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的婚姻是一种无爱情的婚姻。在安排的婚姻的开端,夫妻之间会有性的关系,但日子久了,性的关系便终止,成为没有爱也没有性的婚姻。
在过去的数千年里,男婚女嫁与爱情无关,婚姻是由家庭安排的,东方和西方都一样。到了现代,世人提倡为了爱情而结婚,但是安排的婚姻仍然比比皆是,只不过是改装易服出现,有的时候甚至是原封不动地盘踞一方。
先看咱们过去的中国。旧时代的婚姻是父母和职业性的媒婆安排的,以门当户对为首要条件。婚姻的主要目的是生儿子,将来负责向祖宗的神主牌烧香拜祭,同时把家族的姓氏留传下去。
再看过去的西方。从中世纪到19世纪,欧洲上流社会的婚姻纯然是两个家庭的财富、权力和社会地位的结合。男家的首要条件是有权、有势、有贵族头衔;女家的必要条件是有钱,因为女人出嫁必须要有一笔财富作为嫁妆,带过去给丈夫。婚后,那笔财富归属丈夫,由丈夫全权处理;女人带进夫家的财富越大,她在夫家的地位越高。那些没有富裕嫁妆的女子是嫁不到贵族或上流社会家庭去的。
西方的安排婚姻的主要目的也是生儿子。因为欧洲的贵族传统是由嫡长子继承贵族头衔和采邑。如果没有合法继承人,家庭便失去这一切。
在以前那种没有爱情但需要有性的婚姻制度之下,性的关系完全是一种生育功能,甚至是一种实用工具。婚姻一旦达到生儿子的目的,性功能便再无用处,性工具也可放下不用。在安排婚姻中,一对没有感情的陌生男女,能够从实行义务般的性关系中产生爱情,两人继续过着和谐的性生活,虽然也会有,但为数不多。安排的婚姻如同赌博,输的机会极大,赢的机会极少。
那么,在没有爱与性的婚姻中,人若要寻觅爱情或找寻性的满足,就非得到婚姻外面去不可。
在这方面,中国男人在过去有两种解决的办法:其一是纳妾,男人在家里养妾越多,他在人前越有面子;其二是逛妓院,如果爱上了某一个妓女,就用重金把她从青楼里赎出来,纳之为妾。林语堂先生曾在《吾国吾民》一书里这样说:妓女足以叫许多中国男子尝尝罗曼蒂克恋爱的滋味;而中国妻子则使丈夫享受比较入世的近乎实际生活的爱情。
其实,旧时代的中国夫妻之间的感情,若是良好的,也只能说是一种尊敬、感谢和信任。男人尊敬他的妻子是从正门抬进来的正房太太的身份,感谢她替家族生了儿子,信任她的忠心不变。这种感情与现代人心目中的性与爱没有关系。
这里举一个实例,是笔者的母亲亲口说的。
母亲的父亲(我的外祖父)是清朝末期最后的一批朝廷大臣。母亲虽然在童年丧父,但对那种旧式的大家庭制度仍然有过亲身的经历。他的父亲有一妻七妾,一共生有子女19个。那么一大家人都同住在一个大宅院里面,日常生活遵守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老习惯,吃饭是男女分开,男的在一厅,女的在另一室。
当他在家的时候,每天晚上轮流到一个妾侍的房间去过夜;但他规定,所有的妾侍在每天早上都要去向正房太太敬一杯茶。当他被派到外省去当官的时候,只带最年轻的那两三个妾侍去上任。正房太太总是留在乡下的祖家,全权管理家庭的田产、房产、收租及其他一切财务。
由此例可见,在过去的安排婚姻中,妻子和妾在婚姻中的功能是分开来的:妻子是信任、尊敬和权力的掌握者;妾是性的供给者,宠妾就是她所供给的性是最优质的,因此得宠。
至于过去的欧洲男人,他们没有纳妾的风俗,那是因为宗教的反对。在那个时代,统治欧洲文明和思想的是基督教。基督教严禁多妻制,教堂的势力无处不在。于是,男人想出一个对策,在无爱无性的婚姻外找情妇,在情妇身上满足他们对性欲和罗曼蒂克的爱情的需要。一种虚伪的双重道德观便应运而生:只要在婚姻中服从教堂的规律,在婚姻外有多少情妇都被社会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当然,有权以行动去实行这种双重道德观的只是贵族阶层的人士,下层社会的人则必须听从教堂道德规范的管制。
不但上流社会的男人那样做,女人也如法炮制,把教堂要求她们守贞节的教规置之不理。她们的丈夫在外面有情妇,她们在外面也有情夫,而且用不着偷偷摸摸地去做;她们的丈夫不但知道,而且接纳其事。在18世纪的时候,有好几个欧洲贵族夫人,除了以情夫多而出名以外,还生了一大堆的私生子,但那一切都不影响她们的婚姻和社会地位。因为那个时代的贵族社会的婚姻观是:婚姻是一个社会契约,只要夫妻同时遵守契约,保持婚姻的外壳,两人在婚姻外干什么,皆与婚姻无关;甚至认为,夫妻相爱是很俗气的事情。
跟那些欧洲女人相比,中国旧社会的女人的处境实在可怜。
封建的道德规范宛若一座大山,把女人压在下面。良家妇女有的只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般的信条,做母亲和做媳妇的责任,当家的义务,而没有享受爱和性的权利,到婚姻外面去找寻爱或性是一条死路。至于那些胆敢做出墙红杏的行为的女人必受到社会的惩罚,终以悲剧收场。在中国历史中,能吃禁果而不受罚的女人极为稀罕,慈禧太后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一个。
被封建道德大山压着的女人,只好把她们对爱情的渴望关在心里,把对性干旱的苦闷压抑在潜意识里面。天生有才华的女人在深闺里做诗写词,把心里的苦闷发泄在诗词中。所以,中国古代女诗人的作品总是那么凄凄凉凉、哀哀怨怨的。天性善良的女人可能患上忧郁病;天性不好的女人可能变成爱搬弄是非的长舌妇、爱造谣诬害他人的毒妇、爱骂爱吵的泼妇,或老来以虐待媳妇为乐事的刻薄家婆。这一切的举止,若以现代的心理学眼光来看,都可能是因为长期的性苦恼而引起的心理变态。
到了今天,安排婚姻的制度仍然凶神恶煞地活在印度和中东的社会里,但这些问题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在欧洲和中国,安排的婚姻在表面上已不存在,但并不能说它已完全销声匿迹。
凡是有华人集居的地方,不论在世界何处,人们均有喜欢给别人介绍男朋友或女朋友的习惯。有很多人,尤其是女人,一看到有一个尚是独身的男人或者是一个尚未结婚的女人,便立刻自告奋勇地扮演媒婆的角色,急着给对方物色结婚对象,介绍这个、介绍那个的。
这种被义务媒婆拉拢,经由介绍方式而达到结婚目的婚姻,是现代化的安排婚姻。跟过去的安排婚姻比较,它当然是进步了很多,如同一个女人,脱掉遮盖全身的长袍长裙,换上露出腿臂的短衫短裙,以摩登的姿态出现。然而,被介绍的一对男女,归根到底还是被动和被人摆布。
由于是靠人介绍,选择的对象极有限。男的看见女的,认为她长得蛮好看;女的衡量男的条件,认为他的经济背景还不错,两人约会几次,便草草了事地同意结为夫妻。
在此举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实例,看看现代化的安排婚姻的发展。
李某人因为种种环境关系的影响,到了中年还没有结婚。此时他迁居香港,有一份收入好的职业。于是,有两个女亲戚便忙起来,急着替他找老婆。她们一听到哪一家有未嫁的女儿,便拉来介绍给李。
李也算挑剔的了。看了甲女、乙女、丙女都不满意。等到他看到丁女,在比较之下,认为丁的条件比甲、乙、丙都好。做媒的介绍人从旁催促:不要那么左挑右选。年纪不少了!赶快结婚,生孩子要紧!
于是,李跟丁就在彼此有一点好感之下同意结成夫妻。他们在婚前没有做进一步的认识,更谈不上谈情说爱,连拉拉手、接个吻都没有做过。
在洞房花烛夜便发生性的困难问题。李跟丁根本没有相应的性的吸引力,使问题恶化的是,丁虽然已经到了35岁,但她不但是个性盲,而且有憎厌性的变态。两人第一次尝试做爱,既没有兴奋感又态度忸怩,结果性交失败。
后来,得到医生的指点,用点润滑剂,性交才成功。过了两年,女的产下一个儿子。她抱着婴儿上街,偶尔在街上看到男女在接吻,便赶快把婴儿的头盖起来:这种丑事,不能让婴孩看到!
对性具有这样歇斯底里心理的女人,怎能有正常的性生活?丁本来就认为,结婚的目的只是为了生个儿子。现在有了儿子,她便不愿再做被她认为是件丑事的性交。每当他们两夫妻为此吵架的时候,两人都责怪当年给他们做媒的那个亲戚。
李会说:都是某某的错,把你这样的一个女人介绍给我。娶了你做太太真倒霉!
丁不但不自己认错,反而把他们夫妻之间的性断绝完全归罪于丈夫,泼辣地反咬一口:我才是倒霉呢!嫁了你这个无用的男人,连那一点都不行。某某该被雷公劈死才对!
这样,李跟丁的婚姻变成典型的无爱无性的婚姻,儿子是他们之间的惟一的一道桥梁。
对有关安排的婚姻说了那么一大堆的话,得到以下两个心得。
一是,找婚姻对象,最好还是自己去找。如果婚姻不幸福,没人可怪,只能怪自己没有眼光。
二是,结婚之前,必须知己知彼。首先要知道自己对婚姻的期望和对配偶的要求,然后从这两个出发点去观察、认识,深入了解对方,看对方是否配合自己的期望,适合自己的要求。Www.xiaoshUotxt.nettXt小_说天_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