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五节、入道方式

同性恋者最初走上这条道路的方式可以粗略地分为两类,一类是无师自通的,另一类是由资深同性恋者引诱「入道」的。

我们首先来讨论无师自通的情况。在性朦胧时期,少年的性目标尚未确定,只是感觉到发泄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很容易作出同性恋行为。虽然有些人就此「一发不可收视」,将终身的性目标定为同性,但也有相当比例的人在可以得到异性伴侣时,成功地将兴趣转向异性。这就解释了金西调查中「有过同性恋行为者」(百分之三十七)同「终身同性恋者」(百分之四)之间的比例差距。

金西给同性性行为所下的定义是:「一个男性与另一个女性发生肉体接触,并因此而达到高潮。不论心理刺激的状况如何,不论采用何种技巧,不论是否经常这样做,不论是否还有过异性性行为,这种同性间达到性高潮的肉体接触就是同性性行为。」(金西,第205页)许多同性恋者最初就是从这种同性的发泄中,无师自通地走上了终身同性恋者的道路。

我们的调查对象提供了一伙少年无意识的同性恋行为的事例:「有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同学在一起看录相。后来女孩子离开了,我们六个男孩在一块儿,就说比比谁的生殖器大,比比看谁的出得快,出得多,开始个人自己弄,后来就互相弄。」我们这位调查对象当时虽已是自觉的同性恋者,却没有加入这个活动,据他说是怕控制不住自己,做出得罪这几个朋友的事情。这类集体发泄行为显然不同于自觉的同性恋行为,然而按照金西的定义,它确属不折不扣的同性恋行为。

根据金西报告,「前青春期男孩中约有百分之六十从事过同性性行为。」(金西,第199页)这类发泄式的同性恋行为,不一定会导致终身的同性恋倾向,甚至不一定被当事人当作同性恋行为看待。一位调查对象回忆说:「我少年时代同一个朋友发生过同性恋行为,后来他当兵走了。他回来时,我去找他。没有异性伴侣时,同性他也能满足,可那时他已有了女朋友。结婚后他再没有这种欲望,我就退出了。」另一位同性恋者讲到和他同单位的一位同性伴侣。他两感情极好,性关系也颇为频繁,但对方只把这件事当作单纯的发泄,始终不知道它属于同性恋行为。当单位里其他同事有一次议论起世上还有「同性恋」这么一回事,他竟然天真地问人家:「同性恋是怎么回事?」我们当然怀疑他是在明知故问,但据把这事讲给我们听的调查对象说:「他不是装不知道,他确实没把同性恋这个词和我们两之间作的事联系起来。」

调查中还遇到不少属于无师自通的事例:「中学时我是个性盲,有一点性欲。一六、七时,男女同学间不讲话。一个男同学是我的好朋友。有时我住他家,同时就有了欲望。当时没有意识到性别间的区别,只有性方面的好奇心和朦胧的感觉……结果做完后觉得妙不可言。」另一例也是在这个岁数上无师自通地懂得的:「上初三时我十六岁,班里有个男同学和我关系很好。有一次我们一起玩摔跤,互相搂着,我觉得他身上有一股气味特别好闻,就喜好和他一起玩。到高中时就有了同性恋行为。我不知道他的感受,但我觉得他很可爱……。」

一位高中生说,他在上初一时就开始了,那时不过十三四岁,没有过遗精,也没有过手淫,勃起过几回。他和同学在家里互相摆弄生殖器,结果就从此开始了他的同性恋生涯,就他说,「那会儿已经有东西了」。具体过程是这样的:「当时我有个同学稍微懂一点,开始在他家,一点也不害怕,玩着玩着,朦朦胧胧知道一点。当时我们正在学生理课,我觉得这样做没有什么不正确的,觉得就象和自己在一起一样。」这种「就想和自己在一起」的感觉表明,有些人是从手淫习惯直接走向同性恋的。由于同性恋伴侣与自己的身体构造完全一样,他们之间互相做的事,往往只是自己对自己作的事的延伸而已,感觉上没有多少差别。同性恋者当中有些人把和异性相处视为「累人」的事情,可否作这样的理解:同性恋者有一种不愿进入成年,负起成年人责任的倾向,他们认为与其为接触异性花钱、受累、担责任,还不如停留在自得其乐的童年和少年时代。这也可以说是自恋心理的一种表现。

无师自通的入道方式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处于一种朦朦胧胧、若明若暗的状况中。一位调查对象回忆道:「我家住四合院,院里有一个比我大几个月的人,他膀大腰圆,游泳滑冰都行,他和我特别好,不知他怎样,可我总是很想跟他在一块儿,停他说话。有一次院里修房子,搭了个窝棚,地上铺着木板,我两就躺一块了……那时我们都没结婚,我上班他上学。他有点懂这种事,看过《金瓶梅》。他不是同性恋,但我那段时间挺喜好他的。」据这位同性恋者说,自己真正懂了这件事是在27岁,但是「在这之前也不是没接触过。有时在公共汽车上有人冲我乐,我总以往这人有坏心眼。记得有次在公共汽车上一个人想勾引我,那时我十七八岁,也没放在心上,只是觉得他有点动手动脚的,不正常,并不明白者就是同性恋。」

一位典型的无师自通的同性恋者所讲述的入道方式颇具戏剧性,他说:「记得是在初中时,我不知在哪里看到了『同性恋』这个词,一看就觉得和我有关系。」我们问,记得是从哪篇文章或哪本书里看到的吗?他说全都不记得,当时留下印象的就是这一个词,还说:「一知道社会上有这种事之后,特高兴,兴奋的一夜睡不着觉。」另一位调查对象说自己在十六七岁就开始有同性恋行为,可是真正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同性恋行为,却是在22岁时。那时他认识了外国使馆一个工作人员,在他那里跳舞、喝酒,在他屋里的港台中文杂志上看到了关于同性恋的文章,这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

一位同性恋者颇为自信地断言,每个男性的潜意识中都存在着同性恋的因素,就象一粒种子,如果没有遇到适合的土壤,这粒种子就不会萌发,而如果碰到适当的机遇,如一位适合的男朋友,就会「一发不可收拾」。这种观点与弗洛伊德关于人的本性里男女两种本质并存的观点十分接近。鲍斯菲尔德也表达过类似的思想,他在《性与文明》一书中指出:「在男女青少年性器官发育成熟前,均有强烈的同性恋倾向,当事人不一定能意识到,根据环境的不同确定进一步的取向。青春期过后,同性恋倾向仍保留在人的性本能中,它或被压抑,或导向其他渠道。」(鲍斯菲尔德,第94页)

问卷数据表明,调查对象中「入道」时间最早的在14岁,最晚的在29岁,年龄中位值为18岁。入道的途径大多数人承认是通过读书和自己自然而然懂得的,但也有少数人承认是由别人教会的。

同性恋者的第二种入道方式就是被别人教会的,即由资深同性恋者引诱入道的。

一位同性恋者描述了他被资深同性恋者引诱入道的经过,他说:「是人家教我的。我有一个同学和我住楼上楼下,我常去他家玩,在那里碰见了那个人。一次我到同学家,他从楼上下来了,聊聊天,说觉得我好。摸摸说,摸摸脸,让我明晚上他家。我去了,住他那儿,他跟我睡一被窝。开始没觉得不好意思,后来他让我把内衣内裤脱了,我说那哪儿成呀……第一次觉得很讨厌,后来就觉得好了。」

另一位同性恋者是被邻居引诱入道的:「上初中时,我们街坊有个二叔结了婚。他爱人怀孕,他让我上他家去停录音机(当时有录音机的人家还不多)。我那年16岁,觉得什么都新鲜。他说,你累了就躺床上躺躺。我躺在床上,问他结婚是怎么回事,他就对我说了。我搂抱我,吻我。我一开始躲,后来就不躲了……我觉得很有意思。」一位50岁的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到:「我从小学到中师毕业都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在中学和师范学生时代及在部队的最初几年中,由于我天真活泼,长得漂亮,有大个同学和年轻老师把我当女性玩弄过。当时我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同性恋。」

以上都属于资历较深、年龄较大的人教给少年的情况,入道方式中也有同龄人中现入道者教会自己年龄相仿的同学朋友的情况。一位调查对象讲了自己的入道经过:「我26岁那年到×市出差,碰到一位中学同学。那同学小时候属于柔弱的一类,我长得五大三粗,常象大哥哥保护小弟弟那样保护他。在×市街头,我们重逢了。他是随父母从北京调到×市的。×市住店很贵,他让我上他家去住,我同意了。晚上我两睡一间房子,聊到很晚都没睡着。到夜里两点,他还说睡不着,我说,你到底怎么啦?他说,我想让你搂着我睡。我说,那哪儿成啊?他求我半天,我最后一狠心,说『得,我白天作人,晚上作一回鬼吧』,我就搂着他躺一起了。他早有这类经验,告诉我北京也有这样的人和事,我就这样知道了。」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告诉我们:「我接触年轻人时,总想知道他们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一次我认识了×大学毕业的一个学生,他告诉我说,他有一个上海同学,告诉他上海有这些事情,并且教会了他。」

有些情况下,人们会被偶然结实的朋友教会。一位调查对象说:「我是17岁懂这事的,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那年国庆广场有焰火晚会,我在那晚会上碰上一个日本朋友(学中文的留学生)。他和我聊天,说其这方面的事,问我感不感兴趣,说晚会完了约我去玩。我觉得挺新鲜,但对他说今晚不行。他把地址留给我,是×校的留学生宿舍。后来我去找他,是个星期六。他说今晚别走了,在一起喝点酒。我说不会喝酒,他说不会喝酒就睡觉把。然后对我又吻又抱,把事也办了。并希望我以后再来。我又好奇有害怕。他告诉我哪些地方有这些人,我就慢慢和这些人接触起来了。」

另外一个被陌生人引诱入道的事例:「我以前是不知道的,上中学时还追过女孩。有次上公共厕所(我那时十七八岁),遇上一个老头,他对我使眼色,我觉得意外,就跟他走了。到了另一处厕所,一接触,性生活很舒服。当时有负罪感,再路过那个厕所都不敢进去,压抑自己三四年之后,心理上仍很渴望。后来在厕所有碰上一个年轻人也做这事,就决定不再压抑自己了。因为我过去以为只有老头才这样,自己还年轻,不能这么自暴自弃。」

一位同性恋者从少年时代就有这种倾向,可直到27岁才「走上社会」,他说:「我以前没接触过社会上这种事,直到27岁那年,我正好刚结婚,一次上厕所,见一个年岁挺大的人,本来站着突然蹲下了,我也蹲下,他开始用手抚弄生殖器,我没反感但有点紧张。他见我没有反感就胆更大了。正在这时有人进来,他示意我跟他走。我跟他出去一谈,他认为我知道这种事,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他就给我讲了社会上的事。」

总之,在被人引诱入道的同性恋者当中,有些是一开始就从社会上的朋友那里学会的,也有些人开始只是和同学、朋友、邻居交往,后来才因偶然的机会走上社会。那为被同院邻居引诱入道的同性恋者说:「有一次我出去玩,无意中发现了社会上的事,觉得很有意思。我们院那人一直不知道我在外边有伴,直到我花八块钱扎了耳朵眼,他吓了一跳……」另一位在少年时代就确定了同性恋取向的中年人,在四十多岁时才知道社会上同性恋群体的活动:「我在84年一个大男大女联谊会上,认识了一位司机,他开着车很方便,我和他在车上聊到很晚,他给我讲了社会上的事。从此我才走向社会去寻找朋友。」

有些同性恋者热衷于「发展」新人。根据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那些尚未形成同性于异性概念的人,特别容易受诱惑。他讲到,一次他和一个同性伴侣去某个活动场所,「他勾引了两个19岁的小孩。那种没形成同性异性概念的人,被他一引就来了。」另一位调查对象也讲了一个「发展新人」的故事:「小×对我说,一次在浴室,他发现一个老头在勾搭一个小伙子,小伙子长的很漂亮。他凑过去问那小伙子:这老头干什么了?小伙子答:他老碰我腿。他把老头赶走,和小伙子聊起来,问他知道不知道这种事。小伙子说,知道但不喜好。结果出了浴室他把小伙子带家去干了。后来他跟我说:『我又发展了一个!』还说,『不能让他知道社会上的事,到外边他就毁了。』」对于这种做法,有些人是颇不以为然的。例如,有一位调查对象说:「最坏的一帮人是教会别人可又不告诉你外头的事,免得你上外头找别人去。这帮人大多数是年级大的,出去没人理了。」

虽然不少同性恋者拚命试图肯定自己的行为及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发展新人就部分地出于这种动机--但也有不少人在「带坏」别人方面存在「恻隐之心」特别是对那些天真无邪的少年及亲友近邻。一位同性恋者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一次对我说:我特别喜好你,你长得漂亮,对人温柔。我说,你喜好我能为我作点什么事吗?他后来把我的名字纹在自己胳膊上了。我说,你这样是干吗呀?他说:为了永远记着你。他22岁,我本想教教他,但想还是别这样作,我怕他发痴露馅,因为我们是邻居,两家父母都认识。」另一位同性恋者也表示过这种矛盾心理,他说:「接触到新懂得这件事的人,为他们感到遗憾,不希望他们也走这条路。可是和朋友一起聊天心里又觉得痛快。」

还有一位为那些「教人」的人作了如下辩护:「对小孩可以说是教的,成人就不能说是教的,起码他自己已经有了判断力了。实际上是心里有这种倾向,别人一点就通,正是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其实许多小孩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调查中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在同性恋入道过程中的「师生」之间,存在着一种类似「师道尊严」的行为规范。一位资深同性恋者说:「××是我教会的,他对我特别尊重。在一个活动场所,他只要一见我在就躲开,给我让道。」这种「师生」关系或许可以成为行为规范和人际交往方面的有趣课题。

美国社会学家凯查多利在《人类性行为基础》一书中指出:「迄今为止,对同性性行为、人际关系及其文化都有不少研究,但对同性恋的感情方面的研究甚为少见。」(凯查多利,第345页)因此,我们在研究中特别注意在这方面下了功夫。同性恋文化中站主导地位的是一对一的关系,这种关系中并不仅有性关系,也有感情关系。我们的一位调查对象,将同性恋者在感情与性问题上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类:一类是感情接触,一类是性接触,还有一类是感情和性的双重接触。

从问卷调查的结果看,在调查对象结交的同性朋友中,尽管有大量属于只有性接触而没有感情接触的人,但即有感情又有性接触的也不少。在那些曾经求助于心理治疗的同性恋者当中,只有感情而无性关系的人比较多。有些人对自己的性倾向感动极度忧虑,仅仅起了亲吻同性的念头,就深感自己有病,到处求医问药,更不敢轻易涉足同性恋性行为。

除了是否有过求治经历外,影响同性恋者的感情生活类型的还有文化程度及社会地位等因素。文化层次及社会地位较高的人更注重感情,层次较低的则不大注重感情。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喜好文化层次高的,能学到东西。文化层次低的成天老想性关系,太乏味了。我和××(大学毕业生)好的那段时间就极少作爱。」「现在(指90年代)社会上这帮小孩不懂事,层次低,来不来就说上我们家去吧,洗澡去吧,只知道发泄,不懂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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