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我国的二十四节气被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继昆曲、中国古琴艺术、书法、剪纸等之后的第39项跻身“世界级非遗”①的项目。②在多元保护主体、相关学界、新闻媒体等为此欢欣鼓舞之时,一个更为现实的问题亦随着名录的入选而摆在了人们面前,即我们应该如何在当下更好地去保护与传承这一人类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呢?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宗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要求,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入选,不仅仅只是一种“荣誉”,而更是一种责任与义务。 作为一种源于农耕时代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二十四节气在今天的存续与传承确实遇到了一定的问题,如何因应今天的社会形势,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与传承措施,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而要对二十四节气加以保护与传承,首先需要解决的即是其性质界定问题,即究竟何为二十四节气、其根本性质为何?对于二十四节气,我们传统上基本将其界定为一种历法体系或者说时间制度,但实际上二十四节气绝不仅仅只是一种时间制度,而更是一种包含有丰富民俗事象的民俗系统,并在传统中国人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我们今天如何更好地去保护与传承二十四节气,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实用性、节点性与生活化:二十四节气的传统意义与价值 二十四节气最早起源于我国黄河流域,是人们长期对天文、气象、物候等进行观察、探索并总结的结果,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独创的文化遗产,已有非常久远的历史。中国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逐步认识到,一年之中,太阳投射到地面上的日影长度总是呈现一定的规律性变化,于是人们便利用日影的长度变化来判断时间与季节,也即《吕氏春秋·察今》所言的“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以此知识为基础,至迟到西周时期,人们测定了冬至、夏至、春分、秋分这最初的四个节气。到春秋中叶,随着土圭的应用及人们测量技术的日益提高,又确立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个节气。而到战国时期,完整的二十四节气已基本形成,到秦汉时期更是臻于完善,形成我们今天完整的二十四节气系统。③ 作为一种人们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二十四节气是一种标准的阳历历法系统。但是,在中国传统历法体系中,二十四节气并非一种独立的历法制度,而只是我国传统占主导地位的阴阳合历历法制度(俗称“阴历”“农历”“夏历”等)的组成部分之一。中国古人之所以要采用阴阳合历的历法制度,根本目的在于兼顾农业生产与日常社会生活的顺利开展。一方面,农作物生长与太阳的周年回归运动有关,因此依据太阳制定历法便于安排农时,由此形成传统历法的阳历成分,节气制度便是重要体现;另一方面,月亮是夜空中最明亮的星体,具有周期性的朔望变化,因此用月相变化来纪日既醒目又方便,由此形成传统历法的阴历成分。具体而言,以“阴”作为日常社会生活开展的主要时间标准,如婚嫁、祭祀、节庆活动等;以二十四节气(“阳”)作为农事活动的主要时间标准。也就是说,在整个中国传统阴阳合历历法制度中,二十四节气其实并不占主导地位,而这可能是造成大部分中国人误认为二十四节气为阴历属性的最主要原因。 不过,虽然二十四节气系统并非完全独立的历法系统,在传统阴阳合历历法制度中也不占主导地位,但在传统中国人的社会生产与生活中却仍旧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首先,二十四节气具有极为重要的实际应用与指导价值,即是农业生产活动的时间指针,这也是二十四节气在传统时代最基础、最基本的功能与价值。传统中国一直是一个以农为本的国度,农业生产一直是国民经济的最主要部门与民众衣食生活的最主要来源,因此上至皇帝下至普通平民百姓,都对农业生产极为重视。农业生产由一系列工作环节所组成,如耕地、播种、灌溉、施肥、收获等。一年之中,从农作的播种到收获,各工作环节必须要顺应农时而依次展开。而所谓农时,通俗来讲,也就是进行农事活动的恰到好处的时节。只有把握好了农时,才能获得农业的丰收,有吃不完的粮食,所谓“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④。于是“不违农时”、符合“时宜”也就成为农业生产最基本的要求之一。那么农时应该如何去具体把握呢?答案就是二十四节气。由于二十四节气是据太阳周年回归运动而来,因此能比较准确地反映气候的冷暖变化、降水多寡与季节变化等情况,而农业生产的进行恰是与冷暖变化等紧密相关的,所以以之为农业生产的时间指针是完全可行的,正如农谚所云:“种田无定例,全靠看节气。”但是,二十四节气全部加起来也只有四十八个字,因此要发挥其农事指导作用,还必须要结合其他形式作为载体才能发挥作用,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农谚。从土壤耕作到播种、再到收获,可以说几乎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有相关的农谚与之相对应,如华北地区广泛流传的小麦种植农谚:“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当时。”当然,农谚不会自动创造与流传,还需要有经验的老农在其中具体发挥主导作用。⑤ 其次,二十四节气亦是传统时代民众日常社会生活的重要时间节点,而这一点又是由农业社会的本性所决定的。一年之中,受自然节律的影响,农业生产活动从种植到收获也会表现出一定的节律性特征,也即农事节律。与此相适应,乡村社会生活也会表现出一定的节奏性,从年初到年末,各种活动各有其时。农业生产活动有涨有落,于是乡村社会生活诸活动也必然会随之起起落落,一年四季各有其时,各种活动也就会巧妙配合而又有序地分布于时间与空间之中。⑥对此,美国人金氏曾说道:“(中国)农民就是一个勤劳的生物学家,他们总是努力根据农时安排自己的时间。”⑦而作为农事活动的基本时间指针,于是二十四节气也就成为了民众年度时间生活的重要节点与时间坐标,由此在一定程度上亦成为民众日常社会生活的时间指针。这一点在传统的月令性农书中即体现得非常明显。月令,即根据年度自然节律变化的行事记录,曾经是中国社会早期各阶层均需遵守的律令,反映了当时民众、尤其是社会上层的时间观念与王政思想,并具有多方面的实际意义与价值,是为一种时间政令、王官之时,具有强烈地规范与指导意义。⑧在其中,提及各月活动时,通常总会说到节气,然后是对应之农事活动,再然后是其他各项活动,从《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训》《四民月令》等,一直到明末清初的《补农书》,这一传统一直延续下来。正是认识到二十四节气在指导农业生产与民众日常生活时的方便性,因此很多人主张以节气历法系统来取代阴阳合历历法系统,这其中最著名的要算宋代博物学家沈括了,他曾以节气为标准制定了十二气历。⑨事实上,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仍有人在做这方面的呼吁。⑩ |