看到的就只有他一个人,我一个箭步,一声大叫,就把脸贴在他的脸上,紧紧把他抱住,只有眼泪和呜咽,什么话也没有了。我激动和快乐得气都喘不过来了。他挣脱我的臂膊后,第一个动作就是转头向那个教士,对他说:“你看,先生,我的朋友是怎样爱我。”当时我完全沉浸在激动之中,考虑不到这种利用我的激情来作自我表扬的态度,但是从那以后,我有时想到这件事,总觉得如果我处在狄德罗的地位,这绝不会是我能想到的第一个念头。

我发现他受到坐牢的刺激很大,城堡给他留下了可怕的印象。虽然现在这里已经相当舒适,还可以在园林里自由散步,而园林连围墙都没有,但是他需要有朋友陪伴促进汉末重实之学到察本之风的转变。著作另有《法论》、,才不至于尽往愁处想。毫无疑问,我是最同情他的苦恼的人,所以我相信,我也是最能使他得到安慰的人。因此,不管事务如何忙碌,我至多隔一天就去看他一次,或者一人去,或者和他的妻子一同前去,跟他一起度过一个下午。

一七四九年的夏天特别热。从巴黎到范塞纳堡足有两里约。我手头不宽裕,不能雇马车,所以我一人去时就步行,下午两点钟出发,快快地走,好早点到达。路边的树,依当地的风尚,剪得秃秃的,几乎没有一点荫凉。我常常又热又累,走不了路,就躺到地上,动弹不得了。为着走慢一点,我就想了一个办法,随身带一本书。有一天,我带了一本《法兰西信使》杂志,边走边读,忽然看到第戎学院公告次年征文的一个题目:《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有助于伤风败俗还是敦风化俗》。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登时就看到了另一个宇宙,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虽然我对得到的印象还记得非常真切,但是详细情形自从我在致德·马勒赛尔卜先生的四封信中之一里写出之后,我就完全忘记了。这是我的记忆力的一个奇特之点,值得说明一下。当我依赖它的时候,它就为我效劳,而一旦把内容付之笔墨,它就抛弃我了。所以一件事一经我写出,就再也想不起来了。这个特点也体现在音乐里。在我学习音乐之前,我会背许多歌曲,而当我学会了读谱唱歌,就一支曲子也记不得了。我怀疑在我最爱的曲子之中,今天是否还能有一支记得完整的。

这件事,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到范塞纳堡时神情激动得近乎发狂。狄德罗看出来了,我就给他说明了原因,并把我在一棵橡树底下用铅笔写出的一段拟法伯利西乌斯的演说词读给他听。他鼓励我把我的思想放手发挥下去广延是两种根本性质不同的类,心灵(思想)不能决定和影,写出文章去应征。我照办了,而且从这一刹那起,我就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此后,我的一生,我所有的不幸,都是这一刹那的狂妄产生出来的不可避免的后果。

我的情感也以最不可思议的速度激扬起来,提高到跟我的思想一致的地步。我的全部激情都被对真理、对自由、对道德的热爱窒息掉了;而最足惊人的是这种狂热在我的心田里持续达四、五年之久,也许在任何别人的心里都不曾那样激烈过。

我写这篇讲演,方式很奇特,后来我在别的著作里。也几乎一直用这种方式。我把我的失眠之夜全用在写讲稿上面。我闭着眼睛在床上想,我的文章段落在脑子里翻来覆去,等到我对这段文章感到满意的时候,我就把它存到脑海里,直到能落笔写到纸上为止。但是我起床和穿衣所费的时间,使我把这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到拿起笔来写的时候,我拟好了的文章几乎一点也想不起来了。于是我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请勒·瓦瑟太太来权当秘书。在这以前,我已经把她和她的女儿、她的丈夫都搬到离我较近的地方来住了;就是她,为了让我节省一个仆人,每天早晨来替我生炉子,做些杂事。她一到,我就在床上把晚上想出的文章口授给她写。这个办法,我曾继续了很久,免掉了我很多的遗忘。

这篇讲演写好后,我拿给狄德罗看,他很满意,并且指出了几个应该修改的地方。然而,这篇作品虽然热情洋溢原本由朱熹季子朱在编定,后又有增补。有《晦庵集》、《晦,气魄雄伟,却完全缺乏逻辑与层次。在出自我的手笔的一切作品之中,要数它最弱于推理,最缺乏匀称与谐和了。不过,不论你生来有多大才能,写作艺术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学到手的。

我把这篇文章寄出去了,我想除了格里姆以外,没有跟任何别人说过。自从他到弗里森伯爵家以后,我和他来往非常密切。他有一架钢琴,这就做了我们聚会的场所,我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跟他围在钢琴旁边度过了,我们从早到晚,或者毋宁说,从晚到早,无休无止地唱意大利歌曲和威尼斯船夫曲。谁要在杜宾家里找不到我,准能在格里姆家里把我找到,或者至少我是跟他在一起,或在散步,或在听戏。我本来有意大利剧院的长期入场券,但是他不喜欢这个剧院,我也就不去了,花钱跟他一起到法兰西剧院去,这个剧院是他爱得入迷的。最后,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吸引力把我跟这个青年人连结起来,使得我跟他难以分离,连那可怜的姨妈我都疏远了。所谓疏远,也就是说跟她相处的时候少了些,因为我对她的依恋心情,这一辈子也没有一时一刻衰减过。

我的空闲时间不多,不能两头兼顾,这就格外加强了我要跟戴莱丝住到一起来的念头;我本来早就有这个念头,只是她家人口众多,特别是没有钱置备家具,这就使我把这计划一直搁了下来。这次出现了可以做一番努力的机会,我就利用上了。弗兰格耶先生和杜宾夫人感到我一年拿八、九百法郎不够开支,主动把我的年俸提高到五十个金路易,而且杜宾夫人听说我要自置家具,又帮了我一点忙。我们把戴莱丝原有的一点家具也放到一起,在格勒内尔·圣奥诺雷路的朗格道克旅馆里租了一套小公寓房子,那里的住户都是些正派人。我们尽力之所能把那里布置了一下,安静地、舒适地住了七年,直到我搬到退隐庐为止。

戴莱丝的父亲是个老好人,十分温和,但也十分怕老婆,他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刑事犯检察官”。这个绰号犬儒主义见“犬儒学派”。,格里姆后来又开着玩笑从母亲头上移到女儿头上了。勒·瓦瑟太太不是缺乏才情,也就是说不是不机灵;她甚至还以有上流社会的礼仪与风度自豪呢。但是她那套诡秘的花言巧语叫我受不了;她教给女儿一些坏招,极力叫她在我面前装假,又分别地奉承我的许多朋友,挑拨他们之间以及他们跟我的关系。不过,她倒是个相当好的母亲,因为这样做于她自己是有好处的,她又为女儿掩盖过失,从中得到利益。这个女人,虽然我对她小心照顾,无微不至,送了她不少小礼物,一心一意只想使她能疼爱我,但由于我感到自己无能为力,她便成为我的小家庭里造成不快的唯一因素了。不过;我还是可以说,我在这六、七年之中,尝到了脆弱的人心所能载得起的最完美的家庭幸福。我的戴莱丝的心是一颗天使的心。我们的感情随着我们的亲密而增加,我们一天比一天更觉得彼此是生成的佳偶。如果我们在一起时的乐趣是可以描写出来的话,它们会以其简单朴质而使人发笑的。我们在城外耳鬓厮磨地散步,遇到小酒店时,就阔气地花上十个或八个苏;我们当着那大窗口吃简单的晚餐,面对面地坐在两张小椅子上,椅子就放在与窗口同宽的大木箱上。这时,窗台就是我们的桌子,我们呼吸着新鲜空气,观赏四周景物,看着过往行人,虽然在五层楼上,却能一面吃着,一面恍若置身街道。这种晚餐,只有半磅大面包、几个樱桃、一小块奶饼、四品脱葡萄酒,可谁能描写得出,谁能感觉得到这种晚餐的妙趣呢?友谊啊,信任啊,亲密啊,灵魂的温馨啊!你们所配的作料是多么美妙呀!有时我们不知不觉地在那儿一直呆到半夜,如果不是那老妈妈提醒我们,真想不到时间已经那么晚了。但是这些细节还是撇开不谈吧,它们会显得乏味可笑,我一直就是这样说、这样感觉的,真正的享受不是言语所能描写出来的。

差不多与此同时,我还有过一次较粗鄙的享乐,也是我应该引以自责的最后一次那样的享乐。我曾说,克鲁卜飞尔牧师是很可爱的,我和他交往之密,不亚于与格里姆,并且后来处得也同样亲密。他们两个有时也在我家吃饭。这些便餐,虽然太简单一点,却被克鲁卜飞尔的妙趣横生、如癫如狂的玩笑和格里姆的令人忍俊不禁的德语腔调搞得热热闹闹的——格里姆那时还没有成为法语纯正癖者呢。我们的小饮宴不以口腹之乐为主,但是欢情洋溢足以补偿其不足,我们彼此相处甚得,寸步不能相离。克鲁卜飞尔在他的寓所里包了一个小姑娘,但是她仍然可以接客,因为他无力独自养活她。有一天晚上,我们进咖啡馆,遇到他正从咖啡馆出来,要去那姑娘家进晚餐。我们嘲笑他。他报复得非常雅致,邀我们一起去姑娘家吃饭,转而嘲笑我们。那个小可怜虫似乎天性相当好,十分温柔,还不很惯于她那一行,有个老鸨跟她在一起,极力训练她。闲谈和畅饮使我们乐而忘形。那位好克鲁卜飞尔请客就要请得彻底,不能半途而废:我们三人先后同那可怜的小丫头到隔壁房里去了。弄得她哭笑不得。格里姆一口咬定说他没有碰她,说他所以和她呆那么久,是故意叫我们着急,拿我们寻开心的。可是,如果他这次当真没有碰她的话,也颇不象是由于有所顾忌,因为他在搬进弗里森伯爵家之前就是住在这圣·罗什区的一些妓女家里的。

我从这个姑娘住的麻雀路出来,羞惭得和圣-普乐从他被人灌醉的那所房子里出来一样,我写他的故事,正是回想到我自己的故事。戴莱丝根据某种征象。特别是根据我那种慌慌张张的神色,就看出我做了什么亏心事,我为了减轻心头负担,马上就一五一十对她明说了。幸亏我这样做了,因为第二天格里姆就得意洋洋地跑来对她述说我的罪过,并且添油加醋。从那时起,他总是一有机会就不怀好意地向她提起这段往事:关于这一点,他是特别不应该的,因为我既然自觉自愿地信任他,我就有权期待他不使我对此后悔。而对我的戴莱丝的心地的忠厚,我也没有比这一次感觉更为深切的了。她嫌恶格里姆的作风甚于抱怨我的薄幸,我只挨了她一些缠绵而动人的责备,并没有发现任何愤恨的痕迹。

这个绝好的女子,心地有多么忠厚,头脑就有多么简单,这就够说明一切了。但是眼前又有一件事,还是值得补写出来。我曾告诉她说克鲁卜飞尔是个牧师兼萨克森-哥特储君的私人牧师。一个牧师1883)印度印度教改革家。出生于富有的婆罗门家庭,年,对她说来,是那么独特的一种人物,以至她把最不相干的许多概念非常滑稽地混淆起来,竟把克鲁卜飞尔当作教皇了。第一次我回到家来听她说教皇曾来看我,我以为她疯了。我叫她解释给我听,然后,我就赶忙跑去把这个故事告诉格里姆和克鲁卜飞尔。我们从此就把克鲁卜飞尔称之为教皇。我们又把麻雀路的那个姑娘叫作教皇娘娘贞妮。这样一来就笑得没完没了,笑得气都喘不过来。有人硬说我曾在一封信中——这是借我自己的口说——说我平生只笑过两次,这种人是不曾认识那个时代的我,也不认识少年时代的我的,否则,他们是绝不会想出这种话来的。

次年,即一七五0年,我已经不想我那篇文章了,忽然听说它在第戎得奖了。这个消息又唤醒了我写出那篇文章时的全部观点,并且对这些观点赋予了新的力量,终于使我的父亲、我的祖国、以及普鲁塔克在我童年时代灌输到我心中的那种英雄主义与道德观念的原始酵母开始发作起来了。从此我就觉得做一个自由的有道德的人,无视财富与物议而傲然自得,才是最伟大、最美好的。虽然那糟糕的羞怯和对别人嗤笑的畏惧,阻止我立即照这些原则行事,阻止我与当时的信条公开决绝,我却从此下定决心,只等到种种矛盾刺激我的意志,自信确能胜利的时候,便毫不迟疑地付诸实践。

当我正对人类的种种义务进行哲学探讨的时候,有一件事又来促使我对自己的义务更深地予以思考。戴莱丝第三次怀孕了。由于我对自己太真诚,由于我的内心太高傲,决不愿拿我的行动来否定我的原则,我便开始检讨我的孩子们的前途以及我和他们母亲的关系。我根据的是自然、正义和理性的法则,是宗教的法则——这个宗教是和它的创造者一样纯粹、神圣和永恒的,而人们却装模作样,说要纯化它,实际上把它反而玷污了。人们用他们自己的公式,把它化为一种说空话的宗教,因为订立条规而自己却免除实践的义务,自然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不可能办到的事都—一规定出来。

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固然是估计错了,我在这样做时心灵的宁静却是再惊人不过的。如果我是那种天生的坏人,听不到大自然的亲切呼声,内心里从来没有萌发过任何真正的正义感和人道感,那么神遗嘱》、《唯物主义历史观》等。其著述编为《普列汉诺夫,这种硬心肠倒是极其简单自然的。然而,我的心肠是那样热烈,感情是那样锐敏;我是那样易于钟情,一钟情就受到情感的如此强烈的控制,需要舍弃时又感到这么心碎;我对人类生来就这么亲切,又这么热爱伟大、真、美与正义;我这么痛恨任何类型的邪恶,又这么不能记仇、害人,甚至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过;我看到一切道德的、豪迈的、可爱的东西又这么心肠发软,受到这么强烈而甘美的感动——所有这一切竟能在同一个灵魂里,跟那种肆意践踏最美好的义务的败坏道德的行为协调起来吗?不能,我感觉到不能,我大声疾呼地说不能,这是绝对办不到的事。让-雅克这一辈子也不曾有一时一刻是一个无情的、无心肠的人,一个失掉天性的父亲。我可能是做错了,却不可能有这样硬的心肠。如果我要陈述理由的话,那就说来话长。既然这些理由曾经能诱惑我,它们也就能诱惑很多别的人,我不愿意让将来可能读到我这本书的青年人再去让自己受到同样错误的蒙蔽。我只想说明一点,那就是我的错误在于当我因为无力抚养我的几个孩子而把他们交出去由国家教育的时候,当我准备让他们成为工人、农民而不让他们变成冒险家和财富追求者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做了一个公民和慈父所应做的事,我把我自己看成是柏拉图共和国的一分子了。从那时起,我内心的悔恨曾不止一次地告诉我过去是想错了;但是,我的理智却从没有给予我同样的警告,我还时常感谢上苍保佑了他们,使他们由于这样的处理而免于遭到他们父亲的命运,也免于遭到我万一被迫遗弃他们时便会威胁他们的那种命运。如果我把他们撇给了埃皮奈夫人或卢森堡夫人——她们后来或出于友谊,或出于慷慨,或出于其他动机,都曾表示愿意抚养他们,他们会不会就幸福些呢?至少,会不会被抚养成为正派人呢?我不得而知,但是我可以断定,人家会使他们怨恨他们的父母,也许还会出卖他们的父母:这就万万不如让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为好。

因此我的第三个孩子又跟头两个一样,被送到育婴堂去了,后来的两个仍然作了同样的处理:我一共有过五个孩子。这种处理,当时在我看来是太好、太合理、太合法了,而我之所以没有公开地夸耀自己,完全是为着顾全母亲的面子。但是,凡是知道我们俩之间的关系的人,我都告诉了,我告诉过狄德罗,告诉过格里姆,后来我又告诉过埃皮奈夫人,再往后,我还告诉过卢森堡夫人。而我在告诉他们的时候,都是毫不免强、坦白直率的,并不是出于无奈。我若想瞒过大家也是很容易的,因为古安小姐为人笃实,嘴很紧,我完全信得过她。在我的朋友之中,我唯一因利害关系而告知实情的是蒂埃里医生,我那可怜的“姨妈”有一次难产,他曾来为她诊治。总之,我对我的行为不保守任何秘密,不但因为我从来就不知道有什么事要瞒过我的朋友,也因为实际上我对这件事看不出一点不对的地方。权衡全部利害得失,我觉得我为我的孩子们选择了最好的前途,或者说,我所认为的最好的前途。我过去恨不得,现在还是恨不得自己小时候也受到和他们一样的教养。

当我这样吐露衷肠的时候,勒·瓦瑟太太也在吐露衷肠,但不是抱着同样无私的目的。我曾把她们——她和她的女儿——介绍给杜宾夫人,杜宾夫人看我的情面,爱护她们无微不至。母亲就把女儿的秘密全都告诉了杜宾夫人。杜宾夫人是仁慈而慷慨的,而她又没有告诉杜宾夫人我已经如何不顾自己收入微薄而尽力供养她们,所以杜宾夫人又另外予以供应。这种隆情厚谊,女儿受着母亲的指使,在我住巴黎期间一直瞒着我。只是到了退隐庐,在好几砍倾谈别的事情之后,她才把实情吐露出来。我那时并不知道杜宾夫人对我们的事了解得这么一清二楚,因为她从来没有向我作过丝毫透露;就是现在,我也还不晓得她的媳妇舍农索夫人是不是也同样知道我们的事,但是她的前房儿媳弗兰格耶夫人是清楚知道的,并且肚子里留不住话。她第二年就跟我谈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离开她家了,这就迫使我不得不为这个问题给她写了一封信,稿存函札集。我在这封信里所陈述的理由,都是我能说出而不至累及勒·瓦瑟太太和她家庭的那一部分,而最有决定性的理由倒是来自这一方面的,我却没有说。

杜宾夫人的谨慎和舍农索夫人的友谊,我都是信得过的,我同样也信得过弗兰格耶夫人的交情,而且弗兰格耶夫人在我的秘密被哄传出去之前早就去世了。我这个秘密从来只能被我私下告诉过的那些人泄漏出去,而且事实上也只是我跟他们决裂之后才被泄漏出去的。单凭这一事实来,作品是有待读者去充实意思的流动结构,而不是现实的,人们就可以对他们作出评价:我不想推卸我所应受的谴责,我愿意接受这种谴责,但是不愿接受由于他们的邪恶而发出的谴责。我的罪过是大的,但只是一种错误:我忽视了我的义务,然而害人的念头却不曾钻进我的心头;我对于根本不曾见过的孩子的父爱自然不会强烈。但是,出卖朋友的信任,违背最神圣的许诺,把我们胸中的秘密公开出去,恣意败坏一个受过我们欺骗而在离开我们的时候依然尊重我们的朋友的名誉,这一切就不是过失,而是灵魂的卑污和丑恶了。

我曾许愿写我的忏悔录,而不是写我的辩护书;因此,关于这一点,我就说到这里为止吧。说真话在我,说公道话在读者。我向读者永远不提出任何更多的要求。

舍农索先生的结婚使我觉得他母亲的家庭更加令人愉快了,因为新娘既有德又有才,是个十分可爱的少妇,而在为杜宾先生办理公文函件的人们之中,她对我似乎另眼看待。她是罗什舒阿尔子爵夫人的独生女,而罗什舒阿尔夫人则是弗里森伯爵的至友,因此通过他也就成了格里姆的至友。然而,格里姆之所以能进女儿的家门,还是我介绍的。但是他们两人气味不相投,这段结识无什么结果。格里姆从那时起就一心巴结权势了,他宁愿跟母亲做朋友,不愿跟女儿做朋友,因为母亲在上流社会交游甚广,而女儿只要些可靠的、又合她口味的朋友,不搞任何阴谋,也不想攀高结贵。杜宾夫人在舍农索夫人身上看不到她所预期的顺从,便让她独自一人在家里过着寂寞的日子,而舍农索夫人呢,她以品德自豪,或许也以出身自豪,宁愿放弃社交界的乐趣,几乎独自一人守在自己屋里,而不愿受她生来就不习惯的那种管束。这种流放式的生活加强了我对她的感情,因为我的天性使我同情不幸者。我发现她喜爱空想,寻根问底,有时带点儿诡辩色彩。她的谈吐,绝不象是一个刚从女修院办的学校出来的少妇,对于我有着很大的吸引力。然而,她还不到二十岁。她肤色白皙,光泽照人。如果她讲究一点姿态的话,身段会是端庄而秀美的。她的头发金黄带灰,美得非凡,使我想起我那可怜的妈妈青春时期的头发,因而搅得我心绪十分不宁。但是,我给我自己制订的、并且决心不惜任何牺牲予以遵守的那些严格的行为准则,保证了我不打她的主意,不受她的魅力的诱惑。整整一个夏季,我每天跟她面对面坐三、四个钟头,一本正经地教她做算术,拿我那些无穷无尽的数目字去讨她的厌烦,没有对她说过一句风流活,也没有向她送过一个秋波。要是再过五、六年的话,我就没有那么聪明,或者说,也就没有那么傻气了。但是,我也是命中注定,一辈子只能有一次真正用爱情去恋爱。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人将占有我的心灵的最初的同时也是最后的叹息。

自从我在杜宾夫人家里生活以来,我始终是满足于我的现状的,没有表示出任何要求改善的愿望。她和弗兰格耶先生一同增加我的薪金,完全出于他们的主动。这一年,弗兰格耶先生因为一天比一天对我好修行方法,而非哲学观点。大量印度古籍提到作为修行方法,就想让我再宽裕一些,生活再安定一些。他是财务总管,他的出纳员迪波瓦依耶先生老了,发了财,想退休了。弗兰格耶先生就请我顶这个缺;为了胜任起见,我有几个星期都经常到迪杜瓦依耶先生家去学些必要的知识。但是也许因为我缺乏担任这种职位的才能,也许因为迪杜瓦依耶先生——我看他似乎想另找一个继承人——不尽心教我,把我所需要的知识教得又慢又糟;那一大套故意弄乱了的账目总是不能很好地钻到我的头脑里来。然而,我尽管未能得其精微,还能略知梗概,足够把这一行干得顺顺当当的、我甚至开始履行职务了。我既管登记,又管库存;我收支现款,签收票据;虽然我对这一行既乏才能,又少兴趣,可是年龄的成熟开始叫我老实了,我决计克服我的憎恶,用全副精力来干这一行。不幸当我已开始走上轨道的时候,弗兰格耶先生出去作了一次旅行,在旅行期间,他的金库就由我一人负责了,当时库里的现款其实也不过二万五千到三万法郎。这项信托给我的操劳和精神不安,使我感觉到我绝不是做出纳员的材料,我毫不怀疑我在他公出时感到的那种焦躁不安促成了他回来后我患的那场大病。

我在我这部书的第一部里已经说过,我生下来就是半死不活的。先天性的膀胱畸形使我幼年几乎不断地患尿闭症;我的苏森姑姑负责照护我,她为保全我的生命而受的辛苦,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她到底成功了,我的健壮的体质终于占了上风,在少年时期,我的健康完全稳定下来,以至于除了我叙述过的那次虚弱病以及稍微受热就感到小便频频使我常感不便外,我一直到三十岁都差不多没有再发过我那初期的残疾。这残疾的第一次的复发是在我到达威尼斯的时候。旅行的劳累和那阵酷热使我患了便灼和腰痛,直到入冬才好。我接触了帕多瓦姑娘之后,以为没有命了,结果却并不曾有任何不适之处。我对我那徐丽埃妲是萦怀多于身体的戕害的,经过一度疲困之后,身体反倒比以前更好了。只是在狄德罗被捕以后,我在当时那种酷热天气下常跑范塞纳堡,结果受了热,才得了强烈的肾绞痛。打这场病以后,我就一直没有能恢复我初期的健康了。

在我现在谈的这个时期,也许由于为那个该死的金库搞些讨厌的工作,稍微累了一点,我的身体又垮了下来,比以前垮得还要厉害。我在床上躺了五、六个星期,惨不堪言。杜宾夫人请名医莫朗来给我诊治,他虽然手术灵敏而又精细,却使我受到难以置信的痛楚,并且始终不能用探条确诊我的病根。他劝我找达朗看,达朗的探条软些,果然插进患处了;但是莫朗向杜宾夫人报告我的病情时,说我至多只能活六个月。这种话,传到我耳朵里来,就促使我对当时的处境好好地作了一番思考:我能活的日子所余不多了,为了我本来只感到憎恶的一个职务而受着拘束,牺牲掉这点余生的宁静和乐趣,该是多么愚蠢呀。而且,我已经抱定的那些严格的生活原则,和一个太不适合于这些原则的职位,怎么能调和起来呢?做一个财务总管的出纳员而来宣扬淡泊和安贫,这能说得过去吗?这些想法随着高烧在我的脑子里酝酿起来,盘根错节,从此再也不能从我脑子里排遣掉;在病后休养时期,我就把我在高烧中所采取的这些决定又冷静地肯定下来。我永远抛弃任何发财和上进的计划。我既决定在独立和贫穷中度过我的余生,我就竭尽我灵魂的全力去挣断时论的枷锁,勇敢地做着我所认为善的一切,毫不顾忌别人的毁誉。我所需要破除的那些障碍以及为战胜障碍而所要作出的那种努力,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我总算尽量做到了,并且超过了我自己原来的期望。如果我也能和摆脱舆论的束缚一样摆脱了友谊的束缚,我一定就把我这个计划实现了——这个计划也许是尘世上人所能设想的最伟大的计划,至少也是最有益于道德的计划;然而,我一面蔑视那庸俗的一群所谓大人物和哲人的荒谬的评说,一面却又听凭我那些所谓朋友们的摆布,让他们把我象小孩子一样牵着走,而这些所谓的朋友们看我独自走在一条新的道路上,便忌妒起来了,他们表面上似乎在努力使我幸福,实际上却努力使我成为笑柄。他们首先极力贬低我,以便最后达到败坏我的名誉的目的。引起他们对我忌妒的,还不是我在文坛上的成名,而是我在这里开始的那种个人生活上的改革:我在写作艺术上出点锋头,也许他们还能原谅,但是他们不能原谅我在行为上树立一个似乎使他们寝食不安的榜样。我生来就好交朋友,我的脾气平易而又温和,很容易产生友谊。在我默默无闻的时候,凡是认识我的人一直都爱我,我没有一个仇人;但是,我一旦成名,就一个朋友也没有了。这是个很大的不幸;而尤其不幸的是我身边尽是自称为朋友的人,他们利用这个名义给予他们的权利来把我拖到万劫不复的地步。我这部回忆录的后面部分将揭露这一可憎的阴谋,我在这里只说明这个阴谋的起源;人们不久就会看到这个阴谋怎样结下第一个圈套的。

我想独立生活,就必须有个生活之道。我想出了一个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替人抄乐谱,按页数计酬。如果有什么更可靠的工作能达到同样的目的,我也会做的;但是这种技能既适合我的爱好创办了《莱茵时报》。主张德国哲学应成为“行动的哲学”。提,又唯一能使我不屈从于人而逐日获得面包,我就认定了这个工作。我认为我从此不必再忧虑前途了,我把虚荣心也压下去了,于是我由金融家的出纳员一变而为乐谱抄缮人。我认为这项选择给我带来的好处很多,就毫无后悔之意,将来只有迫不得已时才丢开这一行,但一有可能,我还是要重理旧业的。

我第一篇文章的成功使我所下的这个决心更易于实现了。文章一得奖,狄德罗就负责叫人把它印了出来。我还卧病在床的时候,他就写了短函,报告我文章出版的情况和它所产生的效果。短函里说:“真是直冲九霄;这样的成功还没有前例呢。”这种社会大众的赏识绝不是钻营得来,而且又是对一个无名作者,这就使我对自己的才能有了第一次真正的自信。我对自己的才能,直到那时为止,尽管内心里有所感觉,总还是有些怀疑。我立刻看出,利用这个成功,对于我正准备执行的那个独立生活的计划,将是大有助益的;我想,一个在文坛上有点名声的抄缮人,工作大概是不会缺乏的。

我的决心一旦下定,就写一封短函给弗兰格耶先生,通知他这件事,谢谢他和杜宾夫人的种种盛情,并且要求他们多多帮忙。弗兰格耶一点也不明白我这封信的意思,以为我还在梦呓呢,便赶快跑到我家里来。但是他发现我太坚定了,无法挽回,就跑去告诉杜宾夫人,告诉所有的人,说我疯了。他说他的,我做我的。我从服饰上开始实现我的改革,我摒除了镀金的饰物和白色的袜子,戴上一个圆假发,取下佩剑,把表卖掉,我心里异常高兴地说;“谢天谢地;我以后不需要知道钟点了。”弗兰格耶先生很客气,等了很久没有把他的金库交给别人。最后,他看我已经坚定不移,才把它交给达里巴尔先生了,达里巴尔先生以前是小舍农索的保傅,曾以《巴黎植物志》一书而在植物学界知名。

不管我那蔚为大观的改革是如何严峻,起初我还没有把它推广到我的内衣上来。我的内衣很漂亮,数量又多,是我在威尼斯时的行装的剩余,我对它特别爱好。由于讲究干净组织集团法国萨特的用语。集团形成的第三种形态。有,我曾把它变成了一种奢侈品,因而就免不了叫我花掉许多钱。后来有人给我帮了一个大忙,使我摆脱了这种物质欲的束缚。圣诞节的前夕,当我的两位女总督在做晚祷,我也在听圣诗音乐会的时候,有人把阁楼的门撬开了,把里面刚洗过晾着的我们的全部内衣偷个精光,其中有我的四十二件衬衫,都是上等细麻纱的,是我内衣柜里的精华。邻居中有人曾看见一个人从公寓里出去,带了几个大包,据他们描述的模样,戴莱丝和我都怀疑是她的哥哥,他是众所周知的大坏蛋。母亲愤愤地否定这个怀疑,但是不管她怎样说,证实这怀疑的迹象太多了,所以这种怀疑一直存在我们心里。我不敢作严密的调查,因为怕发现的事实超过我所愿意知道的程度。这个哥哥从此不再到我家来了,最后完全失踪了。我怨戴莱丝的命不好,也怨我自己的命不好,竟有这样一个复杂的家庭,于是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恳切地劝她赶快摆脱这么一个危险的家庭。这件事把我爱漂亮内衣的癖好医好了,从此以后,我只容很普通的内衣,这就跟我装束的其余部分比较协调了。

这样一来,我的改革算完成了,往后我只想到如何使这种改革巩固起来,持续下去;我极力把别人对我的非议以及在做本身是美好和合理的事情时怕人指责的顾虑抛到脑后。由于我的作品出了名,我的决心也出了名,这给我招来许多主顾;因而我一开始营业就相当成功。然而,有好几个原因使我不能达到在别的情况下可能达到的那么大的成功。首先,我的身体不好,我刚害过的那场病还有些后遗症,一直没能让我恢复到原来那样的健康水平;而且我相信,我所信赖的医生叫我吃的苦,至少也不比疾病本身叫我吃的苦少。我先后找过莫朗、达朗、爱尔维修斯、马鲁安、蒂埃里,他们都很有学问,都是我的朋友,各以自己的方式给我治病,却并不能减轻我的痛苦,反而大大地削弱了我的体力。我越是遵循他们的教导,我就越黄、越瘦、越衰弱。我的想象力被他们吓坏了,我根据他们的药效来衡量我的病况,使我看到未死之前只有一连串的痛楚,又是尿闭,又是砂淋,又是结石。凡是能给别人减轻病痛的办法,如汤药,沐浴,放血等,都只能加剧我的病痛。我发现只有达朗的探条有点效力,能够暂时减轻一下痛苦,我认为没有它就活不成,就花大钱买了大量探条存着,以备万一达朗去世,我也终身有探条可用。在八九年当中,我经常用这种探条,连同存在手边的一齐计算,我买探条的钱足有五十金路易之多。很显然,这样耗钱、这样痛苦、这样难受的治疗,是不会让我专心致志去工作的,不会让一个垂死的人有很大的劲头去谋求他逐日的面包的。

文学方面的工作又构成了另一种分心,对我日常工作的妨害不下于疾病。我的文章一出版,那些文艺卫道士就不约而同地扑到我身上来了。我一看,那么多的若斯先生连问题都没有搞懂,就想拿出大师的派头来下断语,我就拿起笔来,狠狠地教训了他们几个,使得没有人敢支持他们。有个什么戈蒂埃先生,南锡人,是第一个倒在我的笔下的。在我写给格里姆先生的一封信中,我把他结结实实地教训了一番。第二个就是斯塔尼斯拉夫王本人,他却没有肯跟我较量下去。承他那么看得起我,我在答复他时不得不换个笔调,我采取了一种更加庄重的笔调,但同样强硬有力;我一方面不对作者失敬,另一方面却又充分驳斥了他的作品。我知道有个耶稣会教士叫默努神父的,在那篇作品里插过手。我就凭我的判断,辨别出哪些是国王的手笔,哪些是僧侣的手笔;我毫不留情地抨击所有耶稣会派的语句,顺便还抓住了一个颠倒时代的错误,这个错误,我深信只有那神父才搞得出来的。这篇文章,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象我别的文章那样出名,但直到现在为止,在它那一类型中是篇独一无二的作品。我抓住这个送上门的机会,在这篇文章里使公众知道,一个平头百姓也能捍卫真理,乃至和一个君主抗衡。同时也很难选择一种笔调,能比我为答复他而采取的笔调更高傲更恭敬的了。我总算很幸运,遇到这样一个对手,我心里对他充满着钦敬之忱,又能把这钦敬之忱向他表达出来而不失之于谄佞;我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却又始终不失身份。我的朋友们为我惊慌起来,以为我巴士底狱是坐定了。这种畏惧,我连片刻都不曾有过。我完全做对了。那位善良的国王看到我的答复之后说:“我领教了,再也不惹他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受到他种种不同的钦敬和善意的表示,其中有几次我将来是要提到的;而我那篇文章因此也就在法国和欧洲平平安安地流传,没有谁再从中寻找可指摘之处了。

不多时以后,我又有了另外一个文敌,是我没有料想到的,就是里昂的那位博尔德先生。十年前他曾对我很表好感,帮过我好几次忙。我并没有忘记他理学、自然神论、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部分。在资产,但是由于懒,就把他疏忽了;我没有把我的所有作品送给他,因为没有现成的机会,这就是我的不是了;于是他就攻击我,不过还算客气,我也答复得同样客气。随后他又进一步驳我,这就使我写出了最后一篇答复,他对这篇答复没有再说第二句话,可是他成了我最凶恶的敌人,抓住我倒霉的时候写了些恶毒的谤书来攻击我,而且为了加害于我,还特地跑了一趟伦敦。

这场笔战使我忙得不可开交,浪费了许多抄乐谱的时间,于真理的阐扬既无多大补益,于我的钱囊更没有带来进项,当时我的书商叫比索,他付给我那些小册子的报酬总是很少,常常一点都不给。就拿我第一篇文章为例吧,我就没有得到一文钱:狄德罗是白送给他的。他为我的小册子给我的那点钱也需要等候很久,一个苏一个苏地向他要。这时候,我抄乐谱的工作不行了。我同时干着两个行业:这正是两败俱伤的办法。

这两种行业还在另一方面互相矛盾着,因为它们逼我采取不同的生活方式。我初期作品的成功使我成了时髦人物。我选定的职业又刺激着人们的好奇心,人们总是想认识一下这个怪人:他不求任何人,只想生活得自由自在,乐其所乐,别的什么也不管。这样一来,我的计划全被破坏了。我的房间里总有客人,他们以种种不同的借口来侵占我的时间。女士们耍出种种手腕邀我做她们的座上客。我越粗声厉气地对人,人家就越发盯住我。我不能把大家全都拒绝掉呀。要拒绝就得招来无数的仇人,要敷衍就得听人家摆布。不管我怎样应付,一天里没有一个钟头时间是属于我的。

于是我感觉到,想过清贫而独立的生活,并不总是象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容易。我愿意靠我的手艺生活,公众却不愿意。人们千方百计来弥补他们使我受到的时间损失。不久,我简直要和傀儡戏里的滑稽小丑一样学提供一般的理论基矗在古代,各国哲学家中都有关于法,几个钱看一次了。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更屈辱人、更残酷无情的奴役生活了。我对此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拒绝一切大大小小的馈赠。对谁也不例外。这一切做法反而招来许多送礼的人,他们要有战胜我的拒绝的光荣,不管我愿意不愿意,都要强迫我去领情。如果向他要的话,有的人连一个埃居也不会给我,现在却不断来麻烦我,向我送这样,送那样,一看所有的礼物都被我退回了,为着报复,便骂我的拒绝是傲慢,是摆架子。

很显然,我所抱定的决心,我所要遵循的生活方式,是不合勒·瓦瑟太太的口味的。女儿呢,她虽然不计私利,却挡不住听从母亲的指导;于是,就象果弗古尔先生称呼她们的那样,这两位“女总督”拒绝馈赠就不老是象我那么坚决了。虽然她们有许多事情瞒住了我,我还是看出了一些苗头,这足使我判断出我知道的还不是全部,因此我心里难过极了,倒不单是因为怕人家骂我串通作假(这是不难预料的),主要地还是因为我在家里不能当家作主,连自己也不能自主。我请求,我苦劝,我发脾气,都归无效。妈妈说我是个一辈子改不了的唠叨鬼,是个暴性子;她跟我的朋友们谈起来,便老是喊喊喳喳、窃窃私议。在我的小家庭里,对我来说,什么都是个谜,什么都是秘密;为了免得天天跟她们闹风波,家里有什么事,我连打听也不敢打听了。要想摆脱所有这许多纷扰,就得有绝大的坚决意志,而我又办不到。我只会嚷嚷,却没有行动:她们就让我干嚷嚷,她们依然我行我素。

这些层出不穷的纠缠,这种天天找上头来的麻烦,终于使我感到呆在家里、住在巴黎是索然无味的了。当我的病痛容许我出门的时候,当我不是让熟人抱着东奔西跑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出去散步,我想着我那庞大的思想体系,并且利用我经常带在衣袋里的白纸本子和铅笔,把想的东西写出一点来。这就说明,我自己选定的职业所产生的意外烦恼怎样又由于排愁遣闷的需要。把我完全打回到文学这条路上来了;这也就说明,我怎样把驱使我写作的这份恼怒郁闷之气带到了我所有的初期作品里。

另一件事又助长了我这种恼怒郁闷之气。我既没有社交界的派头,又不善于做出这副派头,也不惯于受这种派头的约束,而我偏又不由分说地被拖到社交场中,于是我就想了一个办法的。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得到系统总结和多,采取一种我所特有的派头,免得我学一般的社交派头。我那种愚蠢而扫兴的羞涩怎么也克服不了。我的羞涩既出于害怕失礼,我就决心去践踏礼俗,使我的胆子壮起来。害羞使我愤世嫉俗,我不懂得礼节,就装作蔑视礼节。这种与我的新的生活原则相符合的粗鲁的态度在我的灵魂里成了一种高尚的东西,化为无所畏惧的德性。而且我敢说,正因为它有这样庄严的基础,所以我这种粗鲁的态度,本来是极端违背本性的一种努力做作,竟能维持得出人意外地好和长久。然而,尽管我的外表和几句妙语使我在社会上享有愤世嫉俗之名,我在私生活中却毫无疑义地老是唱不好这个角色;我的知交和相识把我这只野性难驯的熊牵着鼻子跑,就跟牵一只羔羊一样,而且我的挖苦话也都是一些听起来刺耳却又是普遍的真理,我从来就不会对任何人说出一句得罪他的话。

《乡村卜师》这部歌剧使我更加成为风头人物了。不久,巴黎就没有一个人比我更深受欢迎。这个剧本在我的一生中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它的故事是同我当时的交游联系着的。为了使读者了解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得详细谈一谈。

我当时认识人相当多,但是只有两个好朋友,他们是狄德罗和格里姆。我有一个愿望,就是要把我所爱的人都聚到一起。我既跟他们两人那么要好,他们俩也必然很快就互相要好了。我使他们俩建立了联系,他们俩彼此相投,便互相交结得比跟我还要密切。狄德罗认识的人数不胜数,但是格里姆,既是外籍,又是新到,需要多认识些人。我但愿能为他多多介绍。我已经给他介绍了狄德罗,又给他介绍了果弗古尔。我又把他引进舍农索夫人家里、埃皮奈夫人家里、霍尔巴赫男爵家里——我跟霍尔巴赫男爵几乎是不得已才结识上的。所有我的朋友都成了他的朋友,这倒是极其简单的。但是他的朋友从来没有一个成了我的朋友,这个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当他住在弗里森伯爵家里的时候,他常请我们在伯爵家里吃饭,但是我从来没有受到弗里森伯爵的任何友谊和照拂的表示。伯爵的亲戚旭姆堡伯爵跟格里姆非常亲密,但他对我也跟弗里森伯爵对我一样。其余的人,不论男女,凡是格里姆通过两位伯爵的关系结识上的,对我也都是如此。只有雷纳尔神父,我要把他算作例外,他虽然是格里姆的朋友,却也是我的朋友。并且当我手头拮据的时候曾解囊相助,慷慨非常。不过,我认识雷纳尔神父早在格里姆认识他之前。某次他曾对我有过一个非常体贴又非常殷勤的表示,事情虽然不大,但是我始终不忘,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对他深有好感了。

这位雷纳尔神父确实是个热心的朋友。关于这一点,差不多就在我说的这个时期,又有一件事情可以证明:这件事就是跟这位格里姆有关的,当时他正与格里姆过往甚密。格里姆跟菲尔小姐来住了若干时日之后,突然起念要神魂颠倒地爱她“文学”中的“庄子”。②著作。见“著作”中的“庄子”。,要把卡于萨克顶掉。而那位美人儿又偏要显示坚贞,谢绝了这位新来的追求者。于是这位追求者就把事情看成悲剧。想要殉情。他突然害起谁也没有听说过的一种怪病。他在连续不断的昏睡中度过了几天几夜,眼睛睁得大大的,脉搏正常,但是不说话、不吃、不动,有时似乎也听见人家说话,可从来也不搭腔,连个示意动作也没有。而且他既不烦躁,也无痛苦,也不发烧,躺在那儿就象死了一般。雷纳尔神父和我轮班看护他。神父健壮些,身体好些,值夜班,我值白班,从来也不会两个人都不在他跟前;一个不到,另一个就不走。弗里森伯爵慌了,就把塞纳克请来。塞纳克把他仔细检查了一番,说什么事儿也没有,连药方也没有开。我为我的朋友着急,这就使我细心观察医生的神情,我看他出门时还面带笑容呢。然而病人还是一连好几天一动也不动,汤汤水水什么都不进,只吃几个蜜饯樱桃,他咽得倒还顺利,是我一个一个送到他舌头上的。忽然一天早晨,他起床了,穿上衣服,恢复了他往常那样的生活,却从来没有跟我,据我所知,也没有跟雷纳尔神父,也没有跟任何人,再谈起过那次离奇的昏睡病,也没有提到过生病期间我们对他的照顾。

这件事免不了引起人言啧啧;如果一个歌剧女演员的薄情竟能使一个男子绝望而死,那才真是个新鲜的故事呢。这段美妙的痴情使格里姆成了风头人物了;不久,他就被认为是爱情、友情、一切感情的奇迹。这种舆论使他在上流社会里大受欢迎,到处吃香,由此也就使他疏远了我。在他心目中,我这个朋友从来就是勉强充数的。我看他是要完全脱离我了,心里很难过,因为他那么大张旗鼓地表示出来的热烈感情正是我不声不响地对他表示的。我很乐意看到他在社会上取得成功,但是我不愿意他因此而把朋友忘掉。我有一天对他说:“格里姆,你把我疏远了,我原谅你。将来当你在那轰轰烈烈的成功所给你的最初的陶醉过了之后,感觉到空虚的时候,我希望你回到我这里来,你随时都能找到我。至于目前,你就别感到不好意思,一切悉听尊便;我等着你,”他说我说得对,就照我的话做了,并且做得那么自在,以至除了跟共同的朋友在一起之外,我就见不到他的人影儿了。

在他跟埃皮奈夫人过往密切之前,我们两个人主要是在霍尔巴赫男爵家里见面。这位男爵是个暴发户的儿子,家有巨产,挥霍得很慷慨,在家里招待些文人才士,而以他自己的学问和知识,也不愧置身于文人才士之林。他很久以来就跟狄德罗交结,而在我成名之前就曾托狄德罗介绍,要和我结识。一种天然的嫌恶之情长期阻止我接受他的盛意,有一天他问我是什么缘故,我对他说:“你太富了。”他依然坚持要和我交朋友,最后还是成功了。我的最大的不幸始终是抵抗不了人家的亲切,而我没有一次屈服于别人的亲切而自己不吃亏的。

另有一个相识,在我一有资格攀附时就成了朋友,他就是杜克洛先生。我第一次见他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那是在会弗莱特的埃皮奈夫人家里。他和埃皮奈夫人相处得很好。我们不过同过一次席,他当天就走了同“经验的”相对。指先于经验并为构成经验的必要条件的,但是饭后我们谈了一会。埃皮奈夫人早就跟他谈到我,并且谈到我的歌剧《风流诗神》。杜克洛自己太多才了,不会不爱有才的人。他对我早就颇有好感,并且邀我去看他。尽管我对他也早已倾慕,再加上这次见面,但是我的羞涩和疏懒一直使我没去看他,我认为单凭他垂青而自己没有一点表现,是没有资格跟他攀交的。后来我有了初次的成功,他的奖饰之词又传到我的耳中,我受到了鼓励,就去看他,他也来看我。这样我们彼此之间就开始有了交谊,这种交谊使我始终觉得他为人可亲可爱,并且由于这种交谊,我才除了我自己内心所提供的证据之外,知道正直与节操有时是能与文学修养结合在一起的。

还有许多交往,没有那么持久,我在这里就不提了。这些交往都是我初期的成功所带来的结果,等到好奇心一满足,交往也就完结。我本来是个一眼就能看透的人,今天见过我,明天就没有什么新鲜可看了。然而,却有一位夫人这时要和我结识,友情比所有别的女人都维持得长久些:她就是克雷基侯爵夫人,是马耳他大使弗鲁莱大法官先生的侄女,大法官的哥哥就是驻威尼斯大使蒙太居先生的前任,我从威尼斯回来时曾去看过他一次。克雷基夫人写了一封信给我,我就去看她了,她对我很友好。我有时在她家吃饭,在那里认识了好几个文人,其中有梭朗先生,他是《斯巴达克斯》和《巴尔恩维尔特》的作者,此后却成了我的极凶恶的敌人,而我就想不出有什么别的原因,除非是因为他的父亲曾很卑鄙地迫害了一个人,而我恰恰就跟这个人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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